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西、北各少數民族的内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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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隴縣南)椟仇夷諸氐。

    操擊張魯于漢中,武都氐人塞道,操擊破氐人,收其麥以給軍食(見《三國志·魏志·張既傳》)。

    又進破氐王窦茂之衆于河池(今甘肅徽縣西北)。

    前後徙武都氐人五萬餘落,出居扶風、天水地界[6]。

    魏黃初元年(公元220年),武都氐王楊仆率部衆内附,居漢陽郡。

    正始元年(公元240年),郭淮徙氐人三千餘落于關中。

    一直到西晉初年,氐人布滿秦隴地區的天水(郡治上邽,今甘肅天水市)、南安(郡治豲道,今甘肅隴西東北)、扶風(郡治池陽,今陝西三原西南)、始平(郡治槐裡,今陝西興平東南)、京兆(郡治長安,今陝西西安市)一帶。

     楊千萬孫子楊飛龍,西晉之初,返回略陽(今甘肅秦安東南八十裡)。

    其子楊茂搜,值西晉亂亡,率部落還保百頃。

    其後浸盛,盡有漢武都郡之地,建仇池國(公元296&mdash506年),然僻小不預于十六國之數。

    而略陽臨渭(今甘肅秦安東南)氐族部落酋長苻氏建前秦國(公元352&mdash394年),至苻堅時,最為強盛,曾統一中原地區。

    堅敗,又有略陽氐呂光據姑臧建後涼國(公元387&mdash403年)。

     人的分布地區及其遷徙人亦稱巴人,據《華陽國志·巴志》的記載,自周秦以來,就已經居住在嘉陵江上遊地區了。

     不知道什麼緣故,在春秋時代,巴國的君長是姬姓,也許巴部落和周部落曾是血緣的近屬。

    《華陽國志·巴志》稱春秋時代的巴國,“雖都江州(今重慶市嘉陵江北岸),或治墊江(今重慶合川),或治平都(今重慶豐都),後治阆中(今四川阆中),其先王陵墓多在枳(今重慶涪陵西)”,可見巴部落的活動,大概在這一地帶。

    巴國雖然僻處西南,不能參與春秋時代所謂諸夏的會盟,可是巴族的分布地區,“東至魚複(今重慶奉節),西至僰道(今四川宜賓),北接漢中,南極黔、涪”[7],疆域遠比中原的齊、晉為大。

     自春秋一直到戰國,巴國一方面與楚數相攻伐,一方面又和蜀世起戰争。

    秦惠文王時秦滅蜀,繼而進兵取巴,以巴、蜀為郡縣。

    秦亡,劉邦為漢王,王巴蜀,欲舉兵東向與項羽争中原,募發民與共定三秦。

    秦地既定,漢兵将要出關,民皆思歸,劉邦聽其還巴。

    “阆中有渝水(今嘉陵江上流),民多居水左右,天性勁勇,初為漢前鋒陷陣,銳氣喜武,帝(劉邦)&hellip&hellip乃令樂人習學之,所謂巴渝舞也。

    ”(《華陽國志·巴志》) 秦取巴國時,曾與巴人約:“頃田不租,十妻不算(算賦&mdash&mdash人口稅),傷人者論,殺人雇死倓錢”(《華陽國志·巴志》)[8]。

    至漢又規定巴族的羅、樸、昝、鄂、度、夕、龔七姓,不輸租賦,但每戶歲出“錢”口四十文。

    巴人呼賦為,故當時稱之為“人”。

    由于人執闆楯作戰,因此也稱作闆楯七姓;因為他們能夠打虎,所以亦稱為“白虎蠻”或“白虎複夷”[9]。

     秦、漢以來,巴人的分布地區,既已列置郡縣,巴人亦已融合于漢部族之中,經久而失去了他們自己的語言,改用漢族的語言。

    但是在他們的村落間,還是有部落酋長所謂夷王、邑侯存在。

     東漢安帝永初(公元107&mdash113年)中,西羌侵入漢中,攻沒郡縣,漢政府賴闆楯七姓&mdash&mdash民的英勇作戰,才把羌人擊退,當時闆楯獲得“神兵”的徽号。

    桓帝建和二年(公元148年),羌人再度攻入漢中,殺太守,漢政府又靠了闆楯精兵,才把它的西南部疆土從羌人手裡搶救出來。

    由于那時國家的主要軍事力量&mdash&mdash小生産者經濟衰頹,軍事威力衰落,因此漢政府的南征西讨,不得不靠闆楯兵的力量。

    可是東漢政府對于民所進行的剝削,卻是逐漸加重(絕不止每歲口錢四十文),所謂“更賦至重”(《華陽國志·巴志》),重到民無法負擔,不是“嫁妻賣子”,便是“或自頸割”。

