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譜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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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丞健吾先生餘自強着 後學李長德仲延彙蔡懋德公虞訂 李 模子木閱範志完叔恺參 陳龍正幾亭評胡 璇政初較 詞訟門 ◆詞訟門 準狀不妨多 自理不概分狀承行 自理差原告快手不同說 許息和 自理狀式 告狀投到狀之殊 上司詞狀 上司原告讨保差人 取保發地方之殊 衙役不許作保 挂審湏知 初到審訟 審訟勿夜 聽訟一 聽訟二 聽訟三 聽訟四 聽訟五 聽訟六 聽訟七 聽訟八 上司自理口詞大小之各異 供招申報 上司分贖 當堂定罪湏知 查舊招體式 律例之殊 贓數定死軍徒杖分别大畧 軍罪不可輕問 大招看卷摘要法 折杖 輕罰率屬 妙罰 比贖 訟事宜敏 彙訂詞狀 忌衙役傳話 息怒緩飲 恕不遜 贓罪宜慎 出入準法 據事論理按律 戒深求 平心息氣 居官第一湏知 戒經久不斷 事要通變 忌偏重 勿執已見 田土 婚姻 狀不可輕信 讦單告狀 假名狀 匿名狀 禁冒籍 禁主家豪強 懲死黨 鄰邑詞狀 上司駁招 批允複告 請托一 請托二 請托三 請托四 請托五 請托六 越訴 平恕 慎刑 用刑 哀死 不合 完上司罰贖 照管斷令 ○準狀不妨多 民淳事簡之地、初二十六放告、此正理也、然州縣繁劇、無日無之、正不必不準以滋越訴以添纏擾昔人有雲官之貪廉。

    在準狀之多少而在罰罪之輕重假如一狀不放空、罰又重、雖少準、猶貪也、酌理之當否、家之厚薄而定之、甯多逐、毋廣罰、甯輕減、毋重多、雖多準猶廉也、蓋 朝。

    廷設立官府之意原為民間分憂息争使之一一和觧今人不知設官之意。

    止知準狀為取錢之媒。

    故隻以多準為諱。

    不知我之心至虗至平原非狀狀不放空之心雖多準何害百姓赴愬無地。

    隻得裹糧奔告上司。

    既添府城歇觧之費即或批行到縣。

    又增自巳一番審斷且上司事又難徑逐空回隻得問□□□費民有不小者。

     ○自理不概分狀承行 自理詞狀、何以不分行各房也、蓋我所準之狀、或系謊詞未必可信。

    或經和息。

    未必赴審。

    或系窮人小事。

    未必盡可罰贖。

    若分狀各房承行、吏書得之豈肯一無需索枉受辛苦故凡當堂準過者。

    雖本日即令輪直書手。

    寫票送印。

    俟明蚤唱名。

    發與原告。

    至其登号簿。

    隻記其月日姓名。

    而已。

    不必狀狀催審狀狀令房科承行也。

    惟事情重大者。

    輪流承行。

    周而複始。

    與輪承上司詞狀同。

    另制一簿。

     ○自理差原告快手不同說 衙門差人利于叫事害人每每串通原告令之哄禀官府有謂此家土豪、不敢上門者、有謂藐視官府、徑自不來者、有謂上門、去叫幾次、反被毆打不理者、官府不察。

    遂差快手。

    差者一人相從而去者便有數□□遇毒惡虎快。

    反遞毆差謊狀。

    與原告鐵口硬證窮民覆盆有死而巳。

    故凡自理準狀、止用原告自□如不來、改差幹證、再不來、或用□□□長、本甲排年、本地保長黨正呼喚、絕不可即差□手。

    如再不來則每月用告示一張、總挂縣門。

    将原告苦愬不到犯人。

    一總張示。

    内雲如再不來者。

    定行差人提審。

    張示之後、猶且不來、或再揣酌情理。

    的系抗拒之輩。

    然後差人拘攝。

    虗心細審如仍系癡愚仍責原告 ○許息和 州縣自理詞狀、衙門不利于民間息和往往哄禀官府雲某人封銀錢十兩有某家老爺準和可惜被光棍騙了官府之心、為所歆動、以後遂不準和息、誤矣、官府若能公明薄罰。

    即理屈到官。

    所費亦自有限彼何故辭少費多萬一體面之人。

    懼受刑辱。

    以多金托人求和然原告既已無言。

    則亦已矣。

    彼從中調出得财者贊誦官府甯不刻骨較之區區罰贖孰多寡哉凡息和者、事小徑逐、次則量□民紙一錢二分、告紙二錢、秀才官紙免事畧大、上谷二三石、來禀息和之人、視其至情難巳視其學□光棍如來衙門多次者即不良人也不準和息細審懲處且就中亦可看人捷于采訪若日久私處。

