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
關燈
小
中
大
。
散位從五位下正峯王爲松尾社使。
正五位下守右中弁兼行式部少輔大枝朝臣音人爲平野社使。
從五位下行主殿權助藤原朝臣水谷爲大原野社使。
右兵衛佐從五位下源朝臣至爲乙訓社使。
從五位下守右兵庫頭藤原朝臣四時爲大神社使。
掃部頭從五位上藤原朝臣貞敏爲石上社使。
從四位下行兵部大輔藤原朝臣仲統爲春日社使。
從五位下守圖書頭當麻眞人清雄爲當麻社使。
中務少輔從五位下源朝臣包爲住吉社使。
散位從五位下丹□眞人繩主爲丹□社使。
少納言兼侍從從五位下良峯朝臣經世爲杜本社使。
神祇大祐正六位上大中臣朝臣豊雄爲氣比氣多兩社使。
散位從五位下紀朝臣宗守爲日前國懸兩社使。
』授平野正二位今木神從一位。
從四位上久度神。
古開神並從三位。
正五位下合殿比□神從四位下。
十九日壬申。
雷雨。
震内教坊柿樹。
廿一日甲戌。
存問兼領渤海客使直講苅田安雄復命奏言。
客徒。
今月六日解纜帰蕃。
大内記安倍清行。
去四月丁父憂去職。
故安雄獨歸奏事。
依諒闇不喚客徒。
自加賀國還蕃焉。
廿三日丙子。
以從五位上守右少弁兼行中宮亮藤原朝臣家宗爲修理東大寺大佛長官。
廿七日庚辰。
地震。
廿八日辛巳。
河内國言。
禾兩岐。
是月。
雅院櫻樹華。
京中李樹皆華。
八月甲申朔。
新鑄印一面賜美作國。
以國司申請舊印文字□滅不堪行用也。
三日丙戌。
大雨。
』遣從五位下行備後權介藤原朝臣山陰。
外從五位下行陰陽權助兼陰陽博士滋嶽朝臣川人等。
於大和國吉野郡高山。
令修祭禮。
董仲舒祭法雲。
螟□賊害五穀之時。
於害食之州縣内清淨處。
解之攘之。
故用此法。
前年命陰陽寮。
於城北船嶽修此祭。
今亦於此修之。
蓋擇清淨之處。
四日丁亥。
下野國言。
木連理。
七日庚寅。
屈請六十僧於東宮。
轉讀大般若經。
限以三日。
八日辛卯。
地震。
』勅。
五畿七道諸國年貢禦鷹。
一切停止。
九日壬辰。
自五月至今月霖雨。
仍遣使者於大和國丹生河上雨師社。
奉幣青馬等。
祈以止雨也。
十日癸巳。
尚侍從三位當麻眞人浦蟲薨。
時年八十。
浦蟲者。
右京人也。
父正六位上繼麻呂。
浦蟲。
弘仁七年任典殿。
十三年授從五位下。
未幾遷爲掌侍。
十四年授從五位上。
天長五年授正五位下。
爲典侍。
九年授從四位下。
承和八年授從四位上。
嘉祥三年授正四位下。
後年授從三位。
天安元年任尚侍。
浦蟲爲人貞和。
早標美譽。
未嘗適於人。
遂不知伉儷之道。
自掌宮人之職。
能修禁内之禮式。
十二日乙未。
大風雨交殺。
京師人居被風壞者多。
十三日丙申。
授和泉國從五位下聖神從四位下無位舊府神正五位下。
比賣神從五位上。
河内國無位飛鳥戸神正四位下。
正六位上若倭彥命。
若倭姫命並從五位下。
』禁畿内畿外諸國司養鷹鷂。
十六日己亥。
右京人散位從五位下高向朝臣公輔。
元名桑田麻呂。
而叙位告身。
注名公輔。
依公輔申請。
除籍帳桑田麻呂字。
十七日庚子。
上野國正六位上委文神列於官社。
廿日癸夘。
授上野國正六位上委文神從五位下。
廿一日甲辰。
皇太後屈請六十僧於雙丘寺。
限五箇日。
講法華經。
奉爲田邑天皇。
修周忌之齋也。
群臣百寮皆悉參會。
廿五日戊申。
出雲國俘囚正六位上吉彌侯黃海叙從五位下。
廿七日庚戌。
於雙丘寺。
修田邑天皇周忌禦齋會。
親王公卿參集。
式部省點検五位已上見參者。
廿八日辛亥。
依十禪師傳燈大法師位恵亮表請。
始置延暦寺年分度者二人。
其一人爲賀茂神。
可試大安樂經。
加試法華經金光明經。
一人爲春日神。
可試維摩詰所説經。
加試法華經金光明經。
表曰。
恵亮言。
皇覺導物。
且實且權。
大士垂迹。
或王或神。
故聖王治國。
必頼神明之冥助。
神道剪累。
隻憑調禦之慧刄。
伏惟。
金輪陛下。
乘六牙而降神跡。
逮九歳而登九五。
受佛付囑。
轉大法輪。
法門餘慶。
還在于今歟。
所謂維摩不二之典。
盛演佛境不思之義。
高貴四徳之教。
寔談佛性常住之旨。
並斯如來。
護國利人之門。
不可一廢者也。
是以。
恵亮等。
以去嘉祥三年八月五日陛下在東宮日。
經啓祈願已畢。
頃年殊垂恩感。
毎降誕日。
且度。
于今八年。
伏冀。
天慈幸降恩勅。
不改素願。
