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希臘羅馬王朝時代(公元前一二〇〇—公元前七五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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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後來的雅典地方),再向海外發展,在愛琴海中部的開克拉底群島上最為活躍,帕婁、那克索、狄婁均為其占領。
愛歐尼亞人以後不斷地有許多小的活動,它們大部分集中在希臘中部偏東、開克拉底群島、小亞細亞西岸的中部,尤其集中在小亞細亞的浮其亞、埃弗索、米利陀一帶,因此這些地方有愛歐尼亞地之稱。
另一支是伊歐利亞人(Aeolios),它們最先達希臘半島東北之提撤利亞與比歐提亞,後至愛琴海東北的列斯博島和開歐島,又由此進入小亞細亞西岸北部的開密、斯美那等地。
公元前八〇〇年左右,希臘半島、愛琴群島及小亞細亞西岸的一般情況已形成為伊歐利亞人分布在北部,愛歐尼亞人和铎利亞人在中部和南部,這三種人在種族語言上很相近,它們在公元前八〇〇年左右已混稱為希臘人(Hellenes,Graeci)。
意大利方面早期曆史不詳,公元前二〇〇〇年到公元前一〇〇〇年以後,種族和文化線索都很複雜,我們現在所知道的重要的種族有二種:一種是在意大利半島東北部的伊楚斯科人(Etruscus),大約在公元前一〇〇〇年左右進入意大利,它們來自何處,屬于何種種族,都不知道,雖然他們留下許多銘刻,但是至今還沒有人能讀;另一種是在意大利半島中部和西南部的古意大利人(Itali,在古代曆史上,所謂意大利人就是指居住在該半島中部及西南部的人),撒姆尼提人(Samnites)、拉丁人(Latini,包括羅馬人)都是古意大利人。
三、王制時代的社會 由于外來部族的入侵,希臘在公元前一二〇〇年以後數百年間語言上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原來的土著方言完全消滅,因為外族進入希臘以後,徹底破壞了當地原有文化。
半島在克裡特島影響下,曾經建立了許多城邦,工商業很發達,現在都成了一片丘墟,一部分的土人被殺,剩下的大都與希臘人同化,它們原有的生活方式已經不再存在,替代以希臘人落後的氏族社會生活方式。
在舊的政治社會基礎遭受徹底摧毀的情況下,古語的存在已經是不可能的了,因此除了少數的地方仍沿用古名外,古語完全消滅。
希臘人定居以後,希臘世界政治社會的發展極不平衡,這種不平衡的狀态,維持了數百年之久。
最初他們處于以血緣為基礎的氏族社會階段。
定居以後,氏族内部出現了不同的組織層次,是為下階段的發展基礎。
到了王制時代,由于定居後生産力的逐步提高,土地開墾面積擴大,人口不斷增加,氏族的血緣組織逐漸分化,每一氏族形成了若幹支族,這是氏族發展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若幹氏族聯合了形成宗族,這種宗族在羅馬也有。
宗族的組織是否有血緣關系,這是很成問題的,當然在那個時候人類的概念中除了血緣的結合外,很難想象有其他的組織基礎,但血緣關系在宗族組織中已不像在氏族組織中那樣占重要地位。
若幹宗族再聯合起來就形成了部落或部族。
部落或部族比起宗族來是更擴大的發展,從表面上看來這隻是政治組織的發展,但任何政治組織的發展,都有它經濟的根源。
當時戰争已經出現了,而且日益頻繁和劇烈,戰争的目的是為了掠奪别的民族的剩餘生活品,後來更進一步開始掠奪其他氏族中已經開墾了的土地,這些歸根結蒂是生産力提高、剩餘生産品增加的結果。
随着政治組織範疇的擴大,其組織性質也逐漸起了變化,社會開始有分化的趨勢。
就希臘來講,各地發展是不平衡的。
半島的西部、西北部與中部地方發展較慢,仍然停滞于原始社會階段。
小亞細亞西岸、希臘半島東岸發展比較迅速,已逐漸轉入了農村公社的階段。
農村公社與氏族社會組織,特别是與初期氏族社會的組織有很大的不同。
雖然形式上看來,二者之間沒有多大差别,例如農村公社完全保存舊的血緣組織,公社内部的人都是平等的,在理論上尚無階級之歧異,全部财産均屬于公社所有等等。
但實際上農村公社内部逐漸地起了質的變化,公社的土地,除了一小部分仍然公有,在氏族的頭目管理下,大家共同經營外,其中很大一部分土地是分給個人單獨經營和使用的,所以實質上土地私有在公社中已開始出現。
農村公社是希臘先進區域氏族制度破裂後的發展,後來許多公社聯合起來,成為一州。
最初主要是因為政治的目的,因為這樣可以增加自衛或對外侵略的力量。
這一發展在希臘也是不平衡的,先進地帶在州的基礎上發展為城市,在城市上組織成為一個國家&mdash&mdash即城邦,一些落後的地區仍然停滞在農村公社的階段。
