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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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汝必不免於英武之手,不如先殺之,以免後禍。
」乃執戈欲刺之。
左興都譚以蒙抱楊奪其戈止之曰:「殿謂英武罪當死,須俟帝命,不可擅行。
」楊怒詬〈音候,罵也〉之曰「殿前武吉,非是帶耶〈吉帶方言,糞尿也〉?何貪人之賂而不惜命乎。
」言訖,知不免,遂赴井死。
時帝聽英武獄,配英武杲田兒。
太後憂悶,思所以復英武職任,乃屢設大會,赦諸罪人,冀英武得預焉。
英武累蒙赦宥,復爲太尉,輔政如故,寵任愈隆,由是擅禍福,專生殺,而怨報之心常交如也,猶恐軍吏追捕,多不如意,乃以指使百餘人獻之以爲奉國衛都,有犯罪者,悉委奉國衛都捕之。
英武密言於帝曰:「徃者武帶等自率禁軍,突入闕庭,其罪莫大,不早懲之,恐異日變生,不可圖也。
」帝莫之覺。
遂可其奏。
英武命奉國衛都逮捕帶等下獄治之。
詔降智明王爲侯,保寕侯爲明字,保勝侯爲奉職,内侍杜乙等五人上木馬,玉階火頭同利等八人斬于西階市,殿都指揮武帶等二十人梟諸江頭,駙馬郎楊嗣明等三十人流遠惡處,諸預謀者並圖田宏犒甲,果如楊言。
黎文休曰:杜英武出入禁庭,私通母後,罪莫大矣。
武帶等宜庭奏奸狀,收捕繋獄,而誅之可也。
今乃率眾人突入越城門,驚脅幼主,強求詔?。
及捕獲英武,乃受太後之金,而不用阮楊之言,後竟爲其所殺,累及數十人,所謂養虎遺患也。
史臣吳士連曰:英武大惡。
帶等既與諸宗室協謀,不能揚于王庭,明正其罪,乃以兵驚脅幼主。
茲時也,英武已喜得所?,以爲辝矣,安知不計通太後,使重賂帶等。
苟免以遂其報復之心邪。
幸而阮楊明吿之以禍之所在,及不見聽,則寕赴井以示之,猶不知覺,其取後禍,将誰咎哉。
然則太後無罪乎?曰罪極矣。
非有伊周之才德權位,而欲止之,難免乎大貞兇之失。
詔閹寺不得擅入宮,犯者死罪。
如不謹慎而他人入者,罪如之。
禁朝官不得徃來王侯家,在禁中不得結會三五人話談非議,違者罪之。
諸犯徃來奉國衛都噐械廊地頭外,杖八十徒罪,至廊内者死。
奉衛在廊有詔?方得舉噐械,無詔?而擅舉過地頭外死。
辛未十二年〈宋紹興二十一年〉春正月,内人火頭杜時獻綠毛金龜。
二月,帝幸龍水捕白象,得之。
群臣上表賀。
夏四月,杜英武獻檳榔一本二十八莖。
五月,杜英武獻白鹿。
秋八月,帝幸廣慈宮觀競舟。
冬十月瑞明公主薨。
十一月,皇長子龍昶生于應豊行宮,尋冊爲顯忠王。
造西殿永清閣及永耀、清瀾二舟。
壬申十三年〈宋紹興二十二年〉春二月,内師翁李元獻三足六眸龜,胷上有籒文,羣臣辦之,成王以八方四字。
夏四月地震。
五月,天雨黃砂。
伯大王薨〈未詳〉。
秋七月,天雨黃砂。
冬十月,殿試。
占城國人雍明些疊詣闕,請命爲王。
詔上制李蒙領清化府乂安州五千餘人如占城,立雍明些疊爲王。
蒙至占城,爲其主制皮羅筆所拒,雍明些疊、蒙等皆死之。
癸酉十四年〈宋紹興二十三年〉,造新関門。
甲戌十五年〈宋紹興二十四年〉春正月,安忠侯〈缺名〉獻白麞。
撞龍山獠叛。
徐寅獻白鵶。
二月,詔英武討撞龍山獠,降之。
秋八月,大黃江〈今長安府是也〉山獠首領農可來叛。
