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希臘羅馬城邦時代(下)——馬其頓之興起與羅馬之開始強大(公元前三六二—公元前三二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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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反抗鎮壓下去。
公元前三二七年向南進軍,入印度五河流域。
公元前三二五年,因亞曆山大軍隊在當地水土不服,死亡甚多,在全軍強迫下亞曆山大回師,僅留下一小駐防軍于印度西北部。
回師以後,亞曆山大停留在巴比倫城。
他訂立了一個龐大的計劃,企圖将希臘、波斯二種不同的人種和二種不同的文化混合為一個種族和一種文化。
因為亞曆山大比過去許多征服者有遠見,他知道隻憑武力,帝國是無法長久維持下去的,他決定用一種文化和精神的力量來維系帝國内部的團結。
從希臘、埃及到印度西北部這樣一個大的帝國,首都應該是在比較适中的地方,故亞曆山大決定定都巴比倫。
公元前三二四年亞曆山大開始逐步實行他的龐大計劃,第一步先打破各種族之間的界限。
他鼓勵希臘人和波斯人結婚,他自己就娶了一位波斯王族的女子為妻,他的部将也紛紛效尤。
但亞曆山大在公元前三二三年當他三十三歲那年去世,他的遠大計劃未能完成。
亞曆山大的計劃也有部分得以實現,這完全是曆史客觀形勢的推動所緻。
亞曆山大帝國将從希臘到中亞、印度的一大片土地第一次的用武力統一起來,将它們置于一個政權的統治下,使各地交通除了自然的障礙外,已無任何的政治障礙,因此商業的活動,比過去方便而漸漸頻繁了。
亞曆山大向東方擴充領土時,建立了許多希臘城邦,讓希臘人在那裡統治,并鼓勵希臘人向這些城邦移民,重要的城邦有二十五個&mdash&mdash有說六十餘或一百個以上,但就其後來發生影響及作用的約二十五個,希臘城邦的建立更進一步的推進了東西的商業交通。
希臘人是這一帝國的統治者,又大規模的經營商業,因此希臘的文字語言在整個帝國中通行,曆史上稱這以後的幾百年為希臘化時代。
二、羅馬之成為意大利最強國家 這一時期羅馬漸漸成為意大利最大的國家,不斷向外擴充領土,到城邦時代結束時羅馬征服了意大利中部南部地方。
羅馬的貴族和平民對羅馬的向外擴充領土,都起了推動作用,但貴族尤為積極。
貴族要向外侵略搶奪土地以擴大其剝削面,羅馬平民是贊同貴族這一行動的,因為貴族們征服一個地方以後,雖然将大部分的土地或自己留下,或在收歸國有名義下由他們控制,但總要留出一部分分給平民。
貴族用這種辦法來緩和内部的階級矛盾,是取得一定的成功的。
羅馬很長一個時期,内部階級鬥争,實際上都很尖銳,但由于向外侵略,始終未能爆發成為激烈的革命。
羅馬最早向拉丁區擴張勢力(拉丁區即羅馬附近的區域,羅馬城本身也是拉丁區的一部分)。
羅馬一方面用武力征服,同時也用外交的手段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傳說公元前四九三&mdash公元前四八六年羅馬與拉丁區的許多國家組織了拉丁聯盟,但聯盟與羅馬之間時常發生沖突。
公元前三四〇&mdash公元前三三八年,拉丁聯盟乘羅馬與外敵作戰之時,起來反抗羅馬,企圖擺脫羅馬之控制,但遭到失敗。
此後名義上平等之聯盟關系取消了,拉丁區成為羅馬的屬地,直接由羅馬控制。
拉丁區北部有一種人叫伊楚斯科人,有一時期他們很強大,可能曾經征服過羅馬。
