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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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緻公家之煩費乎。
宜其封物等莫敢納用者。
勅命如斯。
仍請奉返。
己醜十七日。
授對馬嶋正五位上平神從四位下。
』延暦寺僧傳燈大法師位齊詮。
傳燈滿位安然。
玄昭。
觀漢等四人。
給傳食驛馬。
令向大宰府。
縁齊詮等求法入唐也。
』山城國愛宕郡水田九町二百九歩。
奉太上天皇染殿宮。
以便近也。
壬辰廿日。
太政官處分。
令民部省不待造兵司移文。
給尾張國大帳返抄。
癸巳廿一日。
授美濃國從四位下伊富岐神從四位上。
乙未廿三日。
美作國進銅大十兩。
前國二斤九兩。
先是。
從七位上伴宿祢吉麿言。
美作國眞嶋郡加夫良和利山。
大庭郡比智奈井山。
前國津高郡佐佐女山有銅。
故吉麿掘採。
進其樣銅。
勅遣内匠大允正六位上布勢朝臣安岑。
與國宰臨地掘採。
令安岑還向進所採之銅。
戊戌廿六日。
授參河國正五位上狹投神從四位下。
尾張國正五位下多名神正五位上。
上総國正六位上神代神。
常世神。
飛騨國本母神。
釼緒神並從五位下。
己亥廿七日。
中臺印奉中宮職。
元此印在太皇太後五條宮。
今有勅奉之。
』▼是日。
今上抗表請被納太上天皇禦封曰。
臣諱言。
今月十五日右大弁從四位下藤原朝臣山陰至。
奉宣天旨讓還禦封恭承慈綸。
伏増震駭。
〈中謝〉臣若稽故事。
太上天皇者。
禦供有數。
所司祗陪。
陛下顧重國家。
申詔抑損。
敦訓切至。
奉以周旋。
然國之通規。
由漸久。
一旦頓廢。
千載貽譏。
故仍先代。
沖之之。
舊株二千戸。
以爲禦封。
臣猶恨。
壤少連亘。
物非奇。
而今更慮公費之繁多。
不享土地之所輸。
臣聞諸遺老。
承和之始。
前後太上天皇並存於世〈嵯峨?淳和〉。
當斯時也。
封分二天。
租入兩處。
理之所定。
未爲多煩。
況今陛下。
一天覆育。
四海幽顯。
頼其徳化。
公私有何艱勞。
加以。
古之所行。
今有成典。
至臣而闕。
謂論者何。
伏願陛下。
日月照臨之明。
必察寸款。
河海含容之量。
莫厭微涓。
無任悚戰之至。
謹奉表以聞。
臣諱誠兢誠頓首頓首死罪死罪謹言。
太上天皇不許之。
三月壬寅朔。
遣刑部大輔從五位上弘道王。
右中弁從五位上藤原朝臣保則。
迎前伊勢齋内親王〈恬子〉。
甲辰三日。
皇帝潔齋奉燈如舊儀。
』後國獲白鹿一而獻之。
雪白可愛。
奉覽太上天皇。
後放於神泉。
乙巳四日。
授讃岐國正四位下田村神正四位上。
正五位下大水神正五位上。
從五位下多和神從五位上。
』「詔復讃岐國民徭役也」 己酉八日。
皇太夫人奉參太上天皇染殿宮〈高子〉。
親王公卿相從畢至。
宴飮極歡。
夜分而還。
「縁造大極殿石多」 辛亥十日。
從四位上行右兵衛督兼相摸守藤原朝臣良尚卒。
良尚者左京人。
常陸介從五位上春繼之子也。
美姿容。
好武藝。
膂力過人。
甚有膽氣。
嘉祥三年起家爲右近衛權將。
數年爲眞。
仁壽四年兼大和權大掾。
齊衡二年正月授從五位下。
同月轉少將。
兼大和介。
三年九月遷爲上総介。
良尚自任將以藏人爲文徳天皇近習之臣。
是出拜外吏。
清和太上天皇即位。
