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宋齊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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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而廬陵内史周朗,廬陵,見第三章第九節。
以上書忤旨,大明四年(460),使有司奏其居喪無禮,傳送甯州,見第三章第六節。
于道殺之。
顔竣舊為僚佐;讨劭之役,上發尋陽,便有疾,竣常出入卧内,斷決軍機;即位,為侍中,轉吏部尚書;義宣、臧質反,諸子藏匿建康、秣陵、湖熟、江甯縣界,秣陵,見第四章第三節。
湖熟,漢縣,在今江甯縣東南。
江甯,見第一節。
又以為丹陽尹,可謂股肱心膂之臣。
而以谏诤懇切,藉竟陵王誕之叛陷之,先打折足,然後于獄賜死。
沈懷文與竣及周朗素善,帝嘗謂之曰:“竣若知我殺之,亦當不敢如此。
”及懷文被系,其三子行謝,情哀貌苦,見者傷之。
柳元景欲救懷文,言于帝曰:“沈懷文三子,塗炭不可見,願陛下速正其罪。
”帝曰;“宜急殺之,使其意分。
”竟殺之。
其好谀惡直,刻薄寡恩又如此。
其所任者:顔師伯,帝為徐州時主簿。
以善于附會,大被知遇。
及踐阼,以為黃門侍郎。
累遷侍中、吏部尚書為尚書右仆射。
戴法興、戴明寶、蔡閑,皆為南台侍禦史,兼中書通事舍人。
巢尚之,亦為中書通事舍人。
選授、遷轉、誅賞大處分,皆與法興、尚之參懷。
内外諸雜事,多委明寶。
蔡閑早卒。
師伯居權日久,天下輻湊。
遊其門者,爵位莫不逾分。
多納貨賄家産豐積。
伎妾聲樂,盡天下之選。
園池第宅,冠絕當時。
法興、明寶,亦大通人事,多納貨賄。
明寶驕縱尤甚。
所任如此,安有可托孤寄命之臣邪?身死未幾,而嗣子遽敗,固其所也。
大明八年(464),閏五月,孝武帝崩。
大子子業立,是為前廢帝。
時年十六。
遺诏:江夏王義恭解尚書令,加中書監。
柳元景領尚書令,入住城内。
事無巨細,悉關二公。
大事與沈慶之參懷。
若有軍旅,可為總統。
尚書中事委顔師伯。
外監所統委王玄谟。
廢帝即位,複置錄尚書,以義恭為之。
顔師伯遷尚書右仆射,領丹陽尹。
元景、慶之、師伯、玄谟,固皆孝武帝所視為親信之原臣也,然未再期而變起。
景和元年(465),八月,免戴法興官,旋賜死。
巢尚之亦解舍人。
轉顔師伯為尚書仆射,而以王景文為右仆射,分其台任。
景文名彧,與明帝名同,以字行。
其妹為明帝後。
觀廢帝用人,可知其不盡與諸叔立異也。
又奪其丹陽尹。
義恭、元景、師伯等憂懼,謀廢帝而立義恭。
以告沈慶之。
慶之發其事。
帝親率宿衛誅之。
《佞幸傳》言:帝即位,法興遷越騎校尉。
時義恭錄尚書事,任同總己,而法興執權日久,威行内外,義恭積相畏服,至是懾憚尤甚。
廢帝未親萬幾,凡诏敕施為,悉決法興之手;尚書中事無大小專斷之;師伯、義恭,守空名而已。
《傳》又雲:前廢帝即祚,權任悉歸法興,而明寶輕矣。
一似義恭、師伯,與法興各不相幹者。
然又雲:帝所愛幸閹人華願兒,有盛寵,賜與金帛無算。
96法興常加裁減,願兒甚恨之。
帝常使願兒出市裡,察聽風謠。
而道路之言,謂法興為真天子,帝為應天子。
應,《南史》作赝。
願兒因此告帝曰:“外間雲:宮中有兩天子,官是一人,戴法興是一人。
官在深宮中,人物不相接。
法興與大宰顔、柳一體。
吸習往來,門客恒有數百。
内外士庶,莫不畏服之。
法興是孝武左右,複久在宮闱,今将他人作一家,深恐此坐席非複官許。
”則法興與義恭等,實已互相交關,願兒于法興,縱有私怨,然其告前廢帝之語,必不能憑空造作,史固雲道路先有法興為真天子,帝為應天子之語,而後願兒因之進說也。
此語亦非史家所能造,即或傳述出于附會,亦必當時實有此情形,附會者乃能為是說也。
故法興死而義恭等之變遂作。
夫南北朝之主,所以好用寒人者?一以其時之士大夫,優遊不能任事;一亦由其時争奪相殺,習為故常,寒人分望有限,不至觊觎非分耳。
今戴法興等亦與義恭等相交關,又曷怪廢帝之欲加以翦除哉?史言帝年漸長,兇志轉成。
欲有所為,法興每相禁制。
每謂帝曰:“官所為如此,欲作營陽邪?”一似法興雖無禮于其君,意實在防閑其非者。
然廢帝即位,年已十六,欲有所為,何待期年之後?則此說不足信也。
期年之中,不蜚不鳴,而一旦發之倉卒;而征讨之師,且繼之而出;則知廢帝非絕無能為,且非輕躁之流矣。
晉熙王昶者,文帝第九子,時為義陽王,晉熙乃其投北後明帝所改封。
為徐州刺史。
《昶傳》雲:昶輕訬褊急,不能隻事世祖,大明中,常被嫌責。
民間喧然,常雲昶當有異志。
永光、景和中,廢帝初改元為永光,誅義恭後,又改元為景和,實一年也。
此聲轉甚。
廢帝既誅群公,彌縱狂悖。
常語左右曰:“我即大位來,遂未嘗戒嚴,使人邑邑。
”義恭誅後,昶表請入朝,遣典簽蘧法生銜使。
《魏書》作虞法生。
帝謂法生曰:“義陽與大宰謀反,我正欲讨之,今知求還,甚善。
”又屢诘問法生:“義陽謀反,何故不啟?”法生懼禍,叛走還彭城。
帝因此北讨。
親率衆過江。
法生既至,昶即聚衆起兵。
統内諸郡,并不受命;将佐文武,悉懷異心。
昶知其不捷,乃夜與數十騎開門北奔索虜。
時九月也。
昶之必叛,讀其傳文可見,更不得歸咎于廢帝之激變矣。
《孝武十四王傳》雲:始平孝敬王子鸾,孝武帝第八子。
大明四年(460),年五歲,封襄陽王。
仍為東中郎将、吳郡大守。
吳郡,見第三章第九節。
其年,改封新安王。
五年(461),遷北中郎将,為徐州刺史,領南琅邪大守。
南琅邪,東晉以江乘僑置,齊徙治白下。
母殷淑儀,寵傾後宮,子鸾愛冠諸子。
凡為上所盼遇者,莫不入子鸾之府、國。
及為南徐州刺史,又割吳郡以屬之。
六年(462),丁母憂。
追進淑儀為貴妃,班亞皇後。
谥曰宣。
上自臨南掖門臨過喪車,悲不自勝。
拟《漢武帝李夫人賦》。
又諷有司,創立新廟。
葬畢,诏子鸾攝職,以本官兼司徒。
又加都督南徐州諸軍事。
八年(464),加中書令,領司徒。
前廢帝即位,解中書令,領司徒,加持節之鎮。
帝素疾子鸾有寵,既誅群公,乃遣使賜死。
時年十歲。
子鸾臨死,謂左右曰:“願身不複生王家。
