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族的起源與史前之鄂爾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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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鄂爾多斯是夏族起源之地 在中國舊石器時代中期,乃至晚期,今日鄂爾多斯之西南及陝甘之北部一帶,曾經是中國蒙昧時代的文化搖籃之地。

    考古學的發現,證明居住在這裡的人群,曾經創造了相當于西歐奧瑞那初期乃至上溯至莫斯特期的舊石器時代文化。

    雖然在這裡尚未發現舊石器時代晚期的文化,然而我以為這是考古學上的缺失,不能以此而遂謂鄂爾多斯系的文化之中絕也。

     鄂爾多斯西南,在今日已為一片沙漠之地;但據德日進、桑志華二氏于鄂爾多斯地質之論文中所雲,則位于黃土上之沙礫階段,乃黃土發生以後重要侵蝕之結果。

    [1]在舊石器時代,此間固為一沃野千裡之草原也。

    又據傳說所示,直至有史以後的時代,鄂爾多斯尚有一大湖之存在。

    此大湖,《穆天子傳》卷一和卷四稱之為漆澤、滲澤、或澡澤。

    《山海經》卷十二《海内北經》稱之為“從極之淵。

    &hellip&hellip一曰中極之淵。

    ”《淮南子·地形訓》稱之為海澤。

    《水經注》卷三稱之為沙陵湖。

    《水道提綱》卷五稱之為黛山湖。

    《嘉慶重修一統志》卷五四三稱之為青山湖。

    以上各書所指,不論其為同指一湖之名,抑或各有所指,要之,鄂爾多斯在古代之有湖沼存在,想系事實。

    依據今日之地理形勢看來,鄂爾多斯北有陰山,西有賀蘭山,形成一天然之障壁。

    在冰河時代,此等山脈所排洩之水量,必非黃河所能容受,因之彙而為湖,潴而為澤,實有可能。

    今日殘留于沙漠中之若幹小沼,尚能指示古代湖澤之遺址,而令吾人得以想像當時鄂爾多斯草原之地面上的光景。

     鄂爾多斯在舊石器時代既有湖沼布其原野,複有黃河繞其周圍,更有陰山屏其西北,山環水抱,沃野千裡,其為魚蛤之所繁殖,禽獸之所孳息,而為太古時代人類之樂園,蓋可想而知。

    據安特生《甘肅考古記》中所雲:“(在鄂爾多斯)與石器同得之物,為哺乳類及鳥類之化石。

    前者如犀、象、馬、駱駝、野牛、水鹿、羚羊、鬣狗及獾之屬;後者則僅有鴕鳥一種。

    ”[2]據同書所雲:此等古生物化石之一部,“似自黃土下層理分明之岩石中所得,其一部則來自黃土層之本身。

    ”[3]類皆洪積層之亡種,而為當時人類資以生存之食料也。

     鄂爾多斯在舊石器時代之有人類,已為考古學的發現所證實。

    唯此間的舊石器時代人類與甘肅及山西、河南之新石器時代的人類,有無直接的血統關系,則至今尚無人論及。

    大多數學者如安特生、加爾格林(Karlgren)、阿恩(T.J.Arne)等皆惑于中國人種西來之偏見,竟謂甘肅、山西、河南之新石器時代人種與鄂爾多斯毫無關系,而系來自中亞。

    其理由則以鄂爾多斯所發現之舊石器時代文化遺物,屬于舊石器時代中期之末,與甘肅、山西、河南之新石器時代文化,尚缺少中間之一環。

    同時,又以甘肅、山西、河南出土之彩陶與安諾及蘇薩的彩陶頗有類似之點。

    因此,阿恩遂作出如次之結論:“要之,安特生博士所發現,不啻消除東西文化之獨立而确定李希霍芬氏(Richthofen)中國民族西來之舊說也。

    ”[4]果如阿恩之說,則唯有設想生存于鄂爾多斯之舊石器時代的人種,到這一時代之末,完全陷于死滅,方能圓滿其主張。

    否則此種人種必有其後裔,而其後裔又必分布于鄂爾多斯之周圍。

    因而甘肅、陝西、山西、河南一帶之新石器時代的人種之來源,吾人應求之于鄂爾多斯而不應求之于遙遠之中亞也。

     甘肅史前的文化是屬于夏族的文化,這是安特生所承認的。

    安氏在其《甘肅考古記》中說:“吾人若信阿恩博士所定仰韶期中部之年代,開始于紀元前三千年,則甘肅考古所得各期,當起于紀元前三千五百年,而終于紀元前千七百年也。

    ”[5]又雲:“設甘肅文化期之末葉,當在紀元前千七百年。

    此種假定,使吾人察及中國半神話之上古史,适與此際相值,蓋夏朝勃興時也。

    ”[6]同時,關于河南史前文化,阿恩推定“殆甚近于紀元前三千年”。

    [7]此外山西的史前文化又與河南出土者屬于同一時代,故甘肅、河南、山西之新石器時代的文化遺物,皆為夏族之所遺,此則似無可疑者也。

    現在的問題,乃在夏族的文化與鄂爾多斯的舊石器文化有無承襲的關系,從而推定夏族的人種,是否為鄂爾多斯舊石器時代人種之後裔。

     根據若幹考古學及傳說的資料,吾人以為不僅夏族的文化出發于鄂爾多斯,即其人種,亦來自鄂爾多斯也。

     第一,鄂爾多斯舊石器時代人種并未絕滅。

    論者多以鄂爾多斯至今尚未發現舊石器時代晚期的遺物,遂懷疑這種人種的繼續生存。

    實際上在這裡到新石器時代,還有人類繼續生存。

    安特生《甘肅考古記》有雲:“同在鄂爾多斯為德日進、桑志華二氏發現舊石器時代器物之處,亦得研磨之石斧及單色之陶器等,距地面并不甚遠。

    據二氏所述,此等器物,亦似屬仰韶期。

    ”[8]這種發現,證明了直至新石器時代之初,鄂爾多斯的自然環境,尚能保證人類之生存,因而在舊石器時代之末,決不緻有人種完全絕滅之事。

    而且由于這種新石器時代的遺物,發現于舊石器時代的遺址之中,又證明這種新石器時代的遺物之創造者,與舊石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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