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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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兼行左近衛大將藤原朝臣氏宗。
從四位下行大學頭潔世王等〈乎〉差使〈天〉。
聞申〈尓〉奉出。
但不愼護奉〈天〉緻怠〈留〉禦陵守等〈波〉。
令勘罪〈那倍〉賜〈波牟〉。
掛畏〈岐〉禦陵平〈久〉聞食〈天〉。
天皇朝廷〈乎〉護幸〈比〉國家無事〈久〉矜助賜〈倍止〉恐〈美〉恐〈美毛〉奏賜〈波久止〉奏。
廿九日癸巳。
從四位下行博士大春日朝臣雄繼抗表曰雲々。
不許。
三月乙未朔。
三日丁酉。
禦燈。
八日壬寅。
授薩摩國正六位上紫美神從五位下。
九日癸卯。
授信濃國從五位下八縣宿祢命神正五位下。
』婦若狹國三方郡人秦勝綱刀自叙位二階。
免戸内租。
以表門閭。
十九日癸醜。
雷雨。
諸衛陣于殿前。
卅日甲子。
日蝕。
夏四月乙醜朔。
天皇不禦紫震殿。
於仗下賜飮侍臣。
賜祿各有差。
三日丁卯。
遣使於近京十七箇寺修功徳依天皇聖體不豫也。
』延暦寺座主内供奉十禪師安慧卒。
年六十四。
六日庚午。
遣使於賀茂社奉幣。
謝申伐木并穢損事。
八日壬申。
潅佛於仁壽殿。
』平野祭如常。
四月八日當諸祭祀。
停潅佛儀。
▼是日書潅佛。
誤歟。
九日癸酉。
梅宮祭。
十三日丁醜。
地震。
』月宿至弖。
』大納言正三位兼行左近衛大將藤原朝臣氏宗抗表。
請罷大將職。
不許。
十四日戊寅。
夜月虧。
細如三日初生魄。
十五日己卯。
成選短冊。
』出羽國言。
飽海郡月山。
大物忌兩神社前。
雨石鏃六枚。
十六日庚辰。
遣使十箇寺。
轉念功徳。
令能登國司。
延廿僧於氣多社。
讀金剛般若經千卷。
祈帝病平復也。
廿日甲申。
諸衛警固。
縁賀茂祭也。
廿一日乙酉。
賀茂祭。
齋内親王依穢不向於社。
廿二日丙戌。
諸衛解嚴。
廿三日丁亥。
從四位下行大學博士大春日朝臣雄繼。
從五位下守大判事兼行明法博士完令永繼並卒。
雄繼年七十九。
永繼六十七。
廿七日辛卯。
雷而不雨。
諸衛陣於殿前。
廿八日壬辰。
地震。
五月甲午朔。
三日丙申。
大納言正三位兼行左近衛大將藤原朝臣氏宗重上表。
勅答從所請。
五日戊戌。
停端午之。
八日辛醜。
延六十僧於紫震殿。
讀大般若經。
限三日訖。
十日癸卯。
歳星犯房。
右服經歴七日。
十四日丁未。
郡司擬文。
於仗下行之。
』▼是日。
勅令法隆寺僧。
毎年預維摩最勝兩會竪義。
立爲恒例。
十九日壬子。
地震。
廿六日己未。
任官。
是月。
霖雨。
六月癸亥朔。
三日乙醜。
以傳燈大法師位圓珍爲延暦寺座主。
使少納言和氣朝臣彜範。
』淡路國飢。
借貸正稅稻一萬束。
十一日癸酉。
月次神今食祭。
天皇不禦神嘉殿。
勅王公奉祭。
』▼是日。
無品宗康親王薨。
帝不視事三日。
親王者。
仁明天皇之第二子也。
母贈皇後澤子。
贈太政大臣總繼之女。
與光孝天皇同胞也。
本是四品。
入道爲僧。
』今日。
中納言從三位兼行左近衛大將藤原朝臣基經抗表請罷大將。
