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同治朝之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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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不相讓,最後帝自決定,選崇绮女阿魯特氏為後,以鳳秀女富察氏為妃,慈禧因之不悅。
秋間,大婚禮成,相傳慈禧戒帝毋常至中宮,并令皇後學習禮儀,帝遂郁郁不樂,常獨住乾清宮,明年春,親政,乃微服出遊,太後并不之問,同治十三年(一八七四)冬,染得天花,禦醫醫治,痘已結痂,倏變為劇,十二月遂死。
慈禧立奕子載湉為帝,其母則其妹也。
地方官之權重 太後臨朝,政治上不良之影響已言于前,其初太平天國及諸方禍亂,旗兵綠營不能平定,滿員之任統帥者,未有功績,朝廷乃變政策,重用漢人,統兵平亂之諸帥,朝廷初未授以軍隊,給與饷糧,不過與以名義而已。
兵勇募自其家鄉,将士由其擢用,饷則于其駐防之地百方籌募,甚至榨取,清代重文輕武,一品武官幾同于督撫之侍從,高宗嘗下诏嚴禁,固不能有所改正。
至是,平亂之欽差大臣,多為文人,且兼總督或巡撫之職。
其人新立功績,負有時望,朝廷亦優待之。
恭親王小心謹慎,遇有大事,不肯主持,往往征求其意見。
其中尤負盛名者,當推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等。
左氏後言朝廷情狀曰:“内臣之權,重在承旨會議,事無大小,多借疆臣以為設施。
”此種現象之造成,始于同治初年。
軍機大臣雖多滿人,疆吏則多漢人,滿人之居高位者,未有才能傑出之士,宜漢人漸居要職也。
軍功保舉人員 本部十八省之紛擾,凡二十四年。
朝廷為鼓勵人心之計,厚賞作戰之将士,統兵之将帥亦欲多所保舉,甚者掩敗為勝,冒奪軍功,部議不能多所駁斥。
保舉之數,據同治六年(一八六七)左宗棠奏稱各省軍營所保武職,無慮十數萬員。
其時太平天國新平,撚、苗、回猶熾,保舉武官,竟如此之多,其保至三品以上者,據曾國藩言,不下數萬人。
戰争之際,雖無實缺,尚可于營中效力,領支饷銀,及後亂平,多遣散回鄉。
其人狃于得官取财之易,不知營生,一部分投入會匪,乘機為亂。
其有奧援者,則有差委,顧此為極少數之幸運分子,其随舊日長官而冀謀得一差或一職者,則數甚衆,生計困難,自不能免,乃屢有造謀,發生巨案。
捐輸 其他政治上之不良影響,則政府因亂收入銳減,而軍費浩繁,支出增加,官吏一再減成發給俸金養廉,固仍無濟于事,乃廣開捐輸。
捐輸由來已久,清帝亦常開捐,要當災亂或财政困難之時,收入年約三四百萬兩。
無奈内亂正亟,人民救死不暇,各業停頓,現金自不易得,且政局尚未安定,倘或叛人攻陷城邑納捐者危險孔多,故開捐之後,收入并不甚多,乃改例減價,降級者亦得捐複,富人且可為其已死之父祖捐得追封。
據浙江巡撫王凱泰奏疏,出銀三四千兩,即得道府,千餘兩即為知縣,百餘兩即為佐雜。
會内亂次第平定,熱于入仕者,因而利用事機納赀為官,同治中葉捐輸一途,年約百萬,可見入赀者之多。
各省候補者,莫不有人滿之患。
其人視官同于投資求利,他日得一實缺,何能責其善治其民? 候補官之窘狀 軍功捐輸深受内亂之影響,造成仕途冗雜之現狀,二者自時人觀之,得之均屬甚易,正途出身仍極高貴。
士子按期應考,每科必有錄取,院考鄉試固無論矣,會試錄取二三百人,其授官者,在京或一二十年不得補缺,其入翰林院者或十年不得一差,不遷一秩,俸金又少,難于維持生活。
故京官多望外缺,無如缺少官多,甚者千餘人補數十員之缺,非善于鑽營或有奧援者,蓋不易得。
候補官員居于省會,每逢初一十五,例須親至督撫衙門行禮。
其人多無進款,衣食艱難,甚至自殺。
正途出身者,尚能作文,應付月課,優得津貼。
于此窮迫生活之中,而捐輸者并不減少,蓋居官緻富者,常為人所論及,而失敗者無人注意也。
清季吏治之腐敗,此其原因之一。
軍隊之未改革 内亂之久,軍隊戰鬥力弱,不足以平亂,實一主要原因,其造成者,一則武舉不适于用,将士多行伍出身,兵士未受嚴格之操練。
一則兵丁饷銀太少,尚不能全數發給,将士吞沒缺額之饷,乃聽其營生。
一則器械多為古代遺物,外國槍炮之威力,不為國人所信,雙方以刀相殺,勇者勝耳。
内戰之平定,非旗兵綠營之力,乃臨時召練之鄉勇。
其人饷銀較厚,作戰勇敢,又有智謀之士指揮,故能勝利。
然時所謂精兵,操練不過數月,軍器仍為刀矛鳥槍,是以老師糜饷,曆久始平内亂。
戰後,鄉勇一部分解散歸農,朝廷恢複舊有兵額,餘則未有重要改革。
左宗棠奏請裁減福建額兵,增加饷糧,實有所見,無如朝廷上無人主持,為之奈何?亂前腐敗之情狀,一一恢複。
