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哲宗皇帝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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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理,疑若可行者,聖人猶不許季康子,蓋其意以謂殺一小人,衆小人必起酬復,豈非疾之已甚亂也。

    一吳處厚以前宰相詩為譏謗,非所以厚風俗,罪之可也。

    蔡確故大臣,不問以愧其心,可也。

    朝廷當治確及其黨妄貪定?之功,令同時執政,各具立皇太子事,使誣罔之迹曉然以詔天下後世,罪其造謀者,可也。

    詩不當罪也!嗚呼!紹聖初,亦賢者可以有為之時也,而用章惇之兇暴,蔡卞之姦邪,一時輕躁險薄之徒皆進,至使宣仁被謗,哲宗緻疑,離間骨肉,禍及忠良,幾五十年不觧,卒緻靖康之亂,悲夫!」《丁未錄》 吳處厚者,從蔡確為山陵司掌牋奏官。

    處厚欲確以館職薦己,而確不薦,用此怨確,故繳進確詩,士大夫固多疾確,然亦不直處厚雲。

    初,蔡確坐詩語謗訕,而諫官禦史章?交上,必欲朝廷誅殛之,宰執、侍從鹹以為當,然獨範純仁以為不可,遂於簾前力開陳,以謂方今聖朝,宜務寬厚,不可以語言曖昧不明之過,誅竄大臣,今日舉動,宜與將來為法式,此事甚不可開端,又引《尚書》所謂「人有怨汝詈汝,則皇自敬徳,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時,不啻不敢含怒」之説以觧上意,簾中意不觧,卒貶確新州。

    純仁退,復上疏諫,不報,?再上,於是司諫吳安詩、正言劉安世交章攻純仁,謂與王存黨確也,純仁亦引疾請外,遂以尚書右僕射、觀文殿學士、知頴昌府,是日,王存亦以端明殿學士、知蔡州。

    七年五月,確卒,先是,元祐四年,中丞傅堯俞、禦史朱光庭、諫議大夫梁燾、範祖禹、正言劉安世交章,劾確與章惇、邢恕、黃履為死黨,敢謂先皇與子為已功,不早辨白,釋天下之疑心,其嵗月浸深,邪説得行,離間兩宮,有傷慈孝,以故責確英州别駕,新州安置,死于貶所。

    及宣仁上賔,改元紹聖,三省乃為上言確之子渭狀,稱吳處厚繳進安州所作小詩,並無譏斥之意,?厚誣觧,俱梁燾等隂使之,到新州五年,兩經大霈,呂大防必期死亡,更不量移,舉族銜寃,莫甚於此。

    時章惇為相,黃履、邢恕皆用事,追復確觀文殿學士,確子渭及其祖母明氏,挾權臣訟「粉昆」事,將族滅劉摯、梁燾、王巖叟以償舊怨,既窮治無所得,而禦史中丞黃履、言官來之邵、張商英、劉極等論確先朝顧命大臣,宜盡復官爵恩數,乃贈確太師,諡忠懐,賜第一區,又封成、衛二國公。

    崇寧初,蔡京擅政,自謂與確同功,元年,詔確配饗哲宗廟庭,五年,請禦書「元豐受遺定?殊勲宰臣蔡確之墓」,賜其家。

    政和末,京為太師,王珪壻鄭居中為宰相,議論毎不相下,居中將除母?,京恐其復位,乃收用確子渭,使論其父定?功及元豐末王珪事,以沮居中,其辭深詆宣仁,京為之助,以熒惑上聽,未幾,渭更名懋,拜同知樞宻院事,贈確清源郡王,賜禦製確??,立石墓前,一門貴震當世。

