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夏殷西周事迹
關燈
小
中
大
第一節 夏後氏事迹
夏後氏事迹,略見《史記·夏本紀》。
《夏本紀》曰:“夏後帝啟,禹之子。
其母,塗山氏之女也。
有扈氏不服,啟伐之。
大戰于甘,遂滅有扈氏。
天下鹹朝。
夏後帝啟崩,子帝大康立。
帝大康失國,昆弟五人,須于洛汭,作《五子之歌》。
大康崩,弟中康立,是為帝中康。
帝中康時,羲、和湎淫,廢時亂日,胤往征之,作《胤征》。
中康崩,子帝相立。
帝相崩,子帝少康立。
帝少康崩,子帝予立。
《索隐》曰:“《系本》雲:季伫作甲者也。
《左傳》曰,杼滅豷于戈。
《國語》雲:杼能師禹者也。
”案見《魯語》。
帝予崩,子帝槐立。
《索隐》曰:“《系本》作帝芬。
”帝槐崩,子帝芒立。
帝芒崩,子帝洩立。
帝洩崩,子帝不降立。
《索隐》曰:“《系本》作帝降。
”帝不降崩,弟帝扃立。
帝扃崩,子帝廑立。
帝廑崩,立帝不降之子孔甲,是為帝孔甲。
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亂。
夏後氏德衰,諸侯畔之。
孔甲崩,子帝臯立。
帝臯崩,子帝發立。
帝發崩,子帝履癸立。
是為桀。
《索隐》:“《系本》:帝臯生發及桀。
此以發生桀,皇甫谧同也。
”帝桀之時,自孔甲以來,而諸侯多畔夏,桀不務德而武,傷百姓。
百姓弗堪。
乃召湯而囚之夏台。
已而釋之。
湯修德,諸侯皆歸湯。
湯遂率兵以伐夏桀。
桀走鳴條。
遂放而死。
湯乃踐天子位,代夏朝天下。
”《史記》此文,蓋據《尚書》及《帝系》,其中“帝大康失國,昆弟五人,須于洛汭,作《五子之歌》,帝中康時,羲、和湎淫,廢時亂日,胤往征之,作《胤征》”諸語,崔适《史記探原》,謂後人據《書序》竄入,其說是也。
五觀、羿、浞之亂,《尚書》無文《系世》但記人君生卒統緒,故《史記》于此,亦不之及。
《大戴禮記·少間篇》:“禹崩,十有七世,乃有末孫桀即位”;《國語·周語》:“孔甲亂夏,四世而隕”;世數皆與《史記》合。
有扈之事,60已見第七章第四節引《周書》及《淮南子》。
又《楚辭·天問》曰:“該秉季德,厥父是臧。
胡終弊于有扈,牧夫牛羊?”王逸《注》曰:“該,苞也。
秉,持也。
父,謂契也。
季,末也。
臧,善也。
言湯能苞持先人之末德,修其祖父之善業,故天祐之,以為民主也。
有扈,澆國名也。
澆滅夏後相,相之遺腹子少康,後為有仍牧正,典主牛羊,遂攻殺澆,滅有扈。
”又曰:“有扈牧豎,雲何而逢?擊床先出,其命何從?恒秉季德,焉得夫樸牛?”《注》曰:“言有扈氏本牧豎之人耳,因何逢遇,而得為諸侯乎?啟攻有扈之時,親于其床上擊而殺之,其先人失國之原,何所從出乎?恒,常也。
季,末也。
樸,大也。
言湯常能秉持契之末德,修而弘之,天嘉其志,出田獵得大牛之瑞也。
”其說恐非。
該與恒當俱是人名。
該為有扈所斃,為牧牛羊,其後曰恒,轉大,逢大也。
得樸牛之瑞也。
《史記·秦本紀》:襄公61二十七年(前739),“伐南山大梓,豐大特。
”《集解》引徐廣曰:“今武都故道今甘肅成縣。
有怒特祠,圖大牛。
上生樹木,有牛從木中出。
後見于豐水之中。
”《正義》引《括地志》曰:“大梓樹,在岐州陳倉縣南十裡倉山上。
”陳倉,今陝西寶雞縣。
又引《錄異傳》曰:“秦文公時,雍南山有大梓樹。
文公伐之,辄有大風雨,樹生合不斷。
時有一人病,夜往山中,聞有鬼語樹神曰:秦若使人被發,以朱絲繞樹伐汝,汝得不困邪?樹神無言。
明日,病人語聞。
公如其言伐。
樹斷,中有一青牛出,走入豐水中。
其後牛出豐水中,使騎擊之。
不勝。
有騎堕地複上,發解,牛畏之,不出。
故置髦頭,漢、魏、晉因之。
武都立怒特祠,是大梓牛神也。
”案《後漢書·羌傳》,言其“被發覆面”。
則《錄異傳》之說,當出羌中。
《漢書·地理志》:“右扶風,鄠縣古國。
有扈谷亭。
扈,夏啟所伐。
酆水出東南。
”鄠,即今陝西鄠縣。
禹之都,鄭玄以為在魏,皇甫谧謂或在平陽,皆不足據。
已見第七章第三節。
《漢書·地理志》:“颍川郡,陽翟,夏禹國。
”今河南禹縣。
應劭曰:“夏禹都也。
”臣瓒曰:“《世本》禹都陽城,今河南登封縣。
《汲郡古文》亦雲居之,《禮記·缁衣疏》,謂《世本》及《汲郡古文》皆雲禹都鹹陽,鹹陽乃陽城字誤。
不居陽翟也。
”《世本》古書,較可信據。
62《汲郡古文》,則依《世本》僞造。
禹都當在河、洛之間,鄠縣非其兵力所及。
《夏本紀》:“大史公曰:禹為姒姓。
其後分封,用國為姓,故有夏後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尋氏、彤城氏、褒氏、費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氏、戈氏。
”斟尋氏,《集解》引徐廣曰:“一作斟氏、尋氏。
”《索隐》曰:“《系本》男作南,尋作,費作弗,而不雲彤城及褒。
斟戈氏《左傳》《系本》皆雲斟灌氏。
”,蓋即《左氏》昭公二十三年“郊潰”之,《杜注》雲:河南鞏縣西南有地名中,《水經·洛水注》:洛水北徑偃師城東北曆中者也。
羌即姜,本東方之族。
竊疑是時,姜姓、姒姓,皆因水患,西遷河、洛之間,後乃更西向而入陝西。
甘,當即《左氏》王子帶邑,見僖公二十四年。
在今洛陽東南。
《甘誓·僞孔傳》雲:“有扈與夏同姓。
”《疏》雲:“孔與鄭,王與皇甫谧等,皆言有扈與夏同姓,并依《世本》之文。
”皆無為啟庶兄之說。
高誘之雲,未知何據。
《甘誓》之文,《墨子·明鬼》引之作《禹誓》。
《莊子·人間世》雲:“禹攻有扈。
”《呂覽·召類》亦雲:“禹攻曹、魏、屈、骜、有扈,以行其教。
”《先己》則雲:“夏後柏啟與有扈戰于甘。
”竊疑禹先滅有扈,以封其同姓,至啟時複叛也。
自伊、洛之域,渡河而北,則入河東;更渡河而西,即達雍、梁之境;此皆地理自然之勢。
禹之遺迹,在西方者甚多,蓋皆褒、扈等西遷時,傳說随之而散佈者也。
褒,今陝西褒城縣。
《史記·六國表》雲:“禹興于西羌。
”《夏本紀正義》引揚雄《蜀王本紀》雲:“禹本汶山郡廣柔縣人也,生于石紐。
”又引《括地志》,謂其地在茂州汶川縣。
此說亦見《水經·沫水注》。
廣柔,漢縣,唐時為汶川,故城在今四川汶川縣西北。
《河水注》雲:“洮水東徑臨洮縣故城北,禹治洪水,西至洮水之上。
