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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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商量。

    朱君和我都以為你是最适當的人,朱君便請我轉達此意,并為他們勸駕。

    我細想了一回,覺得此事确是狠重要。

    這個學校的國文門若改良好了,一定可以影響全國的教會學校及非教會的學校。

    最要緊的自由全權,不受幹涉;這一層他們已答應我了。

    我想你若肯任此事,獨當一面的去辦一個“新的國文學門”,豈不遠勝于現在在大學的教課? 他們的條件是: (1)薪俸,不論多少,都肯出。

    他們的薪俸通常是二百元一月,暑假加北戴河避暑的費用。

     (2)全不受幹涉。

     他們狠誠懇的托我,我也狠誠懇的請你對于這個提議作一番細細的斟酌,并望你給我一個回信。

     适 十,二,十四 附啟:你們兩位對于我的詩的選擇去取,我都極贊成。

    隻有“禮”一首,我覺得他雖是發議論而不陷于抽象說理,且言語也還幹淨,似尚有可存的價值。

    其餘的我都依了你們的去取。

     适 緻錢玄同 玄同: “大世兄”的書目頗不是容易拟的。

    我草一個單子“請教”: 《東周列國志》 《三國志》 《兩漢演義》(商務)商務似還有幾種演義。

     《隋唐演義》(沒有有圈點的本子。

    )(但有洋裝本,較可用。

    ) 《俠隐記》 《續俠隐記》 《法宮秘史》前、後編 此三部為一套,連貫的。

    可向上海商務買。

     《點滴》(校本!) 《新文學評論》(?)(中華翻印山東王祝晨選的我們一班人的東西。

    ) 《白話書信》(我送上一本。

    ) 《西遊記》 《鏡花緣》 《恨海》(吳趼人) 《九命奇冤》(吳趼人) 《上下古今談》(吳稚晖) 此外 可給他定閱 《小說月報》一份, 《實話報》一份。

     這些看完了,他大概可以讀中華書局新出的“白話注解的《古文觀止》”了!哈哈! 适 十,三,五 緻青木正兒 青木先生: 你的信與百十回本的《水浒傳》校記,都已收到了。