九月,帝禦大羅城南門觀築園丘壇。
冬十月,占城主制皮囉筆進其女,納之。
黎文休曰:夫帝王之於夷狄,服則綏之以德,叛則示之以威。
英宗使李蒙領五千餘人援立雍明些疊爲占城國王,而爲制皮囉筆所殺,義當興師問罪,擇立一人代王其國,則威加殊俗,而德在後王。
今乃受其女而不問其罪,可謂逸矣。
其後占城、真臘連年入?,乂安一路,不勝其弊,英宗實啓之也。
史臣吳士連曰:小國之賴大國,以其能安靖已也。
脫有不幸遭亂,公子出奔,有納之之道,然不以正,未有能濟者矣。
魯納其子糾是也。
納之知其不正者,晉納捷菑是也。
英宗之納雍明些疊,果得正,而爲彼拒命冒殺耶。
問罪之師,不可不舉也。
果不正耶,盍亦自反其本乎然。
事既至此,宜使一介問罪,待其輸情悔謝可也。
乃溺女色之私情,忘國家之大事,而肉食者不以爲言,謂之何哉。
十一月,丁未,帝親征農可來。
庚戌,發京師。
甲寅,克之。
丙辰,班師。
己未,至京。
造應豊莅仁行宮及永章舶。
乙亥十六年〈宋紹興二十五年〉夏五月,紹容公主薨。
秋八月,競舟。
大水。
地震。
九月,徵夏田租。
冬十月,木星犯金星。
命匠起富良第。
十一月,占城來貢。
十二月,地震。
造麗天宮及龍慶朝覲廊。
丙子十七年〈宋紹興二十六年〉春二月,辛未,天雨黃砂。
夏四月,詔起廣源州第。
冬十二月,丁未夜,禦庫火。
造禦天行宮、瑞光殿、暎雲閣、清和門、儀鳯階、延富閣、賞花亭、玉花階、金蓮池、明月橋及禦廚大葉船、宮内大葉船。
太傅李俞都上章乞緻仕,加太師錫金,歸田裡。
建孔子廟。
是歲大饑,米一升直七十錢。
丁醜十八年〈宋紹興二十七年〉,詔定律令。
戊寅十九年〈宋紹興二十八年〉春二月,阮國使宋,回上言:「臣到宋國,見庭中有銅匭,以受四方章奏。
臣請倣而行之,以達下情。
」帝從之,置匭于庭,令有言事裁書投其中。
時有暗投匿名書,言英武作亂,搜之不得其人。
英武誣國所爲,流國于清化之寨頭。
未幾,帝召國還。
英武又送酖酒,國度不免,遂飲毒卒。
命少保費公信選民丁定,諸邑及充太廟并山陵奉祠人。
秋八月,杜英武死。
己卯二十年〈宋紹興二十九年〉春,天符寺柱流血。
牛吼國進華象。
夏五月,牛吼、哀牢叛。
命蘇憲誠討之,獲人、牛、馬、象、金銀珍寳甚多。
拜憲誠太尉。
庚辰二十一年〈宋紹興三十年〉春正月,起二女、蚩尤祠於布蓋坊。
二月,命蘇憲誠、費公信選民丁壯者充軍伍。
擇将校通兵法、諳武藝者分管之。
辛巳二十二年〈宋紹興三十一年〉春,遺馴象于宋。
宋帝謂其大臣曰:「朕不欲異獸勞遠人。
可令帥臣詳諭,今後不必以此入貢。
」 造古法州法雲寺。
冬十月,太傅黃義賢卒。
輟朝五日,以有扶日功,特加常禮。
十一月,帝命蘇憲誠爲都將,杜安頤副之,領兵二萬,廵西南海邉等處,以安鎮邉隅。
帝親送至大安神投〈今神符是也〉符海門而還。
太尉劉慶譚卒。
壬午二十三年宋紹興三十二年春正月,詔自閹者杖八十刺,左膊二十三字。
地震。
二月,考課文武臣僚,考滿無過犯者增秩。
定爲常憲,凣九年爲一考。
癸未政隆寳應元年〈宋孝宗瑋隆興元年〉,禁天下不得用假真珠。
秋八月,迯卒嘯聚爲羣,刼掠陸路居民。
命費公信將兵十萬討平之。
甲申二年〈宋興隆二年〉春三月,占城來貢。
秋七月,大水過常,禾榖渰沒。
宋封帝爲安南國王,改交趾爲安南國。
乙酉三年〈宋乾道元年〉夏六月,大旱,民大疾疫,牛畜多死,米價騰踴。
秋八月,試學生。
