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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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以正三位行中納言兼右近衛大將皇太後宮大夫藤原朝臣良世。
參議從三位行左衛門督大江朝臣音人。
參議從三位行民部卿兼播磨權守藤原朝臣冬緒。
參議正四位下行左大弁兼近江權守源朝臣舒。
校大甞會事。
從四位上行右京大夫兼美濃守源朝臣覺。
式部大輔正五位上兼行美濃權守橘朝臣廣相。
從五位上守左少弁巨勢朝臣文雄。
左衛門權佐從五位上兼行美濃權介藤原朝臣維範。
從五位下行肥後介藤原朝臣智泉。
從五位下行美濃介藤原朝臣時長。
并六位四人行悠紀事。
從四位上行右近衛中將兼中守源朝臣直。
從五位上守右中弁藤原朝臣保則。
從五位下行中介藤原朝臣清瀬。
權介源朝臣元。
散位伴宿袮春雄。
外從五位下行博士兼但馬介阿保朝臣今雄。
并六位四人行主基事。
戊戌廿七日。
天皇禦武徳殿。
閲覽諸牧禦馬。
四府騎射。
己亥廿八日。
公卿於太政官曹司廳。
任諸國銓擬郡司。
策命如常。
五月辛醜朔。
二日壬寅。
賜悠紀主基行事所印各一面。
五日乙巳。
端午之。
天皇禦武徳殿。
覽四府騎射。
親王已下五位已上貢馬如常。
六日丙午。
天皇禦武徳殿。
覽左右馬寮競走馬。
▼是日午後雨。
四府不供馬上雜藝。
九日己酉。
大宰府言。
肥後國獲白兎一。
十三日癸醜。
地震。
十四日甲寅。
二品行式部卿諱〈光孝天皇〉。
親王抗表。
請解職〈雲々〉。
不省。
十七日丁巳。
授上総國從四位上勳五等玉埼神正四位上。
從五位上勳五等姉前神。
嶋穴神。
飫富神。
橘樹神並正五位下。
從五位下神氏神從五位上。
廿七日丁夘。
散位從四位上棟良王卒。
六月庚午朔。
四日癸酉。
奉幣黒馬於丹生川上神。
并奉幣貴布袮神。
祈甘雨也。
八日丁醜。
參議從三位行民部卿兼播磨權守藤原朝臣冬緒上表。
請緻仕言。
臣〈雲々〉。
不許之。
九日戊寅。
雷而不雨。
』先是。
貞觀十三年八月十三日太政官處分。
令唐人崔勝寄住右京五條一坊庶人伴中庸宅地卅二分之八。
至是崔勝言。
歸化之後。
廿八年於矣。
未有立錐之地。
曾無處身之便。
平生之日。
無復所愁。
身亡之後。
妻孥何頼。
請永給此宅。
以爲私居。
詔賜之。
十一日庚辰。
月次并神今食祭。
公卿向神祇官而行事。
十二日辛巳。
令京城側近諸寺讀經。
祈雨也。
十四日癸未。
奉幣石清水八幡大菩薩宮并賀茂禦祖。
別雷。
松尾。
稻荷。
木嶋。
乙訓。
大依羅。
垂水。
廣田。
生田。
長田神社。
祈甘雨也。
』▼是日。
左辨官權使部桑名吉麿言。
降雨之術。
請被給香油紙米等。
試行之。
三日之内。
必令有驗。
於是給香一斤。
油一鬥。
紙三百張。
五色各五尺。
絹一疋。
土器等。
十五日甲申。
雷而不雨。