貞觀元年春徴爲左近衛少將。
兼上総權介。
二年春停上総權介兼近江權介。
丁母憂解職。
服紀之中。
詔以本官起之。
是年冬加從五位上。
八年進正五位下。
明年兼前權守。
十一年至從四位下。
轉權中將。
尋爲眞。
十七年増從四位上。
遷爲右兵衛督。
兼相摸守。
卒時年六十。
長子菅根篤學。
經史百家畢該。
爲文章生。
對策及第。
壬子十一日。
以存問渤海客使正六位上行少外記大春日朝臣安名。
前讃岐掾正八位下占部連月雄。
爲兼領客使。
』辰漏上四刻。
地大震。
甲子廿三日。
授陸奧國人外正六位上勳五等吉彌侯部眞保外從五位下。
乙醜廿四日。
太上天皇於清和院。
設大齋會。
講法華經。
限五日訖。
親王公卿會。
丁夘廿六日。
屈百廿僧於紫宸殿。
限以三日。
轉讀大般若經。
今上踐祚之後二季修之。
變於貞觀四季之例也。
己巳廿八日。
清和院齋講事畢。
以米一百五十斛。
穀一千斛。
賑給東西京僧尼男女不能自存者。
庚午廿九日。
今上重抗表曰。
臣諱言。
伏奉今月廿六日慈誨。
不許上禦封。
臣去月表聞。
冀蒙允照。
赤抱無効。
玄鑒彌遙。
〈中謝〉臣聞。
問道。
而不廢禦俗之務。
凝神姑射。
而未忘理世之方。
眞假兩存。
古今一揆。
豈有以寂寞之趣違由之規者乎。
陛下降黃屋之尊。
棄赤縣之富。
削華袞冕。
滌慮石泉。
今之禦封。
猶同壤。
此而可厭。
細塵安歸。
陛下好謙之過。
既出理法之外。
愛費之至。
欲居乏約之中。
縱令陛下上仙之廚。
取足朝夕之饌。
則恐左右下從之類。
難給歳「之」時之資。
豈汚汾水之流。
聊上之輸。
伏願陛下。
使臣白華之志申盡敬之誠。
臣烏鳥之情得反哺之便。
即臣子禮達。
忠孝道行。
全舊式於當年。
傳故實於來代。
無任懇款之至。
謹重奉表以聞。
臣諱誠兢誠頓首々々死罪々々謹言。
緻公家之煩費乎。
宜其封物等莫敢納用者。
勅命如斯。
仍請奉返。
己醜十七日。
授對馬嶋正五位上平神從四位下。
』延暦寺僧傳燈大法師位齊詮。
傳燈滿位安然。
玄昭。
觀漢等四人。
給傳食驛馬。
令向大宰府。
縁齊詮等求法入唐也。
』山城國愛宕郡水田九町二百九歩。
奉太上天皇染殿宮。
以便近也。
壬辰廿日。
太政官處分。
令民部省不待造兵司移文。
給尾張國大帳返抄。
癸巳廿一日。
授美濃國從四位下伊富岐神從四位上。
乙未廿三日。
美作國進銅大十兩。
前國二斤九兩。
先是。
從七位上伴宿祢吉麿言。
美作國眞嶋郡加夫良和利山。
大庭郡比智奈井山。
前國津高郡佐佐女山有銅。
故吉麿掘採。
進其樣銅。
勅遣内匠大允正六位上布勢朝臣安岑。
與國宰臨地掘採。
令安岑還向進所採之銅。
戊戌廿六日。
授參河國正五位上狹投神從四位下。
尾張國正五位下多名神正五位上。
上総國正六位上神代神。
常世神。
飛騨國本母神。
釼緒神並從五位下。
己亥廿七日。
中臺印奉中宮職。
元此印在太皇太後五條宮。
今有勅奉之。
』▼是日。
今上抗表請被納太上天皇禦封曰。
臣諱言。
今月十五日右大弁從四位下藤原朝臣山陰至。
奉宣天旨讓還禦封恭承慈綸。
伏増震駭。
〈中謝〉臣若稽故事。
太上天皇者。
禦供有數。
所司祗陪。
陛下顧重國家。
申詔抑損。
敦訓切至。
奉以周旋。
然國之通規。
由漸久。
一旦頓廢。
千載貽譏。
故仍先代。
沖之之。
舊株二千戸。
以爲禦封。
臣猶恨。
壤少連亘。
物非奇。
而今更慮公費之繁多。
