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東漢社會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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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草,到了10世紀中葉,埃及就停止了紙草的制造。

    大馬士革的紙張直接售到歐洲的希臘、意大利等地。

    大約在公元1150年時,阿拉伯征服了西班牙,在西班牙設立了造紙廠,從此,紙的生産在歐洲各國蓬勃開展。

    由于紙的大量生産,推動了人類文化發展和文明進步,其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這是中國人民對世界文明所做的重要貢獻,也是為全世界人民所公認的。

     漆器制造業 漆器制造也是中國古代聞名世界的傳統手工業,東漢時漆器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雖已不及西漢時期重要(見陳直《兩漢經濟史料論叢》第94頁),但仍有一些特點。

    首先表現在私人作坊生産的擴大。

    漆器生産不僅集中于國營作坊,而且東漢時大量的私人作坊也能制作出相當精美的漆器,有的作坊産量之高是驚人的,如在考古發掘中曾出土一件東漢漆盤,其上銘文書“永平二年,蜀郡西工夾纻行三丸,治千二百,盧氏作,宜子孫,牢”。

    文中所謂“治千二百”即指同類漆器的生産數目。

    銘文内容表明,該批産品是由私營作坊“盧氏”承包生産的,而在不超過一年(永平十二年)的期限内就要生産多達千件的産品,可以想見這一個私人作坊生産規模之大(見宋治民《漢代的漆器制造手工業》,載《四川大學學報》1982年第2期)。

    在豪族地主田莊内的漆器也多由自己制造,像南陽樊氏“欲作器物”,甚至要“先種梓漆”(《後漢書·樊宏陰識列傳》)其制造的漆器也決不在少數。

    西漢時的漆器以蜀郡、廣漢出産者最有名。

    近代出土漆器較多的,東漢時代樂浪王盱王光墓,其中有一漆杯銘曰:“建武三十一年,廣漢工官造乘輿髹泊(漆)木俠纻杯,二升二合。

    素工伯,髹工魚,上工廣,泊工合,造工隆,造護士卒史凡,長匡、丞颛、椽恂、令史郎主。

    ”從這一銘文中不僅可以看出廣漢仍為漆器重要産地,而且制造者的分工仍很細。

    所以蜀和廣漢兩地工官主造的漆器,仍是精美絕倫的手工藝品,大部分仍供官室享用(見《後漢書·皇後紀》)。

    由此證明,在個别地區漆器生産仍保持着較高的水平。

     四 其他各種手工業 制鹽業 制鹽業在東漢的發展,首先表現在制鹽方法的多樣化,各地區根據不同的原料,用各種方法提取鹽。

    如除傳統的蒸、曬以外,西南地區的冉駹夷“地有鹹土,煮以為鹽”(《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

    “汶山有鹹石,先以水漬,既而煮之。

    ”(《太平禦覽》卷865引《益州記》)東漢時曬制的鹽已經不需再煮了。

    晉人王廙《洛都賦》雲:“河東鹽池,玉潔冰鮮,不勞煮沃,成之自然。

    ”在井鹽生産中,至遲至東漢時就已采用機械提鹵的方法。

    今四川境内東漢墓多次出土的鹽井畫像磚中,就有利用機械取鹵的畫面,鹽井上樹有高架,架上安置滑車,用以轉動系在繩上的吊桶;架分兩層,每層對立二人,以辘轳提取鹵水,再将井内提出的鹽鹵引入煮鹽的竈上,先注入長方形鹽缸,然後注入鹽鍋(見劉志遠《四川漢代畫像磚反映的社會生活》,載《文物》1975年第4期)。

