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日俄戰役之結果及戰後情勢之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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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蒙、新方面之行動。
英人亦以日欲并韓故,第二次日英盟約中,删去保障韓國獨立之語,而以日本承認英在印度附近之行動為交換。
于是有日俄戰時,英人派兵入藏之舉。
其後浸至占據片馬。
迨宣統三年,俄人既于蒙、新方面,提出強硬之要求,旋煽誘蒙古獨立。
英人在西藏方面,亦亟圖均勢,遂保護出奔之達賴。
至民國時代,俄對蒙,英對藏之要求,猶始終取一緻之步調(如俄對外蒙,要求我不駐兵、不殖民。
英亦欲強分藏為内外,要求我于外藏不駐兵、不殖民)。
皆日、俄、英三國,國交離合之為之也。
其波瀾之壯闊,真可謂匪夷所思矣。
是為日俄兩國,離而複合,各肆侵略之時代。
迨歐戰既起,各國皆無暇東顧,俄國尤窘。
日人乘之,對我提出五号二十一條之要求,其中關于滿蒙者多款。
又乘俄國西方戰事之不利,迫之于險。
于民國五年(1916年),大正登極,俄國派使往賀時,迫其訂立密約(是為1916年7月3日之密約。
後為革命後之俄政府所宣布),承認其在中國之權利利益。
兩國利益,苟受第三國損害時,當共同防衛。
因此宣戰,亦當互相援助。
則進為攻守同盟矣。
蓋恐歐戰停後,英美等國,對日乘機攫取之權利,加以非難,故預以是抵制之也。
此約之徒利于日,俄人非不知之,然迫于情勢,無如何也。
是為日俄兩國,貌合神離,而日本獨霸東亞之時代。
曾幾何時,霹靂一聲,俄國革命是為俄國一大變局,而亦日人所極震驚。
初我國與俄訂立《東清鐵路條約》時,本隻許其沿路設警。
日俄和約附約,乃有每啟羅密達得置守備兵25名一款。
俄人借口是條,駐兵至六七萬。
歐戰作後,大都調往西方。
日人餌以甘言,謂俄“盡可撤兵。
北滿及東海濱省沿岸,日人不徒不乘機侵略,且當代為警備”。
蓋欲使俄盡撤東方守備,則日可相機行事也。
然日是時,方以與英同盟故,以協約國之同調自居,勢不便與俄翻臉。
迨俄國政變,而日人之機會乃至。
時則俄、德講和,作戰于前敵之捷克軍,逃入西伯利亞。
俄人則借武裝之德、奧俘虜以制之。
各國乃有共同出兵,以援捷克軍之議。
日人乃思一箭雙雕之策,欲并我外蒙、北滿之權利而攘之。
乘段政府親日之機,與我成立軍事協定。
訂明“由後貝加爾至阿穆爾省之兵,中由日指揮;由庫倫至阿穆爾之兵,日由中指揮”。
看似極為平等,實則我安能指揮彼;且兵所經皆我之地,其為不利于我也審矣。
于是各國次第出兵,而其所首謀攫奪者,乃在西伯利亞路及中東路。
遂由中、俄、英、法、意、美、日七國立一聯合鐵路委員會(在海參崴),将兩路置諸管理之下。
其後該會技術部長美人斯蒂芬氏,遂有共同管理中東路之議,提出于太平洋會議席上。
經我國專使力拒,乃僅為“中國對于該路股東及債權者,應負債務上之責任”之決議。
至該會取消後,列國猶照會我國,重提此決議,表明願與中國共同處置焉。
此為我國因俄事所受之損害。
至于俄人,其受日之侵略尤甚,日人當時之兵鋒,蓋曾至伊爾庫次克。
擁立反蘇俄之徒謝苗諾夫(Semionnoff)于赤塔,卡爾米哥夫(Kalmykoff)于哈巴羅甫喀。
或謂日本
英人亦以日欲并韓故,第二次日英盟約中,删去保障韓國獨立之語,而以日本承認英在印度附近之行動為交換。
于是有日俄戰時,英人派兵入藏之舉。
其後浸至占據片馬。
迨宣統三年,俄人既于蒙、新方面,提出強硬之要求,旋煽誘蒙古獨立。
英人在西藏方面,亦亟圖均勢,遂保護出奔之達賴。
至民國時代,俄對蒙,英對藏之要求,猶始終取一緻之步調(如俄對外蒙,要求我不駐兵、不殖民。
英亦欲強分藏為内外,要求我于外藏不駐兵、不殖民)。
皆日、俄、英三國,國交離合之為之也。
其波瀾之壯闊,真可謂匪夷所思矣。
是為日俄兩國,離而複合,各肆侵略之時代。
迨歐戰既起,各國皆無暇東顧,俄國尤窘。
日人乘之,對我提出五号二十一條之要求,其中關于滿蒙者多款。
又乘俄國西方戰事之不利,迫之于險。
于民國五年(1916年),大正登極,俄國派使往賀時,迫其訂立密約(是為1916年7月3日之密約。
後為革命後之俄政府所宣布),承認其在中國之權利利益。
兩國利益,苟受第三國損害時,當共同防衛。
因此宣戰,亦當互相援助。
則進為攻守同盟矣。
蓋恐歐戰停後,英美等國,對日乘機攫取之權利,加以非難,故預以是抵制之也。
此約之徒利于日,俄人非不知之,然迫于情勢,無如何也。
是為日俄兩國,貌合神離,而日本獨霸東亞之時代。
曾幾何時,霹靂一聲,俄國革命是為俄國一大變局,而亦日人所極震驚。
初我國與俄訂立《東清鐵路條約》時,本隻許其沿路設警。
日俄和約附約,乃有每啟羅密達得置守備兵25名一款。
俄人借口是條,駐兵至六七萬。
歐戰作後,大都調往西方。
日人餌以甘言,謂俄“盡可撤兵。
北滿及東海濱省沿岸,日人不徒不乘機侵略,且當代為警備”。
蓋欲使俄盡撤東方守備,則日可相機行事也。
然日是時,方以與英同盟故,以協約國之同調自居,勢不便與俄翻臉。
迨俄國政變,而日人之機會乃至。
時則俄、德講和,作戰于前敵之捷克軍,逃入西伯利亞。
俄人則借武裝之德、奧俘虜以制之。
各國乃有共同出兵,以援捷克軍之議。
日人乃思一箭雙雕之策,欲并我外蒙、北滿之權利而攘之。
乘段政府親日之機,與我成立軍事協定。
訂明“由後貝加爾至阿穆爾省之兵,中由日指揮;由庫倫至阿穆爾之兵,日由中指揮”。
看似極為平等,實則我安能指揮彼;且兵所經皆我之地,其為不利于我也審矣。
于是各國次第出兵,而其所首謀攫奪者,乃在西伯利亞路及中東路。
遂由中、俄、英、法、意、美、日七國立一聯合鐵路委員會(在海參崴),将兩路置諸管理之下。
其後該會技術部長美人斯蒂芬氏,遂有共同管理中東路之議,提出于太平洋會議席上。
經我國專使力拒,乃僅為“中國對于該路股東及債權者,應負債務上之責任”之決議。
至該會取消後,列國猶照會我國,重提此決議,表明願與中國共同處置焉。
此為我國因俄事所受之損害。
至于俄人,其受日之侵略尤甚,日人當時之兵鋒,蓋曾至伊爾庫次克。
擁立反蘇俄之徒謝苗諾夫(Semionnoff)于赤塔,卡爾米哥夫(Kalmykoff)于哈巴羅甫喀。
或謂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