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 伊犁事件中之備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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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宗棠進規新疆時,深知對俄交涉,必然繁重,故先為奏明,凡屬有關新疆之中俄交涉,統歸宗棠應付,預杜紛歧。

    注480交收伊犁交涉,亦由宗棠先令金順就近商之圖爾斯坦總督,請與交出白彥虎并議。

    圖爾斯坦總督答以其納白彥虎,乃認為難民,交收伊犁,應由兩國政府商議,均不得要領。

    注481久之,帝俄政府見宗棠在新疆之所為,已無可引為不還伊犁之口實,令其駐京公使向清廷申述,若中國果能保護俄國緣新疆邊境之安全,并中國果願賠償俄國耗于伊犁之損失,俄國可将伊犁交還中國。

    于是清廷以崇厚為全權大臣,前往帝俄磋議,時為光緒四年(1878)十月。

    崇厚至聖彼得堡,受帝俄脅迫,不敢折沖。

    至次年八月,未得清廷核定,竟擅與帝俄代表締結條約十八款。

    所有中國收回伊犁之代價,于賠償帝俄五百萬盧布外,複有關于分界與通商各項,均屬帝俄逾分之要求。

    而于中國所要求交還竄在俄境叛逆一項,則隻字不提。

    而最重大之損失,尤在分界部分,其主要之點,乃将陬爾果斯河西及伊犁山南之帖克斯河,劃歸帝俄,并将同治三年(1864)議劃之界,重行改正。

    伊犁北部,本已屬俄境,今複将西部與南部境内移隸帝俄,自此與天山南路隔絕,注482于是朝野嘩然。

    清廷又诏征宗棠意見,并誡宗棠及時籌備邊防。

    宗棠慷慨陳詞: &hellip&hellip道光中葉以後,泰西各國船炮,橫行海上,闖入長江,所争者,通商口岸,非利吾土地也。

    亦謂重洋迢遞,彼以客軍深入,雖得其地,終無全理。

    戰則勢孤,守則費巨,合從之勢既成,獨據則誨争,分肥則利薄也。

    中國削平發撚,兵力漸強,制造炮船,已睹成效,彼如思逞,亦有戒心。

    而渝約稱兵,各國商賈先失貿易之利,苟且相安無事,其亦知難而息焉。

    若夫俄與中國,則陸地相連,僅天山北幹,為之間隔。

    哈薩克、安集延、布魯特大小部落,從前與準回雜處者,自俄踞伊犁,漸趨而附之,俄已視為己有。

    若此後蠶食不已,新疆全境,将有日蹙百裡之勢。

    而秦隴燕晉邊防,且将因之益急。

    彼時徐議籌邊,正恐勞費不可殚言,大局已難覆按也。

    夫陸路相接,無界限可分,不特異日無以制憑陵,即目前亦苦無結束,不及時整理,坐視邊患日深,殊為非計。

    俄人占踞伊犁之始,謂俟我克複烏魯木齊、瑪納斯,即當交還,比各軍連下各城,并克複南疆,而俄不踐言,穩踞如故。

    方且庇匿叛逆,縱其黨類,肆其窺邊。

    &hellip&hellip官軍追賊,均未越俄界一步,我之守約如彼,彼之違約如此,尚何信義可言!&hellip&hellip察俄人用心,殆欲踞伊犁為外府,為占地自廣,借以養兵之計,久假不歸,布置已有成局。

    我索舊土,俄取兵費巨資,于俄無損而有益,我得伊犁,隻剩一片荒郊,北境一二百裡,皆俄屬部,孤注萬裡,何以圖存?&hellip&hellip武事不競之秋,有割地求和者矣,茲一矢未聞加遺,乃遽議捐棄要地,餍其所欲。

    譬猶投犬以骨,骨盡而噬仍不止。

    目前之患既然,異日之憂何極,此可為歎息痛恨者矣!&hellip&hellip臣維俄人自占據伊犁以來,始以官軍勢弱,欲诳榮全入伊犁,陷之以為質,既見官軍勢強,難容久踞,乃借詞各案以緩之。

    此次崇厚全權出使,嗾布策先以巽詞餂之,枝詞惑之,複多方迫促以要之。

    其意蓋以俄于中國,未嘗肇起釁端,可間執中國主戰者之口,妄忖中國近或厭兵,未便即與決裂,以開邊釁;而崇厚全權出使,便宜行事,又可牽制疆臣,免生異議。

    &hellip&hellip當此時事紛纭,主憂臣辱之時,苟心知其危,而複依違其間,欺幽獨以負朝廷,耽安便而誤大局,臣具有天良,豈宜出此?就時勢次第而言,先之以議論,委婉而用機,次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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