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鴉片戰争和鹹豐戊午、庚申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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瑩自認冒功,革職了事。
當時輿論,很替二人抱不平,說怡良忌其得專折奏事,有意陷害。
這也未必其然,當時的情形,非如此如何了結呢?盡殺俘虜,在今日看起來,未免野蠻。
當時的心理,則異于是。
如裕謙殺英人二名,奏稱先将兩手大指,連兩臂及肩背之皮筋,剝取一條,留作奴才馬缰,再行淩遲枭示。
自今日觀之,何解于野蠻之譏?然裕謙在當日,亦系正人,姚瑩寫給劉韻珂的信,說鎮道天朝大臣,不能與夷對質辱國。
諸文武即不以為功,豈可更使獲咎,失忠義之心?惟有鎮道引咎而已。
亦殊有大臣的風度。
民族隔閡之深,緻有此等變态的心理,此豈可以常理論,亦惟有歸諸異文化接觸時,應有的現象而已。
當姚瑩等捕獲英人時,廷寄命其将該國地方,周圍幾許?所屬之國,共有若幹?其最為強大,不受該國約束者,共有若幹人?英吉利至回疆各部,有無旱路可通?平素有無往來?俄羅斯是否接壤,有無貿易相通?逐層密訊,譯取明确供詞,切實具奏。
林則徐在廣州時,奏稱震于英吉利之名者,以其船堅炮利而稱其強,以其奢靡揮霍而豔其富。
不知該夷兵船笨重,吃水深數丈,僅能取勝外洋,至口内則運棹不靈,一遇水淺沙膠,萬難轉動。
是以貨船進口,亦必以重資請土人導引,而兵船更不待言矣。
從前律勞卑冒昧,一進虎門,旋即驚吓破膽,回澳身死,是其明證。
且夷人除槍炮以外,擊刺步伐,俱非所娴,而其腿足纏束緊密,屈伸皆所不便,若至岸上,便無能為,是其強非不可制也。
又其陛辭時,奏稱内地茶葉、大黃,禁不出口,已足制諸夷之命。
至廣州,又奏茶葉、大黃兩項,臣等悉心訪察,實為外夷所必需。
其隔膜至于如此,豈在短時期中,能有知己知彼之望?中國當承平時,政治是放任的,兵備是廢弛的,上章業經述及。
當時廣東按察使王廷蘭寫給曾望顔的信,說各處調到的兵,紛擾喧呶,全無紀律,互鬥殺人,校場中積屍不知凡幾。
甚至夷兵搶奪十三行,官兵雜入其中,肩挑背負,千百成群,竟行遁去,點兵冊中,從不聞清查一二。
又說:林則徐查辦煙案,兵怨之,夷怨之,私販怨之,莠民亦怨之,反恐逆夷不勝,前轍不能複蹈。
劉韻珂寫給人家的信,亦說除尋常受雇,持刀放火各犯外,其為逆主謀,以及荷戈相從者,何止萬人?英兵所至,到處官逃民散,論者稱其為入無人之境,而非如入無人之境,社會的情形,積重如此,又豈一日所能轉變?然而從五口通商,至今還不滿百年,我們的轉變,也不可謂之遲了。
第二節 鹹豐戊午英法交涉 陰翳蔽天之局,斷非片時的微風,所能掃蕩,于是鴉片戰争之後,事勢相激相乘,又演成戊午、庚申之役(戊午系鹹豐八年,1858年,庚申系鹹豐十年,即1860年)。
中英和議成後,中國以伊裡布為廣州将軍,以欽差大臣名義,辦理廣東交涉事宜。
道光二十三年(1843),伊裡布病死,耆英代為欽差大臣,于是美、法、瑞、挪先後和中國成立通商條約。
惟俄國援例要求,仍未獲許(見第三節)。