不享土地之所輸。
臣聞諸遺老。
承和之始。
前後太上天皇並存於世〈嵯峨?淳和〉。
當斯時也。
封分二天。
租入兩處。
理之所定。
未爲多煩。
況今陛下。
一天覆育。
四海幽顯。
頼其徳化。
公私有何艱勞。
加以。
古之所行。
今有成典。
至臣而闕。
謂論者何。
伏願陛下。
日月照臨之明。
必察寸款。
河海含容之量。
莫厭微涓。
無任悚戰之至。
謹奉表以聞。
臣諱誠兢誠頓首頓首死罪死罪謹言。
太上天皇不許之。
三月壬寅朔。
遣刑部大輔從五位上弘道王。
右中弁從五位上藤原朝臣保則。
迎前伊勢齋内親王〈恬子〉。
甲辰三日。
皇帝潔齋奉燈如舊儀。
』後國獲白鹿一而獻之。
雪白可愛。
奉覽太上天皇。
後放於神泉。
乙巳四日。
授讃岐國正四位下田村神正四位上。
正五位下大水神正五位上。
從五位下多和神從五位上。
』「詔復讃岐國民徭役也」 己酉八日。
皇太夫人奉參太上天皇染殿宮〈高子〉。
親王公卿相從畢至。
宴飮極歡。
夜分而還。
「縁造大極殿石多」 辛亥十日。
從四位上行右兵衛督兼相摸守藤原朝臣良尚卒。
良尚者左京人。
常陸介從五位上春繼之子也。
美姿容。
好武藝。
膂力過人。
甚有膽氣。
嘉祥三年起家爲右近衛權將。
數年爲眞。
仁壽四年兼大和權大掾。
齊衡二年正月授從五位下。
同月轉少將。
兼大和介。
三年九月遷爲上総介。
良尚自任將以藏人爲文徳天皇近習之臣。
是出拜外吏。
清和太上天皇即位。
貞觀元年春徴爲左近衛少將。
兼上総權介。
二年春停上総權介兼近江權介。
丁母憂解職。
服紀之中。
詔以本官起之。
是年冬加從五位上。
八年進正五位下。
明年兼前權守。
十一年至從四位下。
轉權中將。
尋爲眞。
十七年増從四位上。
遷爲右兵衛督。
兼相摸守。
卒時年六十。
長子菅根篤學。
經史百家畢該。
爲文章生。
對策及第。
壬子十一日。
以存問渤海客使正六位上行少外記大春日朝臣安名。
前讃岐掾正八位下占部連月雄。
爲兼領客使。
』辰漏上四刻。
地大震。
甲子廿三日。
授陸奧國人外正六位上勳五等吉彌侯部眞保外從五位下。
乙醜廿四日。
太上天皇於清和院。
設大齋會。
講法華經。
限五日訖。
親王公卿會。
丁夘廿六日。
屈百廿僧於紫宸殿。
限以三日。
轉讀大般若經。
今上踐祚之後二季修之。
變於貞觀四季之例也。
己巳廿八日。
清和院齋講事畢。
以米一百五十斛。
穀一千斛。
賑給東西京僧尼男女不能自存者。
庚午廿九日。
今上重抗表曰。
臣諱言。
伏奉今月廿六日慈誨。
不許上禦封。
臣去月表聞。
冀蒙允照。
赤抱無効。
玄鑒彌遙。
〈中謝〉臣聞。
問道。
而不廢禦俗之務。
凝神姑射。
而未忘理世之方。
眞假兩存。
古今一揆。
豈有以寂寞之趣違由之規者乎。
陛下降黃屋之尊。
棄赤縣之富。
削華袞冕。
滌慮石泉。
今之禦封。
猶同壤。
此而可厭。
細塵安歸。
陛下好謙之過。
既出理法之外。
愛費之至。
欲居乏約之中。
縱令陛下上仙之廚。
取足朝夕之饌。
則恐左右下從之類。
難給歳「之」時之資。
豈汚汾水之流。
聊上之輸。
伏願陛下。
使臣白華之志申盡敬之誠。
臣烏鳥之情得反哺之便。
即臣子禮達。
忠孝道行。
全舊式於當年。
傳故實於來代。
無任懇款之至。
謹重奉表以聞。
臣諱誠兢誠頓首々々死罪々々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