不許。
』美濃權守從五位上滋野朝臣安城卒。
安城尤好老莊。
諸道人等受其訓説。
卒時年六十八。
良幹之也。
十五日丁醜。
沙門玄脩。
苦脩得驗。
經行管内勅令太宰府。
乘傳入京。
廿一日癸未。
任郡司。
廿三日乙酉。
奉幣賀茂以下諸社十所。
社嘉注也。
廿六日戊子。
撰格所起請十三條雲々。
』其十二曰。
天長二年五月廿五日格伝。
勘解由使起請。
延暦十七年正月廿日格伝。
五畿内七道諸國。
定額寺資財等帳。
附朝集使。
毎年進官。
自今以後。
宜停進之。
但遷替國司。
相續者。
自爾以降。
不進件帳。
今諸國言上不與解由狀。
多載部内定額寺資材堂舍無實破損等。
夫有司勘事。
文案爲本。
既無其帳。
何辨眞僞。
望請六年一進。
以備勘據者。
右大臣宣。
奉勅依請者。
凡六年一進。
爲期遷替。
而今秩歴之期改定四年。
資財之帳。
猶指六年。
去任後進。
不便勘據。
望請四年一進。
以適勘會。
廿八日庚寅。
制。
相撲。
永隷兵部省。
』周防國守兼任鑄錢司長官者四年爲秩。
秋七月壬辰朔。
四日乙未。
廣瀬竜田祭。
八日己亥。
地震。
動内外墻屋。
往々頽破。
九日庚子。
地震。
』大和國吉野郡深山有沙門。
名道珠。
少年入山未出。
天皇聞有修驗。
遣左近衛將正六位上丹波直嗣茂。
徴道珠。
隨嗣茂來謁。
留數日。
優禮放還。
施布米有數焉。
十一日壬寅。
授近江國建部神從四位上。
十二日癸卯。
地震震。
』美濃國池田郡人守部秀刀自。
夫死後。
孀居虛室。
守義不移。
造佛寫經。
晨昏禮拜。
永斷葷血。
不事織。
拜佛之外。
哭不絶聲。
勅叙位二階。
免戸内租。
以表門閭。
十三日甲辰。
地震。
十五日丙午。
播磨國言。
今月八日地大震動。
諸郡官舍。
從四位下行大學頭潔世王等〈乎〉差使〈天〉。
聞申〈尓〉奉出。
但不愼護奉〈天〉緻怠〈留〉禦陵守等〈波〉。
令勘罪〈那倍〉賜〈波牟〉。
掛畏〈岐〉禦陵平〈久〉聞食〈天〉。
天皇朝廷〈乎〉護幸〈比〉國家無事〈久〉矜助賜〈倍止〉恐〈美〉恐〈美毛〉奏賜〈波久止〉奏。
廿九日癸巳。
從四位下行博士大春日朝臣雄繼抗表曰雲々。
不許。
三月乙未朔。
三日丁酉。
禦燈。
八日壬寅。
授薩摩國正六位上紫美神從五位下。
九日癸卯。
授信濃國從五位下八縣宿祢命神正五位下。
』婦若狹國三方郡人秦勝綱刀自叙位二階。
免戸内租。
以表門閭。
十九日癸醜。
雷雨。
諸衛陣于殿前。
卅日甲子。
日蝕。
夏四月乙醜朔。
天皇不禦紫震殿。
於仗下賜飮侍臣。
賜祿各有差。
三日丁卯。
遣使於近京十七箇寺修功徳依天皇聖體不豫也。
』延暦寺座主内供奉十禪師安慧卒。
年六十四。
六日庚午。
遣使於賀茂社奉幣。
謝申伐木并穢損事。
八日壬申。
潅佛於仁壽殿。
』平野祭如常。
四月八日當諸祭祀。
停潅佛儀。
▼是日書潅佛。
誤歟。
九日癸酉。
梅宮祭。
十三日丁醜。
地震。
』月宿至弖。
』大納言正三位兼行左近衛大將藤原朝臣氏宗抗表。
請罷大將職。
不許。
十四日戊寅。
夜月虧。
細如三日初生魄。
十五日己卯。
成選短冊。
』出羽國言。
飽海郡月山。
大物忌兩神社前。
雨石鏃六枚。
十六日庚辰。
遣使十箇寺。
轉念功徳。
令能登國司。
延廿僧於氣多社。
