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英緬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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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之亡,适值我有事于越,英人蓋有意乘我之危也。

    總署以緬為我藩屬,電曾紀澤與英外部争辯,又與英署使歐格讷辯論,要英人立孟氏後。

    英人言緬史但稱饋送中國禮物,無入貢明文,不認為我藩屬,議遂停頓。

     明初西南土司,本包伊洛瓦底江流域,其時諸土司中,以平緬、麓川為最強,後為明兵所破,而緬甸坐大,潞江以外,悉為所據。

    清時,木梳土司雍籍牙據緬甸,嘗犯雲南。

    高宗發兵攻之,緬請降,然是役中國所失實甚大也。

    雍籍牙幼子孟雲,以乾隆四十六年嗣位,東服馬爾達般、地那悉林,西取阿剌幹,後阿剌幹謀自立,緬人破之,其魁走孟加拉國,緬人求之,英以為國事犯,不與,而使至阿瓦(緬都)通聘,緬人亦拒之,又争島嶼,幾至決裂。

    嘉慶二十四年,孟雲卒,孟繼立,阿薩密内亂。

    道光二年,緬據其地,兵侵入英境。

    阿薩密亦求援于英。

    四年,印度總督攻緬,敗其兵,陷仰光,聲言逼阿瓦。

    緬懼乞和。

    六年與英結約(1826年2月24日),償軍費百萬鎊,割阿薩密、阿拉幹、地那悉林,并許英另訂通商條約,設領事。

    十七年,孟繼為弟孟坑所弑,遷都阿馬拉普拉。

    二十五年,亦見弑。

    長子巴幹麥立。

    孟坑拒英使駐國都。

    鹹豐元年,仰光英商又以受虐訴于印度總督,印督與緬交涉,緬許易知事,而所易知事,又慢英使,英使要其謝罪,知事炮擊英艦。

    印督聞之,遣兵陷仰光。

    時緬王又見弑,弟墨多默立,請和,立約仰光,割擺古。

    緬由是無南出之海口。

    伊洛瓦谛江兩岸貿易日減,國用大蹙,屢圖恢複,終不克。

    光緒八年(1882年),法人遣使如緬,與結密約,法代拘緬王之兄觊觎王位者,緬許割湄公河以東。

    九年,法人宣布其約,英人大驚。

    十一年秋,借緬王判英木商歇業,發兵陷蒲甘,連陷阿瓦(舊都)、蠻得(緬都),俘其王,羁諸麻打拉薩。

    明年,并上下緬甸入印度,緬甸遂亡。

     緬甸之亡,适值我有事于越,英人蓋有意乘我之危也。

    總署以緬為我藩屬,電曾紀澤與英外部争辯,又與英署使歐格讷辯論,要英人立孟氏後。

    英人言緬史但稱饋送中國禮物,無入貢明文,不認為我藩屬,議遂停頓。

    後英請行煙台專約,所派麻葛瑞,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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