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争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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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得志,豈可去也,必成仇敵,他日将悔之。

    ”安石默然。

     公見新法不罷,素志未伸,郁郁不樂,遂求去,罷翰林學士,出知永興軍(今湖北新陽縣)。

    至任,乞免本路青苗助役,诏不許。

    公遂乞判西京留守司禦史台,不報。

    又上章曰:“臣先見不如呂誨,公直不如範純仁(仲淹子)、程颢(字伯淳,河南人,世号明道先生。

    弟頤,字正叔,世号伊川先生),敢言不如蘇轼、孔文仲(字經父,臨江新喻人,與弟武仲、平仲并以文學起家,号江西三孔),勇決不如範鎮。

    若臣罪與範鎮同,即乞依鎮例緻仕。

    若罪重于鎮,或竄或誅,所不敢逃。

    ” 神宗必欲用公,召知許州(今河南許昌縣)。

    令過阙上殿,謂監察禦史程颢曰:“卿度光來否?”颢對曰:“陛下能用其言,光必來。

    不能用其言,光必不來。

    ”帝曰:“未論用其言如光者,常在左右,自可無過。

    ”公果辭召命,固請留台。

     【批評】 公與安石為素交,屢進忠言,而不之悟,其執拗有如此者。

    朱子論之曰:“安石以文章、節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經濟為己任。

    被遇神宗,緻位宰相,世方仰其有為,庶幾複見二帝三王之盛。

    而安石乃汲汲以财利兵革為先務,引用兇邪,排擯忠直,躁迫疆戾,使天下之人嚣然喪其樂生之心。

    卒之群奸肆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宣(崇甯、宣和皆徽宗年号)之際,而禍亂極矣。

    ” 朱子此論,最為平允。

    安石行新法,其事雖非,不過書生之見耳,非有王莽、盧杞之心也。

    以正人皆不附和,廣引群小為輔大,為安石身後之累,老泉誤天下之論(蘇老泉惡安石為人,著《辨奸論》,謂必誤天下),至于哲宗、徽宗之世而大驗矣。

    使早省司馬公之言,豈惟社稷之幸,亦安石之幸也。

     古無百年不變之法,公對神宗之言,蓋為安石發也。

    言各有當,不可拘泥。

    公平生不喜孟子,以為僞書,出于東漢,因作疑孟論。

    此亦一時偏見,未見可據也。

     神宗拜公樞密副使,不拜。

    後有讒公者,神宗不為動,曰:“誰肯辭官如司馬光者?”知公非不深,而終不能用,何耶? 神宗在位的時候,參知政事歐陽修(字永叔,谥号文忠,江西廬陵人)舉薦司馬光,因為他品性淳樸正直,博學而賢明,敢于直言并有高明的治國謀略,曾經在兩朝做官都很出色(仁宗、英宗兩朝)。

    知道有能力的人而不說出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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