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 平定金積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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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之。

    馬化隆見大勢已去,更因陳林求撫,宗棠勒令先呈繳馬械,平毀堡寨。

    事已,馬化隆隻身自詣軍前請罪。

    其時,河西王家疃各堡未下,宗棠料非力攻所可驟得,姑留馬化隆令招降之。

    及王家疃等諸回歸誠,乃以同治十年(1871)正月磔馬化隆及他渠魁以徇。

    由是甯靈悉定。

    清廷論功行賞,宗棠得加一騎都尉世職。

    注325 馬化隆先于乞降時,繳納騾馬九百五十九匹,槍矛一百五十件,槍械一千七十件。

    最後降時,令其子繳納車輪大銅炮四尊,九節藜炮四尊,威遠炮二十八尊,劈山炮二十尊,鳥槍一千三十杆,擡槍二百九十三杆,刀矛二千四百十八件,洋槍一百八十杆,火藥五簍,鉛子七百斤,硝磺二百九十斤,金銀銅錢合銀十九萬兩有奇。

    嗣又于堡内掘得洋槍一千二百有奇,注326其武力與财力,可見一斑。

    故此次戰事,确非等閑,至今覆按當日經過情形,當為宗棠畢生所最感艱難與痛苦。

    其一為與穆圖善等意見參差,形成沖突。

    馬化隆為穆圖善所撫,穆圖善始終信其不貳。

    宗棠既下董志原,馬化隆代陝回乞撫,宗棠本窺見馬化隆之陰狡,然猶在試其真誠與否,以定或剿或撫。

    而穆圖善遽奏遣河州鎮總兵胡昌會率同馬化隆安撫,清廷竟許之。

    及馬化隆嗾靈州甘回據城叛,逆迹原已昭著,而綏遠城将軍定安遽上急奏,謂松山輕進,濫殺激變。

    清廷大疑,事下穆圖善查覆。

    而穆圖善仍堅稱馬化隆實已撫良回,松山激成事端。

    宗棠雖剀切陳明馬化隆之決不可恃,松山之決可信,而終無以間執人口。

    及破馬家寨,搜獲馬化隆給所謂參領馬三、吳天德、楊長春令糾黨抗拒官軍劄一件,竟署銜統領甯郡兩河等處地方軍機事務大總戎,钤以印信。

    蓋馬化隆從前名雖就撫,實仍以其新教部勒甘回,自成一類。

    久之,老教亦被其脅服,均尊之為主。

    自稱為吾唡目,即回語謂奴才也。

    其私授僞官,有參領,協領等名。

    其自稱為大總戎,稱官軍為敵人,至是皆得鐵證。

    宗棠執此奏聞,清廷方信馬化隆狂悖之情,而認其求撫為殊難憑信,嚴令迅圖掃蕩,不得輕率收撫。

    注327其二,為軍事中途之挫折,招緻反對者之口實。

    南人西征,本一般人所認為非宜,更有一部分人,重淮軍而輕楚軍,認為宗棠不能完成西征使命。

    正當諸回亂竄陝西之時,又值松山陣亡,峽口失守,于是朝野議論益紛纭。

    會李鴻章調湖廣總督,督淮軍援貴州剿匪,乃有人直請以鴻章代宗棠,而調宗棠入黔。

    清廷雖仍以西事責成宗棠,而亦調鴻章以督辦陝西軍務名義,移淮軍入關綏靖。

    及鴻章抵潼關,而陝境已安定。

    會天津教案發生,鴻章奉命折回,又以劉銘傳繼任督辦陝西軍務。

    銘傳駐乾州有年,軍報于宗棠,不無微詞,坐是構成嫌隙。

    注328其三,清廷以師久無功,對于宗棠頗有無情之責備。

    進攻金積堡,開始于同治八年(1869)七月,初以為短期内可望結束,不意遷延年餘,收複無期。

    九年(1870)九月,清廷乃有下列之嚴旨: 陝甘回匪滋事以來,朝廷轸念西陲,大伸撻伐,特命左宗棠為欽差大臣,督兵剿賊。

    厚集兵力,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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