見長人,受黑玉書于斯水上。
”又雲:“大夏川水,東北徑大夏故城。
王莽之順夏。
《晉書·地道記》,縣有禹廟,禹所出也。
”《江水注》雲:“江州縣,江之北岸,有塗山,有夏禹廟、塗君祠,廟銘存焉。
常璩、庾仲雍,并言禹娶于此。
”臨洮,今甘肅岷縣。
大夏,今甘肅臨夏縣。
江州,今四川江北縣。
五觀之亂,與羿代夏政相因,然非一事也。
《楚語》曰:“啟有五觀。
”韋《注》曰:“啟子大康昆弟也。
”《漢書·古今人表》:“大康,啟子,昆弟五人,号五觀。
”《潛夫論·五德志》亦曰:“啟子大康、仲康更立,兄弟五人,皆有昏德,不堪帝事,降在洛汭,是為五觀。
”《僞古文尚書·五子之歌》曰“太康屍位以逸豫,滅厥德,黎民鹹貳。
乃盤遊無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
有窮後羿,因民弗忍,距于河。
厥弟五人,禦其母以從,徯于洛之汭。
五子鹹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則并大康而六矣。
《墨子·非樂》曰:“于《武觀》曰:啟乃淫溢康樂,野于飲食。
将将銘苋磬以力。
湛濁于酒,渝食于野。
萬舞翼翼。
章聞于天,天用弗式。
”《楚辭·離騷》曰:“啟《九辯》與《九歌》兮,夏康娛以自縱。
不顧難以圖後兮,五子用失乎家巷。
”《天問》曰:“啟棘賓商,九辯九歌。
”又曰:“何勤子屠母,而死分竟地?”揚雄《宗正箴》曰:“昔在夏時,大康不共。
有仍二女,五子家降。
”綜觀諸文,則失德自啟,而亂成于大康。
蓋始荒于飲食歌舞,又有嬖妾蠱惑,諸子争立之事。
終至潛蹤家巷,夷于氓庶。
與荒于遊田,了無幹涉也。
《左氏》昭公元年,“夏有觀扈”。
《杜注》雲:“觀國,今頓丘衛縣。
”衛本漢東郡觀縣。
觀與畔系兩縣。
《漢書》刻本,誤以畔觀二字連書,中未空格,後人遂誤畔觀為一縣,非也。
後漢光武更名。
晉屬頓丘。
後魏曰衛國縣。
今山東觀城縣。
《漢志注》引應劭曰:“夏有觀、扈。
”《水經·河水注》“浮水故渎,東南經衛國邑城北。
又東,經衛國縣故城南”,亦引應說。
又《淇水注》:“徑頓丘北,又屈徑頓丘故城西,頓丘,漢縣。
晉為郡。
故城在今河北清豐縣西南。
《古文尚書》以為觀地矣。
”應劭、杜預,蓋并用古文書說也。
此說似即因漢世縣名附會,無确據。
《周書。
嘗麥》曰:“其在殷之五子,忘伯禹之命,假國無正,用胥興作亂。
遂兇厥國。
皇天哀禹,賜以彭壽,思正夏略。
”殷,朱右曾《集訓校釋》改為啟,雲形近而訛,其實啟殷形并不近;且下文明言忘伯禹之命,訛為夏則可矣,何由訛為殷乎?殷,蓋即後來之毫殷,五觀據之以作亂。
63《左氏》哀公六年引《夏書》曰:“惟彼陶唐,帥彼天常,有此冀方。
今失其行,亂其紀綱,乃滅而亡。
”賈、服、孫、杜,皆以為指夏桀。
惟王肅雲大康時。
見《疏》。
《僞書》與肅說多同,蓋亦謂夏都河東,故雲大康畋于洛表,羿距于河。
蓋謂大康渡河而南,而羿據河拒之,阻其北返,非其實也。
羿代夏政之事,見于《左氏》。
64《左氏》襄公四年,載魏绛之言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後羿自遷于窮石。
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于原獸,棄武羅、伯因、熊髡、庬圉而用寒浞。
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也。
伯明後寒棄之,夷羿收之。
信而使之,以為己相。
浞行媚于内,而施賂于外。
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樹之詐慝,以取其國家。
羿猶不悛。
将歸自田,家衆殺而烹之。
以食其子。
其子不忍食諸,死于窮門。
靡奔有鬲氏。
浞因羿室,生澆及豷。
恃其讒慝詐僞,而不德于民。
使澆用師,滅斟灌及斟尋氏。
處澆于過,處豷于戈。
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少康滅澆于過,後杼滅豷于戈。
有窮由是遂亡。
失人故也。
昔周辛甲之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
于虞人之箴曰:芒芒禹迹,畫為九州,經啟九道,民有寝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德用不擾。
在帝夷羿,冒于原獸。
忘其國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
獸臣司原,敢告仆夫。
《虞箴》如是,可不懲乎?”哀公元年,載伍員之言曰:“昔有過澆,殺斟灌以伐斟,滅夏後相。
後缗方娠,逃出自窦歸于有仍,生少康焉。
為仍牧正。
惎澆能,戒之。
澆使椒求之,逃奔有虞,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諸綸。
有田一成,有衆一旅。
能佈其德,而兆其謀。
以收夏衆,撫其官職。
使女艾諜澆,使季杼誘豷。
遂滅過、戈,複禹之績。
祀夏配天,不失舊物。
”《史記·吳世家》載伍員之言略同。
《楚辭·離騷》曰:“羿淫遊以佚田兮,又好射夫封狐。
固亂流其鮮終兮,浞又貪夫厥家。
澆身被服強圉兮,縱欲而不忍。
日康娛以自忘兮,厥首用夫颠隕。
”《天問》曰:“帝降夷羿,革孽夏民。
胡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
馮珧利決,封稀是射。
何獻蒸肉之膏,而後帝不若?浞娶純狐,眩妻爰謀,何羿之射革,而交揆吞之?惟澆在戶,何求于嫂?《注》:“言澆無義,淫佚其嫂,往至其戶,佯有所求,因與行淫亂也。
”何少康逐犬,而颠隕厥首?《注》:“言夏少康因田獵放犬逐獸,遂襲殺澆而斷其頭。
”女岐縫裳,而館同爰止。
《注》:“女岐,澆嫂也。
言女岐與澆淫佚,為之縫裳,于是共舍而宿止也。
”何颠易厥首,而親以逢殆?”《注》:“言少康夜襲,得女岐頭,以為澆,因斷之。
”案此注恐誤。
伍員、屈原皆楚人,故所言頗相會,女岐蓋即女艾也。
《左氏》杜《注》曰:“羿代相,号曰有窮。
,羿本國名。
寒國,北海平壽縣東有寒亭。
