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雲擷英小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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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復爾耶?」叩以故,曰:「君試抑誌暫傾聽之,數閱而後,仍以為不入耳,麾某等去未晚也。
」心異之,曰:「子姑出所長以試。
」比登看場,甫發聲,覺小異,再聽之,其聲清而揚,中商調。
有頃換羽移宮,穿絲咽革,纏肩繞脰,變態無方,盡一日夜始畢其技。
歸後,同人怪,問之。
餘曰:「天下事徒騖虛名以徇眾誌,未有不敗乃事者。
今於秦聲昆曲見之矣。
蓋秦聲與昆曲,其中有同者,有不同者。
識其所以同,則聽秦聲無異聽昆曲也;識其所以不同,吾恐聽秦聲不復聽昆曲矣。
」諸君愕眙,請畢其說。
餘曰:「演劇昉於唐教坊梨園子弟,金元間始有院本。
一人場內坐唱,一人場上應節赴焉,今戲劇出場,必扮天官引導之,其遺意也。
院本之後,演而為曼綽(俗稱高腔,在京師者稱京腔),為弦索。
曼綽流於南部,一變為弋陽腔,再變為海鹽腔。
至明萬曆後,梁伯龍、魏良輔出,始變為昆山腔。
弦索流於北部,安徽人歌之為樅陽腔(今名石牌腔,俗名吹腔),湖廣人歌之為襄陽腔(今謂之湖廣腔),陝西人歌之為秦腔。
秦腔自唐宋元明以來,音皆如此,後復間以弦索。
至於燕京及齊晉中州,音雖遞改,不過即本土所近者少變之。
是秦聲與昆曲,體固同也。
至言其用,四聲同也,二十八調同也。
聲之中有音,喉、鄂、舌、齒,唇是也;調之中有節,高下、平側、緩急、豔曼、停腔、過闆是也;闆之中有起,有要,有底;眼之中有正,有側,聲平緩則三眼一闆(惟高腔七眼一闆),聲急側則一眼一闆,又無不同也。
其中微有不同者,昆曲佐以竹,秦聲間以絲。
然樂器中九調,自乙調正宮六字凡字,小宮尺字上字諸調,絲與竹皆同也。
秦聲所以去竹者,以秦多肉聲,竹不如肉,故去笙篷,但用弦索也。
昆曲止有綽闆,秦聲兼用竹木(俗稱梆子,竹用筼簹,不用棗),所以用竹木者以秦多商聲(《詩含神霧》),商主斷割(邯鄲綽《五經析疑》),故用以象椌褐(《樂記》鄭注:「椌楬,敔。
」),聲柷然,取義於止也(《釋名》)。
且也商聲駛烈,(《元覽》),綽闆聲沉細,僅堪用以定眼也。
昔唐明皇與太真按樂清元小殿所用樂器,凡七:寧王玉笛、李龜年觱栗、而外上羯鼓、妃子枇杷、馬仙期方響,張野狐箜篌、賀懷智拍闆。
手操實居其五,可知秦中用以節聲者,唐時已若是。
矧玉笛與觱粟,昆曲亦在所不用哉!至於九調,昆曲止用七調,無四合也。
七調中乙調最高,惟十番用之。
上字調亦不嚐用,其實止五調耳。
若正宮音屬,黃鍾為主之主,乃自有昆曲二百餘年,惟蘇昆生發口即中中聲畢生所歌皆正宮調,嗣響者婁江顧子惠、施雲章二人耳。
近日歌昆曲者,甫入正宮,即犯他調,犯入他調,亦非中聲。
至秦中則人人出口皆音中,黃鍾調入正宮,而所謂正宮者,又非大聲疾呼,滿堂滿室之說也。
其擅場在直起直落,又復宛轉關生,犯入別調,仍蹈宮音(如歌商調則入商之宮,歌羽調則入羽之宮)。
樂經旋相為宮之義,非此不足以發明之。
所以然者,弦索勝笙笛,兼用四合、變宮、變徵,皆具以故。
叩律傳聲,上如抗,下如墜,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勾中鉤,累累乎端若貫珠,斯則秦聲之所有,而昆曲之所無也。
昔周有韓娥,秦有薛談、秦青,漢有虞公、李延年,唐有方等、女郝、三寶等。
在昔相傳,樂王曲聖,莘莘蓁蓁然皆秦人,非吳人也。
至於英英鼓腹,洋洋盈耳,激流波,繞梁塵,聲振林木,響遏行雲,風雲為主變色,星辰為之失度,又皆秦聲非昆曲也。