”同生弟、妹并死。
與子鸾同生者:孝武帝第十四子齊敬王子羽,大明三年(459)卒。
第十九子晉陵孝王子雲,六年(462)卒。
是時死者,為第二十二子南海哀王子師,及第十二皇女。
案孝武宮闱,頗多遺行。
孝武所生路淑媛,即位之後,尊為皇大後。
《傳》雲:上于閨門之内,禮敬甚寡。
有所禦幸,或留止大後房内。
故民間喧然,鹹有醜聲。
《南史·後妃傳》雲:淑儀南郡王義宣女。
義宣敗後,帝密取之,假姓殷氏。
左右宣洩者多死。
故當時莫知所出。
或雲:是殷琰家人,入義宣家,義宣敗入宮雲。
《宋書目錄》孝武文穆皇後下有宣貴妃,而《傳》無其文。
《江智淵傳》雲:上寵姬宣貴妃殷氏卒,使群臣議谥,智淵上議曰懷,上以不盡嘉号,甚銜之。
後車駕幸南山,乘馬至殷氏墓,群臣皆騎從。
上以馬鞭指墓石柱謂智淵曰:“此上不容有懷字。
”智淵益惶懼。
大明七年(463),以憂卒。
即此人也。
《袁傳》雲:大明末,新安王子鸾以母嬖有盛寵,大子在東宮多過失,上微有廢大子立子鸾之意,從容頗言之。
盛稱大子好學,有日新之美。
《南史》此下又雲:“帝怒,振衣而入,亦厲色而出。
左丞徐爰言于帝,請宥之,帝意解。
”則子鸾在孝武時實有奪宗之勢,府國人才既多,容有居為奇貨者,廢帝之除之,或亦有所不得已邪?願身不複生王家之言,非十歲小兒所能作,即其徒黨所造作也。
97 《宋書·後妃傳》雲:前廢帝何皇後,父瑀,尚高祖少女豫章康長公主。
豪競于時。
子邁,尚大祖第十女新蔡公主。
邁少以貴戚居顯宦,好犬馬馳逐。
多聚才力之士。
有墅在江乘縣界,江乘,見第三章第九節。
去京師三十裡,邁每遊履,辄結驷連騎,武士成群。
大明末,為豫章王子尚撫軍谘議參軍。
廢帝納公主于後宮,僞言薨殒,殺一婢,送出邁第殡葬行喪禮。
常疑邁有異圖。
邁亦招聚同志,欲因行幸廢立。
事覺,廢帝自出讨邁,誅之。
時十一月三日也。
孝武帝第三子晉安王子勳,時為江州刺史。
其《傳》雲:邁謀因帝出行為變,迎立子勳。
事洩,帝自率宿衛兵誅邁,使八坐奏子勳與邁通謀。
又手诏子勳曰:“何邁欲殺我立汝,汝自計孰若孝武邪?可自為其所。
”遣左右朱景雲送藥賜子勳死。
景雲至盆口,見第三章第九節。
停不進,遺信報長史鄧琬。
琬等因奉子勳起兵,以廢立為名。
案邁舊為子尚僚屬,子尚是時,近在京邑,而齒長于子勳,邁欲行廢立,何不擁戴之,乃遠迎子勳邪?即此一端觀之,而知此段史事,全不足信矣。
既殺何邁,遂誅沈慶之。
《慶之傳》雲:帝兇暴日甚,慶之猶盡言谏争,帝意稍不說。
及誅何邁,慮慶之不同,量其必至,乃閉清溪諸橋以絕之。
慶之果往,不得度而還。
帝乃遣慶之從子攸之赍藥賜慶之死。
此非實錄,自不待言。
慶之此時,年已八十,當其七十時,已于婁湖在今首都東南。
98廣開田園之業,俨然一田舍翁矣,尚安有遠志?且慶之于孝武,始終盡忠。
既發義恭之謀,又從廢帝度江讨義陽王昶,則于廢帝亦非懷貳。
既無侵逼之虞;而且藉其聲望,足資鎮懾;其于廢帝,可謂有害無利,乃亦從而殺之,此實最不可解者也。
案廢帝事之真相,全在袁、蔡興宗、徐爰三人傳中。
《傳》言其沮孝武帝廢立之意,已見前。
又雲:世祖又以沈慶之才用不多,言論頗相蚩毀,又陳慶之忠勤有幹略,堪當重任。
由是前廢帝深感,慶之亦懷其德。
景和元年(465),誅群公,欲引進,任以朝政。
遷為吏部尚書。
又下诏曰:“宗社多故,釁因冢司。
景命未淪,神祚再又。
自非忠謀密契,豈伊克殄?侍中祭酒領前軍将軍新除吏部尚書,遊擊将軍領著作郎兼尚書左丞徐爰,誠心内款,參聞嘉策,匡贊之效,實監朕懷。
宜甄茅社,以獎義概。
可封新隆縣子,爰可封吳平縣男,食邑各五百戶。
”是誅群公之際,與爰皆參與密謀也。
徐爰《宋書》入《恩幸傳》,前人久議其失矣。
爰乃學人,而史謂其便辟善事人,能得人主微旨。
既長于附會,又飾以典文,故為大祖所任遇。
大明世委寄尤重。
朝廷大禮儀,非爰議不行。
雖複當時碩學,所解過人者,既不敢立異,所言亦不見從。
此皆文緻周内之辭也。
又雲:前廢帝兇暴無道,殿省舊人,多見罪黜,惟爰巧于将迎,始終無迕。
誅群公後,以爰為黃門侍郎,領射聲校尉。
寵待隆密,群臣莫二。
帝每出行,常與沈慶之、山陰公主同輩,爰亦預焉。
可以見其君臣之相契矣。
《傳》又雲:俄而意趣乖異,寵待頗衰。
始令與沈慶之、徐爰參知選事,尋複反以為罪,使有司糾奏,坐白衣領職。
從幸湖熟,往返數日,不被喚召。
慮及禍,詭辭求出。
沈慶之為固陳,乃見許。
除建安王休仁長史、襄陽大守。
休仁不行,即以為雍州刺史。
舅蔡興宗謂之曰:“襄陽星惡,豈可冒邪?”曰:“白刃當前,不救流矢,事有緩急故也。
今者之行,本願生出虎口。
且天道遼遠,何必皆驗?如其有征,當修德以禳之耳。
”于是狼狽上路。
恒慮見追,行至尋陽,喜曰:“今始免矣。
”夫一州之主,豈足以當星象?之出,乃廢帝所以樹外援,觀下節自明。
然則廢帝非真疏;之遄征,亦非所以避廢帝;灼然可見矣。
其出也,又安待慶之為之請?然既曰慶之為之請,則慶之是時之參與密謀,又可見也。
然慶之發義恭等反謀,史言以與義恭等素不厚故,夫使慶之與義恭等果素不厚,義恭等安敢以反謀告之?則慶之與義恭等,亦非無交關。
慶之是時,年老矣,氣衰矣,專為免禍計而已矣,其發義恭之謀也,安知非逆料其事之不能成?然則勢有可畏甚于義恭者,安保其不依違兩可,甚且折而從之邪?《蔡興宗傳》雲:興宗為吏部尚書。
前廢帝即位,興宗時親奉玺绶。
嗣主容色自若,了無哀貌。
興宗出,謂親故曰:“魯昭在戚而有嘉容,終之以釁結大臣,昭子請死,國家之禍,其在此乎?”時義恭引身避事,政歸近習。
戴法興、巢尚之專制朝權,威行遠近。
興宗每至上朝,辄與令、錄以下,陳欲登進賢士之意。
又箴規得失,博論朝政。
義恭素性恇桡,阿順法興,常慮失旨。
聞興宗言,辄戰懼無計。
先是大明世奢侈無度,多所造立,賦調煩嚴,征役過苦。
至是,發诏悉皆削除。
由是紫極殿、南北馳道之屬,皆被毀壞。
《本紀》:景和元年(465),八月,乙醜,複南北二馳道。
自孝建已來,至大明末,凡諸制度,無或存者。
興宗于都坐慨然謂顔師伯曰:“先帝雖非盛德主,要以道始終。
三年無改,古典所貴。
今殡宮始徹,山陵未遠,而凡諸制度、興造,不論是非,一皆刊削,雖複禅代,亦不至爾,天下有識,當以此窺人。
”師伯不能用。