今山東濰縣。
有鬲,國名,今平原鬲縣。
今山東德縣。
樂安壽光縣有灌亭。
今山東壽光縣。
北海平壽縣南有斟亭。
今山東濰縣。
東萊掖縣北有過鄉。
今山東掖縣。
戈在宋、鄭之間。
案據《左氏》哀公十二年宋、鄭之間有隙地曰戈為說。
梁國有虞縣。
今河南虞城縣。
” 《疏》曰“杜地名言有者,皆是疑辭”,則杜亦本不自信。
然後之言地理者多因之。
遂若羿、浞之亂,綿延青、兖,喋血千裡矣。
此決非其實。
《左氏》謂羿因夏民,又謂其不恢于夏家;即《楚辭》亦謂其射河伯,妻雒嫔;則羿都必在河、洛之域。
《漢志》:北海郡平壽,應劭曰:“故尋。
禹後,今城是也。
”臣瓒曰:“尋在河南,不在此也。
《汲郡古文》雲:大康居尋,羿亦居之,桀亦居之。
《尚書序》雲:大康失邦,昆弟五人,須于洛汭,此即大康所居為近洛也。
又吳起對武侯曰:昔夏桀之居,左河、濟,右大華,伊阙在其南,羊腸在其北,河南城為近之。
又《周書·度邑篇》曰:吾将因有夏之居,南望過于三塗,北瞻望于有河。
有夏之居,即河南是也。
”《書序》及《汲郡古文》,雖不足信,《周書》《國策》,自可據依。
斟說已見前。
斟戈,《索隐》雲“《左氏》《世本》皆作斟灌”,則戈灌一地。
竊疑戈即斟灌,過即斟寒浞滅二國後,以分處其二子,地亦在河、洛之域也。
《夏本紀正義》引《括地志》,謂自禹至大康,與唐、虞皆不易都城。
案《禦覽州郡部》引《世紀》雲:“少康中興,複還舊都,故《春秋傳》曰:複禹之績,不失舊物是也。
”故禹城,在洛州密縣界。
今河南密縣。
故城,在滑州衛南縣東。
今河南滑縣。
故城,在洛州鞏縣西南。
今河南鞏縣。
又引《晉地記》雲:“河南有窮谷,蓋本有窮氏所遷。
”固亦以為在河、洛之域。
《路史·國名紀》亦以在衛南,謂即《左氏》襄公十一年城柤之柤又謂安豐有窮谷、窮水,今安徽霍丘縣境。
即《左氏》昭公二十七年,楚師救潛,與吳師遇處,實羿之故國。
其說殊較《杜注》為勝。
《水經·河水注》:“大河故渎,西流經平原鬲縣故城西,《地理志》曰:鬲津,故有窮後羿國也。
應劭曰:鬲,偃姓,臯陶後。
”《路史·國名紀》雲“羿,偃姓。
《世紀》雲不聞其姓,失之”,蓋本諸此。
謂窮在平原不足據,雲偃姓,當有所受之。
鬲蓋羿同姓國,故羿亡而靡奔之,藉其力為羿報仇。
其立少康,則以羿身死世殄,無可扶翼之故。
靡蓋有窮之忠臣,非夏後氏之遺老也。
《史記》謂禹初授政臯陶,臯陶卒,複以授其子益。
《楚辭·天問》曰:“啟代益作後,卒然離孽。
何啟惟憂,而能拘是達?”《注》曰:“離,遭也。
孽,憂也。
言天下皆去益而歸啟,益卒不得立,故曰遭憂也。
”《漢書·律曆志》:張壽王言伯益為天子,代禹,則禹、益二族,權力實相颉颃。
窮、潛地近英、六,蓋偃姓聚居之所。
以此為羿之故國,揆以事理,殊為近之。
河南之窮,衛南之柤,或其代夏時之遺迹也。
《說文·羽部》:“,羽之風,亦古諸侯也。
一曰射師。
”《部》:“,帝喾射官,夏少康滅之。
《論語》曰:善射。
”二字實即一字。
《淮南·本經》謂:“堯之時,十日并出,焦禾稼,殺草木。
猰貐,鑿齒,九嬰,大風,封稀,修蛇,并為民害。
堯乃使羿殺鑿齒于疇華之野,殺九嬰于兇水之上,繳大風于青丘之澤,上射十日,而下殺猰貐,斷修蛇于洞庭,禽封稀于桑林。
”則羿之族特長于射,自喾至堯皆當征讨之任,宜其強不可禦。
五觀之亂,彭壽是戡。
彭壽,疑即舜時之彭祖,因其壽考,乃以是稱之。
彭城實堯、禹之舊都,然則夏室西遷之初,東方諸侯,聲勢固猶甚盛也。
羿、浞之事,《夏本紀》一語不及,而後相見滅,少康流離中興,《紀》亦但雲“帝相崩,子帝少康立”,一似其安常處順者,《正義》以此議其疏,其實非也。
古人著書,信以傳信,疑以傳疑。
所據不同,初不以之相訂補,亦不使之相羼雜。
65《夏本紀》之所據,蓋《系世》之倫,《吳世家》之所據,則《國語》之類,其文本各不相涉也。
或謂《系世》雖但記統緒,然于君身禍變,亦不能略。
如《秦始皇本紀》後,重錄秦君生、卒、葬處,然于厲、躁、簡公、出子之不甯,亦無所諱飾是也。
後相見滅,安得雲崩,豈如孔子修《春秋》,内大惡諱與?殊不知口說流傳,多非實在。
《左氏》之女艾,即《楚辭》之女岐。
《天問》又曰:“女岐無合,夫焉取九子?”《注》曰“女岐,神女,無夫而生九子”,以此推之,則《左氏》之二姚,亦即《離騷》所雲“及少康之未家兮,留有虞之二姚”者,同皆神話中人物也。
不甯惟是。
後缗逃出自窦,亦顯見其為齊東野人之言矣。
夏史之傳,蓋本皆神話傳說。
魏绛、伍員,檃栝而為之辭,雖似雅馴,仍不掩其荒陋之迹。
然則其所言者,又安能盡據為信史乎?君位與王位不同,魏绛言羿代夏政,王符謂大康不堪帝事,所失者王位而已,其為夏邑之君,固自若也。
66《三國·魏志·四裔傳注》引《魏略》,謂氐雖都統郡國,然亦自有王侯,在其墟落間。
則外臣于人,固無妨内君其衆。
少康雖為牧正于仍,為庖正于虞,自夏人言之,固可雲君位迄未嘗曠。
又曷怪系世之書,謂其繼父而立也?況夫伍員之言,亦未必盡信邪? 第二節 殷先世事迹 《史記·殷本紀》曰:“殷契母曰簡狄,有娀氏之女,為帝喾次妃。
三人行浴。
見玄鳥堕其卵。
簡狄取吞之。
因孕,生契。
契長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親,五品不訓,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
五教在寬。
封于商。
賜姓子氏。
契興于唐、虞、大禹之際,功業著于百姓。
百姓以平。
契卒,子昭明立。
昭明卒,子相土立。
相土卒,子昌若立。
昌若卒,子曹圉立。
曹圉卒,子冥立。
冥卒,子振立。
振卒,子微立。
微卒,子報丁立。
報丁卒,子報乙立。
報乙卒,子報丙立。
報丙卒,子主壬立。
主壬卒,子主癸立。
主癸卒,子天乙立。
是為成湯。
”曹圉,《索隐》曰:“《系本》作糧圉。
”《祭法疏》引《世本》作遭圉。
且雲:“遭圉生根圉,根圉生冥。
”則較《本紀》多一世。
案《國語·周語》雲:“玄王勤商,十四世而興。
”《荀子·成相》雲:“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遷于商。
十有四世,乃生天乙是成湯。
”與《國語》合,則《世本》似誤也。
《魯語》曰:“上甲微能帥契者也,商人報焉。
”又言:“冥勤其官而水死。