城邦的出現有二種方式:一種方式是比較和平的發展,在州的基礎上建立國家;一種方式是由于戰争的征服,一個農村公社或一個州用武力來征服其他公社或州,在這種基礎上建立起國家。
每一個城邦的出現并不一定隻采取二種方式中的一種,有的城邦例如雅典的出現與上述二種方式皆有關系
愛歐尼亞人以後不斷地有許多小的活動,它們大部分集中在希臘中部偏東、開克拉底群島、小亞細亞西岸的中部,尤其集中在小亞細亞的浮其亞、埃弗索、米利陀一帶,因此這些地方有愛歐尼亞地之稱。
另一支是伊歐利亞人(Aeolios),它們最先達希臘半島東北之提撤利亞與比歐提亞,後至愛琴海東北的列斯博島和開歐島,又由此進入小亞細亞西岸北部的開密、斯美那等地。
公元前八〇〇年左右,希臘半島、愛琴群島及小亞細亞西岸的一般情況已形成為伊歐利亞人分布在北部,愛歐尼亞人和铎利亞人在中部和南部,這三種人在種族語言上很相近,它們在公元前八〇〇年左右已混稱為希臘人(Hellenes,Graeci)。
意大利方面早期曆史不詳,公元前二〇〇〇年到公元前一〇〇〇年以後,種族和文化線索都很複雜,我們現在所知道的重要的種族有二種:一種是在意大利半島東北部的伊楚斯科人(Etruscus),大約在公元前一〇〇〇年左右進入意大利,它們來自何處,屬于何種種族,都不知道,雖然他們留下許多銘刻,但是至今還沒有人能讀;另一種是在意大利半島中部和西南部的古意大利人(Itali,在古代曆史上,所謂意大利人就是指居住在該半島中部及西南部的人),撒姆尼提人(Samnites)、拉丁人(Latini,包括羅馬人)都是古意大利人。
三、王制時代的社會 由于外來部族的入侵,希臘在公元前一二〇〇年以後數百年間語言上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原來的土著方言完全消滅,因為外族進入希臘以後,徹底破壞了當地原有文化。
半島在克裡特島影響下,曾經建立了許多城邦,工商業很發達,現在都成了一片丘墟,一部分的土人被殺,剩下的大都與希臘人同化,它們原有的生活方式已經不再存在,替代以希臘人落後的氏族社會生活方式。
在舊的政治社會基礎遭受徹底摧毀的情況下,古語的存在已經是不可能的了,因此除了少數的地方仍沿用古名外,古語完全消滅。
希臘人定居以後,希臘世界政治社會的發展極不平衡,這種不平衡的狀态,維持了數百年之久。
最初他們處于以血緣為基礎的氏族社會階段。
定居以後,氏族内部出現了不同的組織層次,是為下階段的發展基礎。
到了王制時代,由于定居後生産力的逐步提高,土地開墾面積擴大,人口不斷增加,氏族的血緣組織逐漸分化,每一氏族形成了若幹支族,這是氏族發展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若幹氏族聯合了形成宗族,這種宗族在羅馬也有。
宗族的組織是否有血緣關系,這是很成問題的,當然在那個時候人類的概念中除了血緣的結合外,很難想象有其他的組織基礎,但血緣關系在宗族組織中已不像在氏族組織中那樣占重要地位。
若幹宗族再聯合起來就形成了部落或部族。
部落或部族比起宗族來是更擴大的發展,從表面上看來這隻是政治組織的發展,但任何政治組織的發展,都有它經濟的根源。
當時戰争已經出現了,而且日益頻繁和劇烈,戰争的目的是為了掠奪别的民族的剩餘生活品,後來更進一步開始掠奪其他氏族中已經開墾了的土地,這些歸根結蒂是生産力提高、剩餘生産品增加的結果。
随着政治組織範疇的擴大,其組織性質也逐漸起了變化,社會開始有分化的趨勢。
就希臘來講,各地發展是不平衡的。
半島的西部、西北部與中部地方發展較慢,仍然停滞于原始社會階段。
小亞細亞西岸、希臘半島東岸發展比較迅速,已逐漸轉入了農村公社的階段。
農村公社與氏族社會組織,特别是與初期氏族社會的組織有很大的不同。
雖然形式上看來,二者之間沒有多大差别,例如農村公社完全保存舊的血緣組織,公社内部的人都是平等的,在理論上尚無階級之歧異,全部财産均屬于公社所有等等。
但實際上農村公社内部逐漸地起了質的變化,公社的土地,除了一小部分仍然公有,在氏族的頭目管理下,大家共同經營外,其中很大一部分土地是分給個人單獨經營和使用的,所以實質上土地私有在公社中已開始出現。
農村公社是希臘先進區域氏族制度破裂後的發展,後來許多公社聯合起來,成為一州。
最初主要是因為政治的目的,因為這樣可以增加自衛或對外侵略的力量。
這一發展在希臘也是不平衡的,先進地帶在州的基礎上發展為城市,在城市上組織成為一個國家&mdash&mdash即城邦,一些落後的地區仍然停滞在農村公社的階段。
城邦的出現有二種方式:一種方式是比較和平的發展,在州的基礎上建立國家;一種方式是由于戰争的征服,一個農村公社或一個州用武力來征服其他公社或州,在這種基礎上建立起國家。
每一個城邦的出現并不一定隻采取二種方式中的一種,有的城邦例如雅典的出現與上述二種方式皆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