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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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埃及全國土地的所有權不隻在名義上,而且在實際上也是屬于法老的。
法老直接支配全國的土地,這些土地為經營便利起見分為許多大農莊。
農莊中的農民的地位,就今天所知的材料看來,其中有自由民,也有奴隸。
不過,兩者的比例還不清楚。
埃及一般的在土地上進行生産勞動的農民就其法律身份來講,都是自由人,但是他們并沒有在名義上由自己占有的土地,隻是由法老分配給他們一小塊土地來耕種,然後每年要向法老繳納收獲的大部分作為租稅,繳稅後的所餘則僅能勉強維持其本人及其家庭的最低生活而已。
所以就其實際地位與生活來講,他們實與奴隸相差無幾。
此外,這些農民不僅要替法老耕種土地,同時還要為法老服勞役。
其中有些勞役是與生産有關的,如全國水利灌溉工程的建設與修整工作,這些工作多少是對農民有利的。
但更多的勞役卻完全是為法老及其左右貴族的個人享受服務的,如修建王宮、神廟等,而其中最主要的一項工作就是建築法老的陵墓&mdash金字塔。
當時各個法老即位後第一件大事就是為自己建陵。
在古王國時期金字塔的工程都非常浩大,往往終此法老的一生還未修建完工,而當新法老即位後,另一座金字塔又開始動工了。
這樣,農民生産以外的全部餘暇便都在無償的勞役當中消耗了。
從這方面看這些農民的實際地位更近于奴隸了,因為他們除了從土地生産上取得了一些極少的維持生命的生活資料外,全部的可以從事勞動的時間都是無代價和無限制地由國家的統治階級來支配,而自己對自己勞動力的支配是沒有絲毫自由的。
所以,可以這樣說:從表面上看,埃及的奴隸制度并不發達,一般的勞動者在名義上、法律身份上都不是奴隸,但實際上全國的人民,主要即上述的那些從法老手中領取土地來耕種的農民等于是法老一人的奴隸。
統治階級内部的人&mdash&mdash教士、州伯以及各級官吏也都從法老手中分配到數量多寡有差的一塊土地。
接受土地的人即有全權管理并處理其土地上的一切事務,包括對直接勞動者&mdash&mdash農民的控制。
埃及各地方都有自己的神和神廟,接受土地的人即成為當地神祇的主祭人,要負責管理當地的神廟,并代替法老直接分配土地給其所屬的人民,并管理與統治當地的人民,故他們俨然是各地方的小法老。
在手工藝方面,除原始社會時已有的各種手工藝仍繼續發展外,另外還有幾種新的手工藝出現并發展起來,如珠寶、家具、冥器以及金、銀、銅等金屬器物的制作。
這些新興的手工藝都是為統治階級的奢侈享受生活服務的,由于手工藝的這種性質就決定了埃及的商業活動主要是在本國之内。
在古王國時期,商業交換基本上還是實物的交換。
不過,此時已開始有了使用黃金與紅銅作為交換媒介的傾向,特别在對外的交換上;地方性的小規模的交換則絕大多數用實物。
此時埃及對外的商業範圍比其未統一時已擴大了,航海技術也有了很大進步,以前商船隻能沿着海岸航行,現在則已能在地中海中活動了。
曆史上稱古王國的第三王朝至第五王朝時期(公元前二六五〇&mdash公元前二三五〇年)為金字塔時代,這一時期事實上就是古王國的黃金時代。
從第三王朝開始,法老建築的金字塔就逐漸巨大起來。
金字塔的逐漸巨大,一方面顯示出法老對人民的剝削殘酷嚴重起來,一方面也表現了這時生産力已大大提高,勞動者有可能提供出更多的剩餘勞動來被法老浪費,而這時期生産力的提高則是與第三王朝時青銅器的出現分不開的。
随着生産力的提高,在這個時期中埃及的文化也逐漸發展起來。
埃及後世曾流傳着關于文化英雄伊姆後帕(Imhotep)的事迹,傳說伊姆後帕為第三王朝創業王鄒色(Zoser)法老的首相,他曾經領導人民預防并戰勝了各種災害,他是第一個想出切砌方石辦法的人。
又傳說他是當時最有學問的人,曾寫過許多書,其中主要為天文學和醫學著作。
因此到後來他被奉為埃及的醫藥神。
