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吳晗講大明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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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利用建文帝左右的宦官探消息,即位以後,以為這些内官忠心可靠,特設一個東廠,職務是“緝訪謀逆妖言大逆等”,完全和錦衣衛相同。

    屬官有貼刑,以錦衣衛千百戶充任,所不同的是用内臣提督,通常都以司禮監秉筆太監第二人或第三人派充,關系和皇帝最密切,威權也最重(《明史》,《刑法志》和《職官志》)。

    以後雖有時廢罷,名義也有時更換為西廠或外廠,或東西廠、内外廠并設,或在東西廠之上加設内行廠,連東西廠也在伺察之下。

    但在實際上,廠的使命是沒有什麼變更的。

     廠與衛成為皇帝私人的特種偵探機關,其系統是錦衣衛監察偵伺一切官民,東(西)廠偵察一切官民及錦衣衛,有時或加設一最高機構,偵探一切官民和廠衛,如劉瑾的内行廠和馮保的内廠,皇帝則直接監督一切偵緝機關。

    如此層層緝伺,層層作惡,人人自疑,人人自危,造成了政治恐怖。

     二 廠衛同時也是最高法庭,有任意逮捕官吏平民,加以刑訊判罪和行刑的最高法律以外的權力。

     衛的長官是指揮使,其下有官校,專司偵察,名為缇騎。

    嘉靖時陸炳官缇帥,所選用衛士缇騎皆都中大豪,善把持長短,多布耳目,所睚眦無不立碎。

    所召募畿輔秦晉魯衛骈脅超乘迹射之士以千計。

    衛之人鮮衣怒馬而仰度支者凡十五六萬人(王世貞:《錦衣志》)。

    四出迹訪:“凡緝紳之門,各有數人往來其間,而凡所緝訪,止屬風聞,多涉暧昧,雖有心口,無可辯白。

    各類計所獲功次,以為升授。

    憑其可逞之勢,而邀其必獲之功,捕風捉影,每附會以仇其奸,非法拷訊,時威逼以強其認。

    ”(傅維麟:《明書》卷七十三)結果,一般仕宦階級都吓得提心吊膽,“常晏起早阖,毋敢偶語,旗校過門,如被大盜”(《明史·刑法志》)。

    抓到了人時先找一個空廟祠宇榜掠了一頓,名為打樁,“有真盜幸免,故令多攀平民以足數者,有括家囊為盜賊,而通棍惡以證其事者,有潛種圖書陷人于妖言之律者,有懷挾僞批坐人以假印之科者,有姓名仿佛而荼毒連累以死者”。

    訪拿所及,則“家資一空,甚至并同室之有而席卷以去,輕則匿于檔頭火長校尉之手,重則官與瓜分”。

    被訪拿的一入獄門,便無生理,“五毒備嘗,肢體不全。

    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盡脫,汗下如水,死而複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獄不成”(《明書》卷七十三)。

     其提人則止憑駕帖,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刑部尚書何喬新奏:“舊制提人,所在官司必驗精微批文,與符号相合,然後發遣,近者中外提人,隻憑駕帖,既不用符,真僞莫辨,奸人矯命,何以拒之?”當時雖然明令恢複批文提人的制度,可是錦衣旗校卻依舊隻憑駕帖拘捕(《明史·刑法志》)。

    正德初周玺所說:“迩者皇親貴幸有所奏陳,陛下據其一面之詞,即行差官赍駕帖拿人于數百裡之外,驚駭黎庶之心,甚非新政美事。

    ”(《垂光集》一,《論治化疏》)便是一個例子。

     東廠的體制,在内廷衙門中最為隆重。

    凡内官奉差關防皆曰某處内官關防,唯東廠篆文為“欽差監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關防”(劉若愚:《酌中志》十六)。

    《明史》記“其隸役皆取給于衛,最輕巧儇佶者乃充之。

    役長曰檔頭,帽上銳,衣青素褲褶,系小縧,白皮靴,專主伺察。

    其下番子數人為幹事,京師亡命诓财挾仇視幹事者為窟穴,得一陰事,由之以密白于檔頭,檔頭視其事大小先予之金,事曰起數,金曰買起數。

    既得事,帥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樁,番子即突入執訊之無有左證符碟,賄如數徑去,少不如意,榜治之名曰乾酢酒,亦曰搬罾兒,痛楚十倍官刑,且授意使牽有力者,有力者予多金即無事,或靳不予,予不足,立聞上,下鎮撫司獄,立死矣”。