    今上即位,首辨宣仁聖烈皇後誣謗,命國史院摭實刋修,播告天下,確追貶散官,安置嶺南,凡惇、京所與濫恩並行追奪,天下鹹仰英斷焉。

    《丁未錄》 初,元祐六年八月,三省進呈確母明氏馬前狀,太皇太後宣諭曰:「蔡確不為渠吟詩謗讟,隻為此人於社稷不利,若社稷之福,確便當死,此事公輩亦須與掛意。

    」八年三月,太皇太後曰:「蔡確已死,此人姦邪,朋黨為害,得它死,是國家福大。

    」防曰:「此是天誅。

    」前一日,新州以確死聞,故有此宣諭。

     同日,司馬光左僕射自正議大夫、守門下侍郎,除依前官,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制曰:「帥群臣宿道而嚮方,在慎取相;佐王者修政而美國,莫若求人。

    顧惟??躬,獲嗣大統,儲思業業,不敢忘六聖之休,注意賢賢,將以緫萬方之治。

    褒進上宰,敷告外廷。

    具官司馬光賦材髙明,履道醇固,智足以任天下之重,學足以知先王之言,逮事厚陵,徧儀侍從之列,被遇文考,擢緫樞機之繁,有大臣特立之風,蹈君子難進之莭,方予訪落之始,起應秉鈞之求,調娛萬幾,必先教化之意,辨察百職,不失禮義之中。

    是用諮諏僉言,褒加異數,越升左揆之路,兼峻東?之班,申衍爰田,陪敦真食。

    於戯!上寅亮於天心,則隂陽風雨以之順;下遂字乎物理,則山川草木以之寧。

    内阜安於兆民,外鎮撫於四裔,蓋輔相者為之幾杖,而老成者重於典刑。

    勉行所聞,以底極治。

    」 時光以疾方賜告,不能入謝,上遣閤門副使齎吿印至其家賜之,光辭,疾稍間,將起視事,詔免朝覲,許以肩輿,三日一入都堂或門下、尚書省,光不敢當,曰:「不見君不可以視事。

    」詔光肩輿至内東門,子康扶入對小殿,且命無拜,光皇恐,請對延和殿,詔許乗肩輿至崇政殿,垂簾日引對,餘依前降指揮。

    光入對,再拜,遂退而視事。

    光之初相也,王安石時已病,弟安禮以邸吏狀示安石,安石曰:「司馬十二丈做相矣!」悵然乆之,蓋安石以行新法作相,光以不行新法辭樞宻副使,退居西洛,負天下重望十五年,上即位,宣仁後同政,遂起光而用之也。

    然當是時,進説者以為三年無改於父之道,欲稍損其甚者,毛舉數事以塞人言,光慨然争之曰:「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

    若安石、惠卿等所建為天下害,非先帝本意者,改之當如救焚拯溺,猶恐不及。

    況太皇太後以母改子,非子改父。

    」衆議乃定,光以為治亂之機在於用人,邪正一分,則消長之勢自定,毎論事必以人物為先,凡所進退,俱天下當然者,然後朝廷清明,人主始得聞天下利害之實,或謂光曰:「元豐舊臣如章惇、呂惠卿軰,俱小人。

    他日有以父子之義間上,則朋黨之禍作矣,不可不懼。

    」光起立,拱手厲聲曰:「天若祚宋,必無此事!」遂改之不疑。

    安石嘗歎曰:「終始謂新法為不便者,獨司馬君實爾!」嗚呼!若曰當參用元豐舊臣共變其法,以絶異時之禍,實光之所不取也。

    自國朝治亂論之,曰元祐黨者,豈非天哉!後世得光之言,可以流涕痛哭矣。

    《丁未錄》 公拜左僕射,遂罷責苗錢,専行常平糶法,以嵗中下熟為三等,榖賤及下等,則増價糴,貴及上等,則減價糶,惟中等則否,及下等而不糴,及上等而不糶,皆坐之。

    時二聖恭儉慈孝,視民如傷,虛已以聽公,公知無不為,以身任天下之責,光既拜左僕射,詔役法利害,許人戶實封自陳,章惇言:「三省同進呈司馬光乞罷免役劄子,其間甚多踈略,臣光忠直誠,於此首尾,講求未熟,率爾而言,以此推之措置變法之方,恐未盡善,若一切變革,欲速行之,其為利害,相逺萬萬。