這個傳說的曆史背景是第三王朝時期,這是有其事實根據的,由于當時出現了青銅器,所以才使得文化、科學的各方面都有了較大的發展。
大金字塔自第三王朝時開始建築起來,天文學、醫學也是自此時起開始有了長足的發展。
但各種文化、技術方面的發展,特别是天文學、醫學的發展絕不可能由伊姆後帕一人在短時間内創造出來,它需要長期經驗的積累,它一定是多少世代人民的智慧的結晶。
而第三王朝以前的長時期就是這樣一個醞釀過程,伊姆後帕可能是個集大成的人,把曆代人民的零星創造總結和提煉并拿來較大規模地運用到實際生活中。
伊姆後帕在這方面是有其一定的功績的,因此,在古代埃及的傳說中把他變成了埃及史上的文化英雄。
這個傳說标志着埃及曆史向前發展過程中一個在各方面都有着顯著發展的階段。
古王國到第五王朝以後開始衰亂。
第六王朝(公元前二三五〇年左右成立)時埃及全國大亂起來,發生了統治階級内部的混戰,總的趨勢是地方勢力反抗中央。
各地的州伯、教士紛紛起來反抗法老統治,同時他們彼此之間也因争奪法老的地位而互相混戰。
戰争的結果,地方勢力取得了勝利,擺脫了法老對他們的控制,各地方的州伯、教士皆獨立起來。
故在第六王朝後期埃及開始有一個新的政治局面出現。
自第七王朝起法老的地位雖仍維持,但法老對各地方的控制權已喪失無餘。
過去法老的大朝廷統治已分裂為各地的小朝廷統治。
這二種形式的統治雖然都是建立在剝削與壓榨農民的基礎上,但這二種統治形式對農民的剝削壓迫在程度上、方法上卻有所不同,相對地來說,大朝廷的統治比較能顧及全國,對人民的剝削、壓迫比較緩和。
小朝廷在擺脫了法老的控制後,為了進行兼并戰争,對人民的剝削和壓榨則是非常嚴酷的。
在各地方的教士、州伯的殘暴榨取之下,農民生活陷于不堪忍受的極度痛苦中,因而引起了農民的不斷反抗。
在古王國晚期&mdash&mdash公元前二二〇〇年左右終于爆發了埃及曆史上也是人類曆史上記載最早的一次農民大起義。
這次大起義絕不可能是一下子爆發起來的,它一定是許多年來仇恨的積累和零星起義的一次總彙合。
所以,在此以前,農民對統治階級的剝削和壓榨一定有過許多次的反抗,但埃及曆史上始終沒有記載。
隻有這次起義,因其規模之大以及對統治階級打擊之深而留下了一些痕迹。
根據統治階級事後的記載,此時各地的農民都蜂湧而起,各地都有起義的農民集團在活動,證明這是一次因整個剝削制度所引起的整個階級的群衆性大起義,所謂群衆性的起義即是這個階級中的每一個人都有着同樣的感受與要求,隻有這種性質的起義才是不可抗拒的,并且其結果一定是一個新制度的出現或舊制度的改善。
這時埃及全國各地都陷入了混亂局面,據說統治階級的“治安”都無法維持了。
起義尚未波及的地區的農民如果下田工作,必須自帶武器或由地主武裝保護之。
一般人都不敢輕易出門旅行了,因為道路上充斥着“強盜”。
象征着人民無限苦難的法老、貴族的陵墓,以及各地的神廟都是人民發洩仇恨的對象,人民搶劫了其中值錢的東西,然後徹底地破壞了它。
隻有在這個時候才徹底暴露出了階級社會中所謂“神權”的真正作用,以及人民對“神權”的真正态度,國家存糧的倉庫也遭到了“洗劫”。
從以上各種事實可以想見當時埃及的大部地區都處在起義的農民控制之下。
另方面,從統治階級的記載中還可以看出這次起義并不是普通的搶劫,而是一次反對舊制度,要求改善現有地位的一次革命鬥争。
據記載這些起義的農民建立了一些新制度。
各地起義的農民都組織了人民法庭,拘捕來當地的舊權貴,加以審訊。
當然其中對人民壓榨最甚的一些人受到了他們應得的處分:他們的财産的全部或一部分被沒收;一部分權貴被處死刑。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據記載起義農民竟“擅自”将自己的生活水平提高到了“不合理”的程度,記載中指出了二點這種“不合理”的現象:其一是農民開始穿鞋;其二是勞動時間竟由農民自主了,農民工作了一段時間後,居然要到樹蔭下去休息一會,然後再繼續工作。
這項記載把過去埃及農民的痛苦生活完全揭露無遺。
最後,農民起義是被鎮壓下去了,其具體失敗經過已不可知。
