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周代之社會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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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崇古的人,總說三代以前,是個黃金世界。

    現在持進化論的人,又說古代世界是野蠻的。

    到底誰是誰非呢?事實最雄辯。

    與其望空辯論,不如把古代社會的情形,考究一下。

    夏殷以前的書,傳于後世的少了,那時候的情形,我們現在還不大明白。

    周代就不同了。

    現在且參酌各方面的情形,說出當時社會的一個概況。

     井田制 當時的社會,最大多數,自然是農民。

    農民的情形是怎樣呢?提到這個問題,便不能不想到井田制度。

     井田制度,據古書說,是這樣的:把古代一方裡之地,畫為九區,每一區是一百畝。

    中間的一區是公田。

    其中又分出二十畝,為搭蓋廬舍之地。

    一方裡之地,共住八家。

    各種私田百畝,公田十畝。

    公田所入歸公,私田所入歸私。

    這個謂之助法。

    種的時候,通力合作;收的時候,計畝而分。

    這個謂之徹法。

    不論年歲的好壞,取幾年的平均數,定為一定的稅額。

    年景好不加多,年景壞不減少。

    這個謂之貢法。

    貢徹兩法,都不分别田的公私。

    據孟子說:夏朝是用貢法;殷朝是用助法;周朝是用徹法,而亦兼用助法的。

    合十井八十家,則成一裡。

    裡的中央,有一所公共的建築,名為校室。

    百姓種田時候,住在廬舍裡;農工既畢,就入居裡中。

    這時候,男子修理房屋,預備明年的春耕。

    女子則從事于織布。

    小孩呢?到校室裡去。

    選地方上年紀大的人,監護他們,教他們做人的道理和規矩禮法。

    也有時候行鄉飲酒禮和鄉射禮等,表示敬老和有秩序的意思,仿佛現在的懇親會、運動會一般,這就是古人所謂教化。

    [1] 自治制 地方的組織,有兩種說法:一種見于《周禮》:以五家為比,五比為闾,四闾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五州為鄉。

    照這種說法,一鄉是一萬二千五百家,一家出一個人,恰好成為一軍。

    又一種說法,見于《尚書大傳》。

    以八家為鄰,三鄰為朋,三朋為裡,五裡為邑,十邑為都,十都為師,十二師為一州。

    和井田制度相合。

    這兩種制度,似乎都是有的。

    在當兵的區域裡,就用前一種制度。

    不用他做正式軍隊的區域裡,就用後一種制度。

    管理公務的人,照《周禮》說:有比長、闾胥、族師、黨正、州長、鄉大夫。

    從鄉大夫以下,都要考查人民的德行、才能、技藝。

    每三年,要舉行一次“大比”。

    比就是查軋的意思,是所以清查人口、馬牛、車辇等的數目的。

    賢能的人,也于此時舉出,把其名氏送之于王,王就任用他去做比長、闾胥之類。

    《周禮》說:這叫做“使民興賢,入使治之;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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