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 陝甘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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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甘肅諸回之變,實導源于與漢民氣類不同,相互歧視。
其間陝回與甘回,雖嘗結合,以仇漢民,究之,在平日亦有區别,而回之所以猖獗者,對于所崇奉之宗教,所居留之地域,更多重大關系。
故左宗棠于平定陝甘之過程中,為求長治久安之效,頗有若幹因人、因地、因時制宜之措施: 一曰安插受撫回民于指定地段。
宗棠以為辦回之道,與辦太平軍、辦撚不同。
太平軍剃發,撚抛棄馬械,即與平民無殊。
故官軍戰勝收撫,給以免死牌票,資遣歸家,便易相安無事。
回則不然,其與漢民積仇既深,婚姻不通,氣類互異,彼此相見,辄起殺機,斷難孚洽。
又種族攸分,狀貌亦殊,雜一回民于稠衆中,令土人遍識,必能辨别,百不爽一。
故回民之所以甘于從亂而不返者,其畏漢民之尋仇報複,要為一因。
是則收撫之後,允宜指定住居地域,勿任與漢民雜處,俾獲安心從善。
又以為陝回與甘回自有區别,當其作亂,而與漢民為仇時,固屬同心一緻,及其一旦受撫,仍難沆瀣一氣,則亦不能不使彼此相隔,勿任雜處。
注370基于此見解,每收撫一起回民,或拔出一批漢民,即予分别安插,其可考者: (一)克複董志原後,收撫散處固原一帶及由金積堡逃出之陝回數千名,安插于平涼之大岔溝、邢家溝、北原等處。
注371 (二)平定金積堡後,收撫陝回九千四百餘名,安插于平涼、華亭交界之化平川。
地在華亭縣西北一百七十餘裡,東南距平涼縣一百裡,南連崆峒,西北均阻高阜,岩壑環峙,兩水萦繞。
一即化平川,一為聖女川,合流彙白面河,入清水縣界,川中橫寬五六裡,長三十餘裡,似亦前代安置降人之地。
當改聖女川曰聖谕川,為宣講之所。
改白面河曰北面河,示拱極之義。
又拔出被擄被脅之甘回三千餘名,安插于平涼。
其金積堡原有回民,徙居于靈州,原有漢民老弱婦女一萬二千餘口,徙居于固原附城數十裡地方。
注372 (三)平定甯夏後,收撫陝回六百餘名,安插于靈州。
注373 (四)平定河州後,收撫陝回五百四十四名,分别安插于平涼之諸家莊、姚家莊、張家莊與曹家莊。
又五百三十七名,分别安插于會甯之姚五家、曲家口。
又六百四十三名,分别安插于靜甯、隆德之王家下堡、劉戴家山。
又六百三十七名,分别安插于安定之劉家溝、石家坪、好地掌。
此外收撫甘回四十三名,安插于安定之劉家溝。
拔出漢民九百八十三名,分别安插于安定之青岚山、新套河、夏家灣坊。
其陝回或漢民中有親屬已安置某地者,聽其自行前往完聚。
注374 (五)平定西甯後,收撫之陝回約二萬人,分三起安插于平涼、秦安、清水等縣。
注375 (六)平定肅州後,收撫之土回與客回二千數百名(客回中包括陝回、甘回、關外纏頭回及土回),先遞解蘭州省城留養,再擇地分起安插。
由是肅州無複一回羼雜。
其甘州、涼州各回,本已死亡殆盡,亦無遺種,關内外花門勾結,可以無虞。
宗棠以為“自古徙戍,均系自内及外,無由邊遷腹之例,局外議論,非所敢知,然熟察情實,非此不能杜釁隙而靖邊徼”。
注376 宗棠于安插工作,尤有着意之數點,可以一述者。
陝回本可遣歸陝西本省,然陝西漢民堅決不允接受,且陝回原有業産,均被陝西官廳沒收,實在亦已無家可歸,故宗棠決計即為安插于甘肅,免使陝甘間更生糾紛。
注377甘回在金積堡者,均為新教教徒,悉數限期遷出,徹底消滅其根窩。
在河州、西甯者,兩地戶口本幾悉為回民,可仍留本地。
其餘因叛亂流竄他處者,與原來鄰居漢民,積仇已深,均由官另為安插,不準回歸故土,免使漢、回間更生糾紛。
注378選取安插地段,持有兩個标準:漢民宜于近城驿,而原有漢民聚居之處;回民則城驿非所宜,近漢莊亦非所宜,須就川原相間,各成片段之地,俾獲渙其群而孤其勢。
注379在遣送途中,由地方官負責迎護,大口每日給行糧八兩或一斤,小口每日給行糧五兩或半斤。
此種行糧,須為麥面、小米,或已去殼而便于煮食之扁豆等,随帶騾馬,亦按日發給刍料。
注380至安插以後之辦法,可以收撫西甯陝回時所發告示為例,原共十一條,舍第九條禁崇新教,詳見下段不贅外,餘移錄如下: (一)初到遷插地方,應候地方官點名造冊,計戶按口,分地安插,爾等各以分地為業,盡力墾種,毋得出外遊蕩,滋生事端。