興宗每陳選事,法興、尚之等辄點定回換,僅有在者。
興宗于朝堂謂義恭及師伯曰:“主上諒暗,不親萬幾,而選舉密事,多被删改,複非公筆,亦不知是何天子意?”旋以選事忤義恭,出為吳郡大守。
固辭郡。
執政愈怒,又轉為新安王子鸾輔軍司馬南東海大守,南東海,宋郡,今江蘇丹徒縣。
行南徐州事。
又不拜。
苦求益州。
義恭于是大怒,表陳其失。
诏除興宗新昌大守。
新昌,吳郡,在今越南境。
郡屬交州,朝廷莫不嗟駭。
先是興宗納何後寺尼智妃為妾,姿貌甚美,有名京師。
迎車已去,而師伯密遣人誘之,潛往載取。
興宗迎人不覺。
及興宗被徙,論者并雲由師伯。
師伯甚病之。
法興等既不欲以徙大臣為名,師伯又欲止息物議,由此停行。
頃之,法興見殺,尚之被系,義恭、師伯誅,複起興宗為臨海王子顼前軍長史、南郡大守,行荊州事。
不行。
時前廢帝兇暴,興宗外甥袁為雍州刺史。
勸興宗行,曰:“朝廷形勢,人所共見。
在内大臣,朝夕難保。
舅今出居陝西,當時人稱荊州為陝西。
為八州事;在襄、沔,地勝兵強,去江陵咫尺,水陸通便;若朝廷有事,可共立桓、文之功。
豈與受制兇狂,禍患不測,同年而語乎?”興宗曰:“吾素門平進,與主上甚疏,未容有患。
宮省内外,人不自保,會應有變。
若内難得弭,外釁未必可量。
汝欲在外求全,我欲居内免禍,各行所見,不亦善乎?”綜觀傳文,興宗蓋誇者死權之徒,所深憾者在于戴法興、巢尚之,而于義恭及顔師伯,并無積怒深怨。
朝廷以其嘗為義恭、師伯所踬,又于袁為甥舅,欲用為荊州,使與協力,而興宗則初無盡忠于廢帝之心。
且其人之好惡,頗與人殊。
景和革孝建、大明之奢,平心論之,必不能謂非善政,而興宗亦以為非,則其于廢帝,實早存一疾視之成見。
職是一念,遂為大宗所中,其答袁,尚僅以自全為念者,未幾即與大宗為徒黨,而為之四出說誘焉。
《興宗傳》又曰:重除吏部尚書。
大尉沈慶之,深慮危禍,閉門不通賓客。
嘗遣左右範羨詣興宗屬事。
興宗謂羨曰:“公閉門絕客,以避悠悠請托耳,身非有求,何為見拒?”還造慶之。
慶之遣羨報命,要興宗令往。
興宗因說之曰:“公威名素著,天下所服。
今舉朝皇皇,人人危怖,指麾之日,誰不景從?如其不斷,旦暮禍及。
”慶之曰:“仆比日前慮,不複自保,但盡忠奉國,始終以之,正當委天任命耳。
加老罷私門,兵力頓阙,雖有其意,事亦無從。
”興宗曰:“殿内将帥,正聽外間消息。
若一人唱首,則俯仰可定。
況公威風先著,統戎累朝。
諸舊部曲,布在宮省。
宗越、譚金之徒,出公宇下,并受生成;攸之、恩仁,公家口子弟耳;誰敢不從?且公門徒義附,并三吳勇士;三吳,見第三章第九節。
宅内奴童,人有數百。
陸攸之今入東讨賊,又大送铠杖,在青溪未發。
攸之公之鄉人,骁勇有膽力,取其器杖,以配衣宇下,使攸之率以前驅,天下之事定矣。
仆在尚書中,自當率百僚案前世故事,更簡賢明,以奉社稷。
今若遲疑不決,當有先公起事者,公亦不免附從之禍。
車駕屢幸貴第,醉酣彌留,又聞屏左右獨入内,此萬世一時,機不可失。
”慶之曰:“此事大,非仆所能行。
事至,故當抱忠以殁耳。
”時領軍王玄谟,大将有威名,邑裡訛言,雲已見誅,市道喧擾。
此訛言蓋欲為變者所為。
玄谟典簽包法榮,家在東陽,見第五章第六節。
興宗故郡民也。
為玄谟所信。
見使至。
興宗因謂曰:“領軍殊當憂懼。
”法榮曰:“領軍此日,殆不複食,夜亦不眠。
常言收已在門,不保俄頃。
”興宗曰:“領軍憂懼,當為方略那得坐待禍至?”初玄谟舊部曲,猶有三千人。
廢帝頗疑之,徹配監者。
玄谟大息深恨。
啟留五百人岩山營墓。
岩山,在秣陵。
事猶未畢,帝欲獵,又悉喚還城。
岩兵在中堂。
在台城外、秦淮北,見元嘉元年(424)《通鑒注》。
興宗勸以此衆舉事,曰:“當今以領軍威名,率此為朝廷唱始,事便立克。
領軍雖複失腳,自可乘輿處分。
禍殆不測,勿失事機。
君還可白領軍如此。
”玄谟遣法榮報曰:“此亦未易可行,期當不洩君言。
”大宗踐阼,玄谟責所親故吏郭季産、女婿章希真等曰:“當艱難時,周旋輩無一言相扣發者。
”季産曰:“蔡尚書令包法榮所道,非不會機,但大事難行耳,季産言之亦何益?”玄谟有慚色。
右衛将軍劉道隆,懷肅弟子。
懷肅,武帝從母兄。
為帝所寵信,專統禁兵。
乘輿常夜幸著作佐郎江斅宅,興宗馬車從,道隆從車後過,興宗謂曰:“劉公,比日思一閑寫。
”道隆深達此旨,搯興宗手曰:“蔡公勿多言。
”烏乎!自有史籍以來,未見是處遊說,勸人行逆如興宗者也。
興宗自恃素門平進,與主甚疏,可以無患,其敢于四出遊說者以此。
大宗之用之,蓋亦以此。
慶之固嘗發義恭之事矣,而是時緘口不言;玄谟亦相期不洩;可見大宗非如義恭之易與也。
《沈文秀傳》雲:文秀,慶之弟子。
前廢帝即位,為射聲校尉。
景和元年(465),遷青州刺史。
将之鎮部曲,出屯白下。
城名,在今江甯縣北。
說慶之曰:“主上狂暴如此,土崩将至,而一門受其寵任,萬物皆謂與之同心。
且此人性情無常,猜忌特甚,将來之禍,事又難測。
今因此衆力,圖之易于反掌。
千載一時,萬不可失。
”慶之不從。
文秀固請非一,言辄流涕。
終不回。
文秀後亦盡忠于子勳,且盡力以抗虜,其人似非無氣節者,《傳》所雲不知信否,然危而不能持,颠而不能扶,有先之起事者,即不免受附從之禍,為一身一家計,則誠如興宗之言,有可深念者矣。
文秀得毋門戶之計深,而進是說于慶之邪?八十田舍翁,安知不為所動?抑《攸之傳》言:攸之随慶之征廣陵有功,事平當加厚賞,為慶之所抑,攸之甚恨之。
從來門内之釁,恒酷于門外。
攸之是時,與宗越、譚金、童大壹,同為廢帝腹心,讒構慶之,固自易易,慶之得毋為所中欤?是則不可知已。
宗戚外叛,嬖幸内離,而獨恃數武人以禦侮,此廢帝之所以終敗欤? 南平穆王铄三子:敬猷,敬淵,敬先。
《铄傳》雲:帝召铄妃江氏入宮,使左右于前逼迫之。
江氏不受命。
謂曰:“若不從,當殺汝三子。
”江氏猶不肯。
于是遣使于第殺敬猷、敬淵、敬先,鞭江氏一百。
其夕,廢帝亦殒。
案宋氏宮闱,極為混亂,此等淫亵之事,固難保其必無。
然《休仁傳》言:帝嘗于休仁前,使左右淫逼休仁所生楊大妃。
左右并不得已順命。
以至右衛将軍劉道隆,道隆歡以奉旨,盡諸醜狀。
及大宗立,道隆為護軍,休仁請解職,曰:“臣不得與此人同朝,”上乃賜道隆死。