但這隻是說革命的農民群衆本身最後沒有成立一個新政權,而舊統治的社會基礎則在這次鬥争中被摧毀了,因為我們看到在起義農民失敗之後,埃及的社會和政治上起了很大的變化。
首先是那些原來占統治地位的舊貴族階層基本上被農民推翻了,僅隻極少數屬于舊貴族階層的教士、州伯們仍能勉強保持其勢力,未被農民打倒。
代之而起的是另外一批原來在統治階級内部并不得志的人物。
他們在起義中,曾虛僞地站在農民一邊,借助農民的力量擴張了自己的勢力,形成為舊貴族階層與起義農民以外的一種新興的社會勢力,也就是這些人在舊貴族階層被打倒後,最後地篡奪了農民起義的勝利果實,組織起新的對農民進行統治的政權。
而後,在這些新起的各地的統治集團之間又展開了更激烈的鬥争,以争奪埃及的最後的統一權。
在這場鬥争中,埃及南部以塔庇城(Thebae)為中心所興起的勢力逐漸強大起來,最後平定了其他勢力,在公元前二〇四〇年左右統一了埃及,建立起第十一王朝,開始了埃及史上的中王國時期。
我們推想可能就是這些新興勢力把那些自發的農民群衆力量給鎮壓了下去,并且在最初一段時期中對農民群衆的報複行為也許是很殘酷的,因為隻有這樣才能把農民群衆的革命威力壓平下去,重新建立起階級壓迫的統治。
但是舊的制度卻一定不能再照樣維持下去了,因為革命群衆在鬥争中所争得的東西不可能再全部失去,故這些革命群衆的願望與要求以及鬥争後的既成結果一定會或多或少地反映到新的政權建立後的各方面的制度上,而這些制度總的說來對農民是比以前要有利的,不用說,這對埃及社會的向前發展也起了莫大的推動作用,這種結果完全現實地體現在中王國時代的各方面的變革和發展上。
四、中王國時期(公元前二〇四〇&mdash公元前一五七〇年) 中王國共包括七個王朝,即第十一王朝至第十七王朝。
但實際上中王國時期包含有兩個截然不同的階段:外族&mdash&mdash喜克沙蘇人入侵以前是一個階段,即第十一王朝至第十四王朝這一段時期;喜克沙蘇人入侵後又是一個階段,這個階段包括第十五、十六王朝(喜克沙蘇人建立的王朝)以及驅逐喜克沙蘇人後的一個短暫的第十七王朝。
自第十八王朝起即進入新王國時期了。
這裡所談到的中王國時期埃及曆史上所發生的重要
法老直接支配全國的土地,這些土地為經營便利起見分為許多大農莊。
農莊中的農民的地位,就今天所知的材料看來,其中有自由民,也有奴隸。
不過,兩者的比例還不清楚。
埃及一般的在土地上進行生産勞動的農民就其法律身份來講,都是自由人,但是他們并沒有在名義上由自己占有的土地,隻是由法老分配給他們一小塊土地來耕種,然後每年要向法老繳納收獲的大部分作為租稅,繳稅後的所餘則僅能勉強維持其本人及其家庭的最低生活而已。
所以就其實際地位與生活來講,他們實與奴隸相差無幾。
此外,這些農民不僅要替法老耕種土地,同時還要為法老服勞役。
其中有些勞役是與生産有關的,如全國水利灌溉工程的建設與修整工作,這些工作多少是對農民有利的。
但更多的勞役卻完全是為法老及其左右貴族的個人享受服務的,如修建王宮、神廟等,而其中最主要的一項工作就是建築法老的陵墓&mdash金字塔。
當時各個法老即位後第一件大事就是為自己建陵。
在古王國時期金字塔的工程都非常浩大,往往終此法老的一生還未修建完工,而當新法老即位後,另一座金字塔又開始動工了。
這樣,農民生産以外的全部餘暇便都在無償的勞役當中消耗了。
從這方面看這些農民的實際地位更近于奴隸了,因為他們除了從土地生産上取得了一些極少的維持生命的生活資料外,全部的可以從事勞動的時間都是無代價和無限制地由國家的統治階級來支配,而自己對自己勞動力的支配是沒有絲毫自由的。
所以,可以這樣說:從表面上看,埃及的奴隸制度并不發達,一般的勞動者在名義上、法律身份上都不是奴隸,但實際上全國的人民,主要即上述的那些從法老手中領取土地來耕種的農民等于是法老一人的奴隸。
統治階級内部的人&mdash&mdash教士、州伯以及各級官吏也都從法老手中分配到數量多寡有差的一塊土地。
接受土地的人即有全權管理并處理其土地上的一切事務,包括對直接勞動者&mdash&mdash農民的控制。
