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藏内善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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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缺時,須将所發免役執照收回。

     二十二 達賴喇嘛所轄寺廟之活佛及喇嘛,一律詳造名冊,并由噶倫負責将全藏各呼圖克圖所屬寨落人戶詳細填造名冊,于駐藏大臣衙門和達賴喇嘛處各存一份,以便檢查。

    以後各寺喇嘛如有不領護照而私行外出者,一經查出,即懲辦該管堪布及紮薩等主腦人員。

     二十三 青海蒙古王公派人來藏,迎請有學問之活佛到家念經祈禱,有些固然是通過駐藏大臣,但有些是私自前往,因而不易查訪。

    以後青海蒙古王公前來迎請西藏活佛,須由西甯大臣行文駐藏大臣,由駐藏大臣發給通行護照,并行文西甯大臣,以便查訪。

    到外方朝佛之活佛,亦得領取護照,始得通行。

    如若私行前往,一經查出,即懲罰該管堪布及主腦人員。

     二十四 依照舊例,來往派遣人夫烏拉,皆由達賴喇嘛發給執票,流弊很大,噶倫、代本以及達賴喇嘛之親屬,都有私派烏拉用以運輸食糧用物。

    今後各活佛頭目等因私外出時,一律不得派用烏拉。

    因公外出時,由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發給加蓋印章之執票,沿途按照執票派用烏拉。

     二十五 對于打架,命案及偷盜等案件之處理,可以緣依舊規,但須分清罪行之大小輕重,秉公處理。

    近年來噶倫及昂仔、轄米本(拉薩市長)等,對案件之處理不惟不公,并額外罰款,還将所罰金銀牛羊等不交政府,而納入私囊。

    噶倫中還有利用權勢,對于地位低下之人,随便加以罪名,呈報達賴喇嘛,沒收其财産者屢見不鮮。

    今後規定對犯人所罰款項,必須登記,呈繳駐藏大臣衙門。

    對犯罪者的處罰,都須經過駐藏大臣審批。

    沒收财産者,亦應呈報駐藏大臣,經過批準始能處理。

    今後無論公私人員,如有訴訟事務,均須依法公平處理,噶倫中如有依仗權勢,無端侵占人民财産者,一經查出,除将噶倫職務革除及沒收其财産外,并将所侵占的财産,全部退還本人,以儆效尤。

     二十六 每年操演軍隊所需用之彈藥,由噶廈派妥員攜帶駐藏大臣衙門之公文,前去工布地方制造,運至拉薩發給部隊。

    以前後藏番兵沒有火炮,現從新造十四門火炮中調兩門給後藏,以便在軍隊操演時試驗射擊,其馀都交給達賴喇嘛。

     二十七 過去噶倫及代本等上任時,達賴喇嘛照例撥給公館及莊園,卸任時交回。

    近查有噶倫及代本已經卸任,而公館及莊園仍由家屬承受不交,政府又另外撥給。

    今後所有卸任之噶倫及代本,應将公館及莊園移交新任,不得據為私有。

     二十八 依照原例,應該發給活佛及喇嘛之俸銀,均有定時,近來多有提前發放情事。

    今後應按規定時間發放,絕對不得提前。

    希濟嚨呼圖克圖立即進行調查,如發現提前發放俸銀,或未全部發放者,對負責人員予以處分。

     二十九 西藏各村落應交政府之賦稅、地租以及物品,鄰近各地多派僧官催繳,較遠者多派俗官催繳。

    近查僧俗官員和宗本中有少數壞人,将所收賦稅地租不交政府而入私囊,緻逐年積欠者甚多。

    甚有催收本年各項賦稅時,預将明年各項賦稅提前催收情事。

    還有逃亡戶應該負擔之賦稅,強加給住地戶負擔者,以緻苛捐繁重,民不聊生。

    以後強佐派人催繳賦稅時,應按規定期限辦理。

    僧俗官員及宗本等隻準催清當年賦稅,不得提前催收來年賦稅。

    各村逃亡戶之負擔應予減免,俟該逃亡戶還鄉後照舊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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