外人明了中國情狀者,莫不主張改練軍隊。
其來中國初為商業,内亂妨礙商業之發達,英于廣東代練軍隊,則其例也。
其有政治野心或欲見好于清廷者,亦欲代平内亂。
朝廷疆吏多所疑慮,
秋間,大婚禮成,相傳慈禧戒帝毋常至中宮,并令皇後學習禮儀,帝遂郁郁不樂,常獨住乾清宮,明年春,親政,乃微服出遊,太後并不之問,同治十三年(一八七四)冬,染得天花,禦醫醫治,痘已結痂,倏變為劇,十二月遂死。
慈禧立奕子載湉為帝,其母則其妹也。
地方官之權重 太後臨朝,政治上不良之影響已言于前,其初太平天國及諸方禍亂,旗兵綠營不能平定,滿員之任統帥者,未有功績,朝廷乃變政策,重用漢人,統兵平亂之諸帥,朝廷初未授以軍隊,給與饷糧,不過與以名義而已。
兵勇募自其家鄉,将士由其擢用,饷則于其駐防之地百方籌募,甚至榨取,清代重文輕武,一品武官幾同于督撫之侍從,高宗嘗下诏嚴禁,固不能有所改正。
至是,平亂之欽差大臣,多為文人,且兼總督或巡撫之職。
其人新立功績,負有時望,朝廷亦優待之。
恭親王小心謹慎,遇有大事,不肯主持,往往征求其意見。
其中尤負盛名者,當推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等。
左氏後言朝廷情狀曰:“内臣之權,重在承旨會議,事無大小,多借疆臣以為設施。
”此種現象之造成,始于同治初年。
軍機大臣雖多滿人,疆吏則多漢人,滿人之居高位者,未有才能傑出之士,宜漢人漸居要職也。
軍功保舉人員 本部十八省之紛擾,凡二十四年。
朝廷為鼓勵人心之計,厚賞作戰之将士,統兵之将帥亦欲多所保舉,甚者掩敗為勝,冒奪軍功,部議不能多所駁斥。
保舉之數,據同治六年(一八六七)左宗棠奏稱各省軍營所保武職,無慮十數萬員。
其時太平天國新平,撚、苗、回猶熾,保舉武官,竟如此之多,其保至三品以上者,據曾國藩言,不下數萬人。
戰争之際,雖無實缺,尚可于營中效力,領支饷銀,及後亂平,多遣散回鄉。
其人狃于得官取财之易,不知營生,一部分投入會匪,乘機為亂。
其有奧援者,則有差委,顧此為極少數之幸運分子,其随舊日長官而冀謀得一差或一職者,則數甚衆,生計困難,自不能免,乃屢有造謀,發生巨案。
捐輸 其他政治上之不良影響,則政府因亂收入銳減,而軍費浩繁,支出增加,官吏一再減成發給俸金養廉,固仍無濟于事,乃廣開捐輸。
捐輸由來已久,清帝亦常開捐,要當災亂或财政困難之時,收入年約三四百萬兩。
無奈内亂正亟,人民救死不暇,各業停頓,現金自不易得,且政局尚未安定,倘或叛人攻陷城邑納捐者危險孔多,故開捐之後,收入并不甚多,乃改例減價,降級者亦得捐複,富人且可為其已死之父祖捐得追封。
據浙江巡撫王凱泰奏疏,出銀三四千兩,即得道府,千餘兩即為知縣,百餘兩即為佐雜。
會内亂次第平定,熱于入仕者,因而利用事機納赀為官,同治中葉捐輸一途,年約百萬,可見入赀者之多。
各省候補者,莫不有人滿之患。
其人視官同于投資求利,他日得一實缺,何能責其善治其民? 候補官之窘狀 軍功捐輸深受内亂之影響,造成仕途冗雜之現狀,二者自時人觀之,得之均屬甚易,正途出身仍極高貴。
士子按期應考,每科必有錄取,院考鄉試固無論矣,會試錄取二三百人,其授官者,在京或一二十年不得補缺,其入翰林院者或十年不得一差,不遷一秩,俸金又少,難于維持生活。
故京官多望外缺,無如缺少官多,甚者千餘人補數十員之缺,非善于鑽營或有奧援者,蓋不易得。
候補官員居于省會,每逢初一十五,例須親至督撫衙門行禮。
其人多無進款,衣食艱難,甚至自殺。
正途出身者,尚能作文,應付月課,優得津貼。
于此窮迫生活之中,而捐輸者并不減少,蓋居官緻富者,常為人所論及,而失敗者無人注意也。
清季吏治之腐敗,此其原因之一。
軍隊之未改革 内亂之久,軍隊戰鬥力弱,不足以平亂,實一主要原因,其造成者,一則武舉不适于用,将士多行伍出身,兵士未受嚴格之操練。
一則兵丁饷銀太少,尚不能全數發給,将士吞沒缺額之饷,乃聽其營生。
一則器械多為古代遺物,外國槍炮之威力,不為國人所信,雙方以刀相殺,勇者勝耳。
内戰之平定,非旗兵綠營之力,乃臨時召練之鄉勇。
其人饷銀較厚,作戰勇敢,又有智謀之士指揮,故能勝利。
然時所謂精兵,操練不過數月,軍器仍為刀矛鳥槍,是以老師糜饷,曆久始平内亂。
戰後,鄉勇一部分解散歸農,朝廷恢複舊有兵額,餘則未有重要改革。
左宗棠奏請裁減福建額兵,增加饷糧,實有所見,無如朝廷上無人主持,為之奈何?亂前腐敗之情狀,一一恢複。
外人明了中國情狀者,莫不主張改練軍隊。
其來中國初為商業,内亂妨礙商業之發達,英于廣東代練軍隊,則其例也。
其有政治野心或欲見好于清廷者,亦欲代平内亂。
朝廷疆吏多所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