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末年的民生與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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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不去說它了。
關于土地分配的比例,在北宋時代我還沒有考出,但在南宋初年,則于新近印行的《皇宋中興兩朝聖政》(這書舊隻有四庫全書抄本,近來翻印在《四庫珍本》叢書裡)中洩露了一點消息。
這書卷十紀載紹興二年右司谏方孟卿,在一道反對恢複官戶田的免役權的奏議裡說道:“今郡縣之間,官戶田居其半,而占田過數者極少。
”這裡所謂過數,從上下文看來,是指政和中一百頃的限度。
我們要注意紹興二年是南渡後第五年,“占田逾限者極少”,并不是因為當時的統治階級特别講究“中庸之道”,隻因為中央政府剛從開封搬到臨安,他們在播遷流徙之際,問舍求田的餘暇不多罷了。
因為過去一個階段的中國社會裡,地主以官戶為主體,而越接近政治中心,官戶愈多。
所以我們推想:在北宋末年,大河南北的兼并情形要比江淮以南厲害的多。
所以當宋室南渡之初,江淮以南,土地是沒有十分集中的。
然而不到五年,“郡縣之間,官戶田(已)居其半”了。
到了南宋末年,情形又大變。
在南宋初年,占田過一百頃的還極少。
但據劉克莊在端平元年(元兵破臨安前四十二年)上給理宗的奏疏裡所說,當時的大地主往往有“吞噬千家之膏腴,連亘數路之阡陌,歲入号百萬斛。
&hellip&hellip自開辟以來未之有”的(《後村大全集》五一,四部叢刊本)。
這段引文裡有兩句需要解釋。
第一,路是宋代最大的行政區域,略當現在的一省。
“連數路之阡陌”,用現在的話說,就是田地遍于數省了。
好比現在的頭等闊人,在上海,南京,西湖,青島以及北戴河都有别墅。
當時因此出現了一個特别的名詞,叫做“僑産”。
即是指不在本籍的州府或路的産業。
第二,劉克莊說當時的大地主歲入百萬斛,但歲入百萬斛的田地到底有多少呢?據《宋史》理宗淳祐六年侍禦史謝方叔請限田亦言:“貴勢之家,租米有及百萬石者。
”可見後村的話是不錯的。
《食貨志》有一處(下文将再要提到的)說:一千萬畝的田,每年收租可得六七百萬斛。
用比例一算:X畝/10000000畝=1000000/70000
關于土地分配的比例,在北宋時代我還沒有考出,但在南宋初年,則于新近印行的《皇宋中興兩朝聖政》(這書舊隻有四庫全書抄本,近來翻印在《四庫珍本》叢書裡)中洩露了一點消息。
這書卷十紀載紹興二年右司谏方孟卿,在一道反對恢複官戶田的免役權的奏議裡說道:“今郡縣之間,官戶田居其半,而占田過數者極少。
”這裡所謂過數,從上下文看來,是指政和中一百頃的限度。
我們要注意紹興二年是南渡後第五年,“占田逾限者極少”,并不是因為當時的統治階級特别講究“中庸之道”,隻因為中央政府剛從開封搬到臨安,他們在播遷流徙之際,問舍求田的餘暇不多罷了。
因為過去一個階段的中國社會裡,地主以官戶為主體,而越接近政治中心,官戶愈多。
所以我們推想:在北宋末年,大河南北的兼并情形要比江淮以南厲害的多。
所以當宋室南渡之初,江淮以南,土地是沒有十分集中的。
然而不到五年,“郡縣之間,官戶田(已)居其半”了。
到了南宋末年,情形又大變。
在南宋初年,占田過一百頃的還極少。
但據劉克莊在端平元年(元兵破臨安前四十二年)上給理宗的奏疏裡所說,當時的大地主往往有“吞噬千家之膏腴,連亘數路之阡陌,歲入号百萬斛。
&hellip&hellip自開辟以來未之有”的(《後村大全集》五一,四部叢刊本)。
這段引文裡有兩句需要解釋。
第一,路是宋代最大的行政區域,略當現在的一省。
“連數路之阡陌”,用現在的話說,就是田地遍于數省了。
好比現在的頭等闊人,在上海,南京,西湖,青島以及北戴河都有别墅。
當時因此出現了一個特别的名詞,叫做“僑産”。
即是指不在本籍的州府或路的産業。
第二,劉克莊說當時的大地主歲入百萬斛,但歲入百萬斛的田地到底有多少呢?據《宋史》理宗淳祐六年侍禦史謝方叔請限田亦言:“貴勢之家,租米有及百萬石者。
”可見後村的話是不錯的。
《食貨志》有一處(下文将再要提到的)說:一千萬畝的田,每年收租可得六七百萬斛。
用比例一算:X畝/10000000畝=1000000/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