(二)到地安插後,地方官查明戶口,每戶發一良民門牌,填寫姓名、年歲、籍貫、男女丁口,分晰開載。
每十戶,由官擇立一人,充十家長,給十家長門牌一
其間陝回與甘回,雖嘗結合,以仇漢民,究之,在平日亦有區别,而回之所以猖獗者,對于所崇奉之宗教,所居留之地域,更多重大關系。
故左宗棠于平定陝甘之過程中,為求長治久安之效,頗有若幹因人、因地、因時制宜之措施: 一曰安插受撫回民于指定地段。
宗棠以為辦回之道,與辦太平軍、辦撚不同。
太平軍剃發,撚抛棄馬械,即與平民無殊。
故官軍戰勝收撫,給以免死牌票,資遣歸家,便易相安無事。
回則不然,其與漢民積仇既深,婚姻不通,氣類互異,彼此相見,辄起殺機,斷難孚洽。
又種族攸分,狀貌亦殊,雜一回民于稠衆中,令土人遍識,必能辨别,百不爽一。
故回民之所以甘于從亂而不返者,其畏漢民之尋仇報複,要為一因。
是則收撫之後,允宜指定住居地域,勿任與漢民雜處,俾獲安心從善。
又以為陝回與甘回自有區别,當其作亂,而與漢民為仇時,固屬同心一緻,及其一旦受撫,仍難沆瀣一氣,則亦不能不使彼此相隔,勿任雜處。
注370基于此見解,每收撫一起回民,或拔出一批漢民,即予分别安插,其可考者: (一)克複董志原後,收撫散處固原一帶及由金積堡逃出之陝回數千名,安插于平涼之大岔溝、邢家溝、北原等處。
注371 (二)平定金積堡後,收撫陝回九千四百餘名,安插于平涼、華亭交界之化平川。
地在華亭縣西北一百七十餘裡,東南距平涼縣一百裡,南連崆峒,西北均阻高阜,岩壑環峙,兩水萦繞。
一即化平川,一為聖女川,合流彙白面河,入清水縣界,川中橫寬五六裡,長三十餘裡,似亦前代安置降人之地。
當改聖女川曰聖谕川,為宣講之所。
改白面河曰北面河,示拱極之義。
又拔出被擄被脅之甘回三千餘名,安插于平涼。
其金積堡原有回民,徙居于靈州,原有漢民老弱婦女一萬二千餘口,徙居于固原附城數十裡地方。
注372 (三)平定甯夏後,收撫陝回六百餘名,安插于靈州。
注373 (四)平定河州後,收撫陝回五百四十四名,分别安插于平涼之諸家莊、姚家莊、張家莊與曹家莊。
又五百三十七名,分别安插于會甯之姚五家、曲家口。
又六百四十三名,分别安插于靜甯、隆德之王家下堡、劉戴家山。
又六百三十七名,分别安插于安定之劉家溝、石家坪、好地掌。
此外收撫甘回四十三名,安插于安定之劉家溝。
拔出漢民九百八十三名,分别安插于安定之青岚山、新套河、夏家灣坊。
其陝回或漢民中有親屬已安置某地者,聽其自行前往完聚。
注374 (五)平定西甯後,收撫之陝回約二萬人,分三起安插于平涼、秦安、清水等縣。
注375 (六)平定肅州後,收撫之土回與客回二千數百名(客回中包括陝回、甘回、關外纏頭回及土回),先遞解蘭州省城留養,再擇地分起安插。
由是肅州無複一回羼雜。
其甘州、涼州各回,本已死亡殆盡,亦無遺種,關内外花門勾結,可以無虞。
宗棠以為“自古徙戍,均系自内及外,無由邊遷腹之例,局外議論,非所敢知,然熟察情實,非此不能杜釁隙而靖邊徼”。
注376 宗棠于安插工作,尤有着意之數點,可以一述者。
陝回本可遣歸陝西本省,然陝西漢民堅決不允接受,且陝回原有業産,均被陝西官廳沒收,實在亦已無家可歸,故宗棠決計即為安插于甘肅,免使陝甘間更生糾紛。
注377甘回在金積堡者,均為新教教徒,悉數限期遷出,徹底消滅其根窩。
在河州、西甯者,兩地戶口本幾悉為回民,可仍留本地。
其餘因叛亂流竄他處者,與原來鄰居漢民,積仇已深,均由官另為安插,不準回歸故土,免使漢、回間更生糾紛。
注378選取安插地段,持有兩個标準:漢民宜于近城驿,而原有漢民聚居之處;回民則城驿非所宜,近漢莊亦非所宜,須就川原相間,各成片段之地,俾獲渙其群而孤其勢。
注379在遣送途中,由地方官負責迎護,大口每日給行糧八兩或一斤,小口每日給行糧五兩或半斤。
此種行糧,須為麥面、小米,或已去殼而便于煮食之扁豆等,随帶騾馬,亦按日發給刍料。
注380至安插以後之辦法,可以收撫西甯陝回時所發告示為例,原共十一條,舍第九條禁崇新教,詳見下段不贅外,餘移錄如下: (一)初到遷插地方,應候地方官點名造冊,計戶按口,分地安插,爾等各以分地為業,盡力墾種,毋得出外遊蕩,滋生事端。
(二)到地安插後,地方官查明戶口,每戶發一良民門牌,填寫姓名、年歲、籍貫、男女丁口,分晰開載。
每十戶,由官擇立一人,充十家長,給十家長門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