乍觀之,其言似未必誣,更一觀《蔡興宗傳》,則道隆乃興宗欲構使為逆而不果者,則又安知其以何罪死邪?穆王三子之見殺,豈以其父為孝武所殺,慮其報複故欤?江氏之見逼迫縱不虛,三子之見殺,亦未必以其母之不受命也。
文帝之子,是時存者,尚有六人:東海王袆,湘東王彧,明帝。
始安王休仁,晉平剌王休祐,桂陽王休範,巴陵哀王休若也。
《休仁傳》言:廢帝忌憚諸父,并囚之殿内,毆捶淩曳,無複人理。
休仁及大宗、休祐,形體并肥壯,帝乃以竹籠盛而稱之。
以大宗尤肥,号為豬王。
号休仁為殺王,休祐為賊王。
以三王年長,尤所畏憚,常錄以自近不離左右。
袆凡劣,号為驢王;休範、休若年少;故并得從容。
嘗以木槽盛飯,内諸雜食,攪令和合,掘地為坑阱,實之以泥水,裸大宗内坑中,和槽食置前,令大宗以口就槽中食,用為歡笑。
欲害大宗及休仁、休祐,前後以十數。
休仁多計數,每以笑調佞谀說之,故得推遷。
時廷尉劉矇,妾孕臨月,迎入後宮,冀其生男,欲立為大子。
《本紀》:景和元年(465),十一月,丁未,皇子生,少府劉勝之子也,與《休仁傳》不合。
《南史》作少府劉矇。
《通鑒考異》雲:《宋略》同。
案廢帝是時,年僅十七,是月十三日,壬寅,始立皇後,豈有急欲立大子之理?疑廢帝後宮實有子,明帝絕之,而以非種誣之也。
大宗嘗忤旨,帝怒,乃裸之,縛其手腳,以杖貫手腳内,使人檐付大官,曰:“即日屠豬。
”休仁笑謂帝曰:“豬今日未應死。
”帝問其故。
休仁曰:“待皇大子生,殺豬取其肝肺。
”帝意乃解,曰:“且付廷尉。
”一宿出之。
帝将南遊荊、湘二州,明旦欲殺諸父便發,其夕,大宗克定禍難。
《本紀》雲:先是訛言雲:湘中出天子,帝将南巡荊、湘以厭之,先欲誅諸叔,然後發引。
大宗與左右阮佃夫、王道隆、李道兒密結帝左右壽寂之、姜産之等十一人,謀共廢帝。
戊午夜,戊午二十九日。
帝于華林園竹林堂射鬼。
華林園,見第八章第一節。
時巫觋雲此堂有鬼,故帝自射之。
壽寂之懷刀直入,姜産之為副。
帝欲走,寂之追而殒之。
《恩幸傳》雲:阮佃夫,大宗初出,選為主衣。
永光中,又請為世子師。
甚見信待。
景和末,大宗被拘于殿内,住在秘書省。
佃夫與王道隆、李道兄及帝左右淳于文祖共謀廢立。
時直将軍柳光世,亦與帝左右缪方盛、周登之有密謀,未知所奉。
登之與大宗有舊,方盛等乃使登之結佃夫。
佃夫大悅。
先是帝立皇後,普暫徹諸王奄人。
大宗左右錢藍生,亦在其列。
事畢未被遣。
密使藍生候帝,慮事洩,藍生不欲自出,帝動止辄以告文祖,令文祖報佃夫。
十一月二十九日晡時,帝出幸華林園。
休仁、休祐、山陰公主并侍側。
大宗猶在秘書省,不被召,益憂懼。
佃夫以告外監典事朱幼;又告主衣壽寂之,細铠主姜産之;産之又語所領細铠将王敬則;幼又告中書舍人戴明寶;并響應。
幼豫約勒内外,使藍生密報休仁等。
時帝欲南巡,腹心直将軍宗越等其夕并聽出外裝束,惟有隊主樊僧整防華林,是光世鄉人,光世要之,僧整即受命。
産之又要隊副聶慶,及所領壯士富靈符、俞道龍、宋逵之、田嗣。
并聚于慶省。
時巫觋雲後堂有鬼,其夕,帝于竹林寺與巫共射之。
寂之抽刀先入,産之随其後。
文祖、方盛、登之、靈符、慶、嗣、敬則、道龍、逵之又繼進。
休仁聞行聲甚疾,謂休祐曰:“事作矣。
”相随奔景陽山。
在華林園中,見第九章第七節。
帝見寂之至,引弓射之,不中,乃走。
寂之追而殒之。
案廢帝是時,無欲幸荊、湘之理。
觀其出袁為雍州,又欲使其舅蔡興宗為荊州,而後來湘州行事何惠文,亦盡忠于子勳,則是時建業形勢,殆甚危急,廢帝欲用上流,以戡禍難也。
果如史之所言,大宗與休仁、休祐,其死久矣,尚安得從容要結,以成其謀乎?《後廢帝紀贊》雲:“前廢帝卑遊亵幸,皆龍駕帝飾,傳警清路,蒼梧王則藏玺懷绂,魚服忘返,危冠短服,匹馬孤征,”則知帝于戒備初未嘗疏,圖之實非易易。
故蔡興宗曆說沈慶之、王玄谟、劉道隆,皆欲借重于兵力,逮三人皆不見聽,乃不得已而用壽寂之等,為铤而走險之計也,其成亦幸矣。
《本紀》言:帝少好講書,頗識古事,自造世祖诔及雜篇章,往往有辭采,與袁之言,頗相符會。
《佞幸傳》言:大明中,有奚顯度者,官至員外散騎侍郎。
常使主領人功。
苛虐無道,動加捶撲。
暑雨寒雪,不聽暫休。
人不堪命,有自經死者。
人役聞配顯度,如就刑戮。
前廢帝戲言:“顯度刻虐,為百姓所疾,比當除之,”左右因唱喏,即日宣旨殺焉。
時人比之孫晧之殺岑昏。
此實廢帝有意除之,比諸孫晧乃誣謗之辭耳。
更觀其能革孝建、大明之侈靡,自不失為幹父之蠱,而蔡興宗亦以為罪,天下豈有真是非哉?戴法興之死也,帝殺其三子。
又截法興棺焚之。
義恭子十二人先為元兇劭所殺,至廢帝,又殺其四子。
顔師伯六子,柳元景九子皆見殺。
元景弟侄在京邑、襄陽從死者又數十人。
又斷義恭支體;分裂腸胃;挑取眼睛,以蜜漬之,為鬼且精。
此等語不知皆實否,即謂皆實,亦一時風氣如此,不能獨責一人也。
第四節 子勳敗亡 前廢帝既死,湘東王彧以大皇大後令即帝位,大皇大後,孝武母路淑媛。
是為大宗明皇帝。
其明日,殺豫章王子尚及山陰公主楚玉,并廢帝同母也。
廢帝同母五人:子尚、楚玉及臨淮康哀公主楚佩、皇女楚琇、康樂公主修明也。
子尚,《傳》稱其兇慝有廢帝風,而不能舉其實迹,蓋近于誣。
楚玉,《傳》言其肆情淫縱。
以褚淵貌美,請以自侍十日。
廢帝許之。
淵雖承旨而行,以死自固,楚玉不能制也。
此事《廢帝紀》亦載之。
又雲:主謂帝曰:“妾與陛下,雖男女有殊,俱托體先帝。
陛下六宮萬數,而妾惟驸馬一人,事不均平,一何至此?”99帝乃為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
此更不近情矣,世豈有肆情淫縱之人,而必持男女平權之論者邪?宗越、譚金、童大壹謀作難,以告沈攸之。
攸之具白明帝。
明帝即收越等下獄殺之。
攸之之為人可知矣。
然明帝雖肆意翦除,卒不能弭尋陽之難。
《袁傳》曰:至尋陽,與鄧琬款狎,相過常請閑,必盡日窮夜。
與琬人地本殊,衆知其有異志矣。
既至襄陽,便與劉胡谘議參軍。
繕修兵械,纂集士卒。
蓋朝旨使要結琬,為勤王之備也。
《琬傳》雲:大宗定亂,進子勳車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
令書至,諸佐吏并喜,造琬曰:“暴亂既除,殿下又開黃,實為公私大慶。