    上述的各種方法都較以前有改進,表明生産技術的進步。

     漢鹽場畫像磚 東漢時期,官府對制鹽、售鹽基本采取放任政策,允許民間自行煮鹽出售,官府則收取一定鹽稅。

    政府統制政策的取消,使鹽業生産得到迅速發展。

    當時社會上必定有相當豐富的鹽,以至鹽也成為大量賞賜的物品。

    史載:朱桓死時,孫權一次就“賜鹽五千斛以周喪事”(《三國志》卷55《朱桓傳》)若平時無大量貯存,這樣賞賜是不可能的。

    由于鹽的産量很高,故其售價很低廉,東漢虞诩始任武都太守時“鹽石八千”。

    三年以後,鹽又大幅度降價,“鹽石四百”(《後漢書·虞傅蓋臧列傳》)每斤鹽價尚不足四錢。

     鹽業生産是東漢重要産業部門,東漢章帝曾親臨河東視察鹽池“幸安邑觀鹽池”(《後漢書·章帝紀》)。

    有些官僚在官場失意後竟也以販鹽為務,如第五倫“自以為久宦不達,遂将家屬客河東&hellip&hellip載鹽往來太原、上黨”(《後漢書·第五鐘離宋寒列傳》)。

    東漢徐幹在《齊都賦》中對齊地所産之鹽這樣描述道:“若其大利,則海濱博諸,溲鹽是鐘,皓皓乎如白雪之積,鄂鄂乎若景阿之。

    ”(引自《北堂書鈔》卷146)。

    這都反映了鹽業生産在東漢時代受到人們高度的重視。

     釀酒業 東漢釀酒業的規模也相當大,據《後漢書·皇後紀》載“太官、湯官經用歲且二萬萬”。

    太官、湯官是少府屬下主管生産酒的官吏,每年需用“二萬萬”來釀酒,可見皇室内釀酒數量之巨。

    豪強地主的田莊内,也普遍釀酒。

    《四民月令》中有“曲室”“作曲”“釀春酒”“漬曲酒冬酒”等記載,說明田莊内所需之酒基本靠自行釀制。

    在内蒙古和林格爾墓壁畫中,也可見到田莊釀酒的畫面(吳榮曾《和林格爾漢墓壁畫中反映的東漢社會生活》),由此可見,秦、西漢時代曾經頒行的不許私人釀酒、出售酒的禁令,至東漢時代已經不起作用了。

    這就使酒類生産得到迅速發展。

     東漢時代釀酒技術有很大的提高。

    據記載,西漢末年“一釀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鬥”(《漢書·食貨志》)。

    但到東漢末年,制九斛米或十斛米的釀酒原料,隻需曲三十斤(見《全三國文》卷1《奏上九釀酒法》)用曲量的大幅度下降是由于使曲中黴菌和酵母菌純度提高,從而增強了曲的糖化和酒化能力。

    反映出制酒技術的提高。

     不僅在用曲的比例上,而且在釀造的方法上也有許多改進。

    如有所謂“九釀酒法”,曹操在一篇奏書中記述了這種造酒法的工藝過程: 臣故縣令南陽郭芝,有九釀春酒法。

    用曲三十斤,流水五石,臘月二日清曲,正月解凍,用好曲米,漉去曲滓,便釀法飲。

    日譬諸蟲,雖久多完。

    三日一釀,滿九斛米止,臣得法釀之,常善。

    其上清滓亦可飲。

    若以九釀苦難飲,增為十釀,差甘易飲,不病。

     這種釀酒的方法,就是在釀造過程中連續投料,分批追加原料,以保持糖分的濃度,使酵母菌充分發酵。

    這樣釀出的酒味醇厚,度數也可提高。

    賈思勰對這種方法造出的酒給以很高評價:“香美勢力,倍勝常酒。

    ”(《齊民要術》卷7) 由于“九釀”法等釀酒技術的改進,東漢時代就可能生産出度數較高的酒。

    從當時人們飲酒量就可看出:秦和西漢人飲酒常常是“酒至數石不亂”(《漢書·隽疏于薛平彭傳》)。

    北宋科學家沈括認為,其“不亂”原因,主要是由于酒的度數較低,“粗有酒氣而已”(《夢溪筆談》卷3)。

    但到東漢時就不同了,王充曾說“美酒為毒,酒難多飲”,“過于三觞,醉酗生亂”(見《論衡》之《言毒篇》《語增篇》)。

    顯然,東漢時代酒的度數較以前提高了。

     第三節 商業、貨币和物價 一 東漢商業發展的特點 “抑商”政策的改變 如前所述,東漢王朝對“商”的态度與秦和西漢時代有明顯的區别:即改變秦以來對商業活動和商人采取的抑制、打擊的方針,而采取放任的态度。