    對于行政官吏所在,也到處派人伺察:“每月旦,廠役數百人掣簽庭中,分瞰官府。

    ”有聽記坐記之别,“其視中府諸處會審大獄,北鎮撫司拷訊重犯者曰聽記,他官府及各城門緝訪曰坐記”。

    所得秘密名為打事件,即時由東廠轉呈皇帝,甚至深更半夜也可随時呈進,“以故事無大小,天子皆得聞之,家人米鹽猥事,宮中或傳為笑谑,上下惴惴,無不畏打事件者”(《明史·刑法志》)。

     錦衣衛到底是比不上東廠親近,報告要用奏疏,東廠則可以直達。

    以此,廠權就高于衛。

     東廠的淫威,試舉一例。

    當天啟時,有四個平民半夜裡偷偷在密室喝酒談心。

    酒酣耳熱,有一人大罵魏忠賢,餘三人聽了不敢出聲。

    罵猶未了,便有番子突入,把四人都捉去,在魏忠賢面前把發話這人剝了皮,餘三人賞一點錢放還,這三人吓得魂不附體,差一點變成瘋子。

     錦衣衛獄即世所稱诏獄,由北鎮撫司專領。

    北鎮撫司本來是錦衣衛指揮使的屬官,品秩極低,成化十四年(公元1478年)增鑄北司印信,一切刑獄不必關白本衛,連衛所行下的公事也可直接上請皇帝裁決,衛指揮使不敢幹預,因之權勢日重(《明史》卷九十五)。

    外廷的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不敢與抗。

    嘉靖二年(公元1523年),刑科給事中劉濟上言:“國家置三法司以理刑獄,其後乃有錦衣衛鎮撫司專理诏獄,緝訪于羅織之門,鍛煉于诏獄之手,裁決于内降之旨,而三法司幾于虛設矣。

    ”(《明世宗實錄》)其用刑之慘酷,有非人類所能想象,沈德符記:“凡廠衛所廉謀反殺逆及強盜等重辟,始下錦衣之鎮撫司拷問,尋常止曰打着問,重者加好生二字,其最重大者則曰好生着實打着問,必用刑一套,凡十八種,無不試之。

    ”(《野獲編》卷二十一)用刑一套為全刑,曰械,曰鐐,曰棍,曰桚,曰夾棍,五毒備具,呼号聲沸然,血肉潰爛,宛轉求死不得(《明史·刑法志》)。

    诏獄“室卑入地,牆厚數仞,即隔壁号呼,悄不聞聲,每市一物入内,必經數處檢查,飲食之屬十不能得一,又不得自舉火,雖嚴寒不過啖冷炙披冷衲而已。

    家人輩不但不得随入,亦不許相面。

    惟于拷問之期,得遙于堂下相見”(《野獲編》)。

    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遭黨禍被害的顧大章所作《獄中雜記》裡說:“予入诏獄百日而奉旨暫發(刑)部者十日,有此十日之生,并前之百日皆生矣。

    何則,與家人相見,前之遙聞者皆親證也。

    ”拿诏獄和刑部獄相比,竟有天堂地獄之别。

    瞿式耜在他的《陳時政急著疏》中也說:“往者魏崔之世,凡屬兇網,即煩缇騎,一屬缇騎,即下鎮撫,魂飛湯火,慘毒難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樂矣。

    ”(《瞿忠宣公集》卷一)被提者一入撫獄,便無申訴餘地,坐受榜掠。

    魏大中《自記年譜》:“十三日入都羁錦衣衛東司房,二十八日許顯純崔應元奉旨嚴鞫,許既迎二魏(忠賢、廣微)意,構汪文言招辭而急斃之以滅口。

    對簿時遂龂龂如兩造之相質,一桚敲一百,穿梭一夾,敲五十闆子,打四十棍,慘酷備至,而抗辨之語不得宣。

    ”“六君子”被坐的罪名是受熊廷弼的賄賂,有的被刑自忖無生理,不得已承順,希望能轉刑部得生路,不料結果更壞,廠衛勒令追贓,“遂五日一比,慘毒更甚。

    比時累累跪階前,诃诟百出,裸體辱之,弛杻則受桚,弛桚則受夾,弛桚與夾則仍戴杻鐐以受棍,創痛未複,不再宿複加榜掠。

    後訊時皆不能跪起荷桎梏,平卧堂下”(《明史紀事本末》卷七十一)。

    終于由獄卒之手秘密處死,死者家人至不知其死法及死期,葦席裹屍出牢戶,蟲蛆腐體。

    “六君子”是楊漣、左光鬥、顧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顧大章,都是當時的清流領袖,朝野表率,為魏忠賢所忌,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相繼死于诏獄。

     除了在獄中的非刑以外,和廠衛互相表裡的一件惡政是廷杖,錦衣衛始自明太祖,東廠為明成祖所創設,廷杖卻是抄襲元朝的。

     在元朝以前,君臣之間的距離還不十分懸絕,三公坐而論道,和皇帝是師友,宋朝雖然臣僚在殿廷無坐處,卻也還禮貌大臣,絕不加以非禮的行為,“士可殺不可辱”這一傳統的觀念,上下都能體會。