    并不赴公堂禀稱息和雖不差人。

    窮追過一月亦将姓名記冊以後再有人告。

    定行并究。

    出示曉谕。

     ○按刁徒哄人告狀、既滿所欲、便即私和、通不赴官、是以官為戲也、如訪得情節重大。

    不妨提審。

    活變在人。

    至于赴官息和者察其息和之情果真确否如系話語含糊。

    或出威逼或系懼禍。

    仍宜審問責治以警刁風。

     ○自理狀式 一牽告多人不準、一牽告婦女不準、一牽告鄉紳不準、一告年久事不準、一狀中裡甲姓名籍貫、與廒經不對不準、一狀中無寫狀人歇家姓名不準、審出情虗系歇家訟師撥置者重責、 ○告狀投到狀之殊 初告極大、後來投到極小、固有刁民收放之弊、然吳楚江浙寫狀、多出于流棍蔔算者之手、各有門類底本、在境外無名之人、以此得錢為生、在本縣告狀刁民、利于害人打網、是以謊狀無情十張而九惟投到之小事。

    乃其真情節也。

    故審刑者視其原詞中有一二字與投詞無異此等情節最真隻據投詞查審。

    餘俱不必照管。

    豈惟自理不可照管。

    即上司詞狀虛謊。

    亦不必照。

    若照管。

    人人該問誣告徒罪矣。

     ○按審谳之法、要虛、要公、要明、要斷、而其最要者則在化大事為小事化有事為無事是以從古論獄者曰甯失出毋失入。

    又曰罪疑惟輕此。

    臨民上者之第一緊要事知此法雖極刁頑極。

    煩難之地。

    可迎刃而觧。

    一掃葛藤冤結矣。

     ○再照上司詞狀、刁悍地方、多有黏單連告者、新任不知即以為真積年、非也、本狀内情真問确餘單竟可不問免其拘提之擾。

    尤見問官風力。

    詳見後讦單告狀條。

     ○上司詞狀 本縣自理詞狀、主張在我、惟上司詞狀、多有打網遊棍、将平日仇人、不論事之相幹無幹一槩俱入在狀内、甚至有一張狀、單款紛紛、牽連數十人者、上司不察信手準行、有司漫不加意辄憑吏書一槩抄寫、又甚有本縣吏書、私添暗入者、此票一行、加以虎快作崇、不論被告幹證、不論曲直真僞、動稱上司人犯愚民懼怕、每一名字要銀幾兩、方可銷名若系破觧、索銀尤狠、在被告者。

    一家尚未被害。

    而波連無辜各家巳受無窮打網之害矣。

    故有司于上司。

    尚未相信。

    宜審其情形。

    酌量拘審。

    若上司留心地方。

    或巳蒙信愛。

    當直陳地方打網之害。

    懇上司批發詞狀時。

    将無辜多人。

    或嬰□婦女量行塗抹若上司肯聽塗抹。

    我更可從中作事陰骘所及不淺。

     ○上司原告讨保差人 本縣自理差原告幹證說見前矣惟撫院司道府原告、不似按院原告、準後即鎖發問官、如所告之情。

    未必盡實又或已告講和。

    多有暗地潛迯。

    緻前件不得銷繳者。

    最為可恨。

    以後如狀久至而人不到湏按季請銷如準後投到本縣不得不用皂隸押保仍用一快手提人一一載之号簿蓋上司事不可緩又恐其複迯。

    勢不得不然也。

    但保家吳楚呼為安保。

    最惡之人。

    方做保家其家多有監禁刑□非得銀遂意苦拷極虐。

    在官府之費。

    不過力力稍力止耳而此輩人有因家溫事大。

    勒至數十金者不可不出示嚴禁 ○取保發地方之殊 有身家者、能出錢與押保承保之人、則保狀随即投官附卷、其人進退自如、此富民然也、赤貧之民差人不肯押保、安保不肯承保、且人人亦恐脫迯為累隻求押發地方。

    地方家杻鎖如獄有親戚财供送。

    無親戚則饑餒。

    此貧民然也地方間有良心者。

    猶使人押出乞食不則有餓病而死于非命者。

    甚可憫也。

    有司于此切宜留心然富民亦有苦情。

    每每反因體面二字受人磨索難堪吓詐無厭又有差人初時。

    押保而出。

    及踰時。

    又禀無人肯保。

    此多是需索嫌少冀厚獲于後次故欲改發地方宜勿聽之但輪流照冊姓名押去為當如有改發者。

    亦算一次押保庶可少革苛索之奸 ○衙役不許作保 一刁悍之地。

    多有保歇詐騙。

    私向人犯稱雲。

    我能打點衙門。

    我能關通相公掌稿。

    令之封銀若幹。

    俟事定後收用者凡事曲直必有勝負負家原銀雖還勝家則被此輩哄去矣此等到處多有之、蜀滇黔謂之順風旗中州吳楚謂之撞太歲、都中近日、謂之撞木鐘、故凡保歇有此者。

    務明示嚴禁。

    若衙門人做保歇尤于官府不便有司湏時差人密訪。

    或時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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