”《禮記·祭法》同。
此外事迹無考。
《殷本紀》又曰:“自契至湯八遷。
湯始居毫,從先王居。
作《帝诰》。
”《書序》同。
“作《帝诰》”三字,蓋後人所竄,造《書序》者即據《史記》以為資也。
《僞孔傳》曰:“契父帝喾都亳,湯自商丘遷焉,故曰從先王居。
”《疏》曰:“《商頌》雲:帝立子生商,是契居商也。
《世本》雲:昭明居砥石。
《左傳》稱相土居商丘。
及今湯居亳。
事見經傳者,有此四遷。
其餘四遷,未詳聞也。
鄭玄雲:契本封商,國在大華之陽。
皇甫谧雲:今上洛商是也。
今陝西商縣。
襄九年《左傳》雲: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相土因之。
杜預雲:今梁國睢陽,宋都是也。
其砥石,先儒無言,不知所在。
”又曰:“鄭玄雲:亳,今河南偃師縣有湯亭,今河南偃匿師縣。
《漢書音義》臣瓒者雲:湯居亳,今濟陰亳縣是也。
今亳有湯冢,巳氏有伊尹冢。
亳,今安徽亳縣。
巳氏,在今山東曹縣東南。
杜預雲:梁國蒙縣北有亳城。
城中有成湯冢。
其西又有伊尹冢。
蒙在今河南商丘縣東北。
皇甫谧雲:孟子稱湯居亳,與葛為鄰。
葛伯不祀,湯使亳衆為之耕。
葛即梁國甯陵之葛鄉也。
甯陵今河南甯陵縣。
若湯居偃師,去甯陵八百餘裡,豈當使民為之耕乎?亳今梁國谷熟縣是也。
谷熟,在今河南商丘縣。
諸說不同,未知孰是。
”案經傳之文,皆出後人追叙。
其稱謂略有一定。
古書從無稱五帝為王,三王為帝者。
帝喾亦五帝之一安得忽稱先王?僞傳之非,不言可喻。
《水經·谷水注》:“陽渠水又東徑亳殷南,昔盤庚所遷。
改商曰殷,始此也。
班固曰:屍鄉,故殷湯所都者也,故亦曰湯亭。
薛瓒《漢書注》,皇甫谧《帝王世紀》并以為非,以為帝喾都矣。
”案《禦覽·州郡部》引《帝王世紀》曰:“帝喾氏都亳,今河南偃師是也。
或言在粱,非也。
又雲:《世本》言夏後在陽城,本在大梁之南,于戰國,大梁魏都,今陳留浚儀是也。
”以大梁為古都,于逐漸西遷之迹頗相合。
至鄭玄之說,則本于《漢志》。
王鳴盛《尚書後案》申之曰:薄縣,漢本屬山陽郡。
後漢分其地置蒙、谷熟二縣,與薄并改屬梁國。
晉又改薄為亳,且改屬濟陰,故臣瓒所謂湯都在濟陰亳縣者,即其所謂在山陽薄縣者也。
案《漢書·地理志》:山陽郡薄縣下《注》引臣瓒曰:“湯所都。
”其“湯居亳,今濟陰亳縣是也”之說:見河南郡偃師縣下。
亦即司馬彪所謂在梁國薄縣,《續漢書·郡國志》。
杜預所謂在蒙縣北亳城者也;而亦即皇甫谧所分屬于蒙、谷熟者也。
本一說也,孔穎達《書詩疏》,案指《詩·商頌疏》。
皆認為異說,其誤已甚。
又《書·立政》:“三亳阪尹。
”《疏》雲:“鄭玄以三亳阪尹,共為一事。
雲湯舊都之民,服文王者,分為三邑。
其長居險,故言阪尹。
蓋東成臯,漢縣,今河南氾水縣。
南轅轅,山名,在今河南偃師縣東南。
西降谷也。
”王鳴盛雲:降谷,即《續漢書·地理志》:谷城縣之函谷。
案谷城,在今河南洛陽縣西北。
皇甫谧以為三亳,三處之地,皆名為亳。
蒙為北亳,谷熟為南亳,偃師為西亳。
王氏亦力斥之,謂其巧于立說,其說是矣。
然于偃師去甯陵八百裡,豈當使民為之耕之難,不能解也。
又《詩·商頌譜疏》,謂鄭以湯取契之所封,以為代号。
服虔、王肅則不然。
襄九年《左傳》曰:“阏伯居商丘,相土因之。
”服虔曰:“湯以為号。
”又《書序》王肅《注》雲:“契孫相土居商丘,故湯因以為國号。
”《左氏》襄公九年《疏》引《釋例》曰:“宋、商、商丘,三名一地。
”僞孔、杜預,多同王肅,然則《湯誓僞傳》,謂“契始封商,湯遂以為天下号”者,意亦不謂其在大華之陽,乃《疏》強分商與商丘為兩地,轉謂《僞傳》、杜預之說,同于鄭玄。
又阏伯居商丘之語,亦見于《史記·鄭世家集解》引賈逵曰:“在漳南。
”《水經·瓠子河注》:“河水舊東決,徑濮陽城東北,故衛也,今河北濮陽縣。
帝颛顼之虛。
昔颛顼自窮桑徙此,号曰商丘,或謂之帝丘,本陶唐氏火正阏伯之所居,亦夏伯昆吾之邦,相土因之。
”蓋依賈說,則杜以商丘、帝丘為二,賈自以商丘、帝丘為一也。
《義疏》于此,亦無所疏通證明,支離滅裂甚矣。
欲明成湯先世事迹,必先明其所謂八遷者,《義疏》僅數其四,既為不具。
67且數契居商為一遷。
夫契本封商不可雲遷也。
今案揚雄《兖州牧箴》雲:“成湯五徙,卒都于亳。
”然則湯身凡五遷,自此以前,共得三耳。
三者?《水經·渭水注》引《世本》曰:“契居蕃”,蓋自商丘而遷,一也。
《荀子·成相篇》曰:“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遷于商。
”雲居于砥石。
與《書疏》引《世本》合,二也。
居于商,蓋即相土事,《成相》皆三七言句,為言數所限,故言之不具,三也。
成湯五徙者?湯始居亳,蓋自商丘而遷,一也。
《呂覽·慎大覽》曰:“湯立為天子,夏民大說,親如夏。
”《具備篇》曰:“湯嘗約于薄矣。
”即韋。
《詩·商頌·長發》曰:“韋、顧既伐,昆吾、夏桀。
”蓋湯伐韋之後,嘗徙居其地,二也。
《周書·殷祝》曰:“湯将放桀,于中野。
《尚書大傳》作居中野,案居字是也。
士民聞湯在野,皆委貨,扶老攜幼奔,國中虛。
桀請湯曰:國所以為國者以有家,家所以為家者以有人也。
今國無家,無人矣。
無人矣上,當奪家字。
君有人,請緻國,君之有也。
君之有也上,亦當奪國字。
湯曰:否。
昔大帝作道,明教士民。
今君王滅道殘政,士民惑矣,吾為王明之。
士民複緻于桀,曰:以薄之君,濟民之殘,何必君更?桀與其屬五百人南徙千裡,止于不齊。
不齊士民,往奔湯于中野。
桀複請湯:言君之有也。
湯曰:否。
我為君明之。
士民複重請之。
桀與其屬五百人徙于魯。
魯士民複奔湯。
桀又曰:國,君之有也。
吾則外人有言,彼以吾道是邪?我将為之。
湯曰:此君王之土也,君王之民也。
委之何?湯不能止桀。
湯曰:欲從者從之。
桀與其屬五百人去居南巢。
”此以湯之放桀,文緻為禅讓之事,言湯三讓然後取桀之國也。
文緻為禅讓非,雲取桀之國則實矣。
是三遷也。
《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篇》曰:“湯受命而王,作官邑于下洛之陽。
”此蓋滅桀後所作新邑。
既作之,必嘗居之,是四遷也。
《風俗通·三王篇》曰:“湯者,攘也,言其攘除不軌改亳為商,成就王道,天下熾昌。
