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三 惟崇儉能廣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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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兩,光緒元、二年(1875&mdash1876)各以三千兩,分贈本省入都會試、朝考之士子。

    同治十三年(1874),于本省會試士子,亦每人贈銀二十兩,更以八百兩分贈朝考拔貢,以為“四十餘年前,金盡裘敝,人困驢嘶景況,猶在目前也”。

    又光緒二年(1876),甘肅鄉試,宗棠方督師肅州,對于本州及安西士子之赴蘭州省城與試者,每人贈與試費票銀八兩,六十二人共四百九十六兩。

    而孝威會試時,斥金助同試者,宗棠亦作書嘉之: &hellip&hellip下第公車,多寒苦之士,又值道途不靖,車馬難雇,思之恻然。

    我當三次下第時,策蹇歸來,尚值清平無事之際,而饑渴窘迫,勞頓疲乏之狀,至今每一憶及,如在目前。

    兒體我意,分送五百餘金,可見兒之志趣,異于尋常纨绔。

    &hellip&hellip 後總督兩江,以江甯府七屬公車費款少人多,沾溉無幾,捐廉銀五千兩,發商生息,永資補助。

    注1049而宗棠生平又一最苦痛之境遇,嘗寫以告郭崑焘: &hellip&hellip道光二十八年(1848),柳莊耕田,遭淫雨之害,谷盡發芽,典質罄盡,而一家十二口,無不患病者,嘗吟杜老《同谷歌》“男呻女吟四壁靜”之句,戲語孺人曰:“我欲改靜為空,始與此時情事相合也。

    ”&hellip&hellip 然宗棠與筠心夫人于斯時,固猶竭力施赈也。

    同治八年(1869),湖南又大水為災,宗棠以家書述捐廉助赈之意: &hellip&hellip今歲湖南水災過重,災象疊見,我捐廉萬兩,并不入奏。

    回思道光二十八、九年(1848&mdash1849),柳莊散米散藥,情景如昨。

    彼時,我以寒士為此,人以為義可也。

    至今時位至總督,掌握欽符,養廉歲得二萬兩,區區之赈,為德于鄉,亦何足雲,有道及此,謹謝之。

    我常言,士人居鄉裡,能救一命,即一功德,以其無活人之權也。

    若居然高官厚祿,則所托命者,奚止數萬,數百萬,數千萬,縱能時存活人之心,時作活人之事,未知所活幾何。

    其求活未能,求救不得者,皆罪過也,況敢以之為功乎。

    是以入關隴以來,首以赈撫為急,總不緻令我目中見一餓斃之人,我耳中聞一餓斃之事。

    &hellip&hellip注1050 觀此兩事,可知宗棠之同情心,實系推己及人,故尤為懇摯。

     (四)宗棠感覺國家多難,不欲以室家自肥。

    如同治元年(1862)六月,與孝威書雲: &hel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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