    以系統的觀點考察,就可看出:這種變化不是偶然的,它是與西漢末年以來商品經濟發展,商人地主勢力膨脹同步進行的,也是東漢豪強地主政權本質所決定的。

     自秦商鞅變法以後一貫推行的“抑商”政策,至漢武帝時達到極端:實行鹽鐵酒專賣,迫使大商賈退出商業活動的主要陣地,它的主要目的就在于打擊商人。

    制定這一政策的桑弘羊公開宣布“今意總一鹽鐵,非獨為利入也,将以建本抑末,離朋黨,禁淫侈,絕并兼之路也”(《鹽鐵論·複古》),改币制,也在于打擊“不佐國家之急”的商人。

    均輸、平準的實行更是以官辦販運貿易排除私商,并由政府壟斷物價,而征收财産稅及算缗、告缗幾乎使全國所有富商大賈陷于破産“商賈中家以上大率破”(《史記·平準書》)在國家對商業活動實行全面壟斷的情況下,不破産的商賈也無法繼續從事商業活動“富商大賈亡所牟大利則反本”(《漢書·食貨志》),此時,一切按照經濟規律進行貿易的商業活動幾乎完全停止,剩下的除與國民經濟毫無影響的民間零星商品交換外,就是與真正商業活動風馬牛不相及的官商壟斷。

    可以說漢武帝時代的“抑商”政策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但是,經濟規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盡管像漢武帝這樣雄才大略的君主,也無法完全扼制“商”的存在和發展。

    雖然在“抑商”方針下,漢武帝采取的一系列經濟措施曾經對解除西漢政府的财政危機起過積極作用。

    但是,就在推行這一系列“抑商”政策時,他也不能不依靠商賈出身的桑弘羊、孔僅等人。

    而且“物極必反”,漢武帝時代的“抑商”既已達到頂點,再繼續發展下去就要走向反面:果然,武帝以後“抑商”政策開始動搖。

    首先是大官僚之家開始經商,霍光之子博陸侯霍禹就經營屠宰業,并且賣酒,西漢後期官僚經商成風,元帝時“諸曹侍中以上”往往“私販”(《漢書·王貢兩龔鮑傳》),成帝時丞相張禹也竟“内殖貨财”(《漢書·匡張孔馬傳》)。

    成帝築昌陵時,貴戚近臣競相包攬生意。

    哀帝時外戚曲陽侯王根公開自營商業。

    既然官僚、外戚經商形成風氣,“抑商”政策則無法堅持下去,昭帝實行放任政策,已改變了武帝時嚴厲打擊商人和商業活動的做法。

    元帝時因“天下大水”,在諸儒慫恿下于初元五年(前44年)取消鹽鐵專賣,雖然三年後又一度恢複,但此後時禁時放,最後終于放棄了這一“抑商”的重要陣地,而任商賈私營。

    不久,平準均輸也相繼廢弛,販運陣地又讓給私商。

    到西漢末年,民間商業活動已相當活躍,社會上重新出現作為上層豪強的富商大賈。

    如元帝時有大酒家趙君都、賈子光等稱霸于長安“更數二千石,二十年莫能禽讨”(《漢書·趙尹韓張兩王傳》)。

    此後,有更多的新興的富商出現,如京師富人杜陵樊嘉,茂陵摯網,平陵如氏、苴氏、長安丹、王君房、豉樊少翁、王孫大卿、洛陽如張長叔、薛子仲,臨淄則有姓偉。

    這些人皆天下“高訾”,有人擁财産“五千萬”,有的人擁“巨萬”(《漢書·貨殖傳》)。

    商人的活躍既反映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也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土地商品化的趨勢(注意:隻是趨勢)日益嚴重,即土地買賣的頻繁,而主要的買賣活動則是:一方面是地主、富商兼并土地,另一方面是小農破産。

    商人将利潤轉化為土地,地主又兼營商業,于是,商人、地主合而為一,到西漢末年才出現像樊宏、劉秀那樣的商人地主或曰豪強地主。

    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豪強地主的出現正是“抑商”政策改變的必然結果。

    東漢王朝就是在商人地主支持下建立的。

    因此,這個政權顯然不會實行“抑商”政策。

    這樣,自光武帝以來,東漢王朝就對商人和商業活動采取放任、甚至保護政策,從而改變了秦以來的一貫傳統。

     東漢商業的勃興 實行縱容、保護商業活動的政策,使東漢一代商業,尤其是大豪強地主經營的商業空前活躍起來。

     由于利之所趨和人們對“商”這一觀念的變化(見本章注[1]),從事商業經營的人逐漸增多,許多人棄農經商,有些地方如洛陽商人較農民多十倍。

    王符在《潛夫論·淫侈篇》中曾記述過這種情形。

     &hellip&hellip今舉俗舍本農,趨商賈,牛馬車輿,填塞道路,遊手為巧,充盈都邑,務本者少,浮食者衆。

    商邑翼翼,四方是極。

    今察洛陽,資末業者什于農夫,虛僞遊手什于末業。

    &hellip&hellip天下百郡千縣,市邑萬數,類皆如此。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在這裡,王符是把“務本者少,浮食者衆”當做社會問題提出來的。