公元前四〇五年羅馬出兵攻打他們,在拉丁區與伊楚利亞(Etruria)交界的菲伊(Veii)地方雙方大戰,經過了十年的工夫,到公元前三九六年,羅馬始攻下,此後其他伊楚利亞的城市很快的都被羅馬征服了。
征服伊楚利亞以後,羅馬向南發展,與散尼提人(Samnites)因争奪意大利中部靠海的堪盤尼亞(Campania)發生了沖突,前後有三次較大的戰争。
第一次大戰從公元前三四三&mdash公元前三四一年,前後三年。
這一戰争剛結束,拉丁聯盟進行了一次推翻羅馬統治的反抗,但被羅馬鎮壓。
第二次大戰從公元前三二六&mdash公元前三〇四年,第三次大戰從公元前二九八&mdash公元前二九〇年,都是羅馬勝利。
第三次大戰時,未被征服的伊楚斯科人及意大利半島東部的高盧人與散尼提人組成了聯盟,共同抵抗羅馬人。
公元前二九五年雙方大戰于意大利南部的森提侬(Sentinum),羅馬取得了最後的勝利,散尼英(Samnium)為羅馬占領。
故到公元前三世紀初年羅馬已成為意大利半島上最強大的國家。
羅馬對被征服的地方實行一種分而治之的辦法,對待各區及各區對羅馬的義務的規定皆有所不同,這樣就人為的造成了各被征服地區之間的隔閡和矛盾,使他們不容易聯合起來反抗羅馬。
對屬土的統治大緻分以下幾類。
(一)市府區,内政完全自由,當地人并且可以享受羅馬公民的聯婚權及通商權,與羅馬公民可以通婚,與羅馬人可以自由經商,但他們并無羅馬的公民權,不能到羅馬城中去參加政治活動。
市府區内人民所享受的權利總稱為拉丁權,因早期享有此種權利的是拉丁區的人民,這是羅馬公民以外享受待遇最優越的人。
(二)移民區,把被征服的地區劃出一部分,将當地人全部趕走,而由羅馬移殖進去,這種地區叫作移民區。
移民區有大小之不同。
小區等于羅馬之駐防區,全部都是羅馬人,他們享有羅馬公民的全部權利,保留羅馬公民的地位,但不能在當地建立自己的政府,而是受羅馬城直接統治。
較大的區是羅馬人與拉丁人聯合移殖的地區,這些人一律享受拉丁權,他們有簡單的自治權,但必須受羅馬城的控制。
後來這種地區的人口漸漸增加,羅馬準許他們依照羅馬城的政治制度建立自己的政府,同樣有二個執政,稱duumviri,也有元老院,稱curia。
(三)同盟區,名義上是羅馬的獨立的同盟國,各國皆與羅馬單獨訂有條約,規定二國之間的關系,各國所訂條文不同,但内容大緻有以下幾點:(1)内政自由;(2)不入貢,對羅馬并無經濟上之義務;(3)自成軍事單位,要組織陸軍或海軍跟随羅馬人向外作戰,作戰時各盟國軍隊仍獨立編組,自有統帥,這是同盟國對羅馬的唯一義務;(4)無自由的外交權。
(四)其他,對尚無城邦組織出現的地區,羅馬也有不同的統治辦法,羅馬稱這些地方為“空地”“農村”“會議”“鄉區”,因為這些地區基本上是農業地區,有時還存在着氏族社會的會議制度。
羅馬對他們的統治辦法有二種:一種是派守,由羅馬直接統治;一種是将它們附屬于市府區、移民區或同盟區的城市,稱為該城市的附屬區,由該城市來管理他們。
羅馬的向外擴充,對内部社會政治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羅馬已經萌芽的奴隸制度開始大規模的發展起來,奴隸數目增加了,奴隸在勞動生産中所占的地位也愈益重要起來,這一時期羅馬奴隸的來源,完全是從外面輸入的,就數目來講最多的是戰俘。
其次是羅馬各地之屬民因羅馬剝削的慘重,或因欠稅,或因繳稅而緻借債無法償還,最後淪為奴隸。
另外還有用錢買來的奴隸,當時地中海有許多海盜,他們除了劫掠商船外,還在海岸上大規模擄掠人口,帶到奴隸市場中去賣,羅馬人常常出錢購買奴隸,特别是購買有技能的奴隸。