    蒙古人可不同了,他們根本不了解士的地位,也不能用理論來裝飾殿廷的莊嚴。

    他們起自馬上,生活在馬上,政府中的臣僚也就是軍隊中的将校,一有過錯,拉下來打一頓,打完照舊辦事,不論是中央官、地方官在平時,或是在戰時,臣僚挨打是家常便飯,甚至中書省的長官,也有在殿廷被杖的記載。

    明太祖繼元而起,雖然一力“複漢官之威儀”,摒棄胡俗胡化,對于杖責大臣這一故事,卻習慣地繼承下來,著名的例子,被杖死的如親侄大都督朱文正、工部尚書薛祥、永嘉侯朱亮祖父子,部曹被廷杖的如主事茹太素。

    從此殿陛行杖,習為祖制。

    正德十四年(公元1519年)以南巡廷杖舒芬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

    嘉靖三年(公元1523年[2])以大禮之争廷杖豐熙等百三十四人,死者十六人。

    循至方面大臣多斃杖下,幸而不死,犯公過的仍須到官辦事,犯私仇者再下诏獄處死(《明史·刑法志》)。

    至于前期和後期廷杖之不同,是去衣和不去衣,沈德符說:“成化以前諸臣被杖者皆帶衣裹氈,不損膚膜,然猶内傷困卧,需數旬而後起,若去衣受笞,則始于逆瑾用事,名賢多死,今遂不改。

    ”(《野獲編》卷十八)廷杖的情形,據艾穆所說,行刑的是錦衣官校,監刑的是司禮監:“司禮大珰數十輩捧駕帖來,首喝曰帶上犯人來,每一喝則千百人一大喊以應,聲震甸服,初喝跪下,宣駕帖杖吾二人,着實打八十棍,五棍一換,總之八十棍換十六人。

    喝着實打,喝打閣上棍,次第凡四十六聲,皆大喊應如前首喝時,喝閣上棍者閣棍在股上也。

    杖畢喝踩下去,校尉四人以布袱曳之而行。

    ”(《熙亭先生文集》四,《恩譴記》)天啟時萬璟被杖死的情形,樊良材撰《萬忠貞公傳》說:“初璟劾魏珰疏上,珰恚甚,矯旨廷杖一百。

    褫斥為民。

    彼一時也,缇騎甫出,群聚蜂擁,繞舍驟禽,飽恣拳棒,摘發捉肘,拖沓摧殘,曳至午門,已無完膚。

    迨行杖時逆珰領小豎數十輩奮袂而前,執金吾(錦衣衛指揮使)止之曰留人受杖,逆珰瞋目監視,倒杖張威,施辣手而甘心焉。

    杖已,血肉淋漓,奄奄待盡。

    ” 廷杖之外,還有立枷,創自劉瑾,錦衣衛常用之:“其重枷頭号者至三百斤,為期至二月,已無一全。

    而最毒者為立枷,不旬日必絕。

    偶有稍延者,命放低三數寸,則頃刻殒矣。

    凡枷未滿期而死,則守者掊土掩之,俟期滿以請,始奏聞領埋,若值炎暑,則所存僅空骸耳,故談者謂重于大辟雲。

    ”(《野獲編》卷十八) 诏獄、廷杖、立枷之下,士大夫不但可殺,而且可辱,君臣間的距離愈來愈遠,“天皇聖明,臣罪當誅”,打得快死而猶美名之曰恩譴,曰賜杖,禮貌固然談不到,連主奴間的恩意也因之而蕩然無存了。

     三 廠衛之弊,是當時人抗議最集中的一個問題,但是毫無效果,并且愈演愈烈。

    著例如商辂《請革西廠疏》說:“近日伺察太繁,法令太急,刑網太密,官校提拿職官,事皆出于風聞,暮夜搜檢家财,初不見有駕帖,人心洶洶各懷疑畏,内外文武重臣,托之為股肱心膂者也,亦皆不安于位,有司庶府之官,資之以建立政事者也,舉皆不安于職。