美法之約,都定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
瑞、挪之約,則定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
其中美約最早,除領事裁判權外,又規定稅例變更,須與領事議允,而關稅協定,遂于是乎開始。
又規定外商運來貨物,如未全銷,得運往别口,免征船鈔;如系原包、原貨,并得免其重稅。
而外商遂得在我國各口岸間,将貨物運載往來。
又規定外國兵船,巡查到中國各口的,中國須以禮相待,并許采辦食物,汲取淡水,修補損壞;而外國兵艦,遂得出入我國港口。
後來長江沿岸開放,并因此擴及内河。
法、瑞條約,都模仿美約,鹹豐八年、十年的英、法條約,除戰勝所得權利外,又都以此等條約為藍本。
諸約又都有最惠國條款,得以互相援引,條文即有異同詳略,亦無礙于其權利的享受。
中國則喪失權利給一國,即系喪失權利給各國。
不平等條約,漸次根深蒂固了。
英人既得香港,以璞鼎查為總督,旋代以德庇時。
先是乾隆五十八年(1793),清高宗曾有西洋各國商人,不得擅入廣東省城之谕。
此時國交情形,既已大變,舊例自難固執,而粵民排外方甚,仍執此谕,以拒英人。
嫌官吏辦事軟弱,動辄與官龃龉,此等積久的隔閡,既非旦夕所能化除,外人又戰勝恃強,無可商洽,官吏辦事,甚覺為難。
二十六年(1846)中國賠款既清,耆英要求英撤舟山之兵,德庇時與耆英,乃再定約于虎門。
申明入城的事,可以延緩,而不能廢止。
并訂明中國永遠不以舟山群島讓給别國。
若遇他國侵伐,英國應為保護,毋庸中國給與兵費,此為中國聲明領土不割讓之始,後來所謂勢力範圍,多系以此表示。
二十七年(1847)英人往遊佛山的,被鎮人擲石擊傷。
德庇時以兵船闖入黃埔,聲勢洶洶,要求于兩年後開放廣州。
耆英不得已,許之。
是年,耆英内召,徐廣缙代為總督,葉名琛為巡撫,二人都是有些虛之氣的,不知外情,而好徼名,交涉就更要惡化了。
道光二十九年(1849)港督文翰(SamuelGeorgeBonham)以入城之期已屆,要求實行,徐廣缙親自登舟勸阻。
粵人疑文翰将劫廣缙為質,民團數萬,聚集兩岸,呼聲震天,文翰懼,乃罷入城之議。
廣缙奏聞,朝意大悅。
诏封廣缙一等子,名琛一等男,均世襲。
其餘文武官員,均照軍功例從優議叙。
并著嘉獎粵民。
英政府聞其事,謂粵人排外,實由中央政府主持,感情愈惡。
明年,宣宗死,子文宗立。
時中國輿論,本不以和議為然。
文宗初立,頗有圖治之志,自然要受其影響。
于是割穆彰阿職,永不叙用。
耆英降五品頂戴,以六品員外郎候補。
并昭雪達洪阿、姚瑩。
中國的政情也一變了。
鹹豐元年(1851)徐廣缙移督湖廣,葉名琛代為粵督。
時太平軍漸盛,清朝不願對外多生枝節,亦饬其交涉慎重。
然名琛負虛氣,以為西人不過虛聲恐吓,置之不理,即無他技。
凡事辄以傲慢态度出之,而又不設防備。
先是英約無修改期限,而美法之約,則定以12年為修改之期。
其時稅則,系據五口開放前物價訂定,大體為值百抽五。
開放後物價減低而稅則如故,外人都想改約。
鹹豐四年,英國條約,已屆12年之期,乃援美法條約,請求修改,美法條約,尚未期滿,亦遣使助之。
函告葉名琛,名琛不許。
英美二使乃求見兩江總督怡良,怡良為之奏聞。
上谕不許。