    」呂公著言:「司馬光建明役法,大意已善,其間不無踈略,若博采衆論,更加公心,申明行下,必為良法。

    今章惇所上文字,雖其言有可取,大率出於不平,専欲求勝,不顧朝廷大體,望詳酌,選差一二近臣詳定聞奏。

    」遂詔韓維、呂大防、孫永、範純仁詳定以聞。

    壬辰,詔行司馬光役法、役錢並免,役人揭簿定差。

    丙子,詔諸路市易息錢並除之。

    庚戌,詔罷陜西??茶。

    辛亥,劉摯乞罷水磨茶場,從之。

    六月庚子,司馬光言諸路將兵,乞各委本州縣長史、總管、鈐轄、都監、監押管轄。

    七月辛酉,司馬光乞以十科取士。

    《符祐本末》 八月辛夘,詔常平糶依舊法,青苗錢更不支俵。

    先是,司馬光請罷提舉官,累年積貯,則委提?刑獄主之。

    閠二月丙申,如光所奏焉,既而四月癸醜,三省申明前令,而青苗歛散之法行之如初,扵是左司諫王巖叟、右司諫蘇轍、禦史中丞劉摯、監察禦史上官均交?爭之十數,不報,於是合?論之,西掖亦連名同上,又畫青苗四害以申三省,三省乃進呈光所上章,詔如光請行下,而中書舍人蘇軾不肯書行,乞青苗錢今後更不給散,?司馬光疾間視事,亦請罷之,上感悟,遂即日行光奏焉。

    丁酉,光以疾作,先出都堂,遂謁告,自是不復入朝。

    是月,詔:「自今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班序雜壓,並在六曹尚書之上,資政殿學士曽任執政官,準此。

    」附見 壬辰,呂公著門下侍郎自金紫光祿大夫、尚書左丞除 公著自元豐八年除尚書左丞,是年閏二月除門下侍郎,再執政凡九月,至四月拜相。

     丙午,李清臣尚書左丞自通議大夫、守尚書右丞除 呂大防尚書右丞自試吏部尚書,遷中大夫除 辛亥,章惇罷知樞宻院事自正議大夫、除知沂州 制曰:「黜陟之由,鹹狥至公;進退之間,尚存大體。

    具官章惇早繇法從,亟預近司,肆彼躁輕,失於審重,至幹暬禦之列,常交問遺之私。

    比議役書,本俾參訂,當其敷納,初不建明,迨於宣行,始興排沮,務從含貸,益至喧呶。

    鞅鞅非少主之臣,硜硜無大臣之節,稽參故實,稍屈典刑。

    噫!朕以幼沖,仰煩慈訓,茍乖恭事,曷肅憲章,其觧政機,往臨郡寄。

    弗忘循省,祗服寛恩。

    」制詞錢勰所草也 惇自元豐元年五月守門下侍郎,八年三月除知樞宻院事,是月罷,再入政府凡四年。

     先是,上即位,宣仁太後臨朝,因司馬光、呂公著改更弊事,惇與蔡確時俱在位,窺伺得失,惇尤以謔侮困光,禦史中丞劉摯、左司諫王巖叟、右司諫蘇轍、左正言朱光庭、右正言王覿累章?其罪惡,請黜之,未報,已而惇復與光於簾前争辨役法,至曰:「異日難以奉陪喫劔。

