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之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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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為八萬二千,馬八千。

    則氣勢已不逮昔矣。

    近者更加核實,官軍才六萬餘人,忠義萬五千,而其間老弱虛籍者又未可計。

    是以五、六萬人,當□(中阙一字)千七百裡之邊間,衆寡強弱,此蓋(不?)難見(本集十九)。

     其後寶祐四年,文天祥亦言: 自東海城築,而調淮民以防海,則兩淮之兵不足。

    自襄樊複歸,而并荊兵以城襄,則荊湖之兵不足。

    自腥氣染于漢水,冤血濺于寶峰,而正軍、忠義空于死徒者過半,則川蜀之兵又不足。

    江淮之兵又抽而入蜀,又抽而實荊,則下流之兵愈不足矣。

    荊湖之兵又分而策應,分鎮而撫,則上流之兵愈不足矣。

    夫國之所恃以自衛者兵也,而今之兵不足如此,國安得不弱哉。

    扶其弱而歸之強,則招兵之策今日直有所不得已者。

    然召募方新,調度轉急,問之大農,大農無财,問之版曹,版曹無财,問之饷司,饷司無财。

    自歲币銀絹外,未聞有一畫策為軍食計者(本集三)。

     一方面不勝軍費之負擔,一方面感覺兵不敷用。

    所以然者,南宋軍隊大部分腐化也。

    此事略具于予所撰《南宋亡國史補》(《燕京學報》第二十期),今不贅。

     除兵不敷用之感覺外,尚有一事使裁兵在當時為不可能者。

    宋以軍隊為失業遊民之尾闾,自其祖宗以來,即視此為潛消反側之妙法。

    此政策之需要,在南宋猶不減。

    南宋初吳儆(紹興二十七年進士,淳熙十年卒,據本集附傳)嘗奏言: 臣竊見朝廷平時以募兵為急,而應募者少。

    今歲正是募兵之時,而未聞廣募。

    臣不知其故何也。

    臣聞饑歲莫急于防民之盜,而防盜莫先于募民為兵。

    蓋饑困之民,不能為盜,而或至于相率而蟻聚者,必有以倡之。

    闾裡之間,桀黠強悍之人,不事生業,而其智與力足以為暴者,皆盜之倡也。

    因其饑困之際,重其衣食之資,募以為兵,則其勢宜樂從。

    桀黠強悍之人既已衣食于縣官而訓制之,則饑民雖欲為盜,誰與倡之?是上可以足兵之用,下可以去民之盜。

    一舉兩得之,孰有便于此者?(《吳文肅公集》一) 同時範浚亦言: 今日召募,可以安未難(此字疑衍)動之寇也。

    何以言之?江浙之人,傳習妖教舊矣,而比年尤盛。

    綿村帶落,比屋有之。

    為渠首者家于窮山僻谷,夜則嘯集徒衆,以神怪相诳誘,遲明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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