    然而,在“今舉俗舍本農,趨商賈”“資末業者什于農夫”而且“天下百郡千縣,市邑萬數,類皆如此”這些詞句中,難道不是生動地勾畫出一片商業繁榮的景象嗎? 當然,在熙熙攘攘的商賈群中,發大财的是那些大商賈:“今富商大賈,多放錢貨,中家子弟,為之保役,趨走與臣仆等勤,收稅與封君比入,是以衆人慕效,不耕而食,至乃多通侈靡,以淫耳目。

    ”(《後漢書·桓譚馮衍列傳》)但下層人民,甚至士兵,經營小本販賣生意者亦為數不少“州郡吏民及諸營兵,多違此業,皆浮船長江,賈作上下”(《三國志》卷48《孫休傳》),可以視為東漢末年的實際情況。

     商業活動的内容,自冠帶巾袍,邛杖枸醬之屬,至錦缯金銀,舟車機杼之類,皆無不包括其中。

    但于國計民生影響最大者,莫過于鹽、鐵和糧食三項。

    自西漢末年,鹽鐵解禁以後,除章帝時曾有短暫的恢複鹽鐵國營政策以外[290],在整個東漢一代,鹽鐵均由私人經營。

    許多富商大賈,地主官僚均以經營鹽鐵緻利。

    如《東觀漢記·第五倫傳》:“王莽末,盜賊起&hellip&hellip(第五倫)遂将家屬客河東,變易姓名,自稱王伯齊,嘗與奴載鹽,北至太原販賣。

    ”有時,封建政府還以鹽為俸,也使官吏不能不卷入貿易的洪流中,如《東觀漢記·宋弘傳》載:光武時,宋弘為司空“嘗受俸得鹽,令諸生粜,諸生以賤不粜。

    弘怒,悉賤粜。

    不與民争利。

    ”像宋弘這樣“不與民争利”的是鳳毛麟角,所以才被記載下來。

    其餘官吏不皆如此,自不待言。

    鹽鐵的貿易往往與生産分不開,《後漢書·循吏列傳》載:“耒陽縣出鐵石,他郡民庶常依因聚會,私為冶鑄。

    ”糧食一向是商品貿易中的大宗,豪強地主經商者往往以販糧為主。

    劉秀等在起事前曾“賣谷”(《後漢書·光武帝紀》),雖在王莽末年,至東漢時代也不乏其例:如《後漢書·王劉張李彭廬列傳》:“是時北州破散,而漁陽差完,有舊鹽鐵官,(彭)寵轉以貿谷。

    ”此外,在邊境地區牲畜的貿易也很發達。

    如《三國志》卷32《先主傳》:“中山大商張世平、蘇雙等資累千金,販馬周旋于涿郡,見而異之,乃多與之金财。

    ”可見,“家資千金”的商人張世平、蘇雙,其“販馬”的生意也是不小的。

     由于商業的發達,因而又有不少城市繁榮起來,除西漢時代的長安,邯鄲等城市外,東漢時新興的城市主要有: 洛陽。

    這裡原來就是一大都市,西漢時為東都,其繁華程度已不亞于長安。

    但自東漢建都于此之後,洛陽成為全國政治、經濟中心,其地位頓時超過長安。

    上引王符《潛夫論·浮侈篇》雲“今察洛陽,資末業者什于農夫”,已窺見其商業之盛。

    又《三國志》卷21《傅嘏傳》注:“傅子曰:河南尹内掌帝都,外統京畿,兼古六鄉六遂之士。

    其民異方雜居,多豪門大族,商賈胡貊,天下四(方)會,利之所聚,而奸之所生。

    ”可以看出,洛陽已成為全國最大的城市。

    這裡不僅是“帝都”,而且是商業中心:“商賈胡貊,天下四(方)會。

    ”成都是東漢時代發展較快的一個城市,随着絲織品生産的發展,這裡成為絲織業中心,由這裡運出的華美絲織品運銷西域各國,而成都城内更是商賈雲集、生意興隆。

    左思的《蜀都賦》描寫這裡商業盛況時道:“列隧百重,羅肆巨千,賄貨山積,纖麗星繁”,“侈侈隆富,卓鄭埒名,公擅山川,貨殖私庭,藏镪巨萬,鈲摫兼呈,亦以财雄,翕習邊城。

