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苦悲憤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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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壘,三都嶺、君子石、穗豐山、岑崎山、橫碧堂、帆遊橋、白岩橋等處,用民力壘為泥(屯)?,守口以防清兵。

    地盡開河。

    東門外(後)垟官騷頭起,至湧泉巷河口止,開如濠河,以防清兵之臨城。

    附郭絕少民居,更無片石;鄉村總成荒土,約有空房。

    民力幾何,堪此交加之擾攘?地文[方]有限,奚當重疊之搜尋。

    梅花樁,每甲一戶派松木五株,發至營内,将營房圍各打五株,名“梅花樁”,以防清兵偷營。

    木馬樹,又派各甲取松樹,喚木匠做木馬無數,用民夫扛至陣。

    一個夫扛一個,站齊,以抵滿漢馬兵之沖陣。

    茂林皆盡;舡桅柁,營寨欄,蔭木通完。

    黑夜索夫,寡婦猶疑有漏;連宵取釜,缺鐵澆炮子,每一家要出镬二口。

    貧人竟至無炊。

    合夥包頭,拆來屋木為柴,一錢一擔;成群号背,拔将油菜并芥,兩束兩分。

    各将号票縫在衣上,去拔園菜,無人敢敵。

    且也兵賣供兵,兒女何曾染口;況乎日挨一日,熬煎焉得出頭。

    突來剃頭頂之查,頭皆生虱,暫将當中略剃幾許。

    奈刁官奸吏忽查剃頭,詐以“私通清兵”之罪。

    随極剝膚之禍。

    挨家搜驗,犯則擒拿;富者犯,用銀賣放;貧若(犯),綁縛軍前。

    嚴鞭[鞫]加刑,重立正典。

    審問明,以軍法處之。

    李阿一之枭首,豈不痛哉?住大司後,以犯剃頭之禍,解出大東門外吊橋頭處斬首示衆。

    朱小二之搶家,良可悼也。

    住羅木寺前,亦犯剃頭之禍,綁到軍前,裡鄰力保,方得免死。

    閩兵竟至其家,盡搶财物。

    極至徐恭如之剖心,林鼎侯之責警。

    恭如住一都殿前,時清兵屯在一都,鬲山人皆貿易清營,恭如亦與其列。

    恭如有田,寄在林鼎侯戶内,那時恭如新婚七日,思城内錢糧緊急,以清營賣來之銀将送城完糧。

    不知清營之銀俱是傾錠,僞營之銀皆是餅銀,路過三都嶺平,被守口僞官搜出錠銀,欲取之,因問“其銀送何處”?恭如認“為錢糧銀款,送付林鼎侯相公收賬”。

    僞兵即将恭如解至馬都督處,都督看是錠銀,知必通清而來,遂詐恭如、鼎侯相伴通清,即用僞兵去拿鼎侯至軍前,以軍法治之。

    學師召兩庠生員及左右鄰苦求力保,鼎侯方得免死,發下枷責八十棍,而兩庠又求,僅責四十。

    又以恭如解北門外枭首示衆,閩兵剖其心肝食之。

    真馬牛之不相及,果燕雀之為可危。

    城市畏懼靡甯,士民勞苦罔息。

    歲已雲莫,依然東築西營;年将聿新,仍是南搬北運。

    少皆應役,十歲兒亦應作夫。

    士亦當夫。

    生、監各去。

    元旦僅[催]夫,忘卻丙辰之新歲;康熙十五年元旦王征比較,認為乙卯之舊征。

    催麻、催棕、催炭、催木料,檄同雨下;追錫、追鐵、追銅、追青鉛,票似雪飛。

     閩省忽來送死之兵,曾養性欲退清兵,向福建請兵救助,福建兵少,即以讀書少年子弟抽丁來瑞?營,手雖各執刀槍,口實多怨。

    瓯郡促至催魂之思[鬼]。

    曾養性即以此兵至溫州以與清兵戰。

    爰于二月,越及望餘。

    二月十六日戰。

    乘夜會戰新橋,溫州城外淨水地方。

    劫寨燒營,聲勢大震;平明敗奔淨水,投河中矢,膽氣全消。

    僞将弁兵見清兵來戰,因持刀抵當。

    橋頭不使僞兵逃竄,欲其回戰。

    因前不能進,後不能退,各跳入河中,溺水而死,僞兵因失其大半。

    參遊有馬無人,都督有人無馬。

    墜[洋洋]白水,浮沉似鄱陽湖之中[軍];磊磊青山,颠到如采石矶之旅。

    <遇>便宜僧道,日日春[招]魂禮忏,各自飽了銀包;虧殺弟兄,人人化紙燒香,從他費些錢子。

    恹恹殘騎,散處原營;落落餘丁,分布舊寨。

    既已壘上增壘,自謂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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