二使北上,至大沽,時怡良正移督直隸,赴津與之交涉,英使提出條件(所需求的為:公使駐京,英人得在内地居住置産,開放天津,修改稅則,準許鴉片進口,免除厘金,使用各式洋錢等)。
上谕謂其荒謬已極,所議遂無結果。
二使報告本國,謂非用兵力,修約難望成功。
鹹豐六年,英、法、美三國再向葉名琛要求,名琛仍不許。
美使又至上海交涉,亦無結果。
而是年适又有亞羅船(Arrow)事件發生。
是時中國沿海船戶,頗有借外國旗号為非的(桂良等在上海,曾照會英、美、法三使,說上海近有船戶,由各國領事發給旗号,此等船戶向系不安本分,今恃外國旗号為護符,地方官欲加之罪,躊躇不決,遂至無所不為,犯案累累。
上海如此,各口諒均不免。
拟請貴大臣即饬各口領事宮:嗣後永不準以貴國旗号,發給中國船戶;從前已給者,一概撤銷雲雲。
可知此時确有依靠外國旗号,為非作歹之事)。
亞羅号亦系華船,在香港注冊,業已期滿,而仍扯英國旗号,停泊省河。
中國水師巡緝,拔下其旗,捕去12人。
英領事巴夏禮(H.S.Parkes)商于港督包令(JohnBowring)要求道歉送還。
葉名琛初以其中3人,實系海盜,許還9人,巴夏禮不可,提出最後通牒,名琛乃遣員将12人送還,巴夏禮以其未曾道歉,不受。
遂炮擊廣州,包令謂名琛必然讓步,自至廣州,預備交涉,而名琛不屈如故。
包令大失望。
因未奉政府命令,不能作戰,乃複退兵。
粵民遂燒英、法、美商館,沖突之事時起。
時法國教士馬賴(PereAugusteChapdelaine)在廣西西林被殺,英國方商于美國,欲共同出兵,迫脅中國改約。
及亞羅事件報至,下議院反對用兵。
英政府将其解散,改選後,遂通過向中 簽訂《天津條約》1858年6月,清政府代表分别與英、法、俄等國公使在天津海光寺進行談判,并被迫簽訂了不平等的《天津條約》。
圖為中英簽訂條約時的場景。
國要求改約及賠償,不得則開戰。
于是英以額爾金(LordElgin),法以葛羅(BaronGros)為使,率兵前來。
英政府之意,原令專使北上,與中國政府交涉。
而香港英人力言粵人之暴橫,請攻取廣州,以挫其氣。
二使乃對葉名琛提出開放廣州,賠償損失的要求。
名琛不許,廣州遂為英法所陷,名琛被虜(鹹豐九年,即1859年死于加爾各答),時為鹹豐七年(1857)九月。
清朝聞之,革名琛職,代以黃宗漢。
時俄使普提雅廷(CountPutiatin)以在天津與中國交涉,不得要領,亦至香港(見下節)。
美國亦遣列衛廉(WilliamB.Reed)來華。
四使乃同緻照會于中國大學士裕誠,請派全權至上海會議。
請兩江總督何桂清代遞。
裕誠複英法美,令至廣東聽候查辦。
複俄使,申明不得在海口通商,令赴黑龍江與該處辦事大臣妥議。
四使不聽,相偕北上。
鹹豐八年三月至天津,直督譚廷襄奏聞。
清朝遣使往議,以非全權見拒。
四月,英法兵遂陷大沽炮台,旋以俄美居間,以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為全權往議,與四國各定條約。
是為鹹豐八年的《天津條約》。
英法兩約:訂明(一)彼此互派公使,英約并訂明由大學士、尚書中特簡一員,與英國欽差大臣,文移會晤,商辦各事,此為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所由設立。