”琬以子勳次居第三;又以尋陽起事;有符世祖,理必萬克。
乃取令書投地曰:“殿下當開端門,黃是吾徒事耳。
”衆并駭愕。
此乃誣罔之辭。
子勳非反廢帝,說已見前,其舉兵蓋實在此時也。
于是郢州刺史安陸
以上書忤旨,大明四年(460),使有司奏其居喪無禮,傳送甯州,見第三章第六節。
于道殺之。
顔竣舊為僚佐;讨劭之役,上發尋陽,便有疾,竣常出入卧内,斷決軍機;即位,為侍中,轉吏部尚書;義宣、臧質反,諸子藏匿建康、秣陵、湖熟、江甯縣界,秣陵,見第四章第三節。
湖熟,漢縣,在今江甯縣東南。
江甯,見第一節。
又以為丹陽尹,可謂股肱心膂之臣。
而以谏诤懇切,藉竟陵王誕之叛陷之,先打折足,然後于獄賜死。
沈懷文與竣及周朗素善,帝嘗謂之曰:“竣若知我殺之,亦當不敢如此。
”及懷文被系,其三子行謝,情哀貌苦,見者傷之。
柳元景欲救懷文,言于帝曰:“沈懷文三子,塗炭不可見,願陛下速正其罪。
”帝曰;“宜急殺之,使其意分。
”竟殺之。
其好谀惡直,刻薄寡恩又如此。
其所任者:顔師伯,帝為徐州時主簿。
以善于附會,大被知遇。
及踐阼,以為黃門侍郎。
累遷侍中、吏部尚書為尚書右仆射。
戴法興、戴明寶、蔡閑,皆為南台侍禦史,兼中書通事舍人。
巢尚之,亦為中書通事舍人。
選授、遷轉、誅賞大處分,皆與法興、尚之參懷。
内外諸雜事,多委明寶。
蔡閑早卒。
師伯居權日久,天下輻湊。
遊其門者,爵位莫不逾分。
多納貨賄家産豐積。
伎妾聲樂,盡天下之選。
園池第宅,冠絕當時。
法興、明寶,亦大通人事,多納貨賄。
明寶驕縱尤甚。
所任如此,安有可托孤寄命之臣邪?身死未幾,而嗣子遽敗,固其所也。
大明八年(464),閏五月,孝武帝崩。
大子子業立,是為前廢帝。
時年十六。
遺诏:江夏王義恭解尚書令,加中書監。
柳元景領尚書令,入住城内。
事無巨細,悉關二公。
大事與沈慶之參懷。
若有軍旅,可為總統。
尚書中事委顔師伯。
外監所統委王玄谟。
廢帝即位,複置錄尚書,以義恭為之。
顔師伯遷尚書右仆射,領丹陽尹。
元景、慶之、師伯、玄谟,固皆孝武帝所視為親信之原臣也,然未再期而變起。
景和元年(465),八月,免戴法興官,旋賜死。
巢尚之亦解舍人。
轉顔師伯為尚書仆射,而以王景文為右仆射,分其台任。
景文名彧,與明帝名同,以字行。
其妹為明帝後。
觀廢帝用人,可知其不盡與諸叔立異也。
又奪其丹陽尹。
義恭、元景、師伯等憂懼,謀廢帝而立義恭。
以告沈慶之。
慶之發其事。
帝親率宿衛誅之。
《佞幸傳》言:帝即位,法興遷越騎校尉。
時義恭錄尚書事,任同總己,而法興執權日久,威行内外,義恭積相畏服,至是懾憚尤甚。
廢帝未親萬幾,凡诏敕施為,悉決法興之手;尚書中事無大小專斷之;師伯、義恭,守空名而已。
《傳》又雲:前廢帝即祚,權任悉歸法興,而明寶輕矣。
一似義恭、師伯,與法興各不相幹者。
然又雲:帝所愛幸閹人華願兒,有盛寵,賜與金帛無算。
96法興常加裁減,願兒甚恨之。
帝常使願兒出市裡,察聽風謠。
而道路之言,謂法興為真天子,帝為應天子。
應,《南史》作赝。
願兒因此告帝曰:“外間雲:宮中有兩天子,官是一人,戴法興是一人。
官在深宮中,人物不相接。
法興與大宰顔、柳一體。
吸習往來,門客恒有數百。
内外士庶,莫不畏服之。
法興是孝武左右,複久在宮闱,今将他人作一家,深恐此坐席非複官許。
”則法興與義恭等,實已互相交關,願兒于法興,縱有私怨,然其告前廢帝之語,必不能憑空造作,史固雲道路先有法興為真天子,帝為應天子之語,而後願兒因之進說也。
此語亦非史家所能造,即或傳述出于附會,亦必當時實有此情形,附會者乃能為是說也。
故法興死而義恭等之變遂作。
夫南北朝之主,所以好用寒人者?一以其時之士大夫,優遊不能任事;一亦由其時争奪相殺,習為故常,寒人分望有限,不至觊觎非分耳。
今戴法興等亦與義恭等相交關,又曷怪廢帝之欲加以翦除哉?史言帝年漸長,兇志轉成。
欲有所為,法興每相禁制。
每謂帝曰:“官所為如此,欲作營陽邪?”一似法興雖無禮于其君,意實在防閑其非者。
然廢帝即位,年已十六,欲有所為,何待期年之後?則此說不足信也。
期年之中,不蜚不鳴,而一旦發之倉卒;而征讨之師,且繼之而出;則知廢帝非絕無能為,且非輕躁之流矣。
晉熙王昶者,文帝第九子,時為義陽王,晉熙乃其投北後明帝所改封。
為徐州刺史。
《昶傳》雲:昶輕訬褊急,不能隻事世祖,大明中,常被嫌責。
民間喧然,常雲昶當有異志。
永光、景和中,廢帝初改元為永光,誅義恭後,又改元為景和,實一年也。
此聲轉甚。
廢帝既誅群公,彌縱狂悖。
常語左右曰:“我即大位來,遂未嘗戒嚴,使人邑邑。
”義恭誅後,昶表請入朝,遣典簽蘧法生銜使。
《魏書》作虞法生。
帝謂法生曰:“義陽與大宰謀反,我正欲讨之,今知求還,甚善。
”又屢诘問法生:“義陽謀反,何故不啟?”法生懼禍,叛走還彭城。
帝因此北讨。
親率衆過江。
法生既至,昶即聚衆起兵。
統内諸郡,并不受命;将佐文武,悉懷異心。
昶知其不捷,乃夜與數十騎開門北奔索虜。
時九月也。
昶之必叛,讀其傳文可見,更不得歸咎于廢帝之激變矣。
《孝武十四王傳》雲:始平孝敬王子鸾,孝武帝第八子。
大明四年(460),年五歲,封襄陽王。
仍為東中郎将、吳郡大守。
吳郡,見第三章第九節。
其年,改封新安王。
五年(461),遷北中郎将,為徐州刺史,領南琅邪大守。
南琅邪,東晉以江乘僑置,齊徙治白下。
母殷淑儀,寵傾後宮,子鸾愛冠諸子。
凡為上所盼遇者,莫不入子鸾之府、國。
及為南徐州刺史,又割吳郡以屬之。
六年(462),丁母憂。
追進淑儀為貴妃,班亞皇後。
谥曰宣。
上自臨南掖門臨過喪車,悲不自勝。
拟《漢武帝李夫人賦》。
又諷有司,創立新廟。
葬畢,诏子鸾攝職,以本官兼司徒。
又加都督南徐州諸軍事。
八年(464),加中書令,領司徒。
前廢帝即位,解中書令,領司徒,加持節之鎮。
帝素疾子鸾有寵,既誅群公,乃遣使賜死。
時年十歲。
子鸾臨死,謂左右曰:“願身不複生王家。
”同生弟、妹并死。
與子鸾同生者:孝武帝第十四子齊敬王子羽,大明三年(459)卒。
第十九子晉陵孝王子雲,六年(462)卒。
是時死者,為第二十二子南海哀王子師,及第十二皇女。
案孝武宮闱,頗多遺行。
孝武所生路淑媛,即位之後,尊為皇大後。
《傳》雲:上于閨門之内,禮敬甚寡。