丙戌四年〈宋乾道二年〉春三月,占城使行至烏裡,以風水軍〈僧魔〉駕海掠我瀕海小民而還。
民有獻龜,胷有天子萬年四字,亦有獻白鵶者。
丁亥五年〈宋乾道三年〉秋七
」乃執戈欲刺之。
左興都譚以蒙抱楊奪其戈止之曰:「殿謂英武罪當死,須俟帝命,不可擅行。
」楊怒詬〈音候,罵也〉之曰「殿前武吉,非是帶耶〈吉帶方言,糞尿也〉?何貪人之賂而不惜命乎。
」言訖,知不免,遂赴井死。
時帝聽英武獄,配英武杲田兒。
太後憂悶,思所以復英武職任,乃屢設大會,赦諸罪人,冀英武得預焉。
英武累蒙赦宥,復爲太尉,輔政如故,寵任愈隆,由是擅禍福,專生殺,而怨報之心常交如也,猶恐軍吏追捕,多不如意,乃以指使百餘人獻之以爲奉國衛都,有犯罪者,悉委奉國衛都捕之。
英武密言於帝曰:「徃者武帶等自率禁軍,突入闕庭,其罪莫大,不早懲之,恐異日變生,不可圖也。
」帝莫之覺。
遂可其奏。
英武命奉國衛都逮捕帶等下獄治之。
詔降智明王爲侯,保寕侯爲明字,保勝侯爲奉職,内侍杜乙等五人上木馬,玉階火頭同利等八人斬于西階市,殿都指揮武帶等二十人梟諸江頭,駙馬郎楊嗣明等三十人流遠惡處,諸預謀者並圖田宏犒甲,果如楊言。
黎文休曰:杜英武出入禁庭,私通母後,罪莫大矣。
武帶等宜庭奏奸狀,收捕繋獄,而誅之可也。
今乃率眾人突入越城門,驚脅幼主,強求詔?。
及捕獲英武,乃受太後之金,而不用阮楊之言,後竟爲其所殺,累及數十人,所謂養虎遺患也。
史臣吳士連曰:英武大惡。
帶等既與諸宗室協謀,不能揚于王庭,明正其罪,乃以兵驚脅幼主。
茲時也,英武已喜得所?,以爲辝矣,安知不計通太後,使重賂帶等。
苟免以遂其報復之心邪。
幸而阮楊明吿之以禍之所在,及不見聽,則寕赴井以示之,猶不知覺,其取後禍,将誰咎哉。
然則太後無罪乎?曰罪極矣。
非有伊周之才德權位,而欲止之,難免乎大貞兇之失。
詔閹寺不得擅入宮,犯者死罪。
如不謹慎而他人入者,罪如之。
禁朝官不得徃來王侯家,在禁中不得結會三五人話談非議,違者罪之。
諸犯徃來奉國衛都噐械廊地頭外,杖八十徒罪,至廊内者死。
奉衛在廊有詔?方得舉噐械,無詔?而擅舉過地頭外死。
辛未十二年〈宋紹興二十一年〉春正月,内人火頭杜時獻綠毛金龜。
二月,帝幸龍水捕白象,得之。
群臣上表賀。
夏四月,杜英武獻檳榔一本二十八莖。
五月,杜英武獻白鹿。
秋八月,帝幸廣慈宮觀競舟。
冬十月瑞明公主薨。
十一月,皇長子龍昶生于應豊行宮,尋冊爲顯忠王。
造西殿永清閣及永耀、清瀾二舟。
壬申十三年〈宋紹興二十二年〉春二月,内師翁李元獻三足六眸龜,胷上有籒文,羣臣辦之,成王以八方四字。
夏四月地震。
五月,天雨黃砂。
伯大王薨〈未詳〉。
秋七月,天雨黃砂。
冬十月,殿試。
占城國人雍明些疊詣闕,請命爲王。
詔上制李蒙領清化府乂安州五千餘人如占城,立雍明些疊爲王。
蒙至占城,爲其主制皮羅筆所拒,雍明些疊、蒙等皆死之。
癸酉十四年〈宋紹興二十三年〉,造新関門。
甲戌十五年〈宋紹興二十四年〉春正月,安忠侯〈缺名〉獻白麞。
撞龍山獠叛。
徐寅獻白鵶。
二月,詔英武討撞龍山獠,降之。
秋八月,大黃江〈今長安府是也〉山獠首領農可來叛。
九月,帝禦大羅城南門觀築園丘壇。
冬十月,占城主制皮囉筆進其女,納之。
黎文休曰:夫帝王之於夷狄,服則綏之以德,叛則示之以威。
英宗使李蒙領五千餘人援立雍明些疊爲占城國王,而爲制皮囉筆所殺,義當興師問罪,擇立一人代王其國,則威加殊俗,而德在後王。