(二)英約開牛莊、登州(後因水淺,改開芝罘)、台灣、潮州、瓊州。
沿江自漢口以下,開放三口(後開漢口、九江、鎮江)。
法約多淡水、江甯,而無牛莊。
(三)稅則定值百抽五。
英約十年估價一次(須在滿期前6個月知照,否則再行10年),法約七年,後在上海,以另款改與英同。
(四)英商運貨往來于内地及口岸間的,應輸稅項總數,由領事備文詢問各關監督,關監督應即照複。
彼此出示曉谕。
英商願在首經子口及海口一次完納者聽。
其額為值百抽二點五。
(五)許英人持照往内地遊曆通商。
(六)英法美約并許傳教,而法約中又有許往内地之文(英約第八款許傳天主耶稣教。
法約第十三款但言天主教。
美約雲“耶稣教即天主教”)。
(七)英另定專條,由中國賠償商虧200萬兩,軍費200萬兩,付清後乃将廣州交還(後于鹹豐十一年三月交還,其時賠款實尚未清。
據上谕,系法使調停之力)。
法于《補遺條款》中定賠款軍費總額為200萬兩。
美約與英法有異。
當譚廷襄将美國條款奏聞時,上谕:貿易口岸,準于閩粵兩省,酌添小口各一處。
至于大臣駐紮京師,文移直達内閣禮部,賠款焚劫船貨等,不能準行。
議約時,美使遂将此等條款删去,所以美約無賠款,通商口岸,隻有台灣、潮州兩處。
駐使有要事,方準到北京暫住,與内閣大學士或派出平行大憲酌議。
每年仍不得逾一次,到京後須迅速定議,不得耽延。
雖有此款,仍不得因小事輕請,但英法美三約,既有最惠國條款;而美約又訂明,他國條約,更開他口,美人亦得居住貿易;他國使臣駐京,美國即毋庸更議,一體辦理;則英 法費幹戈而得之的,美國并不煩兵力,而坐享其成了。
掠奪白銀 英法聯軍為慶祝“勝利”,四處搶奪、耀武揚威,不少照片記錄了他們的罪行。
照片中的這一堆東西并不是磚石黃土,而是洋人在中國掠奪來的一部分白銀。
改訂稅則會議,因物價記錄,都在上海,約定于上海舉行。
乃派桂良、花沙納至滬,與何桂清共議。
這一年,廣東人民在佛山設團練局,在籍侍郎羅惇衍、翰林院編修龍元禧、給事中蘇廷魁主持其事。
令耆老通饬民間:受雇于外人的,限一月内辭職。
否則收其家屬,無家屬的系其親屬,辭歸的共2萬餘人。
團練嘗襲擊廣州,不克。
和議成後,羅惇衍托言巡緝土匪,請緩撤團練。
桂良等至滬,英人要求撤黃宗漢職,懲辦惇衍等三人。
時廣東有人僞造廷寄,說英法心懷叵測,已密饬羅惇衍相機剿辦。
乃發上谕,嚴拿僞造廷寄的人,奪黃宗漢欽差大臣關防,以授何桂清,後遂以桂清為五口通商大臣(事在鹹豐九年三月)。
自此中外交涉,漸自廣東移于江蘇了。
是年十月議定《通商章程》,英法相同。
規定外商運貨,往來内地及口岸間的,均在首經子口及海口完納。
用照會将移文詢問的辦法取消。
又規定中國得邀請英人,幫辦稅務,任憑中國總理大臣邀請,毋庸英官指薦幹預。
法美二約亦同。
鴉片:當耆英在江甯議和時,曾請英人嚴禁,到廣東後,又以為言。
璞鼎查說不如收稅。
道光二十四年的中美條約,曾訂明美人向不開辟的港口私行貿易,或走私漏稅,或攜帶鴉片及别項違禁貨物的,聽中國地方官員自行辦理治罪。
美國官民均不得稍有袒護。
二十七年的瑞、挪條約同。
然雖有此等條約,中國煙禁,在表面上亦且加嚴,實際均無效力。
鴉片輸入,戰前不過二三萬箱者,戰後反增至6萬餘箱。