    今天又接到你惠賜的《忠義水浒傳》譯本,我真不知怎樣感謝你才好! 我想先把現有的各本《水浒傳》序例與回目,排列作一個比較表,然後尋出各本的先後與來曆。

    這篇“新考證”若做得成,差不多全是你的幫助的結果。

     浙江圖書館的書籍真不貴。

    你寄來的日币,換得一百〇四元,前次所買的《章氏遺書》七部,共計洋二十八元六角一分,連寄費郵費都在内了。

    尚餘七十五元三角九分。

    你以後要買書,請開單告我,我當将款彙去,由館中直寄給你。

    《紅樓夢》已出版,我已叫亞東圖書館寄兩部送你,不知已收到否?《紅樓夢考證》是匆匆做的。

    我很盼望你與《支那學》同人切實批評。

     你考定百十回(《英雄譜》)本為明末刻本,我覺得大概不錯。

    可惜鈴木先生所藏本已缺前面的序文與回目了。

    我懸揣此本之序必與我寄贈你的百十五回本的序相同。

    此序中有“東望而三經略之魄尚震,西望而兩開府之魂未招”兩句,可證此本初刻成時必在明崇祯時,滿洲已很成邊患,熊廷弼、袁崇煥等已死,流賊已很橫行。

    你以為如何? 譯本《忠義水浒傳》第142回有李逵反對招安,宋江大怒欲斬李逵一大段,為百十五回本所無。

    此段可以考見“忠義”二字的性質。

    怪不得聖歎看不起此本。

     北京大學教授沈尹默先生現在京都大學研究文學。

    他是我的朋友,是“新詩”的一個先鋒。

    你若有便,我盼望你見見他。

    他住在京都,岡崎,真如堂前町,九番地,鹽田方。

     《東壁遺書》的事,我盼望你不要過于急急尋找。

    你的熱心與厚意是我十分感謝的。

     《章氏遺書》錯誤太多,我已勸浙江圖書館的主任托人細校一遍,作一個詳細的正誤表。

    此表已付印,出版時,我當寄幾份給你。

     胡 适 十,五,十九 緻周作人 啟明兄: 今天得你十五日的信(此信半個月始到),談起令弟的事。

    這事我十幾日前已有信給你,托孫伏園轉交,不知此信曾寄到否?信中大意是請令弟即來,月薪六十元,來時可先見《東方》主任錢君及編譯所長高夢旦君。

    此事之成,以錢君之力為多。

     你病後,千萬不要太勞。

    我看見你又已動手大譯小說了,故作此忠告。

     我想你們兄弟做的小說已可以成一集,可否彙集起來,交“世界叢書社”出版?又《點滴》以後,你譯的小說也不少了,我希望你能把這一集交“世界叢書社”出版。

    《點滴》排印錯誤太多,殊使人失望。

    商務印刷,可無此病。

     此兩事,确系我替你的身體計的。

    此兩事皆不須你自己勞心力,并且可得較好的酬報,并且于讀者大有益。

     千萬回我一信。

     适 十,八,卅 緻錢玄同 玄同先生: 你的大劄,已拜讀過了。

    欽佩之衷,匪可言喻。

     我躲了一點懶,你偏不許我躲懶,真是豈有此理! 《詩經》确應該收進去。

    但此一篇狠不容易做。

    等此書寫定付印時,我一定加上一篇,也許不止一篇,或須三四篇。

    大旨是: (1)《詩經》的白話文學。

     (2)這種白話的區域&mdash&mdash東到山東,北到秦晉,南到江漢流域。

     (3)這個區域内各地方言的同異。

    最要緊的是求出一種大同小異的普通語來。

     (4)拿這個普通語來比較戰國時的文章。

    考定:戰國時的文章與《國風》時代的白話相差若幹?例如《孟子》是否白話?《莊子》是否白話?《楚辭》的那一部分是白話? (5)白話究竟何時始與文言大分離?分離的原因如何? 你看,這一篇是不是難做? 你出了這一個難題,怕要耽誤此書出版的年月了! 我也出個小題目給你。

    請你火速做一篇《〈西遊記〉序》,七日内必須交卷。

    亞東敬備“潤筆”之資,或可少補教書先生的“吃飯”之費。

    你務必要做的。

     适 十、十二、十 緻錢玄同 玄同兄: 我的《三國序》已付排了。

    他們渴望你的序。

    請你即動手一揮,如何? 我的序大意是: (1)三國時代何以為演義家的最好題目? (2)《三國》的略史。

    明本與今本的異同。

     (3)《三國》何以沒有多大的文學價值? (4)《三國》是一部絕好的通俗曆史教本。

     我因為你要談文言白話的問題,故我不曾題及此一層。

     适(5月24日) 緻郭沫若、郁達夫 沫若,達夫兩位先生: 我這回南來,本想早日來看你們兩位,不幸在南方二十天,無一日不病,已有十天不曾出門一步了。

    病中讀到《創造》二卷一号,使我不能不寫這封信同你們談談我久想面談的話。

     我最注意的是達夫在一五二頁上說的:“因為我在雜志上發表了一篇舊作的文字,淘了許多無聊的閑氣。

    更有些忌刻我的惡劣分子,就想以此來作我的葬歌,紛紛的攻擊我起來。

    ” 我狠誠懇地希望達夫的第二句話裡不含有與我有關的意義。

    我是最愛惜少年天才的人;對于新興的少年同志,真如愛花的人望着鮮花怒放,心裡隻有歡欣,絕無絲毫“忌刻”之念。

    但因為我愛惜他們,我希望永遠能作他們的诤友,而不至于僅作他們的盲徒。

     至于我對你們兩位的文學上的成績,雖然也常有不能完全表同情之點,卻隻有敬意,而毫無惡感。

    我是提倡大膽嘗試的人,但我自知“提倡有心,而實行無力”的毛病,所以對于你們嘗試,隻有樂觀的欣喜,而無絲毫的惡意與忌刻。

     至于我的“罵人”一條短評,如果讀者平心讀之,應該可以看出我在那一條裡隻有诤言,而無惡意。

    我的意思隻是要說譯書有錯算不得大罪,而達夫罵人為糞蛆,則未免罰浮于罪。

    至于末段所謂“我們初出學堂門的人”,稍平心的讀者應明白“我們”是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并不單指“你們”,尤其不是擺什麼架子。