”改亳為商,即揚雄所謂卒都于亳,乃湯最後定居之事也。
是
《夏本紀》曰:“夏後帝啟,禹之子。
其母,塗山氏之女也。
有扈氏不服,啟伐之。
大戰于甘,遂滅有扈氏。
天下鹹朝。
夏後帝啟崩,子帝大康立。
帝大康失國,昆弟五人,須于洛汭,作《五子之歌》。
大康崩,弟中康立,是為帝中康。
帝中康時,羲、和湎淫,廢時亂日,胤往征之,作《胤征》。
中康崩,子帝相立。
帝相崩,子帝少康立。
帝少康崩,子帝予立。
《索隐》曰:“《系本》雲:季伫作甲者也。
《左傳》曰,杼滅豷于戈。
《國語》雲:杼能師禹者也。
”案見《魯語》。
帝予崩,子帝槐立。
《索隐》曰:“《系本》作帝芬。
”帝槐崩,子帝芒立。
帝芒崩,子帝洩立。
帝洩崩,子帝不降立。
《索隐》曰:“《系本》作帝降。
”帝不降崩,弟帝扃立。
帝扃崩,子帝廑立。
帝廑崩,立帝不降之子孔甲,是為帝孔甲。
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亂。
夏後氏德衰,諸侯畔之。
孔甲崩,子帝臯立。
帝臯崩,子帝發立。
帝發崩,子帝履癸立。
是為桀。
《索隐》:“《系本》:帝臯生發及桀。
此以發生桀,皇甫谧同也。
”帝桀之時,自孔甲以來,而諸侯多畔夏,桀不務德而武,傷百姓。
百姓弗堪。
乃召湯而囚之夏台。
已而釋之。
湯修德,諸侯皆歸湯。
湯遂率兵以伐夏桀。
桀走鳴條。
遂放而死。
湯乃踐天子位,代夏朝天下。
”《史記》此文,蓋據《尚書》及《帝系》,其中“帝大康失國,昆弟五人,須于洛汭,作《五子之歌》,帝中康時,羲、和湎淫,廢時亂日,胤往征之,作《胤征》”諸語,崔适《史記探原》,謂後人據《書序》竄入,其說是也。
五觀、羿、浞之亂,《尚書》無文《系世》但記人君生卒統緒,故《史記》于此,亦不之及。
《大戴禮記·少間篇》:“禹崩,十有七世,乃有末孫桀即位”;《國語·周語》:“孔甲亂夏,四世而隕”;世數皆與《史記》合。
有扈之事,60已見第七章第四節引《周書》及《淮南子》。
又《楚辭·天問》曰:“該秉季德,厥父是臧。
胡終弊于有扈,牧夫牛羊?”王逸《注》曰:“該,苞也。
秉,持也。
父,謂契也。
季,末也。
臧,善也。
言湯能苞持先人之末德,修其祖父之善業,故天祐之,以為民主也。
有扈,澆國名也。
澆滅夏後相,相之遺腹子少康,後為有仍牧正,典主牛羊,遂攻殺澆,滅有扈。
”又曰:“有扈牧豎,雲何而逢?擊床先出,其命何從?恒秉季德,焉得夫樸牛?”《注》曰:“言有扈氏本牧豎之人耳,因何逢遇,而得為諸侯乎?啟攻有扈之時,親于其床上擊而殺之,其先人失國之原,何所從出乎?恒,常也。
季,末也。
樸,大也。
言湯常能秉持契之末德,修而弘之,天嘉其志,出田獵得大牛之瑞也。
”其說恐非。
該與恒當俱是人名。
該為有扈所斃,為牧牛羊,其後曰恒,轉大,逢大也。
得樸牛之瑞也。
《史記·秦本紀》:襄公61二十七年(前739),“伐南山大梓,豐大特。
”《集解》引徐廣曰:“今武都故道今甘肅成縣。
有怒特祠,圖大牛。
上生樹木,有牛從木中出。
後見于豐水之中。
”《正義》引《括地志》曰:“大梓樹,在岐州陳倉縣南十裡倉山上。
”陳倉,今陝西寶雞縣。
又引《錄異傳》曰:“秦文公時,雍南山有大梓樹。
文公伐之,辄有大風雨,樹生合不斷。
時有一人病,夜往山中,聞有鬼語樹神曰:秦若使人被發,以朱絲繞樹伐汝,汝得不困邪?樹神無言。
明日,病人語聞。
公如其言伐。
樹斷,中有一青牛出,走入豐水中。
其後牛出豐水中,使騎擊之。
不勝。
有騎堕地複上,發解,牛畏之,不出。
故置髦頭,漢、魏、晉因之。
武都立怒特祠,是大梓牛神也。
”案《後漢書·羌傳》,言其“被發覆面”。
則《錄異傳》之說,當出羌中。
《漢書·地理志》:“右扶風,鄠縣古國。
有扈谷亭。
扈,夏啟所伐。
酆水出東南。
”鄠,即今陝西鄠縣。
禹之都,鄭玄以為在魏,皇甫谧謂或在平陽,皆不足據。
已見第七章第三節。
《漢書·地理志》:“颍川郡,陽翟,夏禹國。
”今河南禹縣。
應劭曰:“夏禹都也。
”臣瓒曰:“《世本》禹都陽城,今河南登封縣。
《汲郡古文》亦雲居之,《禮記·缁衣疏》,謂《世本》及《汲郡古文》皆雲禹都鹹陽,鹹陽乃陽城字誤。
不居陽翟也。
”《世本》古書,較可信據。
62《汲郡古文》,則依《世本》僞造。
禹都當在河、洛之間,鄠縣非其兵力所及。
《夏本紀》:“大史公曰:禹為姒姓。
其後分封,用國為姓,故有夏後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尋氏、彤城氏、褒氏、費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氏、戈氏。
”斟尋氏,《集解》引徐廣曰:“一作斟氏、尋氏。
”《索隐》曰:“《系本》男作南,尋作,費作弗,而不雲彤城及褒。
斟戈氏《左傳》《系本》皆雲斟灌氏。
”,蓋即《左氏》昭公二十三年“郊潰”之,《杜注》雲:河南鞏縣西南有地名中,《水經·洛水注》:洛水北徑偃師城東北曆中者也。
羌即姜,本東方之族。
竊疑是時,姜姓、姒姓,皆因水患,西遷河、洛之間,後乃更西向而入陝西。
甘,當即《左氏》王子帶邑,見僖公二十四年。
在今洛陽東南。
《甘誓·僞孔傳》雲:“有扈與夏同姓。
”《疏》雲:“孔與鄭,王與皇甫谧等,皆言有扈與夏同姓,并依《世本》之文。
”皆無為啟庶兄之說。
高誘之雲,未知何據。
《甘誓》之文,《墨子·明鬼》引之作《禹誓》。
《莊子·人間世》雲:“禹攻有扈。
”《呂覽·召類》亦雲:“禹攻曹、魏、屈、骜、有扈,以行其教。
”《先己》則雲:“夏後柏啟與有扈戰于甘。
”竊疑禹先滅有扈,以封其同姓,至啟時複叛也。
自伊、洛之域,渡河而北,則入河東;更渡河而西,即達雍、梁之境;此皆地理自然之勢。
禹之遺迹,在西方者甚多,蓋皆褒、扈等西遷時,傳說随之而散佈者也。
褒,今陝西褒城縣。
《史記·六國表》雲:“禹興于西羌。
”《夏本紀正義》引揚雄《蜀王本紀》雲:“禹本汶山郡廣柔縣人也,生于石紐。
”又引《括地志》,謂其地在茂州汶川縣。
此說亦見《水經·沫水注》。
廣柔,漢縣,唐時為汶川,故城在今四川汶川縣西北。
《河水注》雲:“洮水東徑臨洮縣故城北,禹治洪水,西至洮水之上。
見長人,受黑玉書于斯水上。
”又雲:“大夏川水,東北徑大夏故城。
王莽之順夏。
《晉書·地道記》,縣有禹廟,禹所出也。