永歳三月下旬
散位從五位下正峯王爲松尾社使。
正五位下守右中弁兼行式部少輔大枝朝臣音人爲平野社使。
從五位下行主殿權助藤原朝臣水谷爲大原野社使。
右兵衛佐從五位下源朝臣至爲乙訓社使。
從五位下守右兵庫頭藤原朝臣四時爲大神社使。
掃部頭從五位上藤原朝臣貞敏爲石上社使。
從四位下行兵部大輔藤原朝臣仲統爲春日社使。
從五位下守圖書頭當麻眞人清雄爲當麻社使。
中務少輔從五位下源朝臣包爲住吉社使。
散位從五位下丹□眞人繩主爲丹□社使。
少納言兼侍從從五位下良峯朝臣經世爲杜本社使。
神祇大祐正六位上大中臣朝臣豊雄爲氣比氣多兩社使。
散位從五位下紀朝臣宗守爲日前國懸兩社使。
』授平野正二位今木神從一位。
從四位上久度神。
古開神並從三位。
正五位下合殿比□神從四位下。
十九日壬申。
雷雨。
震内教坊柿樹。
廿一日甲戌。
存問兼領渤海客使直講苅田安雄復命奏言。
客徒。
今月六日解纜帰蕃。
大内記安倍清行。
去四月丁父憂去職。
故安雄獨歸奏事。
依諒闇不喚客徒。
自加賀國還蕃焉。
廿三日丙子。
以從五位上守右少弁兼行中宮亮藤原朝臣家宗爲修理東大寺大佛長官。
廿七日庚辰。
地震。
廿八日辛巳。
河内國言。
禾兩岐。
是月。
雅院櫻樹華。
京中李樹皆華。
八月甲申朔。
新鑄印一面賜美作國。
以國司申請舊印文字□滅不堪行用也。
三日丙戌。
大雨。
』遣從五位下行備後權介藤原朝臣山陰。
外從五位下行陰陽權助兼陰陽博士滋嶽朝臣川人等。
於大和國吉野郡高山。
令修祭禮。
董仲舒祭法雲。
螟□賊害五穀之時。
於害食之州縣内清淨處。
解之攘之。
故用此法。
前年命陰陽寮。
於城北船嶽修此祭。
今亦於此修之。
蓋擇清淨之處。
四日丁亥。
下野國言。
木連理。
七日庚寅。
屈請六十僧於東宮。
轉讀大般若經。
限以三日。
八日辛卯。
地震。
』勅。
五畿七道諸國年貢禦鷹。
一切停止。
九日壬辰。
自五月至今月霖雨。
仍遣使者於大和國丹生河上雨師社。
奉幣青馬等。
祈以止雨也。
十日癸巳。
尚侍從三位當麻眞人浦蟲薨。
時年八十。
浦蟲者。
右京人也。
父正六位上繼麻呂。
浦蟲。
弘仁七年任典殿。
十三年授從五位下。
未幾遷爲掌侍。
十四年授從五位上。
天長五年授正五位下。
爲典侍。
九年授從四位下。
承和八年授從四位上。
嘉祥三年授正四位下。
後年授從三位。
天安元年任尚侍。
浦蟲爲人貞和。
早標美譽。
未嘗適於人。
遂不知伉儷之道。
自掌宮人之職。
能修禁内之禮式。
十二日乙未。
大風雨交殺。
京師人居被風壞者多。
十三日丙申。
授和泉國從五位下聖神從四位下無位舊府神正五位下。
比賣神從五位上。
河内國無位飛鳥戸神正四位下。
正六位上若倭彥命。
若倭姫命並從五位下。
』禁畿内畿外諸國司養鷹鷂。
十六日己亥。
右京人散位從五位下高向朝臣公輔。
元名桑田麻呂。
而叙位告身。
注名公輔。
依公輔申請。
除籍帳桑田麻呂字。
十七日庚子。
上野國正六位上委文神列於官社。
廿日癸夘。
授上野國正六位上委文神從五位下。
廿一日甲辰。
皇太後屈請六十僧於雙丘寺。
限五箇日。
講法華經。
奉爲田邑天皇。
修周忌之齋也。
群臣百寮皆悉參會。
廿五日戊申。
出雲國俘囚正六位上吉彌侯黃海叙從五位下。
廿七日庚戌。
於雙丘寺。
修田邑天皇周忌禦齋會。
親王公卿參集。
式部省點検五位已上見參者。
廿八日辛亥。
依十禪師傳燈大法師位恵亮表請。
始置延暦寺年分度者二人。
其一人爲賀茂神。
可試大安樂經。
加試法華經金光明經。
一人爲春日神。
可試維摩詰所説經。
加試法華經金光明經。
表曰。
恵亮言。
皇覺導物。
且實且權。
大士垂迹。
或王或神。
故聖王治國。
必頼神明之冥助。
神道剪累。
隻憑調禦之慧刄。
伏惟。
金輪陛下。
乘六牙而降神跡。
逮九歳而登九五。
受佛付囑。
轉大法輪。
法門餘慶。
還在于今歟。
所謂維摩不二之典。
盛演佛境不思之義。
高貴四徳之教。
寔談佛性常住之旨。
並斯如來。
護國利人之門。
不可一廢者也。
是以。
恵亮等。
以去嘉祥三年八月五日陛下在東宮日。
經啓祈願已畢。
頃年殊垂恩感。
毎降誕日。
且度。
于今八年。
伏冀。
天慈幸降恩勅。
不改素願。
永歳三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