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平定浙閩時之涉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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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外國勢力侵入中國,凡遇中國有任何内戰,幾無不有外國勢力直接間接參與其間。

    清軍與太平軍之争,亦無例外,或更可認為外國參與中國内戰之第一聲。

    其一為售與雙方軍火;其二為借與清軍戰費;其三以官兵協助清軍作戰;其四為與太平軍半官式之往來及私人間勾結。

    左宗棠督師浙江、福建,與一、三、四端多有關系。

     外人受中國使命,募練軍隊,助攻太平軍者,凡三起。

    一為美人組織之常勝軍,二為英人組織之常安軍(即綠頭勇),三為法人組織之常捷軍(即花頭勇與黃頭勇)。

    大緻以外人為将官,并參入外兵,而以華人歸其訓練與統率。

    此外又有上海租界英法人自行組織之軍隊,則與駐在上海之清軍,共設會防局,專任征剿上海與其四圍之太平軍。

    常勝軍完全為清政府所雇募,受李鴻章節制。

    至常安軍與常捷軍,則最初發動者,為甯波、紹興兩府屬之紳商,欲借以撲滅其在本鄉之太平軍,其後始受宗棠節制。

    注244 先是宗棠奉命援浙,系由安徽東境,向浙推進,對于沿海及毗連江蘇之浙江各府屬,因其間為太平軍所阻隔,聲息不通,故鴻章之撥常勝軍,浮海收定海,因失守甯波而革職之甯紹道台張景渠之用已撫海盜布興有等複鎮海,及招緻常安、常捷兩軍克甯波,宗棠初未與聞。

    至甯波恢複,清廷命宗棠以中國制度部勒常安、常捷兩軍。

    宗棠即以史緻谔為甯紹台道主其事,然猶取徑長江,轉由海道馳往。

    已而克慈溪,常勝軍先經鴻章調回。

    克紹興,常安軍續經史緻谔遣撤,惟常捷軍則至全浙平定方解散。

    注245 此三常軍外籍将士俸給,每人每月均在銀一百兩以上,兵士糧饷,較其他清軍高出一倍,國人之狡黠無賴,圖其厚利,與欲利用外力以作威福者,争趨之。

    于是常勝軍始僅五百人,陸續增至四千五百人,糜費最巨。

    常安軍凡一千人,常捷軍凡一千五百人,兩軍合計,其中外人約一百五十人,每月約共需饷銀八萬兩。

    傷亡之後之巨額撫恤,與勝利時巨額之犒賞,尚不在内。

    外将與外兵尤驕悍。

    故甯波、紹興兩府屬之複,雖幾全賴其力,而所受禍害亦不淺。

    如在餘姚,竟與清軍一度沖突,入紹興府城時,搜括民間财物,據為己有,而勒派紳民以十一萬元收買。

    克蕭山時,太平軍所遺财物,悉被囊括以去,浸至檢收清軍。

    注246宗棠本不以招緻外籍軍官兵士為當,嘗于奏報中發其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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