”《江水注》雲:“江州縣,江之北岸,有塗山,有夏禹廟、塗君祠,廟銘存焉。
常璩、庾仲雍,并言禹娶于此。
”臨洮,今甘肅岷縣。
大夏,今甘肅臨夏縣。
江州,今四川江北縣。
五觀之亂,與羿代夏政相因,然非一事也。
《楚語》曰:“啟有五觀。
”韋《注》曰:“啟子大康昆弟也。
”《漢書·古今人表》:“大康,啟子,昆弟五人,号五觀。
”《潛夫論·五德志》亦曰:“啟子大康、仲康更立,兄弟五人,皆有昏德,不堪帝事,降在洛汭,是為五觀。
”《僞古文尚書·五子之歌》曰“太康屍位以逸豫,滅厥德,黎民鹹貳。
乃盤遊無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
有窮後羿,因民弗忍,距于河。
厥弟五人,禦其母以從,徯于洛之汭。
五子鹹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則并大康而六矣。
《墨子·非樂》曰:“于《武觀》曰:啟乃淫溢康樂,野于飲食。
将将銘苋磬以力。
湛濁于酒,渝食于野。
萬舞翼翼。
章聞于天,天用弗式。
”《楚辭·離騷》曰:“啟《九辯》與《九歌》兮,夏康娛以自縱。
不顧難以圖後兮,五子用失乎家巷。
”《天問》曰:“啟棘賓商,九辯九歌。
”又曰:“何勤子屠母,而死分竟地?”揚雄《宗正箴》曰:“昔在夏時,大康不共。
有仍二女,五子家降。
”綜觀諸文,則失德自啟,而亂成于大康。
蓋始荒于飲食歌舞,又有嬖妾蠱惑,諸子争立之事。
終至潛蹤家巷,夷于氓庶。
與荒于遊田,了無幹涉也。
《左氏》昭公元年,“夏有觀扈”。
《杜注》雲:“觀國,今頓丘衛縣。
”衛本漢東郡觀縣。
觀與畔系兩縣。
《漢書》刻本,誤以畔觀二字連書,中未空格,後人遂誤畔觀為一縣,非也。
後漢光武更名。
晉屬頓丘。
後魏曰衛國縣。
今山東觀城縣。
《漢志注》引應劭曰:“夏有觀、扈。
”《水經·河水注》“浮水故渎,東南經衛國邑城北。
又東,經衛國縣故城南”,亦引應說。
又《淇水注》:“徑頓丘北,又屈徑頓丘故城西,頓丘,漢縣。
晉為郡。
故城在今河北清豐縣西南。
《古文尚書》以為觀地矣。
”應劭、杜預,蓋并用古文書說也。
此說似即因漢世縣名附會,無确據。
《周書。
嘗麥》曰:“其在殷之五子,忘伯禹之命,假國無正,用胥興作亂。
遂兇厥國。
皇天哀禹,賜以彭壽,思正夏略。
”殷,朱右曾《集訓校釋》改為啟,雲形近而訛,其實啟殷形并不近;且下文明言忘伯禹之命,訛為夏則可矣,何由訛為殷乎?殷,蓋即後來之毫殷,五觀據之以作亂。
63《左氏》哀公六年引《夏書》曰:“惟彼陶唐,帥彼天常,有此冀方。
今失其行,亂其紀綱,乃滅而亡。
”賈、服、孫、杜,皆以為指夏桀。
惟王肅雲大康時。
見《疏》。
《僞書》與肅說多同,蓋亦謂夏都河東,故雲大康畋于洛表,羿距于河。
蓋謂大康渡河而南,而羿據河拒之,阻其北返,非其實也。
羿代夏政之事,見于《左氏》。
64《左氏》襄公四年,載魏绛之言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後羿自遷于窮石。
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于原獸,棄武羅、伯因、熊髡、庬圉而用寒浞。
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也。
伯明後寒棄之,夷羿收之。
信而使之,以為己相。
浞行媚于内,而施賂于外。
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樹之詐慝,以取其國家。
羿猶不悛。
将歸自田,家衆殺而烹之。
以食其子。
其子不忍食諸,死于窮門。
靡奔有鬲氏。
浞因羿室,生澆及豷。
恃其讒慝詐僞,而不德于民。
使澆用師,滅斟灌及斟尋氏。
處澆于過,處豷于戈。
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少康滅澆于過,後杼滅豷于戈。
有窮由是遂亡。
失人故也。
昔周辛甲之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
于虞人之箴曰:芒芒禹迹,畫為九州,經啟九道,民有寝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德用不擾。
在帝夷羿,冒于原獸。
忘其國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
獸臣司原,敢告仆夫。
《虞箴》如是,可不懲乎?”哀公元年,載伍員之言曰:“昔有過澆,殺斟灌以伐斟,滅夏後相。
後缗方娠,逃出自窦歸于有仍,生少康焉。
為仍牧正。
惎澆能,戒之。
澆使椒求之,逃奔有虞,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諸綸。
有田一成,有衆一旅。
能佈其德,而兆其謀。
以收夏衆,撫其官職。
使女艾諜澆,使季杼誘豷。
遂滅過、戈,複禹之績。
祀夏配天,不失舊物。
”《史記·吳世家》載伍員之言略同。
《楚辭·離騷》曰:“羿淫遊以佚田兮,又好射夫封狐。
固亂流其鮮終兮,浞又貪夫厥家。
澆身被服強圉兮,縱欲而不忍。
日康娛以自忘兮,厥首用夫颠隕。
”《天問》曰:“帝降夷羿,革孽夏民。
胡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
馮珧利決,封稀是射。
何獻蒸肉之膏,而後帝不若?浞娶純狐,眩妻爰謀,何羿之射革,而交揆吞之?惟澆在戶,何求于嫂?《注》:“言澆無義,淫佚其嫂,往至其戶,佯有所求,因與行淫亂也。
”何少康逐犬,而颠隕厥首?《注》:“言夏少康因田獵放犬逐獸,遂襲殺澆而斷其頭。
”女岐縫裳,而館同爰止。
《注》:“女岐,澆嫂也。
言女岐與澆淫佚,為之縫裳,于是共舍而宿止也。
”何颠易厥首,而親以逢殆?”《注》:“言少康夜襲,得女岐頭,以為澆,因斷之。
”案此注恐誤。
伍員、屈原皆楚人,故所言頗相會,女岐蓋即女艾也。
《左氏》杜《注》曰:“羿代相,号曰有窮。
,羿本國名。
寒國,北海平壽縣東有寒亭。
今山東濰縣。
有鬲,國名,今平原鬲縣。
今山東德縣。
樂安壽光縣有灌亭。
今山東壽光縣。
北海平壽縣南有斟亭。
今山東濰縣。
東萊掖縣北有過鄉。
