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英人《芝罘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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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二端三節,約文雲:“此即條約第十六款所載&lsquo會同&rsquo兩字本意。
”)。
各口租界,免收洋貨厘金。
宜昌、蕪湖、溫州、北海添開通商口岸。
重慶可由英駐員查看川省英商事宜。
輪船未抵重慶前,英商民不得在彼居住,開設行棧。
俟輪船能上駛,再行議辦(光緒十三年,英商立德自置小火輪,欲駛重慶。
英使華爾身照會總署,請給準單。
總署覆以川江路曲而窄,石多水急,輪船駛行,民船必遭碰損,必須妥議章程,方可試行。
咨行四川總督派員前赴宜昌,與英領會商。
委員議輪船每月準行二日,碰損民船,船貨須全賠。
英領不可,請在京會商。
光緒十六年,我以12萬兩買立德之船棧,定續增專條六款。
第一款開重慶,英商自宜昌至重慶,或雇用華船或自備華式之船,均聽其便。
第五款,俟中國輪船往來重慶時,亦準英輪一律駛往該口)。
大通、安慶、湖口、武穴、陸溪口、沙市均準上下客商貨物。
除洋貨半稅單,照章查驗免厘。
其報單之土貨,隻準上船,不準卸賣外,其餘應定稅厘。
由地方官自行一律妥辦。
外國商民不準在該處居住及開設行棧(三端一節)。
新舊各口岸,除已定租界外,其未定各處,應由英領事會商各國領事官,與地方官商議劃定界址(三端二節。
三端第一、第二兩節,光緒十一年專條第一款,聲明日後再行商酌)。
英商販洋藥入口,由新關派人稽查封存(棧房或趸船)。
俟售賣時,洋商照則完稅,并令買客輸納厘稅(在新關輸納)。
其應抽厘稅之數,由各省察勘情形酌辦(三端三節)。
洋貨運入内地半稅單照,由總署核定劃一款式,不分華洋商人,均可請領。
英商所買土貨,完納子口半稅,即可運往口岸。
非英商自置,及非往海關出口者,不得援照。
所有應定章程,即由英使與總署商辦。
其《通商善後章程》第七款所載,洋貨運入内地,及内地置買土貨等,系指不通商口岸言,應由中國自行設法防弊(三端四節)。
鹹豐八年條約四十五款,已納稅洋貨,複運外國,由海關監督發給存票,可作已納稅饷之據。
原約未定年限,今訂明以三年為期(三端五節)。
另定專條,許英派員,由北京,或曆甘肅、青海,或自四川入藏抵印,探訪路程。
或另由藏印交界派員前往(光緒十二年緬約第四條,聲明将此專條所訂辦法停止。
至邊界通商,由中國體察情形,設法勸道,如果可行,再
”)。
各口租界,免收洋貨厘金。
宜昌、蕪湖、溫州、北海添開通商口岸。
重慶可由英駐員查看川省英商事宜。
輪船未抵重慶前,英商民不得在彼居住,開設行棧。
俟輪船能上駛,再行議辦(光緒十三年,英商立德自置小火輪,欲駛重慶。
英使華爾身照會總署,請給準單。
總署覆以川江路曲而窄,石多水急,輪船駛行,民船必遭碰損,必須妥議章程,方可試行。
咨行四川總督派員前赴宜昌,與英領會商。
委員議輪船每月準行二日,碰損民船,船貨須全賠。
英領不可,請在京會商。
光緒十六年,我以12萬兩買立德之船棧,定續增專條六款。
第一款開重慶,英商自宜昌至重慶,或雇用華船或自備華式之船,均聽其便。
第五款,俟中國輪船往來重慶時,亦準英輪一律駛往該口)。
大通、安慶、湖口、武穴、陸溪口、沙市均準上下客商貨物。
除洋貨半稅單,照章查驗免厘。
其報單之土貨,隻準上船,不準卸賣外,其餘應定稅厘。
由地方官自行一律妥辦。
外國商民不準在該處居住及開設行棧(三端一節)。
新舊各口岸,除已定租界外,其未定各處,應由英領事會商各國領事官,與地方官商議劃定界址(三端二節。
三端第一、第二兩節,光緒十一年專條第一款,聲明日後再行商酌)。
英商販洋藥入口,由新關派人稽查封存(棧房或趸船)。
俟售賣時,洋商照則完稅,并令買客輸納厘稅(在新關輸納)。
其應抽厘稅之數,由各省察勘情形酌辦(三端三節)。
洋貨運入内地半稅單照,由總署核定劃一款式,不分華洋商人,均可請領。
英商所買土貨,完納子口半稅,即可運往口岸。
非英商自置,及非往海關出口者,不得援照。
所有應定章程,即由英使與總署商辦。
其《通商善後章程》第七款所載,洋貨運入内地,及内地置買土貨等,系指不通商口岸言,應由中國自行設法防弊(三端四節)。
鹹豐八年條約四十五款,已納稅洋貨,複運外國,由海關監督發給存票,可作已納稅饷之據。
原約未定年限,今訂明以三年為期(三端五節)。
另定專條,許英派員,由北京,或曆甘肅、青海,或自四川入藏抵印,探訪路程。
或另由藏印交界派員前往(光緒十二年緬約第四條,聲明将此專條所訂辦法停止。
至邊界通商,由中國體察情形,設法勸道,如果可行,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