1855年,即鹹豐五年,英人公正的,曾上書英王,請禁英船英商販運鴉片來華,為英國政府所駁斥。
列衛廉來華時,美政府命其助中國禁煙。
列衛
當時輿論,很替二人抱不平,說怡良忌其得專折奏事,有意陷害。
這也未必其然,當時的情形,非如此如何了結呢?盡殺俘虜,在今日看起來,未免野蠻。
當時的心理,則異于是。
如裕謙殺英人二名,奏稱先将兩手大指,連兩臂及肩背之皮筋,剝取一條,留作奴才馬缰,再行淩遲枭示。
自今日觀之,何解于野蠻之譏?然裕謙在當日,亦系正人,姚瑩寫給劉韻珂的信,說鎮道天朝大臣,不能與夷對質辱國。
諸文武即不以為功,豈可更使獲咎,失忠義之心?惟有鎮道引咎而已。
亦殊有大臣的風度。
民族隔閡之深,緻有此等變态的心理,此豈可以常理論,亦惟有歸諸異文化接觸時,應有的現象而已。
當姚瑩等捕獲英人時,廷寄命其将該國地方,周圍幾許?所屬之國,共有若幹?其最為強大,不受該國約束者,共有若幹人?英吉利至回疆各部,有無旱路可通?平素有無往來?俄羅斯是否接壤,有無貿易相通?逐層密訊,譯取明确供詞,切實具奏。
林則徐在廣州時,奏稱震于英吉利之名者,以其船堅炮利而稱其強,以其奢靡揮霍而豔其富。
不知該夷兵船笨重,吃水深數丈,僅能取勝外洋,至口内則運棹不靈,一遇水淺沙膠,萬難轉動。
是以貨船進口,亦必以重資請土人導引,而兵船更不待言矣。
從前律勞卑冒昧,一進虎門,旋即驚吓破膽,回澳身死,是其明證。
且夷人除槍炮以外,擊刺步伐,俱非所娴,而其腿足纏束緊密,屈伸皆所不便,若至岸上,便無能為,是其強非不可制也。
又其陛辭時,奏稱内地茶葉、大黃,禁不出口,已足制諸夷之命。
至廣州,又奏茶葉、大黃兩項,臣等悉心訪察,實為外夷所必需。
其隔膜至于如此,豈在短時期中,能有知己知彼之望?中國當承平時,政治是放任的,兵備是廢弛的,上章業經述及。
當時廣東按察使王廷蘭寫給曾望顔的信,說各處調到的兵,紛擾喧呶,全無紀律,互鬥殺人,校場中積屍不知凡幾。
甚至夷兵搶奪十三行,官兵雜入其中,肩挑背負,千百成群,竟行遁去,點兵冊中,從不聞清查一二。
又說:林則徐查辦煙案,兵怨之,夷怨之,私販怨之,莠民亦怨之,反恐逆夷不勝,前轍不能複蹈。
劉韻珂寫給人家的信,亦說除尋常受雇,持刀放火各犯外,其為逆主謀,以及荷戈相從者,何止萬人?英兵所至,到處官逃民散,論者稱其為入無人之境,而非如入無人之境,社會的情形,積重如此,又豈一日所能轉變?然而從五口通商,至今還不滿百年,我們的轉變,也不可謂之遲了。
第二節 鹹豐戊午英法交涉 陰翳蔽天之局,斷非片時的微風,所能掃蕩,于是鴉片戰争之後,事勢相激相乘,又演成戊午、庚申之役(戊午系鹹豐八年,1858年,庚申系鹹豐十年,即1860年)。
中英和議成後,中國以伊裡布為廣州将軍,以欽差大臣名義,辦理廣東交涉事宜。
道光二十三年(1843),伊裡布病死,耆英代為欽差大臣,于是美、法、瑞、挪先後和中國成立通商條約。
惟俄國援例要求,仍未獲許(見第三節)。
美法之約,都定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
瑞、挪之約,則定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
