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變動中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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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故社會之矛盾不深,其民氣最為樸實強毅。

    近代對外之交通,西南最早,故其漸染新文化亦較早。

    清末兩大派之改革者,(一)士夫派之康有為,(二)平民派之孫文,(三)及前此雖不成而究為空谷足音之民族革命者太平天國,皆起于南方,非偶然也。

     孫文之革命思想,萌芽于中法戰後,光緒十八年(1892)始立興中會。

    中國之社會本較散漫,惟會黨略有組織,故初圖革命時,所思利用者為會黨。

    然會黨雖含有革命種子,究之江湖豪傑之意味多,不甚足用也。

    日俄戰後,文以赴日留學者多,乃如日本,改興中會為同盟會(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

    士人之加入者始多,此等士夫,雖雲在野,而于中國政治上,實饒有聲勢,後來入新軍中運動者亦此曹。

    于是政治軍事上之重心,稍暗移于革命黨之手。

    辛亥之歲(1911)武昌起義,其勢力非複前此偏隅起事之比矣。

    顧新軍之力,雖較會黨為強,然欲借武昌之義師,以推翻清朝,則實力究嫌不足。

    各省雖雲次第光複,其力亦未足以會師中原也。

    其時清朝早已徒有其名,而懷挾野心之袁世凱遂乘機頓兵,與南方議和,而迫清室于中華民國元年二月十二日退位。

    孫文先已被舉為臨時大總統,就職南京,實力既未足勘定北方,乃不得不為調停之計,讓位于袁世凱。

    民黨中人,欲使世凱就職南京,免在北京為舊勢力所包圍,不克。

    時同盟會已改組為公開之政黨,稱國民黨。

    孫文知政治一時無清明之望,欲退居在野之地位,專辦實業,而國民黨不能聽其指揮,在國會中,政府與國民黨之議員,遂立于對立地位。

    袁世凱專務排除異己,政治既不清明,對外交涉,尤多失敗。

    清末之四國銀行團,英美德法恐排除日俄之不妥,勸其加入,變為六國銀行團,承借中國政府之政治借款。

    美國總統以其要挾太甚,命其國之銀行團解散,又變為五國團。

    民國二年四月,中國以關鹽餘之全數為擔保,成立善後大借款2500萬鎊。

    是舉也,于北京鹽務署設稽核所,産鹽地方設分所,審計處設稽核外債室,實啟财政部分監督之端。

    然(一)北方兵力本較強,(二)财力亦較充足,(三)人民是時尚未能盡了解新說,國民黨不能宣傳政見,反以叫嚣取厭于人,是時之新勢力,遂不為民情所與。

    起于上海、南京及安徽、江西、湖南、福建、廣東五省之二次革命,遂告失敗。

    袁世凱乃無所顧忌,迫脅國會,選為總統,旋解散國民黨,國會因之不足法定人數,遂于明年加以解散,改《臨時約法》為《中華民國約法》,以參政院代行立法院職權。

    國會既已解散,無人能監督外交,而蒙藏之交涉,遂均于屈辱中解決,先是革命消息,傳至西藏,藏人起而驅逐駐兵,達賴返藏,藏人進兵川邊,川滇出兵剿辦,已獲勝利,而英人提出抗議,不得已改剿為撫。

    三年四月,與英人定約于西摩拉,英人承認中國對西藏之宗主權,而中國承認外藏之自治權。

    内外藏本無此名詞,徒以紅線畫于地圖上而已,而此所畫界線,又為我所不能承認,其事遂成為懸案。

    俄人亦與外蒙立約,允代其保守自治,不許中國派官、駐兵、殖民,而别訂商務專約,攫廣大之權利以去。

    四年六月立約,俄承認中國在外蒙之宗主權,中國承認其自治權,十一月,并認呼倫貝爾為特别之區域。

    三年六月歐戰起,日與英攻陷青島,日人并占膠濟鐵路及青島海關。

    明年,我國要求撤兵,英兵即撤退,而日人提出五号二十一條之要求,于五月七日發出最後通牒。

    我于九日承認,後于五月二十五日立約,外交之失敗如此,人民自難心服。

    袁世凱顧圖帝制自為,嗾其黨羽,設立籌安會,妄雲從學理上研究國體問題,電各省軍民長官及商會,派代表入京,在京又有所謂公民團者,請願于參政院,要求變更國體,參政院主開國民會議解決。

    及開,全體贊成君主立憲,于是委托參政院,推戴袁世凱為皇帝,世凱遂加以接受。

    于是蔡锷起護國軍于雲南,北方兵力雖強,顧無為世凱效力。

    貴州、廣東、廣西、浙江、湖南先後獨立,陝西、山東亦有民軍起事,英俄法意日又提出警告,世凱不得已,于五年三月二十二日,下令取消帝制;而護國軍要求世凱退位,彼此相持不下,六月六日,世凱死,此問題乃告解決。

     清室至道鹹時,實已不能自立,所以能複延數十年之命運者,實皆湘淮軍諸将帥為之效力也。

    故自号中興以還,寝成外重之勢。

    湘淮軍諸将帥至光緒朝稍凋落,惟李鴻章最老壽,隐然為政治重心,繼起無人。

    袁世凱乃以詭谲之姿,強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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