十六日乙酉。
大雷微雨。
廿二日辛夘。
參議從三位行民部卿兼播磨權守藤原朝臣冬緒重抗表〈雲々〉。
伏冀陛下解臣所職。
與臣餘年。
獲命爲期。
敢重奉表。
不許之。
廿三日壬辰。
詔授大和國從三位丹生川上雨師神正三位。
即便奉幣黒馬。
以祈雨。
告文〈雲々〉。
散位正六位上大中臣朝臣岑雄〈乎〉差使〈天〉。
正三位〈乃〉禦位記〈尓〉。
禮代〈乃〉大幣〈乎〉令副捧〈天〉奉出〈須〉。
廿五日甲午。
渤海國使楊中遠等。
自出雲國還於本蕃。
王啓并信物不受而還之。
大使中遠欲以珍翫玳瑁酒盃等。
奉獻天子。
皆不受之。
通事園池正春日朝臣宅成言。
昔徃大唐。
多觀珍寳。
未有若此之奇恠。
太政官宣〈久〉。
先皇〈乃〉制〈止之天〉。
一紀〈乎〉以〈天〉來朝〈乃〉期〈止〉爲〈利〉。
而彼國王此制〈尓〉違〈天〉使〈乎〉奉出〈世利〉。
凡厥謝恩及請使等〈乃〉事〈波〉。
在問之日〈尓〉屈伏既訖〈太利〉。
仍〈天〉參來〈留〉所〈乃〉啓并信物等不更奏聞。
客人〈部〉此狀〈乎〉知〈天〉。
平〈介久〉治賜〈布〉所〈止之天〉。
本國〈尓〉退還〈止〉爲〈天奈毛〉。
禦手〈都〉物道糧賜〈比〉饗給〈波久止〉宣。
廿六日乙未。
屈傳燈大法師位教日於神泉苑。
廿一僧。
修金翅鳥王經法。
祈雨也。
廿七日丙申。
遣權律師法橋上人位延壽。
正五位上行式部大輔兼美濃權守橘朝臣廣相於東大寺大佛前。
限以三日。
修法祈雨。
遂不得嘉注。
廿八日丁酉。
授因幡國從五位上賀露神正五位下。
常陸國正六位上河江神從五位下。
』遣使諸山陵。
告以改年号也。
是月大旱。
民廢農業。
走幣修法。
未有効驗。
以正三位行中納言兼右近衛大將皇太後宮大夫藤原朝臣良世。
參議從三位行左衛門督大江朝臣音人。
參議從三位行民部卿兼播磨權守藤原朝臣冬緒。
參議正四位下行左大弁兼近江權守源朝臣舒。
校大甞會事。
從四位上行右京大夫兼美濃守源朝臣覺。
式部大輔正五位上兼行美濃權守橘朝臣廣相。
從五位上守左少弁巨勢朝臣文雄。
左衛門權佐從五位上兼行美濃權介藤原朝臣維範。
從五位下行肥後介藤原朝臣智泉。
從五位下行美濃介藤原朝臣時長。
并六位四人行悠紀事。
從四位上行右近衛中將兼中守源朝臣直。
從五位上守右中弁藤原朝臣保則。
從五位下行中介藤原朝臣清瀬。
權介源朝臣元。
散位伴宿袮春雄。
外從五位下行博士兼但馬介阿保朝臣今雄。
并六位四人行主基事。
戊戌廿七日。
天皇禦武徳殿。
閲覽諸牧禦馬。
四府騎射。
己亥廿八日。
公卿於太政官曹司廳。
任諸國銓擬郡司。
策命如常。
五月辛醜朔。
二日壬寅。
賜悠紀主基行事所印各一面。
五日乙巳。
端午之。
天皇禦武徳殿。
覽四府騎射。
親王已下五位已上貢馬如常。
六日丙午。
天皇禦武徳殿。
覽左右馬寮競走馬。
▼是日午後雨。
四府不供馬上雜藝。
九日己酉。
大宰府言。
肥後國獲白兎一。
十三日癸醜。
地震。
十四日甲寅。
二品行式部卿諱〈光孝天皇〉。
親王抗表。
請解職〈雲々〉。
不省。
十七日丁巳。
