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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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尓〉至〈萬弖〉。
及諸郡司主帳已上〈乃〉把笏者〈尓〉。
位一階上賜治賜〈布〉。
又悠紀國〈乃〉今年庸物。
主基國〈乃〉今年田租免賜〈布〉。
兩國〈乃〉蔔相郡司〈尓波〉。
特禦物賜〈波久止〉宣。
』神祇伯大副及二國齋部少領已上。
加賜馬各一疋。
』授正四位下源朝臣全姫從三位。
無位爲子女王。
憙子女王。
異子女王並從四位下。
從四位下伴宿祢友子從四位上。
無位源朝臣盈姫從四位下。
從五位上菅原朝臣閑子。
甘南備眞人伊勢子並正五位下。
從五位下田口朝臣舘子。
菅原朝臣勢子並從五位上。
外從五位下賀陽朝臣姑子。
無位源朝臣高子。
橘朝臣常子。
藤原朝臣繼子。
藤原朝臣高子。
藤原朝臣榮善子。
百濟王香春。
笠朝臣遠子並從五位下。
從六位上江沼臣河子外從五位下。
廿三日甲戌。
大雨雪。
廿九日庚辰。
雪未止。
卅日辛巳。
大祓於朱雀門前。
大甞祭解齋也。
十二月壬午朔。
十一日壬辰。
月次神今食祭如常。
十四日乙未。
授信濃國無位守達神從五位下。
淡路國正六位上湊口神從五位下。
十八日己亥。
延屈六十僧於東宮。
限以三日。
轉讀大般若經。
并修佛名懴悔。
廿一日壬寅。
正三位行中納言兼右近衛大將源朝臣定。
正三位行中納言源朝臣弘並爲大納言。
定右近衛大將如故。
從四位上守大藏卿兼行因幡守清原眞人岑成爲參議。
正五位下守右中弁兼行式部少輔大枝朝臣音人爲權左中弁。
式部少輔如故。
正五位下行肥後守藤原朝臣冬緒爲右中弁。
參議正三位行皇太後宮大夫兼伊豫權守伴宿祢善男爲民部卿。
餘官如故。
正五位下行紀伊守在原朝臣善淵爲大和守。
散位從五位下佐伯宿祢子房爲武藏權介。
從五位下藤原朝臣貞庭爲上総介。
遠江守從五位下藤原朝臣眞冬爲常陸介。
正三位行權中納言平朝臣高棟加陸奧出羽按察使。
參議右大弁從四位上兼行左近衛中將勘解由長官近江權守藤原朝臣良繩爲備前守。
右大弁左近衛中將勘解由長官並如故。
散位從五位下文室眞人益善爲紀伊守。
廿二日癸夘。
從四位上行攝津守滋野朝臣貞雄卒。
貞雄者。
右京人也。
父從五位上家譯。
延暦十七年改伊蘇志臣。
賜滋野宿祢。
弘仁十四年改宿祢賜朝臣。
貞雄。
是家譯之第三子也。
身長六尺餘。
雅有儀貌。
幼遊大學。
頗閑詞賦。
弘仁七年爲主殿少屬。
累遷掃部權允。
右衛門少尉。
嶬峨天皇徴貞雄近侍。
恩寵稍密。
自右衛門少尉。
遷掃部助。
兼左近衛將監。
天長四年授從五位下。
除備前權介。
承和五年改權爲正。
其年授從五位上。
拜少納言。
兼侍從。
十二年出爲丹波守。
加正五位下。
嘉祥三年授從四位下。
拜但馬權守。
天安二年爲攝津守。
貞觀元年進從四位上。
女從五位上岑子。
文徳天皇納之。
誕二皇子二皇女並賜姓源朝臣。
貞雄職歴數國。
殊迹無聞。
爲性仁愛。
與物無競焉。
卒時年六十五。
廿五日丙午。
伊勢齋恬子内親王。
於鴨水邊六條坊門末修禊。
賀茂齋儀子内親王。
於同水邊待賢門末修禊。
並入初齋院。
廿七日戊申。
大臣奉勅。
於建禮門前。
行荷前幣之事。
』太政官論奏言。
前越後守從五位上伴宿祢龍男令從者公彌侯廣野等。
毆殺書生物部稻吉。
前者稻吉向太政官。
告訴守龍男犯用官物。
故殺之狀下刑部省。
令斷龍男罪。
省稱會恩赦。
直從放免。
前豊後守從五位下石川朝臣宗繼寃奪百姓財物。
介外從五位下山口宿祢稻床等證之。
下刑部省。
妄引赦書。
擅從原免。
前左馬權少允正六位上清岑朝臣田繼。
少允從六位上紀朝臣令名。
少屬正六位上安倍朝臣有之。
從六位上麻續部清道。
史生從六位上田邊史宅主。
騎士餘廣主。
恩智貞吉等。
以私馬換官馬。
省亦無所考訊。
皆以赦免。
刑部大丞正六位上藤原朝臣飽永。
少録從七位下秦忌寸秋野。
前少輔從五位上源朝臣頴。
大録從七位上布瑠宿祢道永等從大丞丹□眞総言。
放出罪人。
前日向守從五位下嗣岑王謀殺詔使正五位下田口朝臣房富等。
須詳加覆案者也。
帝特降優詔曰。
龍男。
宗繼。
及左馬寮官人等所犯。
年遷時變。
人物改易。
飽永等罪。
成自眞総。
情有可矜。
宜申優曲。
並從原宥。
