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初年的均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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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 11.每井賦兵二人,馬一匹,一同之率,為兵六千八百人(《宋史》本傳作六千四百,似誤),馬三千四百匹。

    于此率内,“歲取五之一以為上番之額,以給征役;無事則又分為四番,以直(值)官府,以給守衛;是民凡三十五年而役使一遍也”。

    應征兵馬之糧饷,以同内之租稅供之。

     12.“匹婦之貢絹三尺、綿一兩&hellip&hellip非蠶鄉則布六尺,麻二兩。

    ” 13.以上之制度“行之十年,則民之口算、官之酒酤與夫茶鹽香礬之榷皆可弛以予民”。

    (以上三事據《要錄》及《宋史》本傳。

    ) 以上十三項都是關于土地問題的。

    但内中第二項“非工商之在官”者雲雲,似乎暗示林勳也有一種統制資本的辦法,就是把工商變成政府的雇員,可惜其詳不可得而知了。

     林勳的均田主張并不是淩空結撰的夢想,乃是他針對時病而開的藥方。

    南宋初年社會病态,他在《本政書》裡也曾扼要地指出。

    他說:“國家兵農之政率因唐末之故&hellip&hellip(而)二稅之數視唐增至七倍。

    ”“今農貧而多失職,兵驕而不可用。

    是以饑民竄卒,類為盜賊。

    ”(《要錄》及本傳)以這樣的國家,當金人之鋒,不思改弦易轍,而說什麼“長期抵抗”“收複失地”,豈非欺人之談? 南宋初年我國土地和資本集中的情形現在還沒有被詳細考出,但林勳的均田思想的出現正表示着有産和無産兩階級的對立已成為很明顯的事實。

    最足以證明這個推論之不謬的,林勳奏上《本政書》的次年二月,便有鐘相、楊幺之徒,打着“均貧富”“等貴賤”的旗号起事于荊南。

    他們“焚官府、城市、寺觀、神廟及豪右之家,殺官吏、儒生、僧道、巫醫、蔔祝之人,謂國法為邪流,謂劫财為均平;病者不許服藥,死者不許行喪;人皆樂附而行之,以為天理當然”(《三朝北盟會編》卷一三七)。

    這場革命,聚衆至四十萬,曆時至二十年,蔓延的地方相當于現今兩湖的大部分(參看朱希祖《楊幺事迹考證》)。

    參加這場革命的主要分子正是林勳所謂“失職”的農民。

    他們久蓄的怨毒終于發洩了。

    揮霍他們的血淚以自娛自快的人們終于償付積欠的代價了。

    林勳的均田思想正是大亂前夕照例應有的“改良主義”。

    像一切大亂前夕的改良主義者,他使軟心的史家佩服他識見的超越、同情的敏銳、态度的敦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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