其中美約最早,除領事裁判權外,又規定稅例變更,須與領事議允,而關稅協定,遂于是乎開始。
又規定外商運來貨物,如未全銷,得運往别口,免征船鈔;如系原包、原貨,并得免其重稅。
而外商遂得在我國各口岸間,将貨物運載往來。
又規定外國兵船,巡查到中國各口的,中國須以禮相待,并許采辦食物,汲取淡水,修補損壞;而外國兵艦,遂得出入我國港口。
後來長江沿岸開放,并因此擴及内河。
法、瑞條約,都模仿美約,鹹豐八年、十年的英、法條約,除戰勝所得權利外,又都以此等條約為藍本。
諸約又都有最惠國條款,得以互相援引,條文即有異同詳略,亦無礙于其權利的享受。
中國則喪失權利給一國,即系喪失權利給各國。
不平等條約,漸次根深蒂固了。
英人既得香港,以璞鼎查為總督,旋代以德庇時。
先是乾隆五十八年(1793),清高宗曾有西洋各國商人,不得擅入廣東省城之谕。
此時國交情形,既已大變,舊例自難固執,而粵民排外方甚,仍執此谕,以拒英人。
嫌官吏辦事軟弱,動辄與官龃龉,此等積久的隔閡,既非旦夕所能化除,外人又戰勝恃強,無可商洽,官吏辦事,甚覺為難。
二十六年(1846)中國賠款既清,耆英要求英撤舟山之兵,德庇時與耆英,乃再定約于虎門。
申明入城的事,可以延緩,而不能廢止。
并訂明中國永遠不以舟山群島讓給别國。
若遇他國侵伐,英國應為保護,毋庸中國給與兵費,此為中國聲明領土不割讓之始,後來所謂勢力範圍,多系以此表示。
二十七年(1847)英人往遊佛山的,被鎮人擲石擊傷。
德庇時以兵船闖入黃埔,聲勢洶洶,要求于兩年後開放廣州。
耆英不得已,許之。
是年,耆英内召,徐廣缙代為總督,葉名琛為巡撫,二人都是有些虛之氣的,不知外情,而好徼名,交涉就更要惡化了。
道光二十九年(1849)港督文翰(SamuelGeorgeBonham)以入城之期已屆,要求實行,徐廣缙親自登舟勸阻。
粵人疑文翰将劫廣缙為質,民團數萬,聚集兩岸,呼聲震天,文翰懼,乃罷入城之議。
廣缙奏聞,朝意大悅。
诏封廣缙一等子,名琛一等男,均世襲。
其餘文武官員,均照軍功例從優議叙。
并著嘉獎粵民。
英政府聞其事,謂粵人排外,實由中央政府主持,感情愈惡。
明年,宣宗死,子文宗立。
時中國輿論,本不以和議為然。
文宗初立,頗有圖治之志,自然要受其影響。
于是割穆彰阿職,永不叙用。
耆英降五品頂戴,以六品員外郎候補。
并昭雪達洪阿、姚瑩。
中國的政情也一變了。
鹹豐元年(1851)徐廣缙移督湖廣,葉名琛代為粵督。
時太平軍漸盛,清朝不願對外多生枝節,亦饬其交涉慎重。
然名琛負虛氣,以為西人不過虛聲恐吓,置之不理,即無他技。
凡事辄以傲慢态度出之,而又不設防備。
先是英約無修改期限,而美法之約,則定以12年為修改之期。
其時稅則,系據五口開放前物價訂定,大體為值百抽五。
開放後物價減低而稅則如故,外人都想改約。
鹹豐四年,英國條約,已屆12年之期,乃援美法條約,請求修改,美法條約,尚未期滿,亦遣使助之。
函告葉名琛,名琛不許。
英美二使乃求見兩江總督怡良,怡良為之奏聞。
上谕不許。
二使北上,至大沽,時怡良正移督直隸,赴津與之交涉,英使提出條件(所需求的為:公使駐京,英人得在内地居住置産,開放天津,修改稅則,準許鴉片進口,免除厘金,使用各式洋錢等)。
上谕謂其荒謬已極,所議遂無結果。
二使報告本國,謂非用兵力,修約難望成功。