    商賈不安于市,行旅不安于塗,士卒不安于伍,黎民不安于業。

    ”(《商文毅公集》卷一)在這情形下,任何人都有時時被捕的危險。

    反之,真是作惡多端的巨奸大憝,隻要能得到宮廷的諒解,更可置身法外。

    《明史·刑法志》說:“英憲以後,欽恤之意微,偵伺之風熾,巨惡大憝,案如山積,而旨從中下,縱不之問。

    或本無死理,而片紙付诏獄,為禍尤烈。

    ”明代二祖設立廠衛之本意,原在偵察不軌,尤其是注意官吏的行動。

    隆慶中刑科給事中舒化上疏隻憑表面事理立論,恰中君主所忌,他說:“朝廷設立廠衛,所以捕盜防奸細,非以察百官也。

    駕馭百官乃天子之權,而奏劾諸司責在台谏,朝廷自有公論。

    今以暗訪之權歸諸廠衛,萬一人非正直,事出冤誣,是非颠倒,殃及善良,陛下何由知之。

    且朝廷既憑廠衛,廠衛必委之番役,此輩貪殘,何所不至!人心憂危,衆目睚眦,非盛世所宜有也。

    ”(《春明夢餘錄》卷六十三)至于苛擾平民,則更非宮廷所計及,楊漣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疏中曾特别指出:“東廠原以察奸細,備非常,非擾平民也。

    自忠賢受事,雞犬不甯,而且直以快恩怨,行傾陷,片語違,則駕帖立下,造謀告密,日夜未已。

    ”(《楊忠烈公文集》二)甚至在魏忠賢失敗以後,廠衛的權力仍不因之動搖,劉宗周上疏論其侵法司權限,譏為人主私刑,他說:“我國家設立三法司以治庶獄,視前代為獨詳,蓋曰刑部所不能決者,都察院得而決之,部院所不能平者,大理寺得而平之,其寓意至深遠。

    開國之初,高皇帝不廢重典以懲巨惡,于是有錦衣之獄。

    至東廠緝事,亦國初定都時偶一行之于大逆大奸,事出一時權宜,後日遂相沿而不複改,得與錦衣衛比周用事,緻人主有私刑。

    自皇上禦極以後,此曹猶肆羅織之威,日以風聞事件上塵睿覽,辇毂之下,人人重足。

    ”結果是:“自廠衛司譏訪而告奸之風熾,自诏獄及士紳而堂廉之等夷,自人人救過不給而欺罔之習轉盛,自事事仰承獨斷而谄谀之風日長,自三尺法不伸于司寇而犯者日衆。

    ” (《劉子全書》十六《痛陳時艱疏》,十七《敬循職掌疏》) 廠衛威權日盛,使廠衛二字成為兇險恐怖的象征,破膽的霹靂,遊民奸棍遂假為恐詐之工具,京師外郡并受荼毒,其禍較真廠衛更甚。

    崇祯四年(公元1631年)給事中許國榮《論廠衛疏》曆舉例證說:“如綢商劉文鬥行貨到京,奸棍趙瞎子等口稱廠衛,捏指漏稅,密擒于崇文門東小橋廟門,詐銀二千餘兩。

    長子縣教官推升縣令,忽有數棍擁入其寓内,口稱廠衛,指為營幹得來,詐銀五百兩。

    山西解官買辦黑鉛照數交足,衆棍窺有餘剩在潞鋪内,口稱廠衛,指克官物,捉拿王鋪等四家,各詐銀千餘兩&hellip&hellip薊門孔道,假偵邊庭,往來如織&hellip&hellip至于散在各衙門者,借口密探,故露蹤迹,紀言紀事,筆底可操禍福,書吏畏其播弄風波,不得不醵金陰餌之,遂相沿為例而莫可問。

    ”(《春明夢餘錄》卷六十三)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禦史楊仁願疏《論假番及東廠之害》說:“臣待罪南城,所閱詞訟多以假番故稱冤,夫假稱東廠,害猶如此,況其真乎?此由積重之勢然也。

