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卅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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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卿、美濃守如子。
十一月加正四位下。
卒時卅一。
廿二日戊寅。
右大臣於左仗下、召六府宣雲。
太上天皇、今月廿四日、可幸大和國。
宜其間諸陣戒厳。
』左京人左大史正六位上印南野臣宗雄、男三人、女一人、妹一人、賜姓笠朝臣。
其先、出自吉備武彥命也。
宗雄自言。
吉備武彥命第二男、禦友別命十一世孫人上、天平神護元年、取居地之名、賜印南野臣姓。
第三男鴨別命、是笠朝臣之祖也。
兄弟之後、宜同姓也。
』河内國高安郡人常陸権少目従八位上常澄宿祢秋雄、権史生従八位上常澄宿祢秋常、河内國検非違使従七位下八戸史野守、安芸醫師従八位上常澄宿祢宗吉、河内國高安郡少領従七位下常澄宿祢宗雄、式部位子従六位上常澄宿祢秋原等六人、賜姓高安宿祢。
秋雄等自言。
先祖、後漢光武皇帝、孝章皇帝之後也。
裔孫高安公陽倍、天萬豊日天皇禦世(孝徳)、立高安郡。
陽倍二字、意與八戸両字語相渉。
仍後賜八戸史姓。
末孫正六位上八戸史貞川等、承和二年、改八戸史、賜常澄宿祢。
望請。
改八戸常澄両姓、復本姓高安也。
廿三日己卯。
遣參議刑部卿正四位下兼行勘解由長官近江守菅原朝臣是善?大學頭従五位上兼守左少弁巨勢朝臣文雄?少納言兼侍従従五位下橘朝臣春行、於西寺綱所、策命曰。
天皇〈我〉詔旨〈止〉、法師等〈尓〉白〈左倍止〉宣大命〈乎〉白〈須〉。
権少僧都法眼和尚位宗叡〈波〉、太上天皇〈乃〉之幼少〈尓〉禦座時〈與利〉、護持〈之〉奉仕〈留〉事〈毛〉有〈利〉。
今亦不怠〈須〉奉仕〈尓〉依〈天〉、故是以殊〈仁〉僧正〈尓〉任賜〈布〉。
法眼和尚位遍照〈波〉、東宮之時〈與り〉始〈天〉、朕躬〈乎〉相護奉仕〈留〉事〈毛〉有〈利〉。
又殊所念行〈須〉禦心〈毛〉有〈仁〉依〈天〉、殊〈仁〉権僧正〈仁〉任賜〈布〉。
又大法師孝忠〈波〉、可奉仕〈支〉人〈那利止〉所念行〈天那毛〉、律師〈仁〉任賜〈比〉治賜〈布〉事〈乎〉白〈左倍止〉宣勅命〈乎〉白。
▼是日。
奉綿二千屯?銭一百貫文於粟田院、奉充路中之施行料▼是夜。
戌時、太上天皇出自粟田院、禦宿粟田寺。
以明暁将幸大和國也。
廿四日庚辰。
寅時、太上天皇駕牛車、幸大和國。
勅遣參議従三位行左衛門督兼美濃守源朝臣能有、率六府将曹志府生府別各一人、近衛兵衛門部各十人、奉衛太上天皇。
太上天皇勅還參議源朝臣能有及六府衛官人以下。
但參議従三位行治部卿兼備中守在原朝臣行平?參議右大弁従四位上兼行肥後権守藤原山蔭奉従之。
廿七日丁未。
出雲國言。
今月十四日地震動境内神社仏閣官舎及百姓居廬、或転倒、或傾■損傷者衆。
其後、迄于廿二日、晝一二度夜三四度、微微震動猶未休止。
(四年十月に同文あり。
それが是か。
) 廿九日乙酉。
授越中國従四位下雄神従四位上。
正六位上石武雄神従五位下。
▼是日。