    」太後怒,於是摯等益交?之,遂有是貶。

    《丁未錄》 摯之奏曰:「惇佻薄險悍,謟事王安石,以邉事欺罔朝廷,遂得進用。

    及安石補外,惇又傾附呂恵卿,當時號為入室之人,隨時反覆,物論賤之。

    夤緣至於執政,以彊市兩浙民田,及寄語?官等事,為言路所擊,而先帝亦益薄其為人,於是黜之。

    未幾復為蔡確所引,以至今日。

    夫去惡莫如盡,陛下既去確,而今復?惇,非朝廷之利,乞付臣章于三省,正其橫議害政,彊愎慢上罪,顯然絀之可也。

    」左司諫王巖叟之為禦史也,先言:「惇材輕行薄,亷隅不修,無大臣體,毎聞縱肆倡狂,為俳諧俚語,侵侮同列,朝士大夫,相與鄙笑而已,自陛下即位已來,凢欲更張人情不便事,惟惇彊悖,不肯恊心,故為異論,沮格善謀,又聞惇受宋用臣贈遺,貪汙不法。

    」又言:「臣聞諫官孫覺,嘗論邉事不合惇意,而惇肆言於人曰:『議者可斬!』中外聞之,無不駭愕。

    惇於言者則欲殺之,自古未甞有大臣敢出此語脅諫官也。

    陛下詔求直言以益盛徳,而惇罵上書之人,曰不逞之徒,其意不欲陛下廣聰明,而忌嫉四方之人以實告陛下,又罵陛下所登用老成舊徳,亦曰不逞之徒,其意不喜陛下用正人。

    伏乞罷免,以慰天下之望。

    」又言:「惇於簾前争役法,辭氣不遜,淩上侮下,敗群亂衆,真小人之傑也。

    蓋見陛下用司馬光作宰相,躁忿忌嫉,益有不樂朝廷之心,所以如此。

    」上曰:「深知卿言」惇遂罷知汝州。

    {《長編》 元豐八年十月,詔尚書、侍郎、給舍、諫議、中丞、待制以上,各舉堪充諫官二員以聞。

    初中旨除知慶州範純仁為左諫議大夫、知?州,唐淑問為左司諫、朱光庭為左正言,校書郎蘇轍為右司諫,正字範祖禹為右正言,令三省、樞宻院同進呈,太皇太後問此五人何如,執政對:「恊衆望。

    」章惇曰:「故事:諫官皆令兩制以上奏舉,然後執政奏擬。

    今除目從中出,臣不知陛下何從知之?得非左右所為?此門不可浸啓。

    」太皇太後曰:「此皆大臣所薦,非左右也。

    」惇曰:「大臣當明揚,何以宻薦?」由是呂公著以範祖禹、韓縝,司馬光以範純仁親嫌為言,惇曰:「臺諫所以糾?執政之不法。

    故事:執政初除,親戚及所舉之人,見為臺諫官者,皆徙他官。

    今皇帝?沖,太皇太後同聴萬機,當動循故事,不可違祖宗法。

    」光曰:「純仁、祖禹作諫官,誠恊衆望,不可以臣故妨賢者進,臣寧避位。

    」惇曰:「縝、光、公著必不至有私。

    萬一他日有姦臣執政援此為例,引親戚及所舉者居臺諫,蔽塞聰明,非國之福。

    純仁、祖禹請除他官,仍令兩制以上,各得奏舉。

    」故有是詔,淑問、光庭、轍除命皆如故,純仁、祖禹皆改它官,監察禦史王巖叟言:「謹按差除諫官,自屬三省,無所預於宻院,而惇乃越職肆言。

    惇為大臣,既不能薦賢以助國是,陛下用賢,又從而忌嫉之,沮抑之,是不欲威權在人主,端良入朝廷,侵官犯分,慢上瀆尊,乞行顯黜。

    」元祐元年二月,惇又甞與同列爭,曰:「保甲、保馬一日不罷,則有一日害。

    如役法,熈寧初以雇代差,行之太速,故有今??。

    今復以差代雇,當詳議熟講,庶幾可行。

    而限止五日,其??將益甚矣。

    」右司諫蘇轍言:「臣竊見樞宻院章惇,始與三省同議司馬光論差役事,明知光所言事莭目踈略差誤,而不推公心,即加詳議,待修完成法,然後施行,而雷同衆人,連書劄子,一切依奏。