    所謂積重之勢者,功令比較事件,番役每懸價以買事件,受買者至誘人為奸盜而賣之,番役不問其從來,誘者分利去矣。

    挾忿首告,誣以重法,挾者志無不逞矣。

    伏願寬東廠事件而後東廠之比較可緩,東廠之比較緩而番役之買事件與賣事件者俱可息,積重之勢庶可稍輕。

    ”(《明史》,《刑法志》三)抗議者的理由縱然充分到極點,也不能消除統治者孤立自危的心理。

    《明史》說:“然帝(思宗)倚廠衛益甚,至國亡乃已。

    ” 晚明仕宦階級的生活 一 晚明仕宦階級的生活,除了少數的例外(如劉宗周之清修刻苦,黃道周之笃學正身),可以用“驕奢淫佚”四字盡之。

    田藝衡《留青日劄》記:“嚴嵩孫嚴紹庚、嚴鹄等嘗對人言,一年盡費二萬金,尚苦多藏無可用處。

    于是競相窮奢極欲。

    ”《明史·嚴嵩傳》記*懋卿之豪奢說:“*懋卿持嚴嵩之勢,總理兩浙兩淮長蘆河東鹽政,其按部嘗與妻偕行,制五彩輿,令十二女子舁之。

    ”萬曆初名相張居正奉旨歸葬時:“真定守錢普創為坐輿,前輿後室,旁有兩庑,各立一童子供使令,凡用舁夫三十二人。

    所過牙盤上食味逾百品,猶以為無下箸處。

    ”(《明史》卷二一三,《張居正傳》)[3]這種鬧闊的風氣,愈來愈厲害,直到李自成、張獻忠等起來,這風氣和它的提倡者同歸于盡。

     其實,說晚明才有這樣的放縱生活,也不盡然,周玺《垂光集·論治化疏》說:“中外臣僚士庶之家,靡麗奢華,彼此相尚,而借貸費用,習以為常。

    居室則一概雕畫,首飾則濫用金寶,倡優下賤以绫緞為袴,市井光棍以錦繡緣襪,工匠役之人任意制造,殊不畏憚。

    雖朝廷禁止之诏屢下,而奢靡僭用之習自如。

    ”(《垂光集》卷一。

    )周玺是弘正時人(?&mdash1508),可見在16世紀初期的仕宦生活已經到這地步。

    風俗之侈靡,自上而下,風行草偃,漸漸地浸透了整個社會。

    堵允錫曾暢論其弊,他說:“冠裳之輩,怡堂成習,厝火忘危,膏粱文繡厭于口體,宮室妻妾昏于志慮,一簋之費數金,一日之供中産,聲伎優樂,日緣而盛。

    夫缙紳者士民之表,表之不戒,尤以成風。

    于是有纨绔子弟,益侈豪華之志以先其父兄,溫飽少年亦競習裘馬之容以破其家業,挾彈垆頭,籲廬伎室,意氣已驕,心神俱潰,賢者喪志,不肖傾家,此士人之蠹也。

    于是又有遊手之輩,習諧媚以蠱良家子弟,市井之徒,咨兇谲以行無賴之事,白日思群,昏夜伏莽,不耕不織,生涯問諸傥來,非士非商,自業寄于亡命,狐面狼心,冶服盜質,此庶人之蠹也。

    如是而風俗不緻頹壞,士民不緻饑寒,盜賊不緻風起者未之有也。

    ”(《堵文忠公集·救時十二議疏》) 二 大人先生有了身份、有了錢以後,飽食終日,無所用心,自然而然會刻意去謀生活的舒适,于是營居室,樂園亭,侈飲食,備仆從,再進而養優伶,召伎女,事博弈,蓄姬妾,雅緻一點的更提倡玩古董,講版刻,組文會,究音律,這一集團人的興趣,使文學、美術、工藝、金石學、戲曲、版本學等部門有了飛躍的進展。

     八股家幸而碰上了機會,得了科第時,第一步是先娶一個姨太太(以今較昔,他們的黃臉婆還有不緻被休的運氣),王崇簡《冬夜筆記》: “明末習尚,士人登第後,多易号娶妾。

    故京師諺曰:改個号,娶個小。

    ”第二步是廣營居室,做大官的邸舍之多,往往駭人聽聞,田藝蘅記嚴嵩籍沒時之家産,光是第宅房屋一項,在江西原籍共有六千七百四間,在北京共一千七百餘間(《留青日劄》)。

    陸炳當事時,營别宅至十餘所,莊園遍四方(《明史》卷三〇七,《陸炳傳》)。

    鄭芝龍田園遍閩粵,在唐王偏安一隅的小朝廷下,秉政數月,增置倉莊至五百餘所(林時對:《荷锸叢談》卷四)。

     士大夫園亭之盛,大概是嘉靖以後的事。

    陶奭齡說:“少時越中絕無園亭,近亦多有。

    ”(《小柴桑喃喃錄》下)奭齡是萬曆時代人,可見在嘉隆前,即素稱繁庶的越中,士大夫尚未有經營園亭的風氣。

    園亭的布置,除自己出資建置外,大抵多出于門生故吏的報效。

    顧公燮《消夏閑記》卷上說:“前明缙紳雖素負清名者,其華屋園亭佳城南畝,無不攬名勝,連阡陌。

    推原其故,皆系門生故吏代為經營,非盡出己資也。

    ”王世貞《遊金陵諸園記》記南京名園除王公貴戚所有者外,有王貢士杞園、吳孝廉園、何參知露園、蔔太學味齋園、許典客長卿園、李象先茂才園、湯太守熙召園、陸文學園、張保禦園等。