従四位下行但馬権守源朝臣頴卒。
閏十月丁亥朔。
三日己醜。
勅。
無品高丘親王入唐之後、男正五位下在原朝臣安貞等、請被返収親王封邑。
朝家思其遺愛、不忍許聴。
如今年紀徒積、帰來無期。
宜仰所司、令充安貞往日之請焉。
四日庚寅。
授上野國正四位下勲八等貫前神正四位上。
従五位下波己曾神?若伊賀保神並従五位上。
』河内國若江郡人外従五位下行直講美努連清名、男三人女一人、居貫左京三條。
五日辛卯。
勅。
以山城國乙訓郡公田五町、為元慶寺田。
而四段三百十六歩返入石作寺。
今以宇治郡官田四段三百十六歩、施入元慶寺。
』一品儀子内親王薨〈雲々〉。
天皇不視事三日。
太上皇同産之妹也。
十五日辛醜。
権僧正法印大和尚位遍照抗表曰。
小僧遍照言。
伏奉去月廿三日詔旨、以遍照為権僧正。
難量之恩、負蚊背而無力、非時之寵、在人聴而有驚。
遍照昔在承和之代、給事黃門、宿営青瑣、以虛菲之陋姿、沐渙汗之膏澤。
已有日矣。
及禦橋山乍掩、鼎湖始遷。
攀龍髯而不得、従仙■而獨留。
千行不禁、推赤之恩在心。
萬分無益、寸丹之慕摧性。
自謂奉金輪而推轂、曾植宿世之因、侍蓮臺而袒肩、當修來生之善。
是故剃除■髪、擯落簪纓。
委身草萊、石泉蕩其塵累、晦迹間介、白雲知其素心。
遍照質軽散木、廁禅林而不材。
器類鏤氷斟定水而安蓄。
況亦歯漸七十、性亦昏蒙。
而統法務之綱維、為禅徒之表的。
方足徙銜■於當年、遺笑於後代。
危同踏虎、懼等探龍。
止足之分、銘心不刊。
夫求官爵楽栄耀者、人之心也、理之然也。
至於小僧、聊有微尚。
褫珥貂而帰真。
寧冀栄之道、脫銀魚而出俗。
非縻爵之求。
誓指日河、瞻徹星漢。
伏願俯察愚衷、曲許降退。
埋恨黃■。
不任丹願之至、謹奉表陳請以聞。
優詔不許。
十九日乙巳。
伊勢高宮物忌、準諸宮物忌、永充月糧、以神封物給之。
廿三日己酉。
伊勢
十一月加正四位下。
卒時卅一。
廿二日戊寅。
右大臣於左仗下、召六府宣雲。
太上天皇、今月廿四日、可幸大和國。
宜其間諸陣戒厳。
』左京人左大史正六位上印南野臣宗雄、男三人、女一人、妹一人、賜姓笠朝臣。
其先、出自吉備武彥命也。
宗雄自言。
吉備武彥命第二男、禦友別命十一世孫人上、天平神護元年、取居地之名、賜印南野臣姓。
第三男鴨別命、是笠朝臣之祖也。
兄弟之後、宜同姓也。
』河内國高安郡人常陸権少目従八位上常澄宿祢秋雄、権史生従八位上常澄宿祢秋常、河内國検非違使従七位下八戸史野守、安芸醫師従八位上常澄宿祢宗吉、河内國高安郡少領従七位下常澄宿祢宗雄、式部位子従六位上常澄宿祢秋原等六人、賜姓高安宿祢。
秋雄等自言。
先祖、後漢光武皇帝、孝章皇帝之後也。
裔孫高安公陽倍、天萬豊日天皇禦世(孝徳)、立高安郡。
陽倍二字、意與八戸両字語相渉。
仍後賜八戸史姓。
末孫正六位上八戸史貞川等、承和二年、改八戸史、賜常澄宿祢。
望請。
改八戸常澄両姓、復本姓高安也。
廿三日己卯。
遣參議刑部卿正四位下兼行勘解由長官近江守菅原朝臣是善?大學頭従五位上兼守左少弁巨勢朝臣文雄?少納言兼侍従従五位下橘朝臣春行、於西寺綱所、策命曰。
天皇〈我〉詔旨〈止〉、法師等〈尓〉白〈左倍止〉宣大命〈乎〉白〈須〉。
権少僧都法眼和尚位宗叡〈波〉、太上天皇〈乃〉之幼少〈尓〉禦座時〈與利〉、護持〈之〉奉仕〈留〉事〈毛〉有〈利〉。
