明代的奴隸和奴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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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堂見聞雜記》:
吾婁風俗極重主仆,男子入富家為奴,即立身契,終身不敢雁行立。
有役呼之,不敢失尺寸。
而子孫累世不得脫籍,間有富厚者,以多金贖之,即名贖而終不得與等肩,此制禦人奴之律令也。
四、明末的奴變 奴隸在統治集團的政治和軍力控制之下,他們受盡了虐待,受盡了侮辱。
然而,一到這集團腐爛了,政治崩潰了,軍隊解體了,整個社會組織渙散無力了,他們便一哄而起,要索還身契,解放自己和他的家族了。
明代末年的奴隸&mdash&mdash奴隸解放運動,可以說是曆史上最光輝的一件大事。
這運動從崇祯十六年到弘光元年(公元1644&mdash1646),地域從湖北蔓延到江浙。
徐鼒《小腆紀年·卷二》: 崇祯十六年四月,張獻忠連陷麻城。
楚士大夫仆隸之盛甲天下,而麻城尤甲于全楚。
梅劉田李諸姓家僮不下三四千人,雄張裡闾間。
寇之将作也,(奴)思齊以民伍為相蔽,聽其糾率同黨,坎牲為盟為裡仁會。
諸家兢飾衣冠以誇耀之,其人遂炮烙衣冠,推刃故主,城中大亂。
城外義兵圍之,裡仁會之人大懼,其渠湯志殺諸生六十人,而推其與己合者曰周文江為主,缒城求救于獻忠。
獻忠自殘破後,步卒多降于自成,麾下惟騎士七千人,聞麻城使至,大喜,進兵城下,義兵解圍走,獻忠逐入麻城,城中降者五萬七千人,獻忠别立一軍名曰新營,改麻城為州,以文江知州事。
次年北都政權覆滅後,嘉定又起奴變,《小腆紀年·卷六》: 崇祯十七年五月,嘉定華生家客勾合他家奴及群不逞近萬人,突起劫殺,各縛其主而數之,倨坐索身契。
蘇松巡撫祁彪佳捕斬數人,餘盡掩詣獄,令曰,有原主來者得免死,于是諸奴搏颡行匄原主以免。
金堡《偏行堂集·卷六·朱它園傳》: 東南故家奴樹黨叛主,所在橫行。
翁家豢奴謀乘宗祠長至之祀,圍而焚之。
翁即從山中,歸預祭畢,門外劍戟林立,翁久以恩信孚諸健兒,裡無賴聞聲辄斂手。
至是出叱之去,群奴盡靡,翁密語當塗,誅其首惡,主仆之分始明。
雖然被地方政府用軍力壓服,可是這運動還是在繼續發展,《研堂見聞雜記》記1646年婁縣的情形: 乙酉亂,奴中有黠者,倡為索契之說,以鼎革故,奴例何得如初。
一呼千應,各至主門,立逼身契。
主人捧紙待,稍後時即舉火焚屋,間有縛主人者。
雖最相得受恩,此時各易面孔為虎狼,老拳惡聲相加。
凡小奚佃婢在主人所者,立即扶出,不得緩半刻。
其大家不習井饪事者,不得不自舉火。
自城及鎮及各村,而東村尤甚,鳴鑼聚衆,每日有數千人,鼓噪而行,群夫至家,主人落魄,焚劫殺掠,反掌間耳,如是數日而勢稍定。
到建州政權在各地奠定以後,這些舊地主官僚和資本家又得到新主人的蔭蔽了,他們替新主人鎮壓人民,維持秩序,搜括财富,征發勞役,自然,所得到的報酬是财産的尊重和奴隸的控制。
一部分人民的厄運,又因大清帝國的成立,而延續了将近三百年。
&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 (1)于慎行:《谷山筆麈·五》。
(2)《明太祖實錄·卷二二五》。
(3)《明太祖實錄·卷一五五》。
有役呼之,不敢失尺寸。
而子孫累世不得脫籍,間有富厚者,以多金贖之,即名贖而終不得與等肩,此制禦人奴之律令也。
四、明末的奴變 奴隸在統治集團的政治和軍力控制之下,他們受盡了虐待,受盡了侮辱。
然而,一到這集團腐爛了,政治崩潰了,軍隊解體了,整個社會組織渙散無力了,他們便一哄而起,要索還身契,解放自己和他的家族了。
明代末年的奴隸&mdash&mdash奴隸解放運動,可以說是曆史上最光輝的一件大事。
這運動從崇祯十六年到弘光元年(公元1644&mdash1646),地域從湖北蔓延到江浙。
徐鼒《小腆紀年·卷二》: 崇祯十六年四月,張獻忠連陷麻城。
楚士大夫仆隸之盛甲天下,而麻城尤甲于全楚。
梅劉田李諸姓家僮不下三四千人,雄張裡闾間。
寇之将作也,(奴)思齊以民伍為相蔽,聽其糾率同黨,坎牲為盟為裡仁會。
諸家兢飾衣冠以誇耀之,其人遂炮烙衣冠,推刃故主,城中大亂。
城外義兵圍之,裡仁會之人大懼,其渠湯志殺諸生六十人,而推其與己合者曰周文江為主,缒城求救于獻忠。
獻忠自殘破後,步卒多降于自成,麾下惟騎士七千人,聞麻城使至,大喜,進兵城下,義兵解圍走,獻忠逐入麻城,城中降者五萬七千人,獻忠别立一軍名曰新營,改麻城為州,以文江知州事。
次年北都政權覆滅後,嘉定又起奴變,《小腆紀年·卷六》: 崇祯十七年五月,嘉定華生家客勾合他家奴及群不逞近萬人,突起劫殺,各縛其主而數之,倨坐索身契。
蘇松巡撫祁彪佳捕斬數人,餘盡掩詣獄,令曰,有原主來者得免死,于是諸奴搏颡行匄原主以免。
金堡《偏行堂集·卷六·朱它園傳》: 東南故家奴樹黨叛主,所在橫行。
翁家豢奴謀乘宗祠長至之祀,圍而焚之。
翁即從山中,歸預祭畢,門外劍戟林立,翁久以恩信孚諸健兒,裡無賴聞聲辄斂手。
至是出叱之去,群奴盡靡,翁密語當塗,誅其首惡,主仆之分始明。
雖然被地方政府用軍力壓服,可是這運動還是在繼續發展,《研堂見聞雜記》記1646年婁縣的情形: 乙酉亂,奴中有黠者,倡為索契之說,以鼎革故,奴例何得如初。
一呼千應,各至主門,立逼身契。
主人捧紙待,稍後時即舉火焚屋,間有縛主人者。
雖最相得受恩,此時各易面孔為虎狼,老拳惡聲相加。
凡小奚佃婢在主人所者,立即扶出,不得緩半刻。
其大家不習井饪事者,不得不自舉火。
自城及鎮及各村,而東村尤甚,鳴鑼聚衆,每日有數千人,鼓噪而行,群夫至家,主人落魄,焚劫殺掠,反掌間耳,如是數日而勢稍定。
到建州政權在各地奠定以後,這些舊地主官僚和資本家又得到新主人的蔭蔽了,他們替新主人鎮壓人民,維持秩序,搜括财富,征發勞役,自然,所得到的報酬是财産的尊重和奴隸的控制。
一部分人民的厄運,又因大清帝國的成立,而延續了将近三百年。
&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 (1)于慎行:《谷山筆麈·五》。
(2)《明太祖實錄·卷二二五》。
(3)《明太祖實錄·卷一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