    《婁東園亭志》僅太倉一邑有田氏園、安氏園、王錫爵園、楊氏日涉園、吳氏園、季氏園、曹氏杜家橋園、王世貞弇州園、王士骐約園、琅玡離園、王敬美澹園等數十園。

    園亭既盛,張南垣至以疊石成名:“三吳大家名園,皆出其手。

    其後東至于越,北至于燕,召之者無虛日。

    ”(黃宗羲:《撰杖集·張南垣傳》。

    ) 對于飲食衣服尤刻意求精,互相侈尚。

    《小柴桑喃喃錄》卷上記:“近來人家酒席,專事華侈,非數日治具,水陸畢集,不敢輕易速客。

    湯餌肴,源源而來,非惟口不給嘗,兼亦目不周視,一筵之費,少亦數金。

    ”平居則“耽耽逐逐,日為口腹謀”。

    張岱《陶庵夢憶》自述:“越中清饞無過餘者,喜啖方物。

    北京則蘋婆果、黃巤、馬牙松;山東則羊肚菜、秋白梨、文官果、甜子;福建則福橘、福橘餅、牛皮糖、紅腐乳;江西則青根、豐城脯;山西則天花菜;蘇州則帶骨鮑螺、山查丁、山查糕、松子糖、白圓、橄榄脯;嘉興則馬交魚脯、陶莊黃雀;南京則套櫻桃、桃門棗、地栗團、窩筍團、山查糖;杭州則西瓜、雞豆子、花下藕、韭芽、元筍、塘栖蜜橘;蕭山則楊梅、莼菜、鸠鳥、青鲫、方柿;諸暨則香狸、櫻桃、虎栗;嵊則蕨粉、細榧、龍遊糖;臨海則枕頭瓜;台州則瓦楞蚶、江瑤柱;浦江則火肉;東陽财南棗;山陰則破塘筍、謝橘、獨山菱、河蟹、三江屯蛏、白蛤、江魚、鲥魚、裡河螆。