     後來達夫做了一篇短文,内中全不提起譯文,而說我所以強出頭,是因為原文有跟着外國學者跑來跑去的話,而我是曾跟杜威做翻譯的,所以借題雪恨。

    這篇文章,他寄給北京《晨報》社,社中記者給我看了,我勸他不要登。

    他說,他因為要表示作者的人格的堕落,所以主張登出;我說:“正因為我愛惜作者的人格,所以不願你登出。

    ”後來他回信贊成我的态度,所以不登了。

    &mdash&mdash然而此文終于在别處發表了。

    &mdash&mdash我追叙這一段故事,隻是要你們知道我對于你們,隻有愛惜,而無惡意。

     後來你們和幾位别人,做了許多文章,狠有許多意氣的話,但我始終不曾計較。

    因為有許多是“節外生枝”的話,徒傷感情與日力,沒有什麼益處,我還是退避為妙。

     至于就譯書一事的本題而論,我還要勸你們多存研究态度而少用意氣。

    在英文的方面,我費了幾十年的苦功,至今隻覺其難,不見其易。

    我狠誠懇地希望你們寬恕我那句“不通英文”的話,隻當是一個好意的诤友無意中說的太過火了。

    如果你們不愛聽這種笨拙的話,我狠願意借這封信向你們道歉。

    &mdash&mdash但我終希望你們萬一能因這兩句無禮的信的刺激而多讀一點英文;我尤其希望你們要明白我當初批評達夫的話裡,絲毫沒有忌刻或仇視的惡意。

     如果你們不見怪,我狠誠懇地盼望你們對我個人的不滿意,不要遷怒到“考據學”上去。

    你們做文學事業,也許有時要用得着考據的幫助。

    例如譯Omar〔莪默·伽亞谟(OmarKhayyam),波斯詩人〕的詩,多用幾種本子作考據,也許可以幫助本文的了解。

    考據是一種公開的學問,我們不妨指出某個人的某種考據的錯誤,而不必懸空指斥考據學的本身。

     最後我盼望那一點小小的筆墨官司不至于完全損害我們舊有的或新得的友誼。

     胡 适 十二,五,十五 此信能不發表最好,倘有賜複,請寄亞東圖書館轉。

     适。

     緻高一涵 一涵: 久不看報,前日檢得你在《晨報副刊》上《關于〈努力月刊〉的幾句話》,我仔細讀了,實在不懂得你是什麼意思。

     一個人要表示清高,就不惜把一切賣文的人都罵為“文丐”,這是什麼道德? 拿盡心做的文字去賣三塊錢至五塊錢,不算是可恥的事。

    獻壽文,作瞞心昧己的谀墓文,那是文丐。

    借文字敲竹杠,那是文丐。

    用抄竊敷衍的文字騙錢,那是文丐。

    迎合社會的惡劣心理,制造下流讀物,那是文丐。

    但拿不苟且而有價值的文字換得相當的報酬,那是一種正當的生活;我們如果有一點忠恕之心,不應該這樣嘲罵他們。

    如吳稚晖先生在極窮困之中,作文亦不受酬,那是超人待己之嚴,是可佩服的。

    但不以此自律,而以此罵人,那是我不希望我的朋友做的,尤其不希望你幹的。

     辦一個有資本的雜志,像美國的《新共和》,那是我十年來的夢想。

    無錢而辦雜志辦報,全靠朋友友誼的投稿,那是變态的現象,是不能持久的。

    《努力周報》不出稿費,連發行部的人也不支薪,這是我最不安的事。

    所以改辦《月刊》時,我極力主張,非集點資本,正不必辦。

    《月刊》應該格外注重文字的質量;既要朋友白幫忙,又要挑剔文字的好歹,那是不容易的事。

    所以我主張《月刊》每月應有最低限度的編輯費。

     但我們既不要軍閥的錢,又不願把自己賣給那一個帝國主義的或反帝國主義的政府,這筆錢打那兒來呢? “商務”同“亞東”承辦《努力月刊》時,我們即提出這筆編輯費作為一個條件。

