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 生财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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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棠之督師駐皖與入浙也,國藩見其無确實饷源,先後指定景德鎮、河口、樂平、浮梁與婺源五處之錢糧厘稅,歸宗棠派員經收,以維軍食。
迨宗棠被命為閩浙總督,國藩以為宗棠之軍饷可轉取給于福建,先後咨請收回五處征收賦稅之權。
時安徽布政使為江忠濬,亦以是商于宗棠,宗棠批詞诮之: &hellip&hellip景鎮、河口、樂平、浮梁之錢糧厘稅,節相舉以畀我,其時竭力經理,不過每月二萬餘兩,嗣每月三萬餘或四萬餘,敝軍得以無匮,節相之賜也。
節相先提茶厘,次提地丁錢糧,景鎮、河口所收厘稅實已無幾。
今年徽(州)、繞(州)縣警,景厘頓歇,河口亦不如前,婺源則微而又微。
不但劉臬司(典),王道(開琳)兩軍萬人之饷不能資其津貼,且軍營食米,亦須由浙解銀采買。
節相縱不索還,劉、王兩軍亦難資其接濟。
不佞上年曾函商節相,拟将四處丁厘退還。
節相以敝軍無的饷,屬其不必退還。
因感其相與之誠,置而不論。
今歲則剩存之厘亦正無幾,縱由此間退還,亦于兩江大局無所裨益。
又念平時收入稍多,未及退還;今因所入頓減,遽然奉繳,未免鄙陋可笑,故尚遲疑不決。
前準節相咨,已即刻行文各局卡委員交卸回浙矣。
以浙省大局言之,每月需饷二十五六萬,縱令景鎮、河口厘稅頓增于舊,亦于浙少所裨益,況此本非浙所應有者哉。
來牍囑加體諒之說,似恐鄙懷未能釋然于此,亦未知景鎮、河口所存僅止厘稅,而厘複不旺。
區區者,非所必争。
且平生介節自持,亦頗以瑣屑幹求為恥,锱铢計較為非。
斷不因是頓生芥蒂也。
&hellip&hellip 同時,有書緻國藩讓之: &hellip&hellip景鎮、河口厘務之旺,實由敝處委辦之員認真綜核所緻,于江西各局之厘,無所侵占。
現在由尊處委員接辦,虛實自明,無煩緻辯。
而公前此頗疑景鎮、河口之厘日增,則江西各處之厘日減。
弟慮公一時遽難燭察,而江西總司厘局者之益觸公怒也,故自承恐有侵占,饬委員各清界畫。
不料公不信其為權詞,而信其為确實供招也。
茲已委員接辦,水清石出,弟之苦衷,亦可略白,否則公将疑我之有他。
&hellip&hellip注696 由此可知宗棠批忠濬文中所謂“斷不因是頓生芥蒂”,決非由衷之言。
其後宗棠與國藩兇終隙末,雖别有原因,而此事不能不說為其中之一因。
李鴻章之督師上海也,分軍攻複嘉善等地,又會宗棠攻複嘉興。
然嘉善與嘉興固宗棠兼任浙江巡撫之轄境也,于是對于籌饷,發生磨擦。
宗棠緻書國藩,頗有貶詞: &hellip&hellip少荃與弟,本無雅故。
前因郭筠仙(嵩焘)嘗稱道之,又以其曾出公門,竊意其必有異夫人。
近觀其所作,實亦未敢佩服。
筠仙過皖時,當亦能略道一二。
西塘之役,縱火大掠,聞因其六弟不能禁戢士卒所緻。
少荃因此遷怒嘉善湯令成烈而撤之,實則湯令之署嘉善,亦少荃所委,咨弟下劄者。
湖(州)絲鹽利皆浙所應有者,則盡占之。
嘉(興)杭(州)富戶及土匪地棍之曾充鄉官者,則誘至而收其罰捐。
浙之遺民多以此為言者。
又湖北協浙之饷每月萬兩,官(文)、嚴(樹森)奏撥江海關洋稅為抵,已奉明旨。
少荃亦置不顧。
滬饷不欠一月,浙饷已欠一年,尚複專謀挹注如此。
豈浙亡而滬可獨存耶。
亦可哂矣。
漕事未曾究心,不敢有所論列。
浙中新複郡縣,皆已奉旨蠲免。
本年錢糧實亦無米可辦。
(田地荒廢太多,人民死亡太甚之故。