    及其既已行下,然後論列可否,至紛爭殿上,無復君臣之禮。

    今惇乃不使修完,便乞再行指揮,使諸路一依前件劄子施行,卻令被差人戶,具利害實封聞奏。

    惇不過使被差之人有所不便,人人與司馬光為敵,但得光言無効,則朝廷利害更不復顧,乞早賜罷免。

    」 九月,惇自汝州除知揚州,時執政以惇父老且病,乃因明堂霈恩,自汝徙揚,意以便其親也。

    命已下,而左司諫朱光庭論惇遷陟無名,乞罷揚州新除,詔惇揚州指揮勿行,依舊知汝州。

    十一月,知汝州章惇,提舉杭州洞霄宮。

    惇既除宮祠自便,而諫官猶疏惇罪惡,復留汝州。

    三年正月,正議大夫、提舉洞霄宮章惇,充資政殿學士,既而給事中趙君錫論駮,仍罷所復職,知越州。

    四月,徙知蘇州。

    先是,罷惇資政殿學士,知越州,惇自言緣父齒耄期,乞依舊提舉洞霄宮,呂公著言於上曰:「惇父老,居蘇州。

    今惇復留汝,上方以孝治天下,豈可使舊臣失晨昏之養?其所請宜聽。

    」故以蘇州命之,惇復辭,乃依所乞而父已卒。

    四年十二月丁酉朔,正議大夫章惇降授通議大夫,提舉洞霄宮,於是,舉行八月己未詔書,惇始除?故也。

    初,左諫議大夫梁燾等言:「昨劾奏章惇,彊用賤價奪民之產。

    」詔章惇??服闋與宮觀差遣,故有此授。

    八年,惇復除資政殿學士,十二月,權給事中,吳安詩封還,詔章惇依累降指揮。

     乙夘,安燾知樞宻院事自同知樞宻院事除,尋仍舊 範純仁同知樞宻院事自試吏部尚書、兼侍講,遷中大夫除 純仁,字堯夫,仲淹之子也。

    先是,上以安燾受遺舊人,乃自同知遷知院,而以純仁補同知之闕,命既下,而給事中王巖叟封還之,以燾為不當遷,侍禦史劉摯、右諫議大夫孫覺、左司諫蘇轍亦言之,奏俱不聽,命再下,而給舍又封還,遂不送門下書讀,由是合臺連章,争之益苦,西省亦抗章同上,又不聴,劉摯又極言之,純仁亦累章固辭,於是安燾告更不降出,純仁告乃送門下省書讀行下。

    《丁未錄》 三月,詔:「安燾堅辭知樞宻院事,特依所乞,依舊同知樞宻院事。

    仍令班左丞李清臣上。

    」神宗厲精求治,任用王安石,多所變更,時純仁同知諫院,上言:「道逺當馴緻,事大難速成,人材不可遽求,積??不可頓革。

    自古人君欲事功亟就,必為憸佞所乘,不可不察。

    」復除給事中,時哲宗、宣仁共政,司馬光入相,首改差役法,純仁聞知,謂人曰:「此事當熟講而後行,不然,滋為民病,且宰相職在求人,變法非所先也。

    」力為光言之。

    純仁在樞府凡二年,至三年四月拜相。

     四月己醜,韓縝罷右僕射為光祿大夫、觀文殿大學士、知頴昌府、京西北路安撫使 制曰:「元首之於股肱,始終貴乎一體。

    本朝之視郡國,内外均乎為民。

    眷吾柄臣,乆執機務,屬有賢勞之懇,可無體貎之優。

    若稽故常,昭異寵數。

    具官韓縝嚴莊毅重,而持之以敏識,疏通博辯,而濟之以小心。

    出將明命於蕃宣,以綏方靣;入告嘉猷於帷幄,以長中樞。

    簡自先朝,遺予??德,事業之?,端揆以居,左右朕躬,夙宵大政,方倚謨眀之效,庶臻康濟之期,而至誠屢抗於封章,自訟恐妨於賢路,異乎矜功要名而去者,尤得難進易退之體焉。