今山東掖縣。
戈在宋、鄭之間。
案據《左氏》哀公十二年宋、鄭之間有隙地曰戈為說。
梁國有虞縣。
今河南虞城縣。
” 《疏》曰“杜地名言有者,皆是疑辭”,則杜亦本不自信。
然後之言地理者多因之。
遂若羿、浞之亂,綿延青、兖,喋血千裡矣。
此決非其實。
《左氏》謂羿因夏民,又謂其不恢于夏家;即《楚辭》亦謂其射河伯,妻雒嫔;則羿都必在河、洛之域。
《漢志》:北海郡平壽,應劭曰:“故尋。
禹後,今城是也。
”臣瓒曰:“尋在河南,不在此也。
《汲郡古文》雲:大康居尋,羿亦居之,桀亦居之。
《尚書序》雲:大康失邦,昆弟五人,須于洛汭,此即大康所居為近洛也。
又吳起對武侯曰:昔夏桀之居,左河、濟,右大華,伊阙在其南,羊腸在其北,河南城為近之。
又《周書·度邑篇》曰:吾将因有夏之居,南望過于三塗,北瞻望于有河。
有夏之居,即河南是也。
”《書序》及《汲郡古文》,雖不足信,《周書》《國策》,自可據依。
斟說已見前。
斟戈,《索隐》雲“《左氏》《世本》皆作斟灌”,則戈灌一地。
竊疑戈即斟灌,過即斟寒浞滅二國後,以分處其二子,地亦在河、洛之域也。
《夏本紀正義》引《括地志》,謂自禹至大康,與唐、虞皆不易都城。
案《禦覽州郡部》引《世紀》雲:“少康中興,複還舊都,故《春秋傳》曰:複禹之績,不失舊物是也。
”故禹城,在洛州密縣界。
今河南密縣。
故城,在滑州衛南縣東。
今河南滑縣。
故城,在洛州鞏縣西南。
今河南鞏縣。
又引《晉地記》雲:“河南有窮谷,蓋本有窮氏所遷。
”固亦以為在河、洛之域。
《路史·國名紀》亦以在衛南,謂即《左氏》襄公十一年城柤之柤又謂安豐有窮谷、窮水,今安徽霍丘縣境。
即《左氏》昭公二十七年,楚師救潛,與吳師遇處,實羿之故國。
其說殊較《杜注》為勝。
《水經·河水注》:“大河故渎,西流經平原鬲縣故城西,《地理志》曰:鬲津,故有窮後羿國也。
應劭曰:鬲,偃姓,臯陶後。
”《路史·國名紀》雲“羿,偃姓。
《世紀》雲不聞其姓,失之”,蓋本諸此。
謂窮在平原不足據,雲偃姓,當有所受之。
鬲蓋羿同姓國,故羿亡而靡奔之,藉其力為羿報仇。
其立少康,則以羿身死世殄,無可扶翼之故。
靡蓋有窮之忠臣,非夏後氏之遺老也。
《史記》謂禹初授政臯陶,臯陶卒,複以授其子益。
《楚辭·天問》曰:“啟代益作後,卒然離孽。
何啟惟憂,而能拘是達?”《注》曰:“離,遭也。
孽,憂也。
言天下皆去益而歸啟,益卒不得立,故曰遭憂也。
”《漢書·律曆志》:張壽王言伯益為天子,代禹,則禹、益二族,權力實相颉颃。
窮、潛地近英、六,蓋偃姓聚居之所。
以此為羿之故國,揆以事理,殊為近之。
河南之窮,衛南之柤,或其代夏時之遺迹也。
《說文·羽部》:“,羽之風,亦古諸侯也。
一曰射師。
”《部》:“,帝喾射官,夏少康滅之。
《論語》曰:善射。
”二字實即一字。
《淮南·本經》謂:“堯之時,十日并出,焦禾稼,殺草木。
猰貐,鑿齒,九嬰,大風,封稀,修蛇,并為民害。
堯乃使羿殺鑿齒于疇華之野,殺九嬰于兇水之上,繳大風于青丘之澤,上射十日,而下殺猰貐,斷修蛇于洞庭,禽封稀于桑林。
”則羿之族特長于射,自喾至堯皆當征讨之任,宜其強不可禦。
五觀之亂,彭壽是戡。
彭壽,疑即舜時之彭祖,因其壽考,乃以是稱之。
彭城實堯、禹之舊都,然則夏室西遷之初,東方諸侯,聲勢固猶甚盛也。
羿、浞之事,《夏本紀》一語不及,而後相見滅,少康流離中興,《紀》亦但雲“帝相崩,子帝少康立”,一似其安常處順者,《正義》以此議其疏,其實非也。
古人著書,信以傳信,疑以傳疑。
所據不同,初不以之相訂補,亦不使之相羼雜。
65《夏本紀》之所據,蓋《系世》之倫,《吳世家》之所據,則《國語》之類,其文本各不相涉也。
或謂《系世》雖但記統緒,然于君身禍變,亦不能略。
如《秦始皇本紀》後,重錄秦君生、卒、葬處,然于厲、躁、簡公、出子之不甯,亦無所諱飾是也。
後相見滅,安得雲崩,豈如孔子修《春秋》,内大惡諱與?殊不知口說流傳,多非實在。
《左氏》之女艾,即《楚辭》之女岐。
《天問》又曰:“女岐無合,夫焉取九子?”《注》曰“女岐,神女,無夫而生九子”,以此推之,則《左氏》之二姚,亦即《離騷》所雲“及少康之未家兮,留有虞之二姚”者,同皆神話中人物也。
不甯惟是。
後缗逃出自窦,亦顯見其為齊東野人之言矣。
夏史之傳,蓋本皆神話傳說。
魏绛、伍員,檃栝而為之辭,雖似雅馴,仍不掩其荒陋之迹。
然則其所言者,又安能盡據為信史乎?君位與王位不同,魏绛言羿代夏政,王符謂大康不堪帝事,所失者王位而已,其為夏邑之君,固自若也。
66《三國·魏志·四裔傳注》引《魏略》,謂氐雖都統郡國,然亦自有王侯,在其墟落間。
則外臣于人,固無妨内君其衆。
少康雖為牧正于仍,為庖正于虞,自夏人言之,固可雲君位迄未嘗曠。
又曷怪系世之書,謂其繼父而立也?況夫伍員之言,亦未必盡信邪? 第二節 殷先世事迹 《史記·殷本紀》曰:“殷契母曰簡狄,有娀氏之女,為帝喾次妃。
三人行浴。
見玄鳥堕其卵。
簡狄取吞之。
因孕,生契。
契長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親,五品不訓,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
五教在寬。
封于商。
賜姓子氏。
契興于唐、虞、大禹之際,功業著于百姓。
百姓以平。
契卒,子昭明立。
昭明卒,子相土立。
相土卒,子昌若立。
昌若卒,子曹圉立。
曹圉卒,子冥立。
冥卒,子振立。
振卒,子微立。
微卒,子報丁立。
報丁卒,子報乙立。
報乙卒,子報丙立。
報丙卒,子主壬立。
主壬卒,子主癸立。
主癸卒,子天乙立。
是為成湯。
”曹圉,《索隐》曰:“《系本》作糧圉。
”《祭法疏》引《世本》作遭圉。
且雲:“遭圉生根圉,根圉生冥。
”則較《本紀》多一世。
案《國語·周語》雲:“玄王勤商,十四世而興。
”《荀子·成相》雲:“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遷于商。
十有四世,乃生天乙是成湯。
”與《國語》合,則《世本》似誤也。
《魯語》曰:“上甲微能帥契者也,商人報焉。
”又言:“冥勤其官而水死。
”《禮記·祭法》同。
此外事迹無考。
《殷本紀》又曰:“自契至湯八遷。
湯始居毫,從先王居。
作《帝诰》。
”《書序》同。