埃及各地方都有自己的神和神廟,接受土地的人即成為當地神祇的主祭人,要負責管理當地的神廟,并代替法老直接分配土地給其所屬的人民,并管理與統治當地的人民,故他們俨然是各地方的小法老。
在手工藝方面,除原始社會時已有的各種手工藝仍繼續發展外,另外還有幾種新的手工藝出現并發展起來,如珠寶、家具、冥器以及金、銀、銅等金屬器物的制作。
這些新興的手工藝都是為統治階級的奢侈享受生活服務的,由于手工藝的這種性質就決定了埃及的商業活動主要是在本國之内。
在古王國時期,商業交換基本上還是實物的交換。
不過,此時已開始有了使用黃金與紅銅作為交換媒介的傾向,特别在對外的交換上;地方性的小規模的交換則絕大多數用實物。
此時埃及對外的商業範圍比其未統一時已擴大了,航海技術也有了很大進步,以前商船隻能沿着海岸航行,現在則已能在地中海中活動了。
曆史上稱古王國的第三王朝至第五王朝時期(公元前二六五〇&mdash公元前二三五〇年)為金字塔時代,這一時期事實上就是古王國的黃金時代。
從第三王朝開始,法老建築的金字塔就逐漸巨大起來。
金字塔的逐漸巨大,一方面顯示出法老對人民的剝削殘酷嚴重起來,一方面也表現了這時生産力已大大提高,勞動者有可能提供出更多的剩餘勞動來被法老浪費,而這時期生産力的提高則是與第三王朝時青銅器的出現分不開的。
随着生産力的提高,在這個時期中埃及的文化也逐漸發展起來。
埃及後世曾流傳着關于文化英雄伊姆後帕(Imhotep)的事迹,傳說伊姆後帕為第三王朝創業王鄒色(Zoser)法老的首相,他曾經領導人民預防并戰勝了各種災害,他是第一個想出切砌方石辦法的人。
又傳說他是當時最有學問的人,曾寫過許多書,其中主要為天文學和醫學著作。
因此到後來他被奉為埃及的醫藥神。
這個傳說的曆史背景是第三王朝時期,這是有其事實根據的,由于當時出現了青銅器,所以才使得文化、科學的各方面都有了較大的發展。
大金字塔自第三王朝時開始建築起來,天文學、醫學也是自此時起開始有了長足的發展。
但各種文化、技術方面的發展,特别是天文學、醫學的發展絕不可能由伊姆後帕一人在短時間内創造出來,它需要長期經驗的積累,它一定是多少世代人民的智慧的結晶。
而第三王朝以前的長時期就是這樣一個醞釀過程,伊姆後帕可能是個集大成的人,把曆代人民的零星創造總結和提煉并拿來較大規模地運用到實際生活中。
伊姆後帕在這方面是有其一定的功績的,因此,在古代埃及的傳說中把他變成了埃及史上的文化英雄。
這個傳說标志着埃及曆史向前發展過程中一個在各方面都有着顯著發展的階段。
古王國到第五王朝以後開始衰亂。
第六王朝(公元前二三五〇年左右成立)時埃及全國大亂起來,發生了統治階級内部的混戰,總的趨勢是地方勢力反抗中央。
各地的州伯、教士紛紛起來反抗法老統治,同時他們彼此之間也因争奪法老的地位而互相混戰。
戰争的結果,地方勢力取得了勝利,擺脫了法老對他們的控制,各地方的州伯、教士皆獨立起來。
故在第六王朝後期埃及開始有一個新的政治局面出現。
自第七王朝起法老的地位雖仍維持,但法老對各地方的控制權已喪失無餘。
過去法老的大朝廷統治已分裂為各地的小朝廷統治。
這二種形式的統治雖然都是建立在剝削與壓榨農民的基礎上,但這二種統治形式對農民的剝削壓迫在程度上、方法上卻有所不同,相對地來說,大朝廷的統治比較能顧及全國,對人民的剝削、壓迫比較緩和。
小朝廷在擺脫了法老的控制後,為了進行兼并戰争,對人民的剝削和壓榨則是非常嚴酷的。
在各地方的教士、州伯的殘暴榨取之下,農民生活陷于不堪忍受的極度痛苦中,因而引起了農民的不斷反抗。
在古王國晚期&mdash&mdash公元前二二〇〇年左右終于爆發了埃及曆史上也是人類曆史上記載最早的一次農民大起義。
這次大起義絕不可能是一下子爆發起來的,它一定是許多年來仇恨的積累和零星起義的一次總彙合。
所以,在此以前,農民對統治階級的剝削和壓榨一定有過許多次的反抗,但埃及曆史上始終沒有記載。
隻有這次起義,因其規模之大以及對統治階級打擊之深而留下了一些痕迹。