    “亞東”情願借貸來承辦此報,但獨秀勸他們不必競争,隻要求幾個條件,内中有一條是獨秀和我的文字不受酬,保留版權(獨秀當日也是擔任《月刊》撰文的人)。

    “商務”承辦的雜志本無擔任編輯費的先例;但對一切雜志皆有“銷數滿二千部後,其二千部以外銷出之數,發行人應以版稅二成交付著作人”的規定。

    《努力月刊》因有《周刊》八千份的底子,故“商務”肯以六千部的銷數作為計算的基礎,決定即以此項預支的版稅作為編輯費。

    此是“商務”承辦此報的事實,并無如你說,“商務印書館于是便闆起資本家的面孔,說:&lsquo給你們做文字的人三塊錢至五塊錢一千字&rsquo”的情形。

    這樣說話,但求一時的快意,而不顧事實的不符,也是我不希望我的朋友做的。

     至于“商務”對《努力》的關系,并非謀“紅利”,乃是“商務”裡面有幾位朋友贊成我們的奮鬥犧牲的态度,故為友誼的幫助。

    《周刊》出版後,“商務”即破例願為代售,并為代定。

    以幾百萬資本的公司,而擔此三個銅子的小生意,至一年半之久,這是他們謀“掙紅利”的表示嗎?《月刊》之非掙錢營業,人皆知之。

    “商務”所辦雜志,至今能掙錢者,有幾個呢?他們這一次不恤冒險而擔任《努力月刊》的編輯費,我們自己計算,姑以每年五千四百元編輯費而論,加上印刷、發行、廣告的費,須真有八千份的銷數方可夠本,而月刊不比周刊,周刊能有八千份而月刊不易至此數。

    “商務”契約上并聲明,“以三年為限,限滿清算;如著作人應得版稅及廣告費總數超過三年内預支之總數,應由發行人照數補送。

    ”但如三年内銷數不滿八千,我們卻不須賠償他的損失。

    這種單方的條件,我們能說他們是謀紅利嗎?這種資本家有何威可畏? 君子立論,宜存心忠厚。

    凡不知其真實動機,而事迹有可取者,尚當嘉許其行為,而不當學理學家苛刻誅心的謬論,&mdash&mdash何況我深知“商務”此番全出于好意的友誼,而你說的話太過火了,使我覺得很對“商務”不住。

    我又不願把我們的契約無故披露在報紙上,以博一班神經過敏的人的諒解。

    所以我寫這封信給你,請你替我想想我處此境地,應該怎樣辦法。

     我說的話有不免太直切之處,但我對朋友的通信是從來不會作僞的,對你尤其不敢矯飾,想你能諒解。

     适 十三,九,八 緻王正廷 儒堂先生: 先生知道我是一個愛說公道話的人,今天我要向先生們組織的政府提出幾句抗議的話。

    今日下午外間紛紛傳說馮軍包圍清宮,逐去清帝;我初不信,後來打聽,才知道是真事。

    我是不贊成清室保存帝号的,但清室的優待乃是一種國際的信義,條約的關系。

    條約可以修正,可以廢止,但堂堂的民國,欺人之弱,乘人之喪,以強暴行之,這真是民國史上的一件最不名譽的事。

    今清帝既已出宮,清宮既已歸馮軍把守,我很盼望先生們組織的政府對于下列的幾項事能有較滿人意的辦法: (一)清帝及其眷屬的安全。

     (二)清宮故物應由民國正式接收,仿日本保存古物的辦法,由國家宣告為“國寶”,永遠保存,切不可任軍人政客趁火打劫。

     (三)民國對于此項寶物及其他清室财産,應公平估價,給與代價,指定的款,分年付與,以為清室養贍之資。

     我對于此次政變,還不曾說過話;今天感于一時的沖動,不敢不說幾句不中聽的話。

    倘見着膺白先生,我盼望先生把此信給他看看。

     胡适敬上 十三,十一,五 緻李書華、李宗侗 書華,玄伯兩先生: 謝謝你們的信。

     人各有所見,不能強同。

    你們兩位既屢以民國為前提,我要請你們認清一個民國的要素在于容忍對方的言論自由。

    你們隻知道“皇帝的名号不取消,就是中華民國沒有完全成立”,而不知道皇帝的名号取消了,中華民國也未必就可算完全成立。

    一個民國的條件多着呢!英國不廢王室而不害其為民國,法國容忍王黨而不害其為民國。

    我并不主張王室的存在,也并不贊成複辟的活動,我隻要求一點自由說話的權利。

    我說我良心上的話,我也不反對别人駁我。

    但十幾日來,隻見謾罵之聲,誣蔑之話,隻見一片不容忍的狹陋空氣而已。

    賢如兩位先生,尚疑我要“先等待複辟成功,清室複興,再乘其複興後之全盛時代,以溫和,謙遜,恭敬或他種方法行之”!此語在兩位先生或以為是邏輯的推論,但我讀了隻覺得字裡行間充滿着苛刻不容忍的空氣,使人難受。