    東漢的地方官吏,對待他們,也是“仆役過于奴婢,箠楚隆于囚虜”,因此,民從東漢中葉起,也不斷地采取武裝起義的形式來反抗東漢統治階級的剝削和奴役。

     東漢末,益州牧劉璋發漢昌(今四川巴中)民為兵,以拒張魯(《華陽國志·二牧志》)。

    民多奉張魯的五鬥米道,很多民“自巴西之宕渠(今四川渠縣東北),遷于漢中楊車坂”(《晉書·李特載記》),漢中人稱之為“楊車巴”。

    曹操破張魯,魯走巴中,依闆楯七姓。

    其後魯降于操,闆楯七姓夷王樸胡、邑侯杜濩亦率民降附于操,操以樸胡為巴中太守,杜濩為巴西太守,任約為巴郡太守,欲利用巴人的力量,來瓦解劉備的後方。

    後樸胡等為劉備部将黃權所敗,操又使張郃進軍宕渠,徙民于漢中。

    劉備使張飛拒郃,飛大破郃,郃走還南鄭,在這一次戰役中,巴西的民随曹操軍撤退的,人數可能很多。

    以後曹操預備放棄漢中,又把漢中的民全部遷移到略陽、天水一帶去居住。

    那一帶本來是氐人的居住地,氐人内遷,人填充,因此北土之人,稱人為“巴氐”[10]。

     巴族這一支&mdash&mdash“巴氐”或“人”,一部分于西晉末年,在李特的領導下,以流民的身份,結合天水六郡豪右,返抵巴蜀,在數萬家秦、雍流民的支持下,建成(漢)國(公元303&mdash347年)。

    一部分仍留居隴右,在西晉滅亡後,巴族酋長勾渠知聯絡四山羌、氐、巴、羯三十多萬人,對匈奴主劉曜展開了慘烈的鬥争,雖然巴民五千餘衆最後作了壯烈的犧牲[11],但已經震撼了匈奴前趙王朝的根基。

     漢族統治階級對内遷各族的奴役與剝削 大抵匈奴族居山西西北部及陝西北部,氐、羌入居陝、甘内地,鮮卑族布滿東起遼東西迄青海的塞外。

    他們都在“歸附”的名義下,成群地進入中原地區。

    魏末晉初,少數民族歸附的最高數目是“八百七十餘萬口”(《晉書·文帝紀》),這數字固然有些誇張,但也未必全沒根據;八百七十餘萬口雖未必全部入居中原地區,但是入居中原地區的少數民族人數,也不會太少。

     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東漢中葉以後,曾在秦漢國家發展的整個時期裡,都起過重要作用的小生産者破産了,他們是國家的主要軍事力量,他們經濟的衰落,也就給東漢帶來了軍事威力的衰落,其結果,使東漢王朝對少數民族所進行的戰争不得不日益由進攻轉為防禦。

     随着東漢王朝軍事威力的衰落,鮮卑、烏桓人的進攻日益頻繁起來,在這樣條件下,東漢政府為了挽救軍事上的頹勢,不得不利用内附羌夷、附塞匈奴來作戰。

    少數民族之為漢政府作戰,有時固出于強制(如發西羌屯戍西域);有時卻出于自願(如南匈奴為漢擊鮮卑)。

    東漢王朝崩潰以後,方鎮互峙,三國紛争,中原的割據勢力為了戰勝敵人,又主動地招緻了塞上少數民族的内徙。

    如袁紹“撫有三郡烏桓,寵其名王,而收其精騎”(《三國志·魏志·烏丸鮮卑東夷傳》序);紹子袁尚遣将與匈奴單于連兵平陽(今山西臨汾),以擊曹操;曹操使太原烏丸王魯昔屯兵池陽以備盧水胡;又徙武都氐五萬餘落于秦川,“欲以強寇弱國,捍禦蜀虜”(江統《徙戎論》);諸葛亮遠結鮮卑轲比能,“與相首尾”(《三國志·魏志·牽招傳》),以擾曹魏北邊;鄧艾謀滅蜀漢,招鮮卑數萬,置于雍涼之間,與漢人雜居(見《晉書·傅玄傳》)。

    從此魏、蜀的軍隊,也就變成了一支各族混雜的部曲。

    不獨董卓之衆“來兵皆胡羌”(《後漢書·列女·董祀妻傳》);就是劉備、曹操的部隊也雜以“幽州烏桓雜胡騎”(《三國志·蜀志·先主傳》);魏末郭淮部曲,更多“羌胡渠帥”(《三國志·魏志·郭淮傳》注引《世語》);西晉滅吳之役,有騎督匈奴人綦母邪參加(見《晉書·匈奴傳》);西晉以後,十六國疊相雄長,中原的軍事組織大都由“戎晉”組合而成,更是不用說了。

     除了以部落武裝形式有組織地移居中原之外,還有許多少數民族移民,或因部落分散,歸附後成為國家的編戶齊民,或由漢人把他們俘虜而來。

    這些移民的遷居内地,在當時簡直是必需的。

    因為從東漢中葉以後,農民大量流亡,被迫脫離勞動生産;東漢統治崩潰之後,接着又是連年混戰,中原地區殘破不堪,農民不是被屠殺,便是在饑馑疠疫中死亡,天下不耕者二十餘年,剩下來的編戶齊民,僅及漢代全盛時期人口總數的七分之一。

    少數民族入居内地,正可以代替他們,彌補勞動人手的不足。

    政府隻要入居中原的少數民族人民能“家使出谷”(《三國志·魏志·郭淮傳》),“輸租調”(《三國志&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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