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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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1952年起,在山東大學曆史系擔任魏晉南北朝隋初唐史的課程,同時開始編寫一部講義,但不盡符合教材要求,以後就索性放開手,寫成《魏晉南北朝隋初唐史》這一部斷代史。

    它的上冊在1961年7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其下冊也已經定稿,1966年将要付排,因“文化大革命”開始,暫時停止排印。

     1976年冬,摧殘科學事業的“四人幫”粉碎後,上海人民出版社即來信表示要重印我的《魏晉南北朝隋初唐史》上冊,并且出版《魏晉南北朝隋初唐史》下冊。

    我覺得很為難。

    因為這部書是在1952年着手編寫的,實際已經經曆了二十五個年頭。

    我這部書,外界對它可謂毀譽參半;而在二十五年内,曆史學界對有關這段曆史的許多重要問題,争論甚烈,進展甚快,我不能把二十五年前的舊作,原封不動地重新印出來,勢必大加修訂。

    于是我征得了上海人民出版社的同意,決意抽出兩三年的時間,重新寫定。

    并決定把原書改寫成為《魏晉南北朝史》和《隋唐五代史》兩部書。

    先擠出一年左右的時間,補充修訂了這部《魏晉南北朝史》;如果健康許可,再準備擠出一兩年時間,寫定《隋唐五代史》。

     編寫魏晉南北朝史,首先要接觸到的是古史分期問題。

    而我是主張魏晉封建論者,與主張其他各種說法的同志的意見難以統一起來。

    我在講授這門課程時,為了避免造成教學上的混亂,盡量不去觸及這個問題。

    好在奴隸社會的下限,國内隻有三派,而不管哪一派,對魏晉南北朝時期,封建農奴&mdash&mdash部曲佃客制這一加強過程,是誰都沒有否認或加以抹殺的,所以本書開頭就沒有把奴隸社會的下限問題作為重點來闡述。

    當然,要把每個人的古史分期主張完全撇在一邊,來談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社會結構、經濟基礎,是有困難的。

    我在這裡隻是略而不談,有些地方仍然會表現出自己所持的看法,這也可以說是锲而不舍吧。

     魏晉南北朝時期,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态是世家大族地主占有了大量土地和不完全占有土地上的依附農民&mdash&mdash部曲、佃客。

    這種封建關系的形成,隸屬性被極度強化,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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