鹹豐六年,英、法、美三國再向葉名琛要求,名琛仍不許。
美使又至上海交涉,亦無結果。
而是年适又有亞羅船(Arrow)事件發生。
是時中國沿海船戶,頗有借外國旗号為非的(桂良等在上海,曾照會英、美、法三使,說上海近有船戶,由各國領事發給旗号,此等船戶向系不安本分,今恃外國旗号為護符,地方官欲加之罪,躊躇不決,遂至無所不為,犯案累累。
上海如此,各口諒均不免。
拟請貴大臣即饬各口領事宮:嗣後永不準以貴國旗号,發給中國船戶;從前已給者,一概撤銷雲雲。
可知此時确有依靠外國旗号,為非作歹之事)。
亞羅号亦系華船,在香港注冊,業已期滿,而仍扯英國旗号,停泊省河。
中國水師巡緝,拔下其旗,捕去12人。
英領事巴夏禮(H.S.Parkes)商于港督包令(JohnBowring)要求道歉送還。
葉名琛初以其中3人,實系海盜,許還9人,巴夏禮不可,提出最後通牒,名琛乃遣員将12人送還,巴夏禮以其未曾道歉,不受。
遂炮擊廣州,包令謂名琛必然讓步,自至廣州,預備交涉,而名琛不屈如故。
包令大失望。
因未奉政府命令,不能作戰,乃複退兵。
粵民遂燒英、法、美商館,沖突之事時起。
時法國教士馬賴(PereAugusteChapdelaine)在廣西西林被殺,英國方商于美國,欲共同出兵,迫脅中國改約。
及亞羅事件報至,下議院反對用兵。
英政府将其解散,改選後,遂通過向中 簽訂《天津條約》1858年6月,清政府代表分别與英、法、俄等國公使在天津海光寺進行談判,并被迫簽訂了不平等的《天津條約》。
圖為中英簽訂條約時的場景。
國要求改約及賠償,不得則開戰。
于是英以額爾金(LordElgin),法以葛羅(BaronGros)為使,率兵前來。
英政府之意,原令專使北上,與中國政府交涉。
而香港英人力言粵人之暴橫,請攻取廣州,以挫其氣。
二使乃對葉名琛提出開放廣州,賠償損失的要求。
名琛不許,廣州遂為英法所陷,名琛被虜(鹹豐九年,即1859年死于加爾各答),時為鹹豐七年(1857)九月。
清朝聞之,革名琛職,代以黃宗漢。
時俄使普提雅廷(CountPutiatin)以在天津與中國交涉,不得要領,亦至香港(見下節)。
美國亦遣列衛廉(WilliamB.Reed)來華。
四使乃同緻照會于中國大學士裕誠,請派全權至上海會議。
請兩江總督何桂清代遞。
裕誠複英法美,令至廣東聽候查辦。
複俄使,申明不得在海口通商,令赴黑龍江與該處辦事大臣妥議。
四使不聽,相偕北上。
鹹豐八年三月至天津,直督譚廷襄奏聞。
清朝遣使往議,以非全權見拒。
四月,英法兵遂陷大沽炮台,旋以俄美居間,以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為全權往議,與四國各定條約。
是為鹹豐八年的《天津條約》。
英法兩約:訂明(一)彼此互派公使,英約并訂明由大學士、尚書中特簡一員,與英國欽差大臣,文移會晤,商辦各事,此為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所由設立。
(二)英約開牛莊、登州(後因水淺,改開芝罘)、台灣、潮州、瓊州。
沿江自漢口以下,開放三口(後開漢口、九江、鎮江)。
法約多淡水、江甯,而無牛莊。
(三)稅則定值百抽五。