    你們既說我是“根本錯誤”,我也不願意申辯。

    我隻要指出,在一個民國裡,我偶然說兩句不中聽,不時髦的話,并不算是替中華民國丢臉出醜。

    等到沒有人敢說這種話時,你們懊悔就太遲了。

     弟胡适 十三,十一,廿八 緻王國維 靜庵先生: 手示敬悉。

    頃已打電話給曹君,轉達尊意了。

    一星期考慮的話,自當敬遵先生之命。

    但曹君說,先生到校後,一切行動均極自由;先生所慮(據吳雨僧君說)不能時常往來清室一層,殊為過慮。

    鄙意亦以為先生宜為學術計,不宜拘泥小節,甚盼先生早日決定,以慰一班學子的期望。

    日内稍忙,明日或能來奉訪。

    匆匆,即頌起居佳勝。

     适敬上 一四,二,十三 緻錢玄同 玄同: 謝謝你的長信。

    我從公園回來後,也坐下來作工,寫成了《淩廷堪》一章,大有老實不客氣的神氣,做成也頗得意,大概是良宵風月之賜也乎? 《今文家書目》,真應該磕頭道謝的。

    我一定依這個指南針去尋求;但我近來覺得今文家之中,有陋氣的居多,有奇氣的頗少,恐怕搜求的結果是糞土之多遠過于香水呵。

    昨晚偶翻《古微堂集》,第一卷名“默觚”,其中都是“氣禀物欲皆為性分所本無;去本無以還其固有”。

    “鬼神之說,其有益于人心,陰輔王教者甚大”。

    &mdash&mdash一類的話,使人大失望。

    魏源是今文家之佼佼者,尚且如此之陋!大概龔、康、崔要算最少陋氣的了。

     “擠香水”的話是仲甫的誤解。

    我們說整理國故,并不存擠香水之念;擠香水即是保存國粹了。

    我們整理國故,隻是要還他一個本來面目,隻是直叙事實而已,糞土與香土皆是事實,皆在被整理之列。

    如叙述公羊家言,指出他們有何陋處,有何奇特處,有何影響,有何貢獻,&mdash&mdash如斯而已,更不想求得什麼國粹來誇炫于世界也。

    你說是嗎? 《華國》、《學衡》都已讀過。

    讀了我實在忍不住要大笑。

    近來思想界昏謬的奇特,真是出人意表!我也想出點力來打他們,但我不大願意做零星的謾罵文章。

    這種膏盲之病不是幾篇小品文字能醫的呵。

    “法宜補瀉兼用”:補者何?盡量輸入科學的知識,方法,思想。

    瀉者何?整理國故,使人明了古文化不過如此。

    “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雖似迂遠,實為要圖。

    老兄不要怪我的忍耐性太高,我見了這些糊塗東西,心裡的難受也決不下于你。

    不過我有點愛惜子彈,将來你總會見我開炮時,别性急呵。

    你信上也曾提起我的《評東西文化&hellip&hellip》及《科學與人生觀序》。

    我覺得這兩炮不算不響。

    隻是這種炮很費勁,我實在忙不過來,如何是好? 這封信寫了兩天,時作時辍;若今晚不寄出,怕又要擱起來了,因為明天我有五點鐘的課。

     适 十四,四,十二 寄上一篇演稿。

    以文章論,你看如何? 緻王國維 靜庵先生: 夏間出京,歸後又以腳疾不能出門,故久不得請教的機會。

    頃作所編《詞選》序,已成一節;其中論長短句不起于盛唐,及長短句不由于“泛聲填實”,二事皆與傳說為異,不知有當否,甚欲乞先生一觀,指正其謬誤。

    千萬勿以其不知而作,遂不屑教誨之也。

     匆匆即祝 起居勝常。

     胡适敬上 十月九日 緻陳獨秀 獨秀兄: 前幾天我們談到北京群衆燒毀《晨報》館的事,我對你表示我的意見,你問我說:“你以為《晨報》不該燒嗎?” 五六天以來,這一句話常常來往于我腦中。

    我們做了十年的朋友,同做過不少的事,而見解主張上常有不同的地方。

    但最大的不同莫過于這一點了。

    我忍不住要對你說幾句話。

     幾十個暴動分子圍燒一個報館,這并不奇怪。

    但你是一個政黨的負責領袖,對于此事不以為非,而以為“該”,這是使我很詫怪的态度。

     你我不是曾同發表一個“争自由”的宣言嗎?那天北京的群衆不是宣言“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的自由”嗎?《晨報》近年的主張,無論在你我眼睛裡為是為非,決沒有“該”被自命争自由的民衆燒毀的罪狀;因為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異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衆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衆人之所非未必真非。

    ”争自由的唯一理由,換句話說,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異己的意見與信仰。

    凡不承認異己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談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