但刑部大丞正六位上兼中判事丹□眞人眞総□執非法故縱罪人。
仍官當解任。
嗣岑王依先斷官當免爵。
卅日辛亥。
大祓於朱雀門前并大儺如常儀。
及諸郡司主帳已上〈乃〉把笏者〈尓〉。
位一階上賜治賜〈布〉。
又悠紀國〈乃〉今年庸物。
主基國〈乃〉今年田租免賜〈布〉。
兩國〈乃〉蔔相郡司〈尓波〉。
特禦物賜〈波久止〉宣。
』神祇伯大副及二國齋部少領已上。
加賜馬各一疋。
』授正四位下源朝臣全姫從三位。
無位爲子女王。
憙子女王。
異子女王並從四位下。
從四位下伴宿祢友子從四位上。
無位源朝臣盈姫從四位下。
從五位上菅原朝臣閑子。
甘南備眞人伊勢子並正五位下。
從五位下田口朝臣舘子。
菅原朝臣勢子並從五位上。
外從五位下賀陽朝臣姑子。
無位源朝臣高子。
橘朝臣常子。
藤原朝臣繼子。
藤原朝臣高子。
藤原朝臣榮善子。
百濟王香春。
笠朝臣遠子並從五位下。
從六位上江沼臣河子外從五位下。
廿三日甲戌。
大雨雪。
廿九日庚辰。
雪未止。
卅日辛巳。
大祓於朱雀門前。
大甞祭解齋也。
十二月壬午朔。
十一日壬辰。
月次神今食祭如常。
十四日乙未。
授信濃國無位守達神從五位下。
淡路國正六位上湊口神從五位下。
十八日己亥。
延屈六十僧於東宮。
限以三日。
轉讀大般若經。
并修佛名懴悔。
廿一日壬寅。
正三位行中納言兼右近衛大將源朝臣定。
正三位行中納言源朝臣弘並爲大納言。
定右近衛大將如故。
從四位上守大藏卿兼行因幡守清原眞人岑成爲參議。
正五位下守右中弁兼行式部少輔大枝朝臣音人爲權左中弁。
式部少輔如故。
正五位下行肥後守藤原朝臣冬緒爲右中弁。
參議正三位行皇太後宮大夫兼伊豫權守伴宿祢善男爲民部卿。
餘官如故。
正五位下行紀伊守在原朝臣善淵爲大和守。
散位從五位下佐伯宿祢子房爲武藏權介。
從五位下藤原朝臣貞庭爲上総介。
遠江守從五位下藤原朝臣眞冬爲常陸介。
正三位行權中納言平朝臣高棟加陸奧出羽按察使。
參議右大弁從四位上兼行左近衛中將勘解由長官近江權守藤原朝臣良繩爲備前守。
右大弁左近衛中將勘解由長官並如故。
散位從五位下文室眞人益善爲紀伊守。
廿二日癸夘。
從四位上行攝津守滋野朝臣貞雄卒。
貞雄者。
右京人也。
父從五位上家譯。
延暦十七年改伊蘇志臣。
賜滋野宿祢。
弘仁十四年改宿祢賜朝臣。
貞雄。
是家譯之第三子也。
身長六尺餘。
雅有儀貌。
幼遊大學。
頗閑詞賦。
弘仁七年爲主殿少屬。
累遷掃部權允。
右衛門少尉。
嶬峨天皇徴貞雄近侍。
恩寵稍密。
自右衛門少尉。
遷掃部助。
兼左近衛將監。
天長四年授從五位下。
除備前權介。
承和五年改權爲正。
其年授從五位上。
拜少納言。
兼侍從。
十二年出爲丹波守。
加正五位下。
嘉祥三年授從四位下。
拜但馬權守。
天安二年爲攝津守。
貞觀元年進從四位上。
女從五位上岑子。
文徳天皇納之。
誕二皇子二皇女並賜姓源朝臣。
貞雄職歴數國。
殊迹無聞。
爲性仁愛。
與物無競焉。
卒時年六十五。
廿五日丙午。
伊勢齋恬子内親王。
於鴨水邊六條坊門末修禊。
賀茂齋儀子内親王。
於同水邊待賢門末修禊。
並入初齋院。
廿七日戊申。
大臣奉勅。
於建禮門前。
行荷前幣之事。
』太政官論奏言。
前越後守從五位上伴宿祢龍男令從者公彌侯廣野等。
毆殺書生物部稻吉。
前者稻吉向太政官。
告訴守龍男犯用官物。
故殺之狀下刑部省。
令斷龍男罪。
省稱會恩赦。
直從放免。
前豊後守從五位下石川朝臣宗繼寃奪百姓財物。
介外從五位下山口宿祢稻床等證之。
下刑部省。
妄引赦書。
擅從原免。
前左馬權少允正六位上清岑朝臣田繼。
少允從六位上紀朝臣令名。
少屬正六位上安倍朝臣有之。
從六位上麻續部清道。
史生從六位上田邊史宅主。
騎士餘廣主。
恩智貞吉等。
以私馬換官馬。
省亦無所考訊。
皆以赦免。
刑部大丞正六位上藤原朝臣飽永。
少録從七位下秦忌寸秋野。
前少輔從五位上源朝臣頴。
大録從七位上布瑠宿祢道永等從大丞丹□眞総言。
放出罪人。
前日向守從五位下嗣岑王謀殺詔使正五位下田口朝臣房富等。
須詳加覆案者也。
帝特降優詔曰。
龍男。
宗繼。
及左馬寮官人等所犯。
年遷時變。
人物改易。
飽永等罪。
成自眞総。
情有可矜。
宜申優曲。
並從原宥。
但刑部大丞正六位上兼中判事丹□眞人眞総□執非法故縱罪人。
仍官當解任。
嗣岑王依先斷官當免爵。
卅日辛亥。
大祓於朱雀門前并大儺如常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