英約十年估價一次(須在滿期前6個月知照,否則再行10年),法約七年,後在上海,以另款改與英同。
(四)英商運貨往來于内地及口岸間的,應輸稅項總數,由領事備文詢問各關監督,關監督應即照複。
彼此出示曉谕。
英商願在首經子口及海口一次完納者聽。
其額為值百抽二點五。
(五)許英人持照往内地遊曆通商。
(六)英法美約并許傳教,而法約中又有許往内地之文(英約第八款許傳天主耶稣教。
法約第十三款但言天主教。
美約雲“耶稣教即天主教”)。
(七)英另定專條,由中國賠償商虧200萬兩,軍費200萬兩,付清後乃将廣州交還(後于鹹豐十一年三月交還,其時賠款實尚未清。
據上谕,系法使調停之力)。
法于《補遺條款》中定賠款軍費總額為200萬兩。
美約與英法有異。
當譚廷襄将美國條款奏聞時,上谕:貿易口岸,準于閩粵兩省,酌添小口各一處。
至于大臣駐紮京師,文移直達内閣禮部,賠款焚劫船貨等,不能準行。
議約時,美使遂将此等條款删去,所以美約無賠款,通商口岸,隻有台灣、潮州兩處。
駐使有要事,方準到北京暫住,與内閣大學士或派出平行大憲酌議。
每年仍不得逾一次,到京後須迅速定議,不得耽延。
雖有此款,仍不得因小事輕請,但英法美三約,既有最惠國條款;而美約又訂明,他國條約,更開他口,美人亦得居住貿易;他國使臣駐京,美國即毋庸更議,一體辦理;則英 法費幹戈而得之的,美國并不煩兵力,而坐享其成了。
掠奪白銀 英法聯軍為慶祝“勝利”,四處搶奪、耀武揚威,不少照片記錄了他們的罪行。
照片中的這一堆東西并不是磚石黃土,而是洋人在中國掠奪來的一部分白銀。
改訂稅則會議,因物價記錄,都在上海,約定于上海舉行。
乃派桂良、花沙納至滬,與何桂清共議。
這一年,廣東人民在佛山設團練局,在籍侍郎羅惇衍、翰林院編修龍元禧、給事中蘇廷魁主持其事。
令耆老通饬民間:受雇于外人的,限一月内辭職。
否則收其家屬,無家屬的系其親屬,辭歸的共2萬餘人。
團練嘗襲擊廣州,不克。
和議成後,羅惇衍托言巡緝土匪,請緩撤團練。
桂良等至滬,英人要求撤黃宗漢職,懲辦惇衍等三人。
時廣東有人僞造廷寄,說英法心懷叵測,已密饬羅惇衍相機剿辦。
乃發上谕,嚴拿僞造廷寄的人,奪黃宗漢欽差大臣關防,以授何桂清,後遂以桂清為五口通商大臣(事在鹹豐九年三月)。
自此中外交涉,漸自廣東移于江蘇了。
是年十月議定《通商章程》,英法相同。
規定外商運貨,往來内地及口岸間的,均在首經子口及海口完納。
用照會将移文詢問的辦法取消。
又規定中國得邀請英人,幫辦稅務,任憑中國總理大臣邀請,毋庸英官指薦幹預。
法美二約亦同。
鴉片:當耆英在江甯議和時,曾請英人嚴禁,到廣東後,又以為言。
璞鼎查說不如收稅。
道光二十四年的中美條約,曾訂明美人向不開辟的港口私行貿易,或走私漏稅,或攜帶鴉片及别項違禁貨物的,聽中國地方官員自行辦理治罪。
美國官民均不得稍有袒護。
二十七年的瑞、挪條約同。
然雖有此等條約,中國煙禁,在表面上亦且加嚴,實際均無效力。
鴉片輸入,戰前不過二三萬箱者,戰後反增至6萬餘箱。
1855年,即鹹豐五年,英人公正的,曾上書英王,請禁英船英商販運鴉片來華,為英國政府所駁斥。
列衛廉來華時,美政府命其助中國禁煙。
列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