    ”由于南方的開發,東漢時代南方許多城市迅速發展起來,如吳郡的治所吳縣(今蘇州市)其商業繁華的程度正如一位文人所描寫的那樣:“開市朝而并納,橫阛阓而流溢,混品物而同廛,并都鄙而為一。

    士女伫眙,商賈骈坒,纻衣絺服,雜沓傱萃。

    輕輿按辔以經隧,樓船舉颿而過肆,果布輻湊而常然,緻遠流離與珂。

    ?賄紛纭,器用萬端,金镒磊砢,珠琲闌幹,桃笙象簟,韬于筒中,蕉葛外越,弱于羅纨。

    &hellip&hellip揮袖風飄,而紅塵晝昏,流汗霡霂,而中逵泥濘。

    富中之甿,貨殖之選,乘時射利,财豐巨萬。

    ”(左思《吳都賦》)此外,在西北一些與少數民族貿易的地區也出現了一些商業城市,如河西的姑臧,原為經濟較落後的地方。

    “時(東漢初)天下擾亂,唯河西獨安,而姑臧稱為富邑,通貨羌胡,市日四合,每居縣者,不盈數月辄緻豐積。

    ”(《後漢書·郭杜孔張廉王蘇羊賈陸列傳》) 财富的高度集中 如前所述:東漢時代的大商人往往就是豪強地主或大官僚、貴族。

    這種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體的豪富在政府的支持下使商業資本惡性膨脹,财富高度集中。

    出現許多“資财億計”(《後漢書·陳王列傳》)的大富豪。

    如: (太原)荀恁,字君大,少亦修清節,資财千萬。

    (《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列傳》) 種暠,字景伯&hellip&hellip父為定陶令,有财三千萬。

    (《後漢書·張王種陳列傳》) 這僅是一般的财主,大一點的富人财産就以“億”計,如 折像,字伯式,廣漢雒人也。

    其先張江者,封折侯,曾孫國為郁林太守,徙廣漢,因封氏焉。

    國生像。

    國有資财二億,家僮八百人。

    (《後漢書·方術列傳》) 平陵士孫奮資至一億七千萬,富聞京師。

    (《三輔決錄》卷2)同書又記載:“士孫奮字景卿,少為郡王官椽,起家得錢資至三億七千萬,富聞京師。

    ”這些豪富财産達二億、三億之多,而西漢末年富商财産最多才達萬萬錢(一億),可見東漢時代财富集中的程度。

     那些大豪富擁有驚人的财産,過着奢侈的生活,東漢思想家仲長統曾對此有淋漓盡緻的描述。

     船車賈販,周于四方;廢居積貯,滿于都城。

    琦賂寶貨,巨室不能容;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

    妖童美妾,填乎绮室;倡讴(伎)樂,列乎深堂。

    賓客待見而不敢去,車騎交錯而不敢進。

    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敗而不可飲。

    睇盼則人從其目之所視,喜怒則人随其心之所慮。

    此皆公侯之廣樂,君長之厚實也。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及《昌言·理亂篇》) 東漢的财富之所以達到如此集中的程度,主要原因是大商人本身就是豪強地主,或大官僚貴族,即使原來并非大地主、官僚、貴族的商人,一旦擁有大量财富,也會投資于土地成為地主、或通過買官成為官僚。

    因此,隻要有錢即可為所欲為。

    仲長統的下述言論,生動地道出豪富們在社會上的地位和勢力: 井田之變,豪人貨殖,館舍布于州郡,田畝連于方國。

    身無半通青綸之命,而竊三辰龍章之服;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名邑之役。

    榮樂過于封君,執力牟于守令。

    财賂自營,犯法不坐。

    刺客死士,為之投命。

    至使弱力少智之子,被穿帷敗,寄死不斂,冤枉窮困,不敢自理。

    雖亦由網禁疏闊,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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