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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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阿刻巴等嘗求神父于葡人,其意殆欲購其槍炮也。
葡人之往孟加拉者,後因盜賊之行為,而見殺于蒙古兒之軍隊,然于過那,則非蒙古兒帝國之所能為力矣,蓋國無海軍,而力不能管治海上,且器械遠不相及也! 葡人壟斷印度洋之商業,垂近百年;其興也勃然,其亡也忽然,其故何耶?曰:葡人仇視回教信徒,而與印人相善,其買賣之大宗貨物,則與未介蘭格之商人往來,一五六五年,其鄰回國并滅其國,過那之商業因之大減,葡人之惡回人者,根本言之,其宗教觀念之不同也。
阿流桂刻之慘殺回人,聞者鹹有戒心,及其死後,葡王之宗教政策,尤為狂妄,嘗強其地之居民,盡為天主教徒。
其反抗者,則令殺之,此足以妨礙其商業發達矣,況其委任之官吏,又以印度之婦女為其娛樂之具,而荒怠不理政事耶!一五八〇年,葡萄牙西班牙合并,共奉西班牙王腓力泊第二PhilipⅡ為王。
王奉天主教甚虔,而保護頗力,遣将進攻新教諸國,用兵不已,葡萄牙出兵助之,然其土地褊狹,人口數少,遂無餘力經營東方,而其所得之地,次第奪于荷蘭、英吉利,乃失其專利貿易之權。
過那海港漸無輕重于東方,此其所以迄今猶能保全其地也。
先是,葡人操縱東方貿易之市場,而歐洲之香料價昂,遂起諸國之忌,荷蘭、英吉利之商人,且欲分沾商業之利益,十七世紀之初,乃與葡商競争商場于東方。
葡人勢不之敵,荷英陸續奪其要塞、海港。
當斯時也,英于印度洋之勢力,自其資本、船隻、商業而言,遠不及荷,二國漸相猜忌。
英人嘗助荷蘭獨立,乃诋其忘恩不報,而反阻其商業發達;荷人則謂其嘗出重兵,力敗葡人,始開東方商業之路,英商坐享其成,其應得乎?二國商人,仇惡益甚,荷人後乃專力經營南洋群島,其于印度,雖築要塞,然其留居經商者,數實無幾,英之商業,後漸盛于印度(其詳見下)。
既而丹麥商人,亦東來經商,設有商館,組織東印度公司。
一八四五年,出賣商館于英國。
法國經營東方,遲于葡英諸國,其王嘗獎商人組織公司,而無應者。
一六六四年,法之東印度公司成立,其資多出于王及貴族耳。
商人之投資者殊少,且其認定之股,往往不能交清;故其經濟狀況,迥非英比,而其所遣之人,多無商業經練。
蓋其政策,殆非經商,而實開拓殖民地也。
其占據之要港,南部則有旁的治
葡人之往孟加拉者,後因盜賊之行為,而見殺于蒙古兒之軍隊,然于過那,則非蒙古兒帝國之所能為力矣,蓋國無海軍,而力不能管治海上,且器械遠不相及也! 葡人壟斷印度洋之商業,垂近百年;其興也勃然,其亡也忽然,其故何耶?曰:葡人仇視回教信徒,而與印人相善,其買賣之大宗貨物,則與未介蘭格之商人往來,一五六五年,其鄰回國并滅其國,過那之商業因之大減,葡人之惡回人者,根本言之,其宗教觀念之不同也。
阿流桂刻之慘殺回人,聞者鹹有戒心,及其死後,葡王之宗教政策,尤為狂妄,嘗強其地之居民,盡為天主教徒。
其反抗者,則令殺之,此足以妨礙其商業發達矣,況其委任之官吏,又以印度之婦女為其娛樂之具,而荒怠不理政事耶!一五八〇年,葡萄牙西班牙合并,共奉西班牙王腓力泊第二PhilipⅡ為王。
王奉天主教甚虔,而保護頗力,遣将進攻新教諸國,用兵不已,葡萄牙出兵助之,然其土地褊狹,人口數少,遂無餘力經營東方,而其所得之地,次第奪于荷蘭、英吉利,乃失其專利貿易之權。
過那海港漸無輕重于東方,此其所以迄今猶能保全其地也。
先是,葡人操縱東方貿易之市場,而歐洲之香料價昂,遂起諸國之忌,荷蘭、英吉利之商人,且欲分沾商業之利益,十七世紀之初,乃與葡商競争商場于東方。
葡人勢不之敵,荷英陸續奪其要塞、海港。
當斯時也,英于印度洋之勢力,自其資本、船隻、商業而言,遠不及荷,二國漸相猜忌。
英人嘗助荷蘭獨立,乃诋其忘恩不報,而反阻其商業發達;荷人則謂其嘗出重兵,力敗葡人,始開東方商業之路,英商坐享其成,其應得乎?二國商人,仇惡益甚,荷人後乃專力經營南洋群島,其于印度,雖築要塞,然其留居經商者,數實無幾,英之商業,後漸盛于印度(其詳見下)。
既而丹麥商人,亦東來經商,設有商館,組織東印度公司。
一八四五年,出賣商館于英國。
法國經營東方,遲于葡英諸國,其王嘗獎商人組織公司,而無應者。
一六六四年,法之東印度公司成立,其資多出于王及貴族耳。
商人之投資者殊少,且其認定之股,往往不能交清;故其經濟狀況,迥非英比,而其所遣之人,多無商業經練。
蓋其政策,殆非經商,而實開拓殖民地也。
其占據之要港,南部則有旁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