今亦不怠〈須〉奉仕〈尓〉依〈天〉、故是以殊〈仁〉僧正〈尓〉任賜〈布〉。
法眼和尚位遍照〈波〉、東宮之時〈與り〉始〈天〉、朕躬〈乎〉相護奉仕〈留〉事〈毛〉有〈利〉。
又殊所念行〈須〉禦心〈毛〉有〈仁〉依〈天〉、殊〈仁〉権僧正〈仁〉任賜〈布〉。
又大法師孝忠〈波〉、可奉仕〈支〉人〈那利止〉所念行〈天那毛〉、律師〈仁〉任賜〈比〉治賜〈布〉事〈乎〉白〈左倍止〉宣勅命〈乎〉白。
▼是日。
奉綿二千屯?銭一百貫文於粟田院、奉充路中之施行料▼是夜。
戌時、太上天皇出自粟田院、禦宿粟田寺。
以明暁将幸大和國也。
廿四日庚辰。
寅時、太上天皇駕牛車、幸大和國。
勅遣參議従三位行左衛門督兼美濃守源朝臣能有、率六府将曹志府生府別各一人、近衛兵衛門部各十人、奉衛太上天皇。
太上天皇勅還參議源朝臣能有及六府衛官人以下。
但參議従三位行治部卿兼備中守在原朝臣行平?參議右大弁従四位上兼行肥後権守藤原山蔭奉従之。
廿七日丁未。
出雲國言。
今月十四日地震動境内神社仏閣官舎及百姓居廬、或転倒、或傾■損傷者衆。
其後、迄于廿二日、晝一二度夜三四度、微微震動猶未休止。
(四年十月に同文あり。
それが是か。
) 廿九日乙酉。
授越中國従四位下雄神従四位上。
正六位上石武雄神従五位下。
▼是日。
従四位下行但馬権守源朝臣頴卒。
閏十月丁亥朔。
三日己醜。
勅。
無品高丘親王入唐之後、男正五位下在原朝臣安貞等、請被返収親王封邑。
朝家思其遺愛、不忍許聴。
如今年紀徒積、帰來無期。
宜仰所司、令充安貞往日之請焉。
四日庚寅。
授上野國正四位下勲八等貫前神正四位上。
従五位下波己曾神?若伊賀保神並従五位上。
』河内國若江郡人外従五位下行直講美努連清名、男三人女一人、居貫左京三條。
五日辛卯。
勅。
以山城國乙訓郡公田五町、為元慶寺田。
而四段三百十六歩返入石作寺。
今以宇治郡官田四段三百十六歩、施入元慶寺。
』一品儀子内親王薨〈雲々〉。
天皇不視事三日。
太上皇同産之妹也。
十五日辛醜。
権僧正法印大和尚位遍照抗表曰。
小僧遍照言。
伏奉去月廿三日詔旨、以遍照為権僧正。
難量之恩、負蚊背而無力、非時之寵、在人聴而有驚。
遍照昔在承和之代、給事黃門、宿営青瑣、以虛菲之陋姿、沐渙汗之膏澤。
已有日矣。
及禦橋山乍掩、鼎湖始遷。
攀龍髯而不得、従仙■而獨留。
千行不禁、推赤之恩在心。
萬分無益、寸丹之慕摧性。
自謂奉金輪而推轂、曾植宿世之因、侍蓮臺而袒肩、當修來生之善。
是故剃除■髪、擯落簪纓。
委身草萊、石泉蕩其塵累、晦迹間介、白雲知其素心。
遍照質軽散木、廁禅林而不材。
器類鏤氷斟定水而安蓄。
況亦歯漸七十、性亦昏蒙。
而統法務之綱維、為禅徒之表的。
方足徙銜■於當年、遺笑於後代。
危同踏虎、懼等探龍。
止足之分、銘心不刊。
夫求官爵楽栄耀者、人之心也、理之然也。
至於小僧、聊有微尚。
褫珥貂而帰真。
寧冀栄之道、脫銀魚而出俗。
非縻爵之求。
誓指日河、瞻徹星漢。
伏願俯察愚衷、曲許降退。
埋恨黃■。
不任丹願之至、謹奉表陳請以聞。
優詔不許。
十九日乙巳。
伊勢高宮物忌、準諸宮物忌、永充月糧、以神封物給之。
廿三日己酉。
伊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