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漢代内政(公元前202—公元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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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他的妹妹受武帝寵幸,一門顯貴。

    後來,李夫人早卒,李家漸漸失寵,李延年的弟弟李季奸亂後宮,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漢武帝下诏族李延年和李季兄弟宗族。

    遇到有作為的帝王這種小人還可無大妨礙,但一個庸主就很容易受他們的包圍擺弄,以緻天下騷亂,甚至國本動搖。

    西漢末年,哀帝寵幸面首董賢,形影不離,甚至同榻而眠。

    董賢沒什麼功勞,竟官至大司馬,位居三公,常居宮中,領尚書事,百官奏事都需經他手方能上達。

    朝政荒唐到如此地步。

     三皇權與外戚 第二種接近皇帝因而能左右政局的人就是後妃與後妃的父兄宗族。

    因為皇帝大規模的多妻制,所以宮中的情形總是非常複雜,因争寵而發生的慘劇甚多。

    同時寵妃的戚族往往操縱政治,後宮的陰謀與朝中的競争因而時常打成一片,皇帝一人的私事可使全天下的人遭殃。

    固然英主可利用外戚,為國立功,如衛青、霍去病等。

    但無能的皇帝也可變成後族的傀儡。

    最後篡奪西漢帝位的王莽就是外戚。

     王莽字巨君,西漢孝元皇後的侄兒,幼年時父親王曼去世,很快其兄也去世。

    王氏家族是當時權傾朝野的外戚家族,王家先後有九人封侯,五人擔任大司馬,是西漢一代中最顯貴的家族。

    族中之人多為将軍列侯,生活侈靡,聲色犬馬,互相攀比。

    唯獨王莽獨守清淨,生活簡樸,聲名遠播。

    後被任命為大司馬,從此把持朝政,在他的操縱下,他的女兒也順利地成為漢平帝的皇後。

    平帝死後,他故意擁立幼帝,以便控制。

    公元8年,王莽接受孺子嬰的禅讓,改國号為“新”。

     四皇權與地方官 第三種在事實上限制皇權的就是天下郡國的地方官。

    他們與人民直接發生關系,國家法令的實施可以說全操在他們手中。

    律令本身雖然固定,但他們可以施行,可以不施行;可以從寬施行,可以從嚴施行;可以直解律文,可以曲解律文;可以為國為民做官,可以為己為家做官。

    多數的太守令長或者都是一般不好不壞、又好又壞的中才。

    但有一部分的守令,無論他們的動機是為公或為私,在當時的可能範圍内,的确能使他們所治的郡縣達到一種近乎理想的境界。

     黃霸是西漢著名的官員,宣帝時任颍川(今河南禹州)太守,他制定安民條款,規勸黎民遵章守法,棄惡從善,勤事農桑,節約資财,就連平民的家常瑣事,他也考慮得周到得體。

    他常派官員微服私訪,并親自以平民身份,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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