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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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然其能容異教,嘗施财以賜皆因教徒之裸體苦行于山谷者。

    其态度之公正,有足稱者。

    雖然,印度三教之教義,其中若輪回、因果、自救,相似之點甚多。

    此故助其能容異教矣。

     阿育王時之曆史,前已謂其根據石柱之文。

    其石柱所在之地,可以證明其疆域,南至米索爾北部,北界希馬拉亞山,東鄰阿薩密,其地之王,時似獨立,西有阿富汗、俾路支,其地面積,大于今日英之直屬印度,境内則有藩屬部落。

    吾人不能謂其皆郡縣也。

    其政治組織,遵其祖父之舊制;其制監于古代而有所損益,非創于一人也。

    王之石柱立于要地通衢,其文普通文也,便于民知,此可推想當時之教育,必甚發達,蓋建立石柱,不能費而無用也。

    其狀直立,下有石礎。

    回人後遷其小者于特裡,置于大車之中,八百四十人曳之。

    其材料之重大,工藝之精細,往往能令觀者目奪神移,疑非人力所能為!其藝術之進步者,當時國家興隆,政治清明,商業發達,外人時來,皆足以為其美術之激刺;惜其雕刻之材料,除石柱而外,皆為木質,今已腐滅,而不能供學者之研究矣。

     阿育王晚年之史,今不可知,西藏傳其死于太昔爾,時紀元前二三二年也,在位四十一年。

    其子見于記錄及傳說者,共有數人。

    王死,二孫嗣位;一治東部,其初即位也,厚賜山中之苦行修道者,有碑文記之;其治西部者,無金石為證,皆因教之學者,則認王治西部為事實,并能舉其都名,且謂其建築禮堂,今為皆因教最古之大寺,其他之傳說尤多。

    其分領土為二者,今則難求其故。

    阿育王之子孫相繼為王者,曆有數代;唯無書籍,紀其曆史,吾人故不能知其領土,政治之狀況也。

    紀元前一八五年,末帝為其大将婆昔麻家·蘇嘉PushyamitraSunga所殺,劉爾安朝遂亡。

     婆昔麻家篡位自立,是為蘇嘉朝,共傳一百十有二年。

    領土包有摩揭陀及其附近諸省。

    學者疑王為波斯之伊蘭人而拜日為神者也。

    拜日與印度教并不沖突,今日西北印度教徒,猶有拜日者。

    王嘗大集婆羅門而以馬祭神。

    佛典謂婆昔麻家為印度教徒,仇視佛教,殺僧尼,毀寺庵,為婆羅門教反動之始。

    斯時大夏王米南德Menander進據西北旁加普,率兵入寇。

    婆昔麻家拒戰,敗之。

    負有盛名之文法家裴坦皆立Patanjali生于其時。

    王死,傳之子孫,末王性好詭計,紀元前七十五年,其相婆羅門外蘇戴亞Vasudeva弑之而自立,是為堪外朝Kanva,傳之四代,共四十五年。

    其年代之短,可略見其内亂外患之多矣!末王于紀元前二十八年,為安哈亞Andhra王所殺。

    安哈亞國于德幹,美葛生斯謂其勢強,臣屬于劉爾安朝。

    及阿育王子孫衰微,乃自獨立,後殺堪外朝之末王,安哈亞王凡三十傳,曆四百五十年而亡,時約紀元後二二五年也。

    據古傳說,謂王護婆羅門教及階級制度甚力,今猶不能考證其有摩揭陀地也。

    三朝曆史,不能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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