若夫調中有句,句中有字,字中有音,音中有態,小語大笑,應節無端,手無廢音,足不徒跗,神明變化,妙處不傳,則音而兼容在秦聲中,固當復進一解,又無論昆曲矣。
彼哉耳食之徒,竊附
」心異之,曰:「子姑出所長以試。
」比登看場,甫發聲,覺小異,再聽之,其聲清而揚,中商調。
有頃換羽移宮,穿絲咽革,纏肩繞脰,變態無方,盡一日夜始畢其技。
歸後,同人怪,問之。
餘曰:「天下事徒騖虛名以徇眾誌,未有不敗乃事者。
今於秦聲昆曲見之矣。
蓋秦聲與昆曲,其中有同者,有不同者。
識其所以同,則聽秦聲無異聽昆曲也;識其所以不同,吾恐聽秦聲不復聽昆曲矣。
」諸君愕眙,請畢其說。
餘曰:「演劇昉於唐教坊梨園子弟,金元間始有院本。
一人場內坐唱,一人場上應節赴焉,今戲劇出場,必扮天官引導之,其遺意也。
院本之後,演而為曼綽(俗稱高腔,在京師者稱京腔),為弦索。
曼綽流於南部,一變為弋陽腔,再變為海鹽腔。
至明萬曆後,梁伯龍、魏良輔出,始變為昆山腔。
弦索流於北部,安徽人歌之為樅陽腔(今名石牌腔,俗名吹腔),湖廣人歌之為襄陽腔(今謂之湖廣腔),陝西人歌之為秦腔。
秦腔自唐宋元明以來,音皆如此,後復間以弦索。
至於燕京及齊晉中州,音雖遞改,不過即本土所近者少變之。
是秦聲與昆曲,體固同也。
至言其用,四聲同也,二十八調同也。
聲之中有音,喉、鄂、舌、齒,唇是也;調之中有節,高下、平側、緩急、豔曼、停腔、過闆是也;闆之中有起,有要,有底;眼之中有正,有側,聲平緩則三眼一闆(惟高腔七眼一闆),聲急側則一眼一闆,又無不同也。
其中微有不同者,昆曲佐以竹,秦聲間以絲。
然樂器中九調,自乙調正宮六字凡字,小宮尺字上字諸調,絲與竹皆同也。
秦聲所以去竹者,以秦多肉聲,竹不如肉,故去笙篷,但用弦索也。
昆曲止有綽闆,秦聲兼用竹木(俗稱梆子,竹用筼簹,不用棗),所以用竹木者以秦多商聲(《詩含神霧》),商主斷割(邯鄲綽《五經析疑》),故用以象椌褐(《樂記》鄭注:「椌楬,敔。
」),聲柷然,取義於止也(《釋名》)。
且也商聲駛烈,(《元覽》),綽闆聲沉細,僅堪用以定眼也。
昔唐明皇與太真按樂清元小殿所用樂器,凡七:寧王玉笛、李龜年觱栗、而外上羯鼓、妃子枇杷、馬仙期方響,張野狐箜篌、賀懷智拍闆。
手操實居其五,可知秦中用以節聲者,唐時已若是。
矧玉笛與觱粟,昆曲亦在所不用哉!至於九調,昆曲止用七調,無四合也。
七調中乙調最高,惟十番用之。
上字調亦不嚐用,其實止五調耳。
若正宮音屬,黃鍾為主之主,乃自有昆曲二百餘年,惟蘇昆生發口即中中聲畢生所歌皆正宮調,嗣響者婁江顧子惠、施雲章二人耳。
近日歌昆曲者,甫入正宮,即犯他調,犯入他調,亦非中聲。
至秦中則人人出口皆音中,黃鍾調入正宮,而所謂正宮者,又非大聲疾呼,滿堂滿室之說也。
其擅場在直起直落,又復宛轉關生,犯入別調,仍蹈宮音(如歌商調則入商之宮,歌羽調則入羽之宮)。
樂經旋相為宮之義,非此不足以發明之。
所以然者,弦索勝笙笛,兼用四合、變宮、變徵,皆具以故。
叩律傳聲,上如抗,下如墜,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勾中鉤,累累乎端若貫珠,斯則秦聲之所有,而昆曲之所無也。
昔周有韓娥,秦有薛談、秦青,漢有虞公、李延年,唐有方等、女郝、三寶等。
在昔相傳,樂王曲聖,莘莘蓁蓁然皆秦人,非吳人也。
至於英英鼓腹,洋洋盈耳,激流波,繞梁塵,聲振林木,響遏行雲,風雲為主變色,星辰為之失度,又皆秦聲非昆曲也。
若夫調中有句,句中有字,字中有音,音中有態,小語大笑,應節無端,手無廢音,足不徒跗,神明變化,妙處不傳,則音而兼容在秦聲中,固當復進一解,又無論昆曲矣。
彼哉耳食之徒,竊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