    是用遷秩崇階,陞華禁殿,陪敦邑賦,増衍戶封,而況鄭壁近邦,于門故裡,為國藩輔,曽是燕閒之餘,乃心王家,勿忘啓沃之志。

    於戲!鹹有一徳,永孚于休。

    往其欽哉,毋斁朕命。

    」 縝自元豐八年五月拜相,至是年四月罷,為相不及一年。

    先是,禦史中丞黃履言:「臣伏聞朝?,以韓宗道、宗古是右僕射韓縝之姪,故宗道自戶部郎中為太常少卿,宗古自司門郎中為光祿少卿,又以呂希績是左丞呂公著之子,故自吏部員外郎為少府少監,皆為未允。

    」又言:「竊見韓縝領中書以來,曽未數月,朝廷差除及縝姻戚者屢矣,若使執政自此皆援縝例,以幸子姪,則是朝廷為官擇人之清職,止為大臣子姪避親階寵之地。

    」於是太皇太後親諭執政,元豐八年八月,遂以韓宗道為太僕少卿,韓宗古為少府少監,縝亦出知頴州,自是遂詔三省合取旨事,及臺諫章奏並用進擬,不専屬中書。

    長編 初,縝與蔡確並相,而孫覺、蘇轍、劉摯、朱光庭、王覿累章請罷之,確既罷去,上以司馬光為左僕射,覺等以為賢不肖不當並用,益請罷縝,併言章惇雖小有材,而為性強愎,操心不公,廟堂之上,以惡言相加,張璪闇繆荒?,尤非所處,可並罷去,轍亦奏:「縝昔奉使丹地界,舉定契祖宗山河七百餘裡以資敵國,坐使兩河之地剪為仇讎,敵乗髙以瞰并、代,朝廷雖有勁兵良將,無所復施,其後擢為樞宻使,職在安邉,而西戎無釁,用兵深入,至使諸將敗衂,前後喪師數十萬衆,天下疲??,帑藏空竭,雖得蘭州及安疆、米脂等五寨地,而厲階一生,至今為梗,存之則耗蠧中國,為禍日深;棄之則戎人不請,無緣強與,遂使朝廷皇皇議論,經年不知所出,而縝曽無計以救前失,據縝二罪,雖伏斧鑕以謝天下,不為過也。

    」簾中宣諭孫覺、蘇轍曰:「進退大臣,當存國體,縝雖不恊人望,要湏因其求去而後出之。

    」已而,縝亦揚言於人,過寒食當求罷政,劉摯等交章攻之益急,遂有是命。

    《丁未錄》 元祐元年閏二月,左司諫王巖叟言:「蔡確、章惇之大姦,臣先已論之。

    其次如韓縝之鄙俗不學,張璪之隂邪不正,李清臣之柔佞不立,安燾之闒冗不才,此四人者,自執政以來,有益國家者何事?伏望别圗賢才,任以大柄。

    」臺諫前後論縝過惡甚衆,皆?中不出。

    内批:「縝自以為不才,恐妨賢路,故乞出。

    視矜功要名而去者,縝得進退之體,故有遷官之異,宜扵制詞中聲説此意。

    」矜功要名,蓋指蔡確、章惇也。

    《長編》 紹聖三年十一月,泰寧軍節度使、知頴昌府韓縝,為西太一宮使,縝乞緻仕,三省議除開府儀同三司,許將曰:「開府,使相豈可用緻仕而得。

    」章惇曰:「帶節鉞,加特進,如何?」衆皆曰:「如此可也。

    」已而,上令且與中太一宮使,尋以中太一在都城中,又改西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