今乃受其女而不問其罪,可謂逸矣。
其後占城、真臘連年入?,乂安一路,不勝其弊,英宗實啓之也。
史臣吳士連曰:小國之賴大國,以其能安靖已也。
脫有不幸遭亂,公子出奔,有納之之道,然不以正,未有能濟者矣。
魯納其子糾是也。
納之知其不正者,晉納捷菑是也。
英宗之納雍明些疊,果得正,而爲彼拒命冒殺耶。
問罪之師,不可不舉也。
果不正耶,盍亦自反其本乎然。
事既至此,宜使一介問罪,待其輸情悔謝可也。
乃溺女色之私情,忘國家之大事,而肉食者不以爲言,謂之何哉。
十一月,丁未,帝親征農可來。
庚戌,發京師。
甲寅,克之。
丙辰,班師。
己未,至京。
造應豊莅仁行宮及永章舶。
乙亥十六年〈宋紹興二十五年〉夏五月,紹容公主薨。
秋八月,競舟。
大水。
地震。
九月,徵夏田租。
冬十月,木星犯金星。
命匠起富良第。
十一月,占城來貢。
十二月,地震。
造麗天宮及龍慶朝覲廊。
丙子十七年〈宋紹興二十六年〉春二月,辛未,天雨黃砂。
夏四月,詔起廣源州第。
冬十二月,丁未夜,禦庫火。
造禦天行宮、瑞光殿、暎雲閣、清和門、儀鳯階、延富閣、賞花亭、玉花階、金蓮池、明月橋及禦廚大葉船、宮内大葉船。
太傅李俞都上章乞緻仕,加太師錫金,歸田裡。
建孔子廟。
是歲大饑,米一升直七十錢。
丁醜十八年〈宋紹興二十七年〉,詔定律令。
戊寅十九年〈宋紹興二十八年〉春二月,阮國使宋,回上言:「臣到宋國,見庭中有銅匭,以受四方章奏。
臣請倣而行之,以達下情。
」帝從之,置匭于庭,令有言事裁書投其中。
時有暗投匿名書,言英武作亂,搜之不得其人。
英武誣國所爲,流國于清化之寨頭。
未幾,帝召國還。
英武又送酖酒,國度不免,遂飲毒卒。
命少保費公信選民丁定,諸邑及充太廟并山陵奉祠人。
秋八月,杜英武死。
己卯二十年〈宋紹興二十九年〉春,天符寺柱流血。
牛吼國進華象。
夏五月,牛吼、哀牢叛。
命蘇憲誠討之,獲人、牛、馬、象、金銀珍寳甚多。
拜憲誠太尉。
庚辰二十一年〈宋紹興三十年〉春正月,起二女、蚩尤祠於布蓋坊。
二月,命蘇憲誠、費公信選民丁壯者充軍伍。
擇将校通兵法、諳武藝者分管之。
辛巳二十二年〈宋紹興三十一年〉春,遺馴象于宋。
宋帝謂其大臣曰:「朕不欲異獸勞遠人。
可令帥臣詳諭,今後不必以此入貢。
」 造古法州法雲寺。
冬十月,太傅黃義賢卒。
輟朝五日,以有扶日功,特加常禮。
十一月,帝命蘇憲誠爲都將,杜安頤副之,領兵二萬,廵西南海邉等處,以安鎮邉隅。
帝親送至大安神投〈今神符是也〉符海門而還。
太尉劉慶譚卒。
壬午二十三年宋紹興三十二年春正月,詔自閹者杖八十刺,左膊二十三字。
地震。
二月,考課文武臣僚,考滿無過犯者增秩。
定爲常憲,凣九年爲一考。
癸未政隆寳應元年〈宋孝宗瑋隆興元年〉,禁天下不得用假真珠。
秋八月,迯卒嘯聚爲羣,刼掠陸路居民。
命費公信將兵十萬討平之。
甲申二年〈宋興隆二年〉春三月,占城來貢。
秋七月,大水過常,禾榖渰沒。
宋封帝爲安南國王,改交趾爲安南國。
乙酉三年〈宋乾道元年〉夏六月,大旱,民大疾疫,牛畜多死,米價騰踴。
秋八月,試學生。
丙戌四年〈宋乾道二年〉春三月,占城使行至烏裡,以風水軍〈僧魔〉駕海掠我瀕海小民而還。
民有獻龜,胷有天子萬年四字,亦有獻白鵶者。
丁亥五年〈宋乾道三年〉秋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