羅馬奴隸分官奴與私奴二種。
官奴從事以下三種勞動:(1)公共業務,做國家建設方面的工作,例如修建或管理水道、道路、公共建築,及一些打掃工作。
(2)公共職務,主要的是
公元前三二七年向南進軍,入印度五河流域。
公元前三二五年,因亞曆山大軍隊在當地水土不服,死亡甚多,在全軍強迫下亞曆山大回師,僅留下一小駐防軍于印度西北部。
回師以後,亞曆山大停留在巴比倫城。
他訂立了一個龐大的計劃,企圖将希臘、波斯二種不同的人種和二種不同的文化混合為一個種族和一種文化。
因為亞曆山大比過去許多征服者有遠見,他知道隻憑武力,帝國是無法長久維持下去的,他決定用一種文化和精神的力量來維系帝國内部的團結。
從希臘、埃及到印度西北部這樣一個大的帝國,首都應該是在比較适中的地方,故亞曆山大決定定都巴比倫。
公元前三二四年亞曆山大開始逐步實行他的龐大計劃,第一步先打破各種族之間的界限。
他鼓勵希臘人和波斯人結婚,他自己就娶了一位波斯王族的女子為妻,他的部将也紛紛效尤。
但亞曆山大在公元前三二三年當他三十三歲那年去世,他的遠大計劃未能完成。
亞曆山大的計劃也有部分得以實現,這完全是曆史客觀形勢的推動所緻。
亞曆山大帝國将從希臘到中亞、印度的一大片土地第一次的用武力統一起來,将它們置于一個政權的統治下,使各地交通除了自然的障礙外,已無任何的政治障礙,因此商業的活動,比過去方便而漸漸頻繁了。
亞曆山大向東方擴充領土時,建立了許多希臘城邦,讓希臘人在那裡統治,并鼓勵希臘人向這些城邦移民,重要的城邦有二十五個&mdash&mdash有說六十餘或一百個以上,但就其後來發生影響及作用的約二十五個,希臘城邦的建立更進一步的推進了東西的商業交通。
希臘人是這一帝國的統治者,又大規模的經營商業,因此希臘的文字語言在整個帝國中通行,曆史上稱這以後的幾百年為希臘化時代。
二、羅馬之成為意大利最強國家 這一時期羅馬漸漸成為意大利最大的國家,不斷向外擴充領土,到城邦時代結束時羅馬征服了意大利中部南部地方。
羅馬的貴族和平民對羅馬的向外擴充領土,都起了推動作用,但貴族尤為積極。
貴族要向外侵略搶奪土地以擴大其剝削面,羅馬平民是贊同貴族這一行動的,因為貴族們征服一個地方以後,雖然将大部分的土地或自己留下,或在收歸國有名義下由他們控制,但總要留出一部分分給平民。
貴族用這種辦法來緩和内部的階級矛盾,是取得一定的成功的。
羅馬很長一個時期,内部階級鬥争,實際上都很尖銳,但由于向外侵略,始終未能爆發成為激烈的革命。
羅馬最早向拉丁區擴張勢力(拉丁區即羅馬附近的區域,羅馬城本身也是拉丁區的一部分)。
羅馬一方面用武力征服,同時也用外交的手段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傳說公元前四九三&mdash公元前四八六年羅馬與拉丁區的許多國家組織了拉丁聯盟,但聯盟與羅馬之間時常發生沖突。
公元前三四〇&mdash公元前三三八年,拉丁聯盟乘羅馬與外敵作戰之時,起來反抗羅馬,企圖擺脫羅馬之控制,但遭到失敗。
此後名義上平等之聯盟關系取消了,拉丁區成為羅馬的屬地,直接由羅馬控制。
拉丁區北部有一種人叫伊楚斯科人,有一時期他們很強大,可能曾經征服過羅馬。
公元前四〇五年羅馬出兵攻打他們,在拉丁區與伊楚利亞(Etruria)交界的菲伊(Veii)地方雙方大戰,經過了十年的工夫,到公元前三九六年,羅馬始攻下,此後其他伊楚利亞的城市很快的都被羅馬征服了。
征服伊楚利亞以後,羅馬向南發展,與散尼提人(Samnites)因争奪意大利中部靠海的堪盤尼亞(Campania)發生了沖突,前後有三次較大的戰争。
