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

關燈
時為主席,而各地之代表受其影響,通過其所有之議案。

    其進行之程序,則先行前六者以促英人悔改,而保留後二條于最後之時期執行。

    其奉行最力者,首推學生,以緻國立學校,阒然無人。

    官吏,律師且或暫停工作;北方自好之士,亦未參與選舉。

    印度政府因之感受困難,甘地又不稍辭勞苦,四出演說。

    其要旨則勸說印人拒絕合作也!其意印人既不合作,則英人統治印度之弱點暴于世界,而終可許印度自治。

    印人之所恃者,非其武力,乃其宗教之覺悟,靈魂之勢力SoulForce也!故其主張和平運動,而極反對暴動!其徒偶爾暴動,則甘地絕食,為之祈禱,其期最長者,嘗至三星期之久。

    回教徒之領袖愛理ShankatAli初為激烈分子,及與甘地合作,而亦改變主張,演說不合作及無抵抗主義焉。

    斯見甘地影響入人之深矣,群衆奉之若神,或視為先知;印人之所以愛戴者,蓋其性情溫厚,處人謙和,本于至誠之心,富于服務之精神,而勇往直行也。

    其所倡之主義,英人謂為破壞,但于今日競争之世界,苟或萬衆一心,既不合作,而又無所抵抗,自能戰勝武力也。

    學者嘗認其為極大貢獻焉。

     1902年,甘地和妻子 不合作運動之開始,政府以其有無暴動之義意,漠然置之,及其風動全印,孟買之商人,出其運自英國之棉布于海岸,聚之若山,縱火焚之,而不稍惜;世人莫不驚歎甘地運動之為神迹也。

    政府則以政務,難于進行。

    一九二一年,不合作之勢大盛,工人罷工,或違甘地之訓,不免時有暴動,而勇敢之昔刻教徒,且将起而助之。

    政府患之,始采強制之政策;大總督雷丁Reading新自英國東渡,會商甘地,但無結果;既而英太子遊印,借欲和緩群衆之反英也,而甘地宣言反對。

    及其登岸,群衆示威,緻于流血,死者五十九人,傷者四百人;凡太子所至之地,則宣布哈打,街中或無一人。

    政府乃益嚴其處置之手段,而捕其重要之領袖,愛理兄弟及甘地之子與焉。

    甘地則不稍顧,努力進行,一九二二年,實行其最後之辦法,而向孟買之農民,宣傳抗納田稅。

    政府捕之,三月,法庭判決甘地徒刑六年。

    其受審也,法官亦表同情,但認其違法耳。

    其受審之程序,證據之确實,雖甘地而亦認其公平焉。

    一九二四年,甘地患重病于獄中;二月,政府釋其出獄就醫,既而痊愈,及冬,甘地辭退政治領袖;其不合作之運動,始告終結。

     20世紀20年代末,甘地在紡紗 方不合作運動之進行也;一九二〇年,政府舉行選舉,北方時為甘地勢力最盛之地,而參與選舉者甚少;南方則無重要之影響,而投票者頗多。

    一九二一年二月,國會召集,開會于首都特裡,康腦德公爵DukeofConnaught代表英王,莅會緻辭。

    議員則因旁加普之慘殺,提出責問;政府承認旁加普戒嚴法令之失當,而擔認死者家族之恤金,其事始已。

    國會中之困難問題,則預算案也;蓋時印度經濟狀況,不如歐戰期内;政府則以邊防重要,而反增加軍費,議員反對。

    于是政府報告詳情,并許讓步,始得安然無事。

    其第二屆及第三屆會期,亦與政府合作。

    一九二三年,下院議員之任期将屆,政府另行選舉。

    其為不合作主義之信徒,改變方針,競争選舉之勝争,凡其投票之區,多占勝利。

    其領袖曰達斯C.R.Das,甘地重要信徒之一也;其黨曰自治黨SearajParty。

    一九二四年春,國會開會,自治黨員,仍取不合作主義,否決政府之提案,各省之議會亦然。

    省政府之閣員,因其議案否決,相繼辭職。

    總督商請自治黨之黨員組閣,皆不之許;總督遂得使用職權,進行政務,議員無如之何。

    一九二五年,達斯病死。

    賴羅PanditMotilalNehru代為黨魁。

    明年,黨員分裂,第三屆選舉乃稍失勢。

     自印人回人共同聯合以來,始有不合作運動之可能。

    一九二四年,回人脫離印人,而自組織大會,名曰全印回教徒大會。

    蓋回人居于印度,實占少數,深患印度自治之後,印人掌握政權,而可魚肉回人也。

    且其禮節,異于印人,常因一時之誤會,發生重大之事變;近數年來,印人回人之争鬥而死者,不知凡幾,尤以一九二六年大規模之暴動殘殺為最慘。

    考其原因,則殺牛為印度教之大禁;作樂于祈禱之時,則為回教徒之大戒;乃回人好食牛肉,且殺牛為其節期中之大典,印人則于祈禱作樂。

    彼此殊無諒解之心,往往沖突;沖突之後,積憤日深,互相尋釁。

    回人乃殺牛于印人居處之所,而印人則作樂于回人祈禱之時,展轉報複,紛擾無已。

    于是愛國運動,頗受打擊,深慮之士,固謀二教之信徒,聯合以進行也! 印度要求自治,英人其何辭以應耶?曰:“前相喬治LloydGeorge嘗謂印度有無數之勢力;苟英國許其自治,則将分裂,戰争,而入于混亂之狀。

    ”斯言也,雖似猜測,而英人固深信之。

    其根據則其人種複雜,容貌,顔色,身材各不相同,而言語又不相通,最近調查,其方言凡一百五十種。

    其人所信之宗教,有印度教、皆因教、回教、基督教之别,時相傾軋。

    社會則有數千階級之分,毫無團結之力,英人指摘印度之青年,謂其努力于政治運動,而未改革階級制度,提高無階級人之人格,破除女兒寡婦不得再嫁之惡習,及廢去終身欠債婚葬之奢費。

    此皆不滿意于青年,而推論其難于負責,或不免于過甚。

    英人之欲統治印度,抑别有故焉。

    一、初印度建築鐵路,缺少資本,英人乃投資于印度,額數頗巨。

    資本家之心理,既不深信印人,而更不願其自治也。

    尤有進者,英國之貨物,以銷售于印度者為最多,印人主張保護貿易之政策,而非英之資
0.05285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