根據統治階級事後的記載,此時各地的農民都蜂湧而起,各地都有起義的農民集團在活動,證明這是一次因整個剝削制度所引起的整個階級的群衆性大起義,所謂群衆性的起義即是這個階級中的每一個人都有着同樣的感受與要求,隻有這種性質的起義才是不可抗拒的,并且其結果一定是一個新制度的出現或舊制度的改善。
這時埃及全國各地都陷入了混亂局面,據說統治階級的“治安”都無法維持了。
起義尚未波及的地區的農民如果下田工作,必須自帶武器或由地主武裝保護之。
一般人都不敢輕易出門旅行了,因為道路上充斥着“強盜”。
象征着人民無限苦難的法老、貴族的陵墓,以及各地的神廟都是人民發洩仇恨的對象,人民搶劫了其中值錢的東西,然後徹底地破壞了它。
隻有在這個時候才徹底暴露出了階級社會中所謂“神權”的真正作用,以及人民對“神權”的真正态度,國家存糧的倉庫也遭到了“洗劫”。
從以上各種事實可以想見當時埃及的大部地區都處在起義的農民控制之下。
另方面,從統治階級的記載中還可以看出這次起義并不是普通的搶劫,而是一次反對舊制度,要求改善現有地位的一次革命鬥争。
據記載這些起義的農民建立了一些新制度。
各地起義的農民都組織了人民法庭,拘捕來當地的舊權貴,加以審訊。
當然其中對人民壓榨最甚的一些人受到了他們應得的處分:他們的财産的全部或一部分被沒收;一部分權貴被處死刑。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據記載起義農民竟“擅自”将自己的生活水平提高到了“不合理”的程度,記載中指出了二點這種“不合理”的現象:其一是農民開始穿鞋;其二是勞動時間竟由農民自主了,農民工作了一段時間後,居然要到樹蔭下去休息一會,然後再繼續工作。
這項記載把過去埃及農民的痛苦生活完全揭露無遺。
最後,農民起義是被鎮壓下去了,其具體失敗經過已不可知。
但這隻是說革命的農民群衆本身最後沒有成立一個新政權,而舊統治的社會基礎則在這次鬥争中被摧毀了,因為我們看到在起義農民失敗之後,埃及的社會和政治上起了很大的變化。
首先是那些原來占統治地位的舊貴族階層基本上被農民推翻了,僅隻極少數屬于舊貴族階層的教士、州伯們仍能勉強保持其勢力,未被農民打倒。
代之而起的是另外一批原來在統治階級内部并不得志的人物。
他們在起義中,曾虛僞地站在農民一邊,借助農民的力量擴張了自己的勢力,形成為舊貴族階層與起義農民以外的一種新興的社會勢力,也就是這些人在舊貴族階層被打倒後,最後地篡奪了農民起義的勝利果實,組織起新的對農民進行統治的政權。
而後,在這些新起的各地的統治集團之間又展開了更激烈的鬥争,以争奪埃及的最後的統一權。
在這場鬥争中,埃及南部以塔庇城(Thebae)為中心所興起的勢力逐漸強大起來,最後平定了其他勢力,在公元前二〇四〇年左右統一了埃及,建立起第十一王朝,開始了埃及史上的中王國時期。
我們推想可能就是這些新興勢力把那些自發的農民群衆力量給鎮壓了下去,并且在最初一段時期中對農民群衆的報複行為也許是很殘酷的,因為隻有這樣才能把農民群衆的革命威力壓平下去,重新建立起階級壓迫的統治。
但是舊的制度卻一定不能再照樣維持下去了,因為革命群衆在鬥争中所争得的東西不可能再全部失去,故這些革命群衆的願望與要求以及鬥争後的既成結果一定會或多或少地反映到新的政權建立後的各方面的制度上,而這些制度總的說來對農民是比以前要有利的,不用說,這對埃及社會的向前發展也起了莫大的推動作用,這種結果完全現實地體現在中王國時代的各方面的變革和發展上。
四、中王國時期(公元前二〇四〇&mdash公元前一五七〇年) 中王國共包括七個王朝,即第十一王朝至第十七王朝。
但實際上中王國時期包含有兩個截然不同的階段:外族&mdash&mdash喜克沙蘇人入侵以前是一個階段,即第十一王朝至第十四王朝這一段時期;喜克沙蘇人入侵後又是一個階段,這個階段包括第十五、十六王朝(喜克沙蘇人建立的王朝)以及驅逐喜克沙蘇人後的一個短暫的第十七王朝。
自第十八王朝起即進入新王國時期了。
這裡所談到的中王國時期埃及曆史上所發生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