第一次大戰從公元前三四三&mdash公元前三四一年,前後三年。
這一戰争剛結束,拉丁聯盟進行了一次推翻羅馬統治的反抗,但被羅馬鎮壓。
第二次大戰從公元前三二六&mdash公元前三〇四年,第三次大戰從公元前二九八&mdash公元前二九〇年,都是羅馬勝利。
第三次大戰時,未被征服的伊楚斯科人及意大利半島東部的高盧人與散尼提人組成了聯盟,共同抵抗羅馬人。
公元前二九五年雙方大戰于意大利南部的森提侬(Sentinum),羅馬取得了最後的勝利,散尼英(Samnium)為羅馬占領。
故到公元前三世紀初年羅馬已成為意大利半島上最強大的國家。
羅馬對被征服的地方實行一種分而治之的辦法,對待各區及各區對羅馬的義務的規定皆有所不同,這樣就人為的造成了各被征服地區之間的隔閡和矛盾,使他們不容易聯合起來反抗羅馬。
對屬土的統治大緻分以下幾類。
(一)市府區,内政完全自由,當地人并且可以享受羅馬公民的聯婚權及通商權,與羅馬公民可以通婚,與羅馬人可以自由經商,但他們并無羅馬的公民權,不能到羅馬城中去參加政治活動。
市府區内人民所享受的權利總稱為拉丁權,因早期享有此種權利的是拉丁區的人民,這是羅馬公民以外享受待遇最優越的人。
(二)移民區,把被征服的地區劃出一部分,将當地人全部趕走,而由羅馬移殖進去,這種地區叫作移民區。
移民區有大小之不同。
小區等于羅馬之駐防區,全部都是羅馬人,他們享有羅馬公民的全部權利,保留羅馬公民的地位,但不能在當地建立自己的政府,而是受羅馬城直接統治。
較大的區是羅馬人與拉丁人聯合移殖的地區,這些人一律享受拉丁權,他們有簡單的自治權,但必須受羅馬城的控制。
後來這種地區的人口漸漸增加,羅馬準許他們依照羅馬城的政治制度建立自己的政府,同樣有二個執政,稱duumviri,也有元老院,稱curia。
(三)同盟區,名義上是羅馬的獨立的同盟國,各國皆與羅馬單獨訂有條約,規定二國之間的關系,各國所訂條文不同,但内容大緻有以下幾點:(1)内政自由;(2)不入貢,對羅馬并無經濟上之義務;(3)自成軍事單位,要組織陸軍或海軍跟随羅馬人向外作戰,作戰時各盟國軍隊仍獨立編組,自有統帥,這是同盟國對羅馬的唯一義務;(4)無自由的外交權。
(四)其他,對尚無城邦組織出現的地區,羅馬也有不同的統治辦法,羅馬稱這些地方為“空地”“農村”“會議”“鄉區”,因為這些地區基本上是農業地區,有時還存在着氏族社會的會議制度。
羅馬對他們的統治辦法有二種:一種是派守,由羅馬直接統治;一種是将它們附屬于市府區、移民區或同盟區的城市,稱為該城市的附屬區,由該城市來管理他們。
羅馬的向外擴充,對内部社會政治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羅馬已經萌芽的奴隸制度開始大規模的發展起來,奴隸數目增加了,奴隸在勞動生産中所占的地位也愈益重要起來,這一時期羅馬奴隸的來源,完全是從外面輸入的,就數目來講最多的是戰俘。
其次是羅馬各地之屬民因羅馬剝削的慘重,或因欠稅,或因繳稅而緻借債無法償還,最後淪為奴隸。
另外還有用錢買來的奴隸,當時地中海有許多海盜,他們除了劫掠商船外,還在海岸上大規模擄掠人口,帶到奴隸市場中去賣,羅馬人常常出錢購買奴隸,特别是購買有技能的奴隸。
羅馬奴隸分官奴與私奴二種。
官奴從事以下三種勞動:(1)公共業務,做國家建設方面的工作,例如修建或管理水道、道路、公共建築,及一些打掃工作。
(2)公共職務,主要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