讀金剛般若經千卷。
祈帝病平復也。
廿日甲申。
諸衛警固。
縁賀茂祭也。
廿一日乙酉。
賀茂祭。
齋内親王依穢不向於社。
廿二日丙戌。
諸衛解嚴。
廿三日丁亥。
從四位下行大學博士大春日朝臣雄繼。
從五位下守大判事兼行明法博士完令永繼並卒。
雄繼年七十九。
永繼六十七。
廿七日辛卯。
雷而不雨。
諸衛陣於殿前。
廿八日壬辰。
地震。
五月甲午朔。
三日丙申。
大納言正三位兼行左近衛大將藤原朝臣氏宗重上表。
勅答從所請。
五日戊戌。
停端午之。
八日辛醜。
延六十僧於紫震殿。
讀大般若經。
限三日訖。
十日癸卯。
歳星犯房。
右服經歴七日。
十四日丁未。
郡司擬文。
於仗下行之。
』▼是日。
勅令法隆寺僧。
毎年預維摩最勝兩會竪義。
立爲恒例。
十九日壬子。
地震。
廿六日己未。
任官。
是月。
霖雨。
六月癸亥朔。
三日乙醜。
以傳燈大法師位圓珍爲延暦寺座主。
使少納言和氣朝臣彜範。
』淡路國飢。
借貸正稅稻一萬束。
十一日癸酉。
月次神今食祭。
天皇不禦神嘉殿。
勅王公奉祭。
』▼是日。
無品宗康親王薨。
帝不視事三日。
親王者。
仁明天皇之第二子也。
母贈皇後澤子。
贈太政大臣總繼之女。
與光孝天皇同胞也。
本是四品。
入道爲僧。
』今日。
中納言從三位兼行左近衛大將藤原朝臣基經抗表請罷大將。
不許。
』美濃權守從五位上滋野朝臣安城卒。
安城尤好老莊。
諸道人等受其訓説。
卒時年六十八。
良幹之也。
十五日丁醜。
沙門玄脩。
苦脩得驗。
經行管内勅令太宰府。
乘傳入京。
廿一日癸未。
任郡司。
廿三日乙酉。
奉幣賀茂以下諸社十所。
社嘉注也。
廿六日戊子。
撰格所起請十三條雲々。
』其十二曰。
天長二年五月廿五日格伝。
勘解由使起請。
延暦十七年正月廿日格伝。
五畿内七道諸國。
定額寺資財等帳。
附朝集使。
毎年進官。
自今以後。
宜停進之。
但遷替國司。
相續者。
自爾以降。
不進件帳。
今諸國言上不與解由狀。
多載部内定額寺資材堂舍無實破損等。
夫有司勘事。
文案爲本。
既無其帳。
何辨眞僞。
望請六年一進。
以備勘據者。
右大臣宣。
奉勅依請者。
凡六年一進。
爲期遷替。
而今秩歴之期改定四年。
資財之帳。
猶指六年。
去任後進。
不便勘據。
望請四年一進。
以適勘會。
廿八日庚寅。
制。
相撲。
永隷兵部省。
』周防國守兼任鑄錢司長官者四年爲秩。
秋七月壬辰朔。
四日乙未。
廣瀬竜田祭。
八日己亥。
地震。
動内外墻屋。
往々頽破。
九日庚子。
地震。
』大和國吉野郡深山有沙門。
名道珠。
少年入山未出。
天皇聞有修驗。
遣左近衛將正六位上丹波直嗣茂。
徴道珠。
隨嗣茂來謁。
留數日。
優禮放還。
施布米有數焉。
十一日壬寅。
授近江國建部神從四位上。
十二日癸卯。
地震震。
』美濃國池田郡人守部秀刀自。
夫死後。
孀居虛室。
守義不移。
造佛寫經。
晨昏禮拜。
永斷葷血。
不事織。
拜佛之外。
哭不絶聲。
勅叙位二階。
免戸内租。
以表門閭。
十三日甲辰。
地震。
十五日丙午。
播磨國言。
今月八日地大震動。
諸郡官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