)且俟明歲圖之。
尊處專淮鹽之利,若得人而理,當可漸收成效。
自浙之亡,并無浙鹽浸灌淮岸之事。
江西所患,獨粵私耳。
試考究,便知端的。
&hellip&hellip 而同時鴻章亦緻書國藩,對于宗棠表示不滿。
其一劄曰: 滬中富商以
迨宗棠被命為閩浙總督,國藩以為宗棠之軍饷可轉取給于福建,先後咨請收回五處征收賦稅之權。
時安徽布政使為江忠濬,亦以是商于宗棠,宗棠批詞诮之: &hellip&hellip景鎮、河口、樂平、浮梁之錢糧厘稅,節相舉以畀我,其時竭力經理,不過每月二萬餘兩,嗣每月三萬餘或四萬餘,敝軍得以無匮,節相之賜也。
節相先提茶厘,次提地丁錢糧,景鎮、河口所收厘稅實已無幾。
今年徽(州)、繞(州)縣警,景厘頓歇,河口亦不如前,婺源則微而又微。
不但劉臬司(典),王道(開琳)兩軍萬人之饷不能資其津貼,且軍營食米,亦須由浙解銀采買。
節相縱不索還,劉、王兩軍亦難資其接濟。
不佞上年曾函商節相,拟将四處丁厘退還。
節相以敝軍無的饷,屬其不必退還。
因感其相與之誠,置而不論。
今歲則剩存之厘亦正無幾,縱由此間退還,亦于兩江大局無所裨益。
又念平時收入稍多,未及退還;今因所入頓減,遽然奉繳,未免鄙陋可笑,故尚遲疑不決。
前準節相咨,已即刻行文各局卡委員交卸回浙矣。
以浙省大局言之,每月需饷二十五六萬,縱令景鎮、河口厘稅頓增于舊,亦于浙少所裨益,況此本非浙所應有者哉。
來牍囑加體諒之說,似恐鄙懷未能釋然于此,亦未知景鎮、河口所存僅止厘稅,而厘複不旺。
區區者,非所必争。
且平生介節自持,亦頗以瑣屑幹求為恥,锱铢計較為非。
斷不因是頓生芥蒂也。
&hellip&hellip 同時,有書緻國藩讓之: &hellip&hellip景鎮、河口厘務之旺,實由敝處委辦之員認真綜核所緻,于江西各局之厘,無所侵占。
現在由尊處委員接辦,虛實自明,無煩緻辯。
而公前此頗疑景鎮、河口之厘日增,則江西各處之厘日減。
弟慮公一時遽難燭察,而江西總司厘局者之益觸公怒也,故自承恐有侵占,饬委員各清界畫。
不料公不信其為權詞,而信其為确實供招也。
茲已委員接辦,水清石出,弟之苦衷,亦可略白,否則公将疑我之有他。
&hellip&hellip注696 由此可知宗棠批忠濬文中所謂“斷不因是頓生芥蒂”,決非由衷之言。
其後宗棠與國藩兇終隙末,雖别有原因,而此事不能不說為其中之一因。
李鴻章之督師上海也,分軍攻複嘉善等地,又會宗棠攻複嘉興。
然嘉善與嘉興固宗棠兼任浙江巡撫之轄境也,于是對于籌饷,發生磨擦。
宗棠緻書國藩,頗有貶詞: &hellip&hellip少荃與弟,本無雅故。
前因郭筠仙(嵩焘)嘗稱道之,又以其曾出公門,竊意其必有異夫人。
近觀其所作,實亦未敢佩服。
筠仙過皖時,當亦能略道一二。
西塘之役,縱火大掠,聞因其六弟不能禁戢士卒所緻。
少荃因此遷怒嘉善湯令成烈而撤之,實則湯令之署嘉善,亦少荃所委,咨弟下劄者。
湖(州)絲鹽利皆浙所應有者,則盡占之。
嘉(興)杭(州)富戶及土匪地棍之曾充鄉官者,則誘至而收其罰捐。
浙之遺民多以此為言者。
又湖北協浙之饷每月萬兩,官(文)、嚴(樹森)奏撥江海關洋稅為抵,已奉明旨。
少荃亦置不顧。
滬饷不欠一月,浙饷已欠一年,尚複專謀挹注如此。
豈浙亡而滬可獨存耶。
亦可哂矣。
漕事未曾究心,不敢有所論列。
浙中新複郡縣,皆已奉旨蠲免。
本年錢糧實亦無米可辦。
(田地荒廢太多,人民死亡太甚之故。
)且俟明歲圖之。
尊處專淮鹽之利,若得人而理,當可漸收成效。
自浙之亡,并無浙鹽浸灌淮岸之事。
江西所患,獨粵私耳。
試考究,便知端的。
&hellip&hellip 而同時鴻章亦緻書國藩,對于宗棠表示不滿。
其一劄曰: 滬中富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