授上総國從四位上勳五等玉埼神正四位上。
從五位上勳五等姉前神。
嶋穴神。
飫富神。
橘樹神並正五位下。
從五位下神氏神從五位上。
廿七日丁夘。
散位從四位上棟良王卒。
六月庚午朔。
四日癸酉。
奉幣黒馬於丹生川上神。
并奉幣貴布袮神。
祈甘雨也。
八日丁醜。
參議從三位行民部卿兼播磨權守藤原朝臣冬緒上表。
請緻仕言。
臣〈雲々〉。
不許之。
九日戊寅。
雷而不雨。
』先是。
貞觀十三年八月十三日太政官處分。
令唐人崔勝寄住右京五條一坊庶人伴中庸宅地卅二分之八。
至是崔勝言。
歸化之後。
廿八年於矣。
未有立錐之地。
曾無處身之便。
平生之日。
無復所愁。
身亡之後。
妻孥何頼。
請永給此宅。
以爲私居。
詔賜之。
十一日庚辰。
月次并神今食祭。
公卿向神祇官而行事。
十二日辛巳。
令京城側近諸寺讀經。
祈雨也。
十四日癸未。
奉幣石清水八幡大菩薩宮并賀茂禦祖。
別雷。
松尾。
稻荷。
木嶋。
乙訓。
大依羅。
垂水。
廣田。
生田。
長田神社。
祈甘雨也。
』▼是日。
左辨官權使部桑名吉麿言。
降雨之術。
請被給香油紙米等。
試行之。
三日之内。
必令有驗。
於是給香一斤。
油一鬥。
紙三百張。
五色各五尺。
絹一疋。
土器等。
十五日甲申。
雷而不雨。
十六日乙酉。
大雷微雨。
廿二日辛夘。
參議從三位行民部卿兼播磨權守藤原朝臣冬緒重抗表〈雲々〉。
伏冀陛下解臣所職。
與臣餘年。
獲命爲期。
敢重奉表。
不許之。
廿三日壬辰。
詔授大和國從三位丹生川上雨師神正三位。
即便奉幣黒馬。
以祈雨。
告文〈雲々〉。
散位正六位上大中臣朝臣岑雄〈乎〉差使〈天〉。
正三位〈乃〉禦位記〈尓〉。
禮代〈乃〉大幣〈乎〉令副捧〈天〉奉出〈須〉。
廿五日甲午。
渤海國使楊中遠等。
自出雲國還於本蕃。
王啓并信物不受而還之。
大使中遠欲以珍翫玳瑁酒盃等。
奉獻天子。
皆不受之。
通事園池正春日朝臣宅成言。
昔徃大唐。
多觀珍寳。
未有若此之奇恠。
太政官宣〈久〉。
先皇〈乃〉制〈止之天〉。
一紀〈乎〉以〈天〉來朝〈乃〉期〈止〉爲〈利〉。
而彼國王此制〈尓〉違〈天〉使〈乎〉奉出〈世利〉。
凡厥謝恩及請使等〈乃〉事〈波〉。
在問之日〈尓〉屈伏既訖〈太利〉。
仍〈天〉參來〈留〉所〈乃〉啓并信物等不更奏聞。
客人〈部〉此狀〈乎〉知〈天〉。
平〈介久〉治賜〈布〉所〈止之天〉。
本國〈尓〉退還〈止〉爲〈天奈毛〉。
禦手〈都〉物道糧賜〈比〉饗給〈波久止〉宣。
廿六日乙未。
屈傳燈大法師位教日於神泉苑。
廿一僧。
修金翅鳥王經法。
祈雨也。
廿七日丙申。
遣權律師法橋上人位延壽。
正五位上行式部大輔兼美濃權守橘朝臣廣相於東大寺大佛前。
限以三日。
修法祈雨。
遂不得嘉注。
廿八日丁酉。
授因幡國從五位上賀露神正五位下。
常陸國正六位上河江神從五位下。
』遣使諸山陵。
告以改年号也。
是月大旱。
民廢農業。
走幣修法。
未有効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