    遠則歲緻之,近則月緻之,日緻之。

    ”(張岱:《陶庵夢憶》卷四,《方物》)衣服則由布袍而為絹,由淺色而改淡紅。

    範濂《雲間據目鈔》記雲間風俗,雖然隻是指一個地方而言,也足以代表這種由儉樸而趨奢華的時代趨勢。

    他說:“布袍乃儒家常服,周年鄙為寒酸,貧者必用綢絹色衣,謂之薄華麗。

    而惡少且從典肆中覓舊段舊服翻改新起,與豪華公子列坐,亦一奇也。

    春元必用大紅履,儒童年少者必穿淺紅道袍,上海生員冬必穿絨道袍,暑必用绉巾綠傘,雖貧如思丹,亦不能免。

    稍富則絨衣巾,蓋益加盛矣。

    餘最貧,尚儉樸,年來亦強服色衣,乃知習俗移人,賢者不免。

    ”明代制定士庶服飾,不許混淆,嘉靖以後,這種規定亦複不能維持,上下群趨時髦,巾履無别。

    範濂又記:“餘始為諸生時,見朋輩戴橋梁絨線巾,春元戴金線巾,缙紳戴忠靖巾。

    自後以為煩俗,易高士巾素方巾,複變為唐巾晉巾漢巾褊巾。

    丙午(公元1606年)以來皆用不唐不晉之巾,兩邊玉屏花一雙,而年少貌美者加犀玉奇簪貫發。

    ”他又很憤慨地說:“所可恨者,大家奴皆用三鑲宦履,與士官漫無分别,而士官亦喜奴輩穿着,此俗之最惡者也。

    ” 三 士大夫居官則狎優縱博,退休則廣蓄聲伎,宣德間都禦史劉觀每赴人邀請,辄以妓自随。

    戶部郎中肖翔等不理職務,日唯挾妓酣飲恣樂(《明宣宗實錄》卷五六)。

    曾下饬禁止:“宣德四年八月丙申,上谕行在禮部尚書胡濙曰:祖宗時文武官之家不得挾妓飲宴。

    近聞大小官私家飲酒,辄命妓歌唱,沉酣終日,怠廢政事。

    甚者留宿,敗禮壞俗。

    爾禮部揭榜禁約,再犯者必罪之。

    ”(《明宣宗實錄》卷五七)妓女被禁後,一變而為小唱,沈德符說:“京師自宣德顧佐疏後,嚴禁官妓,缙紳無以為娛,于是小唱盛行,至今日幾如西晉太康矣。

    ”(《野獲編》卷二四)實際上這項禁令也隻及于京師居官者,易代之後,勾欄盛況依然。

    《冰華梅史》有《燕都妓品序》:“燕趙佳人,顔美如玉,蓋自古豔之。

    矧帝都建鼎,于今為盛,而南人風緻,又複襲染熏陶,其色豔宜驚天下無疑。

    萬曆丁酉庚子(1597&mdash1600)其妖冶已極。

    ”所定花榜借用科名條例有狀元、榜眼、探花之目。

    稱妓則曰老幾,茅元儀《暇老齊雜記》卷四:“近來士人稱妓每曰老,如老一老二之類。

    ”同時曹大章有《秦淮士女表》,《萍鄉花史》有《廣陵士女殿最序》。

    餘懷《闆橋雜記》記南京教坊之盛:“南曲衣裳妝束,四方取以為式。

    ”崇祯中四方兵起,南京不受絲毫影響,依然征歌召妓:“宗室王孫,翩翩裘馬,以及烏衣子弟湖海賓遊,靡不挾彈吹箫,經過趙李,每開筵宴,則傳呼樂籍,羅绮芬芳,行酒糾觞,留髡送客,酒闌棋罷,堕珥遺簪,真欲界之仙都,升平之樂國也!”(餘懷:《闆橋雜記》) 私家則多蓄聲伎,窮極奢侈。

    萬曆時理學名臣張元忭後人的家伎在當時最負盛名。

    《陶庵夢憶》卷四《張氏聲伎》條記:“我家聲伎,前世無之。

    自大父于萬曆年間與範長白鄒愚公黃貞父包涵所諸先生講究此道,遂破天荒為之。

    有可餐班,次則武陵班&hellip&hellip再次則梯仙班&hellip&hellip再次則吳郡班&hellip&hellip再次則蘇小小班&hellip&hellip再次則平子茂苑班&hellip&hellip主人解事日精一日,而傒僮伎藝則愈出奇愈。

    ”阮大铖是當時最負盛名的戲曲作家,他的家伎的表演最為張宗子所稱道。

    同書卷八記:“阮元海家優講關目,講情理,講筋節,與他班孟浪不同。

    然其所打院本又皆主人自制,筆筆勾勒,苦心盡出,與他班鹵莽者又不同。

    故所搬演本本出色,腳腳出色,出出出色,句句出色,字字出色。

    ”士大夫不但蓄優自娛,譜制劇曲,并能自己度曲,壓倒伶工。

    沈德符記:“近年士大夫享太平之樂,以其聰明寄之剩技。

    吳中缙紳留意音律,如太倉張工部新、吳江沈吏部璟、無錫吳進士澄時俱工度曲,每廣座命伎,即老優名倡俱皇遽失措,真不減江東公瑾。

    ”(《野獲編》卷二四)風氣所趨,使梨園大盛,所演若《紅梅》《桃花》《玉簪》《綠袍》等記不啻百種:“括共大意,則皆一女遊園,一生窺見而悅之,遂約為夫婦。

    其後及第而歸,即成好合。

    皆徒撰詭名,毫無古事可考,且意俱相同,毫無足喜。

    ”鄉村每演劇以禱神:“謂不以戲為禱,則居民難免疾病,商賈必值風濤。

    ”(湯來賀:《梨園說》)豪家則延緻名優,陳懋仁《泉南雜志》:“優伶媚趣者不吝高價,豪奢家攘而有之,婵鬓傅粉,日以為常。

    ”使一向被賤視的伶工,一旦氣焰千丈。

    徐樹丕《識小錄》記吳中在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奇荒後的情形:“辛巳奇荒之後&hellip&hellip優人鮮衣美食,橫行裡中。

    人家做戲一台,一本費至十餘金,而諸優猶恨恨嫌少。

    甚至有乘馬者、乘輿者、在戲房索人參湯者,種種惡狀。

    然必有鄉紳主之,人家惴惴奉之,得一日無事便為厚矣。

    ”優人服節有至千金以上者(黃宗羲:《南雷集子·劉子行狀》)。

    男優之外,又有女戲:“十餘年來蘇城女戲盛行,必有鄉紳主之。

    蓋以倡兼優而缙紳為之主。

    ”(《識小錄》卷二)亦有缙紳自教家姬演戲者,張岱記朱雲崃女戲,“西施歌舞,對舞者五人,長袖緩帶,繞身若環,曾撓摩地,扶旋猗那,弱如秋樂;女官内侍,執扇葆璇蓋、金蓮寶炬、纨扇宮燈二十餘人,光焰熒煌,錦繡紛疊,見者錯愕”(《陶庵夢憶》卷二)。

    劉晖吉女戲則以布景著:“劉晖吉奇情幻想,欲補從來梨園之缺陷;如唐明皇遊月宮,葉法善作,場上一時黑魆地暗,手起劍落,霹靂一聲,黑幔忽收,露出一月,其圓如規,四下以其羊角染五色雲氣,中坐常儀,桂樹吳剛,白兔搗藥。

