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中國民族之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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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和蒙古,本來是無甚關系的。

    從元世祖入藏以來,紅教的高僧八思巴,首得世祖的尊信。

    其餘的高僧,受封為法王、國師的也很多。

    喇嘛教僧徒,一時在中國,很為得勢。

    雖然民間不免受其擾累,然而這隻是一時的事,要是把眼光放大了看,喇嘛教的傳布,對于中國民族的結合,是很有功勞的。

    紅教的行于元朝,是喇嘛教感化蒙古人的第一次。

    到黃教受俺答的尊信,則是第二次了。

    從此以後,漠南北犷悍的遊牧人,就因受宗教的感化,而變為馴良。

    從16世紀末葉到現在,300多年,中國北邊,就無甚邊患。

    [7]而以西康、青海地方,地勢的崎岖,部落的錯雜,其文化能漸趨于一緻,也是喇嘛教傳布之功。

    元明清三代政府,對于喇嘛教,都是很尊崇的。

    元朝不必說了。

    明時,西藏之地,稱為烏斯藏,其僧徒,也有來朝見的,亦都受有封号。

    清朝在關外時,就和達賴音信相通。

    世祖入關,又迎達賴到京,封為西天大善自在佛。

    後來班禅也受有額爾德尼的封号。

    [8]元時,西藏的政治,是屬于宣政院的。

    宣政院的用人,是“僧俗并用”。

    其行政則“軍民通攝”。

    清朝雖設有駐藏大臣,然于西藏的政治,實在不甚加以幹涉,宗教更不必說了。

    有人說:“元世祖的尊崇喇嘛教,是借以籠絡西藏人的。

    清朝則兼用此法,以籠絡蒙古。

    ”其實政治、教化,當各随其習尚。

    西洋唯其政教不分,所以每因争教而至于沖突;而政與教之間,又要相争。

    中國則把政教分開。

    政府并不幹涉人民的信仰。

    人民所信仰的宗教,政府對于他,也表示相當的敬禮;而亦不過恰如其分。

    既不妨害信仰自由,亦不提倡迷信,實在可稱為最合理的措置。

     喇嘛教對于民族聯合的功續如此,而回教的功績,亦不讓于喇嘛教。

    回教的回字,論其起源,雖然是民族的名稱,然而到現在,業經變為宗教的名稱了。

    信仰回教的人,并不是從前的回族,而各種民族都有。

    我們可以說:“這許多民族,都已給回教把他統一了。

    ”天山南路,本來是白色人種住居的區域。

    曆史上通稱他們為胡人。

    說起他們的形狀來,都是深目高鼻。

    現在新疆所謂纏回,還是如此。

    至于漢回,則語言、習慣等,一切和漢人無異,不過信仰回教罷了。

    這兩大民族,本來和回纥人是絕不相同的。

    然而現在,竟已靠回教的力量,把他聯絡為一了。

    其餘較小的民族,更不待論。

     民族的特征為文化,而文化中最重要的條件是語言[9]。

    兩種民族,必須要使用同一的語言,才能算得完全同化。

    就這一點而論,則現在六大族之中,同化程度最深的,要算漢滿兩族。

    因為滿文、滿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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