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譜系、貞人和親族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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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前,一些日本學者花費不少精力研究殷商六十幹支的記日制度。

    新城新造教授是對此作出最多貢獻者之一,他的貢獻大概西方不少學者都知道。

    他是最早試圖比較印度、巴比倫、中國的記日制度的學者之一。

    在中國,郭沫若首先提出在中國、印度、巴比倫三種(記日)制度間建立某些聯系的設想(10)。

     再邁進一步可能花費很長時間。

    但從中國人的角度看,似乎有一點已被證實。

    王亥是商朝建立前先祖中第一個使用幹支字命名的。

    自從王國維教授的文章發表後,王亥已被人們從散亂的材料中識别了出來。

    他約生活于夏王洩時(公元前1996&mdash前1980年),比巴比倫國王漢谟拉比約早200年。

    據《竹書紀年》推測,他是馴養牛的人,這對人民生活是一大貢獻,所以一般平民都牢記他。

    但用地支中最後一個字為他命名似乎一直未引起曆史學家任何注意。

    如果我們把六十幹支作為一整體,那麼這一問題很重要。

    史載在他以後直到商朝建立,他的後代都用天幹命名。

    他是用六十幹支記日的創始人嗎?或是他因一時受神靈的啟示,采用了一種西方的命名法?(11) 除從王亥開始的有系統的新命名制外,我們在甲骨蔔辭中也讀到了給這位新制度的創建者以極隆重的獻牲祭祀:在祭祀王亥時一次常用三四十頭牛,有時多達300頭牛。

    盡管他馴養野牛的故事仍有待證實,但他的後裔在祭祀他時給以豐盛的貢物不是沒有原因的。

    從王亥起到商朝最後一個王,這獨一無二的用幹支給王命名的制度一直未變,這當然有曆史意義。

    奇怪的是這個制度以後再沒繼續下去。

    解釋殷商這别具一格的特征的論說很多,但因對殷商曆史事實了解太少,對其社會組織知道得更少,所以幾乎無一種論說是有充分說服力的。

     社會人類學家根據他們對親屬稱謂的研究,聲稱他們發現在甲骨文中肯定有父、母、兄、祖父、祖母的稱謂,而沒有叔、嬸、侄兒、甥女或弟的稱謂。

    據此,他們推演出了不少有趣的論說。

    其中之一是王室确有姓,這個姓據司馬遷說是“子”。

    子姓王室可以把王位傳給弟弟或第二代,一般傳給兒子。

    現代民族學者在一定程度上承認上述事實,但以一種新觀點解釋王室世系。

    他們争論說,因為在甲骨文中年輕一代稱老一代男性成員為父,所以繼位者若為年輕一代的,不必一定是統治者的兒子,可以是統治者姐妹兄弟的兒子中的任何一人,因為他們都稱他為父,不管他實際是不是他的親父。

    雖然筆者的确同意一些理論家的看法:圖騰制在調整社會功能中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可能有管理族内婚及族外婚的複雜制度。

    但我們的古文字學研究還未達到熟練通讀甲骨文的階段,還有那麼多我們不懂其義的字。

    實際上我們對這個時期的家庭、氏族或圖騰了解得很少。

    毫無疑問,在這方面不久将會有較多的研究成果問世。

     &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 (1)董作賓:《甲骨學五十年》(1964年),第75頁。

     (2)王國維:《殷周制度論》,載《觀堂集林》卷十。

     (3)陳寅恪與筆者的一次談話。

     (4)丁山:《甲骨文所見氏族及其制度》,北京,科學出版社(1956年);另見《殷商氏族索引》(殘缺的手稿)。

     (5)董作賓:《甲骨學五十年》,第74頁。

     (6)羅振玉:《殷虛書契考釋》(1927年)。

     (7)羅振玉:《殷虛書契考釋》(1927年)。

     (8)王國維:《殷蔔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載《觀堂集林》卷九。

     (9)張秉權:《甲骨文中所見的“數”》,載《史語所集刊》,第四十六本第三分。

     (10)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第二冊(1931年)。

     (11)中國傳說中通常有說是黃帝宮廷中的大撓發明了幹支紀年。

    不過,田野考古未發現比殷商更早的六十幹支記日法。

    盡管考古發掘曆經半個多世紀的辛勞,但迄今仍未能确定夏墟遺址,有關夏的文字記載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