    輕紗缦之内,燃賽月明數株,光焰青黎,色如初曙,撤布成梁,遂蹑月窟,境界神奇,忘其為戲也。

    ”(《陶庵夢憶》卷五) 四 士大夫的另一種娛樂是賭博。

    顧炎武《日知錄》記:“萬曆之末太平無事,士大夫無所用心,間有相從賭博者。

    至天啟中始行馬吊之戲,而今之朝士若江南、山東幾于無人不為此。

    有如韋昭論所雲窮日盡明,繼以脂燭,人事曠而不修,賓旅阙而不接。

    ”甚至有“進士有以不工賭博為恥”的情形。

    吳偉業又記當時有葉子戲:“萬曆末年,民間好葉子戲,圖趙宋時山東群盜姓名于牌而鬥之,至崇祯時大盛。

    有曰闖,有曰獻,有曰大順,初不知所自起,後皆驗。

    ”(《綏寇紀略》卷一二)缙紳士大夫以縱博為風流,《列朝詩集小傳》記:“福清何士壁跅弛放迹,使酒縱博。

    ”“皇甫沖博綜群籍,通挾凡擊毯音樂博弈之戲,吳中輕俠少年鹹推服之。

    ”“萬曆間韓上桂為詩多倚待急就,方與人縱談大噱,呼号飲博,探題立就,斐然可觀。

    ”此風漸及民間,結果是如沈德符所說:“今天下賭博盛行,其始失貨财,甚則鬻田宅,又甚則為穿窬,浸成大夥劫賊,蓋因本朝法輕,愚民易犯。

    ”(《野獲編補遺》卷三) 自命清雅一點的則專務搜古董,巧取豪奪:“嘉靖末年海内宴安,士大夫富厚者以治園亭教歌舞之際,間及古玩。

    如吳中吳文恪之孫,溧陽史尚寶之子,皆世藏珍秘,不假外索。

    延陵則稽太史應科,雲間則朱太史大韶,攜李項太學,錫山安太學華戶部輩不吝重資收購,名播江南。

    南部則姚太史汝循、胡太史汝嘉亦稱好事。

    若輩下則此風稍遜,惟分宜嚴相國父子、朱成公兄弟并以将相當途,富貴盈溢,旁及雅道,于是嚴以勢劫,朱以貨賄,所蓄幾及天府。

    張江陵當國亦有此嗜。

    董其昌最後起,名亦最重,人以法眼歸之。

    ”(《野獲編》卷二六)年輕氣盛少肯讀書的則組織文社,自相标榜,以為名高。

    《消夏閑記》下:“文社始于天啟甲子張天如等之應社&hellip&hellip推大訖于四海。

    于是有廣應社、複社、雲間有幾社,浙江有聞社,江北有南社,江西有則社,又有曆亭席社,昆陽雲簪社,而吳門别有羽朋社,武林有讀書社,山左有大社,佥會于吳,統于複社。

    ”以譏彈罵詈為事,黃宗羲譏為學罵,他說:“昔之學者學道者也,今之學者學罵者也。

    矜氣節者則罵為标榜,志經世者則罵為功利,讀書作文者則罵為玩物喪志,留心政事者則罵為俗吏,接庸僧數輩則罵考亭為不足學矣,讀艾千子定待之尾,則罵象山陽明為禅學矣。

    濂溪之主靜則盤桓于腔子中者也,洛下之持敬則曰是有方所之學也。

    遜志罵其學誤主,東林罵其黨亡國,相訟不決,以後息者為勝。

    ”(《南雷文案》卷一七)老成人物則僞标講學,内行不修。

    艾南英《天傭子集》曾提及江右士夫情形:“敞鄉理學之盛,無過吉安,嘉隆以前,大概質行質言,以身踐之。

    近歲自愛者多而亦不無仰愧前哲者。

    田土之訟,子女之争,告讦把持之風日有見聞,不肖視其人皆正襟危坐以持論相高者也。

    ” (艾南英:《天傭子集》卷六,《複陳怡雲公祖書》) 仕宦階級有特殊地位,也自有他們的特殊風氣。

    《小柴桑喃喃錄》卷下說:“士大夫膏肓之病,隻是一俗,世有稍自脫者即共命為迂為疏為腐,于是一入仕途,則相師相仿,以求入乎俗而後已。

    如相率而飲狂泉,亦可悲矣。

    ”在這情形的社會,謝肇淛說得最妙:“燕雲隻有四種人多,奄豎多于缙紳,婦女多于男子,倡伎多于良家,乞丐多于商賈。

    ”(《五雜俎》卷三) 注釋 [1]南京,古稱金陵、建康、建業,元代時稱集慶路,朱元璋攻克集慶後稱應天。

    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改稱南京,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改稱京師,朱棣遷都北京後,又稱南京。

    本文為行文方便,除引文外,一律稱南京。

    &mdash&mdash編者注 [2]應為公元1524年。

    &mdash&mdash編者注 [3]此條引文出處似有誤。

    &mdash&mdash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