有所禦幸,或留止大後房内。
故民間喧然,鹹有醜聲。
《南史·後妃傳》雲:淑儀南郡王義宣女。
義宣敗後,帝密取之,假姓殷氏。
左右宣洩者多死。
故當時莫知所出。
或雲:是殷琰家人,入義宣家,義宣敗入宮雲。
《宋書目錄》孝武文穆皇後下有宣貴妃,而《傳》無其文。
《江智淵傳》雲:上寵姬宣貴妃殷氏卒,使群臣議谥,智淵上議曰懷,上以不盡嘉号,甚銜之。
後車駕幸南山,乘馬至殷氏墓,群臣皆騎從。
上以馬鞭指墓石柱謂智淵曰:“此上不容有懷字。
”智淵益惶懼。
大明七年(463),以憂卒。
即此人也。
《袁傳》雲:大明末,新安王子鸾以母嬖有盛寵,大子在東宮多過失,上微有廢大子立子鸾之意,從容頗言之。
盛稱大子好學,有日新之美。
《南史》此下又雲:“帝怒,振衣而入,亦厲色而出。
左丞徐爰言于帝,請宥之,帝意解。
”則子鸾在孝武時實有奪宗之勢,府國人才既多,容有居為奇貨者,廢帝之除之,或亦有所不得已邪?願身不複生王家之言,非十歲小兒所能作,即其徒黨所造作也。
97 《宋書·後妃傳》雲:前廢帝何皇後,父瑀,尚高祖少女豫章康長公主。
豪競于時。
子邁,尚大祖第十女新蔡公主。
邁少以貴戚居顯宦,好犬馬馳逐。
多聚才力之士。
有墅在江乘縣界,江乘,見第三章第九節。
去京師三十裡,邁每遊履,辄結驷連騎,武士成群。
大明末,為豫章王子尚撫軍谘議參軍。
廢帝納公主于後宮,僞言薨殒,殺一婢,送出邁第殡葬行喪禮。
常疑邁有異圖。
邁亦招聚同志,欲因行幸廢立。
事覺,廢帝自出讨邁,誅之。
時十一月三日也。
孝武帝第三子晉安王子勳,時為江州刺史。
其《傳》雲:邁謀因帝出行為變,迎立子勳。
事洩,帝自率宿衛兵誅邁,使八坐奏子勳與邁通謀。
又手诏子勳曰:“何邁欲殺我立汝,汝自計孰若孝武邪?可自為其所。
”遣左右朱景雲送藥賜子勳死。
景雲至盆口,見第三章第九節。
停不進,遺信報長史鄧琬。
琬等因奉子勳起兵,以廢立為名。
案邁舊為子尚僚屬,子尚是時,近在京邑,而齒長于子勳,邁欲行廢立,何不擁戴之,乃遠迎子勳邪?即此一端觀之,而知此段史事,全不足信矣。
既殺何邁,遂誅沈慶之。
《慶之傳》雲:帝兇暴日甚,慶之猶盡言谏争,帝意稍不說。
及誅何邁,慮慶之不同,量其必至,乃閉清溪諸橋以絕之。
慶之果往,不得度而還。
帝乃遣慶之從子攸之赍藥賜慶之死。
此非實錄,自不待言。
慶之此時,年已八十,當其七十時,已于婁湖在今首都東南。
98廣開田園之業,俨然一田舍翁矣,尚安有遠志?且慶之于孝武,始終盡忠。
既發義恭之謀,又從廢帝度江讨義陽王昶,則于廢帝亦非懷貳。
既無侵逼之虞;而且藉其聲望,足資鎮懾;其于廢帝,可謂有害無利,乃亦從而殺之,此實最不可解者也。
案廢帝事之真相,全在袁、蔡興宗、徐爰三人傳中。
《傳》言其沮孝武帝廢立之意,已見前。
又雲:世祖又以沈慶之才用不多,言論頗相蚩毀,又陳慶之忠勤有幹略,堪當重任。
由是前廢帝深感,慶之亦懷其德。
景和元年(465),誅群公,欲引進,任以朝政。
遷為吏部尚書。
又下诏曰:“宗社多故,釁因冢司。
景命未淪,神祚再又。
自非忠謀密契,豈伊克殄?侍中祭酒領前軍将軍新除吏部尚書,遊擊将軍領著作郎兼尚書左丞徐爰,誠心内款,參聞嘉策,匡贊之效,實監朕懷。
宜甄茅社,以獎義概。
可封新隆縣子,爰可封吳平縣男,食邑各五百戶。
”是誅群公之際,與爰皆參與密謀也。
徐爰《宋書》入《恩幸傳》,前人久議其失矣。
爰乃學人,而史謂其便辟善事人,能得人主微旨。
既長于附會,又飾以典文,故為大祖所任遇。
大明世委寄尤重。
朝廷大禮儀,非爰議不行。
雖複當時碩學,所解過人者,既不敢立異,所言亦不見從。
此皆文緻周内之辭也。
又雲:前廢帝兇暴無道,殿省舊人,多見罪黜,惟爰巧于将迎,始終無迕。
誅群公後,以爰為黃門侍郎,領射聲校尉。
寵待隆密,群臣莫二。
帝每出行,常與沈慶之、山陰公主同輩,爰亦預焉。
可以見其君臣之相契矣。
《傳》又雲:俄而意趣乖異,寵待頗衰。
始令與沈慶之、徐爰參知選事,尋複反以為罪,使有司糾奏,坐白衣領職。
從幸湖熟,往返數日,不被喚召。
慮及禍,詭辭求出。
沈慶之為固陳,乃見許。
除建安王休仁長史、襄陽大守。
休仁不行,即以為雍州刺史。
舅蔡興宗謂之曰:“襄陽星惡,豈可冒邪?”曰:“白刃當前,不救流矢,事有緩急故也。
今者之行,本願生出虎口。
且天道遼遠,何必皆驗?如其有征,當修德以禳之耳。
”于是狼狽上路。
恒慮見追,行至尋陽,喜曰:“今始免矣。
”夫一州之主,豈足以當星象?之出,乃廢帝所以樹外援,觀下節自明。
然則廢帝非真疏;之遄征,亦非所以避廢帝;灼然可見矣。
其出也,又安待慶之為之請?然既曰慶之為之請,則慶之是時之參與密謀,又可見也。
然慶之發義恭等反謀,史言以與義恭等素不厚故,夫使慶之與義恭等果素不厚,義恭等安敢以反謀告之?則慶之與義恭等,亦非無交關。
慶之是時,年老矣,氣衰矣,專為免禍計而已矣,其發義恭之謀也,安知非逆料其事之不能成?然則勢有可畏甚于義恭者,安保其不依違兩可,甚且折而從之邪?《蔡興宗傳》雲:興宗為吏部尚書。
前廢帝即位,興宗時親奉玺绶。
嗣主容色自若,了無哀貌。
興宗出,謂親故曰:“魯昭在戚而有嘉容,終之以釁結大臣,昭子請死,國家之禍,其在此乎?”時義恭引身避事,政歸近習。
戴法興、巢尚之專制朝權,威行遠近。
興宗每至上朝,辄與令、錄以下,陳欲登進賢士之意。
又箴規得失,博論朝政。
義恭素性恇桡,阿順法興,常慮失旨。
聞興宗言,辄戰懼無計。
先是大明世奢侈無度,多所造立,賦調煩嚴,征役過苦。
至是,發诏悉皆削除。
由是紫極殿、南北馳道之屬,皆被毀壞。
《本紀》:景和元年(465),八月,乙醜,複南北二馳道。
自孝建已來,至大明末,凡諸制度,無或存者。
興宗于都坐慨然謂顔師伯曰:“先帝雖非盛德主,要以道始終。
三年無改,古典所貴。
今殡宮始徹,山陵未遠,而凡諸制度、興造,不論是非,一皆刊削,雖複禅代,亦不至爾,天下有識,當以此窺人。
”師伯不能用。
興宗每陳選事,法興、尚之等辄點定回換,僅有在者。
興宗于朝堂謂義恭及師伯曰:“主上諒暗,不親萬幾,而選舉密事,多被删改,複非公筆,亦不知是何天子意?”旋以選事忤義恭,出為吳郡大守。
固辭郡。
執政愈怒,又轉為新安王子鸾輔軍司馬南東海大守,南東海,宋郡,今江蘇丹徒縣。
行南徐州事。
又不拜。
苦求益州。