“作《帝诰》”三字,蓋後人所竄,造《書序》者即據《史記》以為資也。
《僞孔傳》曰:“契父帝喾都亳,湯自商丘遷焉,故曰從先王居。
”《疏》曰:“《商頌》雲:帝立子生商,是契居商也。
《世本》雲:昭明居砥石。
《左傳》稱相土居商丘。
及今湯居亳。
事見經傳者,有此四遷。
其餘四遷,未詳聞也。
鄭玄雲:契本封商,國在大華之陽。
皇甫谧雲:今上洛商是也。
今陝西商縣。
襄九年《左傳》雲: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相土因之。
杜預雲:今梁國睢陽,宋都是也。
其砥石,先儒無言,不知所在。
”又曰:“鄭玄雲:亳,今河南偃師縣有湯亭,今河南偃匿師縣。
《漢書音義》臣瓒者雲:湯居亳,今濟陰亳縣是也。
今亳有湯冢,巳氏有伊尹冢。
亳,今安徽亳縣。
巳氏,在今山東曹縣東南。
杜預雲:梁國蒙縣北有亳城。
城中有成湯冢。
其西又有伊尹冢。
蒙在今河南商丘縣東北。
皇甫谧雲:孟子稱湯居亳,與葛為鄰。
葛伯不祀,湯使亳衆為之耕。
葛即梁國甯陵之葛鄉也。
甯陵今河南甯陵縣。
若湯居偃師,去甯陵八百餘裡,豈當使民為之耕乎?亳今梁國谷熟縣是也。
谷熟,在今河南商丘縣。
諸說不同,未知孰是。
”案經傳之文,皆出後人追叙。
其稱謂略有一定。
古書從無稱五帝為王,三王為帝者。
帝喾亦五帝之一安得忽稱先王?僞傳之非,不言可喻。
《水經·谷水注》:“陽渠水又東徑亳殷南,昔盤庚所遷。
改商曰殷,始此也。
班固曰:屍鄉,故殷湯所都者也,故亦曰湯亭。
薛瓒《漢書注》,皇甫谧《帝王世紀》并以為非,以為帝喾都矣。
”案《禦覽·州郡部》引《帝王世紀》曰:“帝喾氏都亳,今河南偃師是也。
或言在粱,非也。
又雲:《世本》言夏後在陽城,本在大梁之南,于戰國,大梁魏都,今陳留浚儀是也。
”以大梁為古都,于逐漸西遷之迹頗相合。
至鄭玄之說,則本于《漢志》。
王鳴盛《尚書後案》申之曰:薄縣,漢本屬山陽郡。
後漢分其地置蒙、谷熟二縣,與薄并改屬梁國。
晉又改薄為亳,且改屬濟陰,故臣瓒所謂湯都在濟陰亳縣者,即其所謂在山陽薄縣者也。
案《漢書·地理志》:山陽郡薄縣下《注》引臣瓒曰:“湯所都。
”其“湯居亳,今濟陰亳縣是也”之說:見河南郡偃師縣下。
亦即司馬彪所謂在梁國薄縣,《續漢書·郡國志》。
杜預所謂在蒙縣北亳城者也;而亦即皇甫谧所分屬于蒙、谷熟者也。
本一說也,孔穎達《書詩疏》,案指《詩·商頌疏》。
皆認為異說,其誤已甚。
又《書·立政》:“三亳阪尹。
”《疏》雲:“鄭玄以三亳阪尹,共為一事。
雲湯舊都之民,服文王者,分為三邑。
其長居險,故言阪尹。
蓋東成臯,漢縣,今河南氾水縣。
南轅轅,山名,在今河南偃師縣東南。
西降谷也。
”王鳴盛雲:降谷,即《續漢書·地理志》:谷城縣之函谷。
案谷城,在今河南洛陽縣西北。
皇甫谧以為三亳,三處之地,皆名為亳。
蒙為北亳,谷熟為南亳,偃師為西亳。
王氏亦力斥之,謂其巧于立說,其說是矣。
然于偃師去甯陵八百裡,豈當使民為之耕之難,不能解也。
又《詩·商頌譜疏》,謂鄭以湯取契之所封,以為代号。
服虔、王肅則不然。
襄九年《左傳》曰:“阏伯居商丘,相土因之。
”服虔曰:“湯以為号。
”又《書序》王肅《注》雲:“契孫相土居商丘,故湯因以為國号。
”《左氏》襄公九年《疏》引《釋例》曰:“宋、商、商丘,三名一地。
”僞孔、杜預,多同王肅,然則《湯誓僞傳》,謂“契始封商,湯遂以為天下号”者,意亦不謂其在大華之陽,乃《疏》強分商與商丘為兩地,轉謂《僞傳》、杜預之說,同于鄭玄。
又阏伯居商丘之語,亦見于《史記·鄭世家集解》引賈逵曰:“在漳南。
”《水經·瓠子河注》:“河水舊東決,徑濮陽城東北,故衛也,今河北濮陽縣。
帝颛顼之虛。
昔颛顼自窮桑徙此,号曰商丘,或謂之帝丘,本陶唐氏火正阏伯之所居,亦夏伯昆吾之邦,相土因之。
”蓋依賈說,則杜以商丘、帝丘為二,賈自以商丘、帝丘為一也。
《義疏》于此,亦無所疏通證明,支離滅裂甚矣。
欲明成湯先世事迹,必先明其所謂八遷者,《義疏》僅數其四,既為不具。
67且數契居商為一遷。
夫契本封商不可雲遷也。
今案揚雄《兖州牧箴》雲:“成湯五徙,卒都于亳。
”然則湯身凡五遷,自此以前,共得三耳。
三者?《水經·渭水注》引《世本》曰:“契居蕃”,蓋自商丘而遷,一也。
《荀子·成相篇》曰:“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遷于商。
”雲居于砥石。
與《書疏》引《世本》合,二也。
居于商,蓋即相土事,《成相》皆三七言句,為言數所限,故言之不具,三也。
成湯五徙者?湯始居亳,蓋自商丘而遷,一也。
《呂覽·慎大覽》曰:“湯立為天子,夏民大說,親如夏。
”《具備篇》曰:“湯嘗約于薄矣。
”即韋。
《詩·商頌·長發》曰:“韋、顧既伐,昆吾、夏桀。
”蓋湯伐韋之後,嘗徙居其地,二也。
《周書·殷祝》曰:“湯将放桀,于中野。
《尚書大傳》作居中野,案居字是也。
士民聞湯在野,皆委貨,扶老攜幼奔,國中虛。
桀請湯曰:國所以為國者以有家,家所以為家者以有人也。
今國無家,無人矣。
無人矣上,當奪家字。
君有人,請緻國,君之有也。
君之有也上,亦當奪國字。
湯曰:否。
昔大帝作道,明教士民。
今君王滅道殘政,士民惑矣,吾為王明之。
士民複緻于桀,曰:以薄之君,濟民之殘,何必君更?桀與其屬五百人南徙千裡,止于不齊。
不齊士民,往奔湯于中野。
桀複請湯:言君之有也。
湯曰:否。
我為君明之。
士民複重請之。
桀與其屬五百人徙于魯。
魯士民複奔湯。
桀又曰:國,君之有也。
吾則外人有言,彼以吾道是邪?我将為之。
湯曰:此君王之土也,君王之民也。
委之何?湯不能止桀。
湯曰:欲從者從之。
桀與其屬五百人去居南巢。
”此以湯之放桀,文緻為禅讓之事,言湯三讓然後取桀之國也。
文緻為禅讓非,雲取桀之國則實矣。
是三遷也。
《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篇》曰:“湯受命而王,作官邑于下洛之陽。
”此蓋滅桀後所作新邑。
既作之,必嘗居之,是四遷也。
《風俗通·三王篇》曰:“湯者,攘也,言其攘除不軌改亳為商,成就王道,天下熾昌。
”改亳為商,即揚雄所謂卒都于亳,乃湯最後定居之事也。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