義恭于是大怒,表陳其失。
诏除興宗新昌大守。
新昌,吳郡,在今越南境。
郡屬交州,朝廷莫不嗟駭。
先是興宗納何後寺尼智妃為妾,姿貌甚美,有名京師。
迎車已去,而師伯密遣人誘之,潛往載取。
興宗迎人不覺。
及興宗被徙,論者并雲由師伯。
師伯甚病之。
法興等既不欲以徙大臣為名,師伯又欲止息物議,由此停行。
頃之,法興見殺,尚之被系,義恭、師伯誅,複起興宗為臨海王子顼前軍長史、南郡大守,行荊州事。
不行。
時前廢帝兇暴,興宗外甥袁為雍州刺史。
勸興宗行,曰:“朝廷形勢,人所共見。
在内大臣,朝夕難保。
舅今出居陝西,當時人稱荊州為陝西。
為八州事;在襄、沔,地勝兵強,去江陵咫尺,水陸通便;若朝廷有事,可共立桓、文之功。
豈與受制兇狂,禍患不測,同年而語乎?”興宗曰:“吾素門平進,與主上甚疏,未容有患。
宮省内外,人不自保,會應有變。
若内難得弭,外釁未必可量。
汝欲在外求全,我欲居内免禍,各行所見,不亦善乎?”綜觀傳文,興宗蓋誇者死權之徒,所深憾者在于戴法興、巢尚之,而于義恭及顔師伯,并無積怒深怨。
朝廷以其嘗為義恭、師伯所踬,又于袁為甥舅,欲用為荊州,使與協力,而興宗則初無盡忠于廢帝之心。
且其人之好惡,頗與人殊。
景和革孝建、大明之奢,平心論之,必不能謂非善政,而興宗亦以為非,則其于廢帝,實早存一疾視之成見。
職是一念,遂為大宗所中,其答袁,尚僅以自全為念者,未幾即與大宗為徒黨,而為之四出說誘焉。
《興宗傳》又曰:重除吏部尚書。
大尉沈慶之,深慮危禍,閉門不通賓客。
嘗遣左右範羨詣興宗屬事。
興宗謂羨曰:“公閉門絕客,以避悠悠請托耳,身非有求,何為見拒?”還造慶之。
慶之遣羨報命,要興宗令往。
興宗因說之曰:“公威名素著,天下所服。
今舉朝皇皇,人人危怖,指麾之日,誰不景從?如其不斷,旦暮禍及。
”慶之曰:“仆比日前慮,不複自保,但盡忠奉國,始終以之,正當委天任命耳。
加老罷私門,兵力頓阙,雖有其意,事亦無從。
”興宗曰:“殿内将帥,正聽外間消息。
若一人唱首,則俯仰可定。
況公威風先著,統戎累朝。
諸舊部曲,布在宮省。
宗越、譚金之徒,出公宇下,并受生成;攸之、恩仁,公家口子弟耳;誰敢不從?且公門徒義附,并三吳勇士;三吳,見第三章第九節。
宅内奴童,人有數百。
陸攸之今入東讨賊,又大送铠杖,在青溪未發。
攸之公之鄉人,骁勇有膽力,取其器杖,以配衣宇下,使攸之率以前驅,天下之事定矣。
仆在尚書中,自當率百僚案前世故事,更簡賢明,以奉社稷。
今若遲疑不決,當有先公起事者,公亦不免附從之禍。
車駕屢幸貴第,醉酣彌留,又聞屏左右獨入内,此萬世一時,機不可失。
”慶之曰:“此事大,非仆所能行。
事至,故當抱忠以殁耳。
”時領軍王玄谟,大将有威名,邑裡訛言,雲已見誅,市道喧擾。
此訛言蓋欲為變者所為。
玄谟典簽包法榮,家在東陽,見第五章第六節。
興宗故郡民也。
為玄谟所信。
見使至。
興宗因謂曰:“領軍殊當憂懼。
”法榮曰:“領軍此日,殆不複食,夜亦不眠。
常言收已在門,不保俄頃。
”興宗曰:“領軍憂懼,當為方略那得坐待禍至?”初玄谟舊部曲,猶有三千人。
廢帝頗疑之,徹配監者。
玄谟大息深恨。
啟留五百人岩山營墓。
岩山,在秣陵。
事猶未畢,帝欲獵,又悉喚還城。
岩兵在中堂。
在台城外、秦淮北,見元嘉元年(424)《通鑒注》。
興宗勸以此衆舉事,曰:“當今以領軍威名,率此為朝廷唱始,事便立克。
領軍雖複失腳,自可乘輿處分。
禍殆不測,勿失事機。
君還可白領軍如此。
”玄谟遣法榮報曰:“此亦未易可行,期當不洩君言。
”大宗踐阼,玄谟責所親故吏郭季産、女婿章希真等曰:“當艱難時,周旋輩無一言相扣發者。
”季産曰:“蔡尚書令包法榮所道,非不會機,但大事難行耳,季産言之亦何益?”玄谟有慚色。
右衛将軍劉道隆,懷肅弟子。
懷肅,武帝從母兄。
為帝所寵信,專統禁兵。
乘輿常夜幸著作佐郎江斅宅,興宗馬車從,道隆從車後過,興宗謂曰:“劉公,比日思一閑寫。
”道隆深達此旨,搯興宗手曰:“蔡公勿多言。
”烏乎!自有史籍以來,未見是處遊說,勸人行逆如興宗者也。
興宗自恃素門平進,與主甚疏,可以無患,其敢于四出遊說者以此。
大宗之用之,蓋亦以此。
慶之固嘗發義恭之事矣,而是時緘口不言;玄谟亦相期不洩;可見大宗非如義恭之易與也。
《沈文秀傳》雲:文秀,慶之弟子。
前廢帝即位,為射聲校尉。
景和元年(465),遷青州刺史。
将之鎮部曲,出屯白下。
城名,在今江甯縣北。
說慶之曰:“主上狂暴如此,土崩将至,而一門受其寵任,萬物皆謂與之同心。
且此人性情無常,猜忌特甚,将來之禍,事又難測。
今因此衆力,圖之易于反掌。
千載一時,萬不可失。
”慶之不從。
文秀固請非一,言辄流涕。
終不回。
文秀後亦盡忠于子勳,且盡力以抗虜,其人似非無氣節者,《傳》所雲不知信否,然危而不能持,颠而不能扶,有先之起事者,即不免受附從之禍,為一身一家計,則誠如興宗之言,有可深念者矣。
文秀得毋門戶之計深,而進是說于慶之邪?八十田舍翁,安知不為所動?抑《攸之傳》言:攸之随慶之征廣陵有功,事平當加厚賞,為慶之所抑,攸之甚恨之。
從來門内之釁,恒酷于門外。
攸之是時,與宗越、譚金、童大壹,同為廢帝腹心,讒構慶之,固自易易,慶之得毋為所中欤?是則不可知已。
宗戚外叛,嬖幸内離,而獨恃數武人以禦侮,此廢帝之所以終敗欤? 南平穆王铄三子:敬猷,敬淵,敬先。
《铄傳》雲:帝召铄妃江氏入宮,使左右于前逼迫之。
江氏不受命。
謂曰:“若不從,當殺汝三子。
”江氏猶不肯。
于是遣使于第殺敬猷、敬淵、敬先,鞭江氏一百。
其夕,廢帝亦殒。
案宋氏宮闱,極為混亂,此等淫亵之事,固難保其必無。
然《休仁傳》言:帝嘗于休仁前,使左右淫逼休仁所生楊大妃。
左右并不得已順命。
以至右衛将軍劉道隆,道隆歡以奉旨,盡諸醜狀。
及大宗立,道隆為護軍,休仁請解職,曰:“臣不得與此人同朝,”上乃賜道隆死。
乍觀之,其言似未必誣,更一觀《蔡興宗傳》,則道隆乃興宗欲構使為逆而不果者,則又安知其以何罪死邪?穆王三子之見殺,豈以其父為孝武所殺,慮其報複故欤?江氏之見逼迫縱不虛,三子之見殺,亦未必以其母之不受命也。
文帝之子,是時存者,尚有六人:東海王袆,湘東王彧,明帝。
始安王休仁,晉平剌王休祐,桂陽王休範,巴陵哀王休若也。
《休仁傳》言:廢帝忌憚諸父,并囚之殿内,毆捶淩曳,無複人理。
休仁及大宗、休祐,形體并肥壯,帝乃以竹籠盛而稱之。
以大宗尤肥,号為豬王。
号休仁為殺王,休祐為賊王。
以三王年長,尤所畏憚,常錄以自近不離左右。
袆凡劣,号為驢王;休範、休若年少;故并得從容。
嘗以木槽盛飯,内諸雜食,攪令和合,掘地為坑阱,實之以泥水,裸大宗内坑中,和槽食置前,令大宗以口就槽中食,用為歡笑。
欲害大宗及休仁、休祐,前後以十數。
休仁多計數,每以笑調佞谀說之,故得推遷。
時廷尉劉矇,妾孕臨月,迎入後宮,冀其生男,欲立為大子。
《本紀》:景和元年(465),十一月,丁未,皇子生,少府劉勝之子也,與《休仁傳》不合。
《南史》作少府劉矇。
《通鑒考異》雲:《宋略》同。
案廢帝是時,年僅十七,是月十三日,壬寅,始立皇後,豈有急欲立大子之理?疑廢帝後宮實有子,明帝絕之,而以非種誣之也。
大宗嘗忤旨,帝怒,乃裸之,縛其手腳,以杖貫手腳内,使人檐付大官,曰:“即日屠豬。
”休仁笑謂帝曰:“豬今日未應死。
”帝問其故。
休仁曰:“待皇大子生,殺豬取其肝肺。
”帝意乃解,曰:“且付廷尉。
”一宿出之。
帝将南遊荊、湘二州,明旦欲殺諸父便發,其夕,大宗克定禍難。
《本紀》雲:先是訛言雲:湘中出天子,帝将南巡荊、湘以厭之,先欲誅諸叔,然後發引。
大宗與左右阮佃夫、王道隆、李道兒密結帝左右壽寂之、姜産之等十一人,謀共廢帝。
戊午夜,戊午二十九日。
帝于華林園竹林堂射鬼。
華林園,見第八章第一節。
時巫觋雲此堂有鬼,故帝自射之。
壽寂之懷刀直入,姜産之為副。
帝欲走,寂之追而殒之。
《恩幸傳》雲:阮佃夫,大宗初出,選為主衣。
永光中,又請為世子師。
甚見信待。
景和末,大宗被拘于殿内,住在秘書省。
佃夫與王道隆、李道兄及帝左右淳于文祖共謀廢立。
時直将軍柳光世,亦與帝左右缪方盛、周登之有密謀,未知所奉。
登之與大宗有舊,方盛等乃使登之結佃夫。
佃夫大悅。
先是帝立皇後,普暫徹諸王奄人。
大宗左右錢藍生,亦在其列。
事畢未被遣。
密使藍生候帝,慮事洩,藍生不欲自出,帝動止辄以告文祖,令文祖報佃夫。
十一月二十九日晡時,帝出幸華林園。
休仁、休祐、山陰公主并侍側。
大宗猶在秘書省,不被召,益憂懼。
佃夫以告外監典事朱幼;又告主衣壽寂之,細铠主姜産之;産之又語所領細铠将王敬則;幼又告中書舍人戴明寶;并響應。
幼豫約勒内外,使藍生密報休仁等。
時帝欲南巡,腹心直将軍宗越等其夕并聽出外裝束,惟有隊主樊僧整防華林,是光世鄉人,光世要之,僧整即受命。
産之又要隊副聶慶,及所領壯士富靈符、俞道龍、宋逵之、田嗣。
并聚于慶省。
時巫觋雲後堂有鬼,其夕,帝于竹林寺與巫共射之。
寂之抽刀先入,産之随其後。
文祖、方盛、登之、靈符、慶、嗣、敬則、道龍、逵之又繼進。
休仁聞行聲甚疾,謂休祐曰:“事作矣。
”相随奔景陽山。
在華林園中,見第九章第七節。
帝見寂之至,引弓射之,不中,乃走。
寂之追而殒之。
案廢帝是時,無欲幸荊、湘之理。
觀其出袁為雍州,又欲使其舅蔡興宗為荊州,而後來湘州行事何惠文,亦盡忠于子勳,則是時建業形勢,殆甚危急,廢帝欲用上流,以戡禍難也。
果如史之所言,大宗與休仁、休祐,其死久矣,尚安得從容要結,以成其謀乎?《後廢帝紀贊》雲:“前廢帝卑遊亵幸,皆龍駕帝飾,傳警清路,蒼梧王則藏玺懷绂,魚服忘返,危冠短服,匹馬孤征,”則知帝于戒備初未嘗疏,圖之實非易易。
故蔡興宗曆說沈慶之、王玄谟、劉道隆,皆欲借重于兵力,逮三人皆不見聽,乃不得已而用壽寂之等,為铤而走險之計也,其成亦幸矣。
《本紀》言:帝少好講書,頗識古事,自造世祖诔及雜篇章,往往有辭采,與袁之言,頗相符會。
《佞幸傳》言:大明中,有奚顯度者,官至員外散騎侍郎。
常使主領人功。
苛虐無道,動加捶撲。
暑雨寒雪,不聽暫休。
人不堪命,有自經死者。
人役聞配顯度,如就刑戮。
前廢帝戲言:“顯度刻虐,為百姓所疾,比當除之,”左右因唱喏,即日宣旨殺焉。
時人比之孫晧之殺岑昏。
此實廢帝有意除之,比諸孫晧乃誣謗之辭耳。
更觀其能革孝建、大明之侈靡,自不失為幹父之蠱,而蔡興宗亦以為罪,天下豈有真是非哉?戴法興之死也,帝殺其三子。
又截法興棺焚之。
義恭子十二人先為元兇劭所殺,至廢帝,又殺其四子。
顔師伯六子,柳元景九子皆見殺。
元景弟侄在京邑、襄陽從死者又數十人。
又斷義恭支體;分裂腸胃;挑取眼睛,以蜜漬之,為鬼且精。
此等語不知皆實否,即謂皆實,亦一時風氣如此,不能獨責一人也。
第四節 子勳敗亡 前廢帝既死,湘東王彧以大皇大後令即帝位,大皇大後,孝武母路淑媛。
是為大宗明皇帝。
其明日,殺豫章王子尚及山陰公主楚玉,并廢帝同母也。
廢帝同母五人:子尚、楚玉及臨淮康哀公主楚佩、皇女楚琇、康樂公主修明也。
子尚,《傳》稱其兇慝有廢帝風,而不能舉其實迹,蓋近于誣。
楚玉,《傳》言其肆情淫縱。
以褚淵貌美,請以自侍十日。
廢帝許之。
淵雖承旨而行,以死自固,楚玉不能制也。
此事《廢帝紀》亦載之。
又雲:主謂帝曰:“妾與陛下,雖男女有殊,俱托體先帝。
陛下六宮萬數,而妾惟驸馬一人,事不均平,一何至此?”99帝乃為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
此更不近情矣,世豈有肆情淫縱之人,而必持男女平權之論者邪?宗越、譚金、童大壹謀作難,以告沈攸之。
攸之具白明帝。
明帝即收越等下獄殺之。
攸之之為人可知矣。
然明帝雖肆意翦除,卒不能弭尋陽之難。
《袁傳》曰:至尋陽,與鄧琬款狎,相過常請閑,必盡日窮夜。
與琬人地本殊,衆知其有異志矣。
既至襄陽,便與劉胡谘議參軍。
繕修兵械,纂集士卒。
蓋朝旨使要結琬,為勤王之備也。
《琬傳》雲:大宗定亂,進子勳車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
令書至,諸佐吏并喜,造琬曰:“暴亂既除,殿下又開黃,實為公私大慶。
”琬以子勳次居第三;又以尋陽起事;有符世祖,理必萬克。
乃取令書投地曰:“殿下當開端門,黃是吾徒事耳。
”衆并駭愕。
此乃誣罔之辭。
子勳非反廢帝,說已見前,其舉兵蓋實在此時也。
于是郢州刺史安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