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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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史》是記述和研究中國秦漢時期曆史的斷代史。

    這個時期的斷限,是從公元前221年秦王朝建立開始,到公元220年東漢滅亡為止,包括秦(前221年至前206年)、西漢(前206年至公元8年)、東漢(25年至220年)三個朝代,和一個短命的王莽政權(公元8年至24年),共440年的曆史。

     第一節 秦漢時期在中國曆史上的地位 在正式進入對秦漢時期曆史的研讨之前,首先必須了解這個時期在漫長的中國曆史上所占的地位。

    正如馬克思和恩格斯所說:“曆史不外是各個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時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遺留下來的材料、資金和生産力;由于這個緣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變了的條件下繼續從事先輩的活動,另一方面又通過完全改變了的活動來改變舊的條件。

    ”(《德意志意識形态》,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1頁)因此,我們研究曆史,一方面不應割斷曆史;另一方面更應注意到,在川流不息的曆史長河中,各個時期在整個曆史發展過程中所處的地位及其作用是有所不同的。

    秦漢時期是中國曆史上特别重要的時代,它對此後的兩千多年曆史産生過深遠影響。

    這些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确立 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的過程 支撐着巍峨的封建社會大廈的,是封建的經濟基礎&mdash&mdash封建土地所有制。

    中國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從出現到确立,經曆了一個漫長而久遠的途程。

    從西周中期,就出現過“土地交換的現象”(《陝西省岐山縣董家村西周銅器窖穴發掘簡報》,見《文物》1976年第5期),一直到西周末年“宣王即位,不籍千畝”(《國語·周語》),标志着“井田制在王畿内開始崩潰”(參見郭沫若主編《中國史稿》第一冊第288頁人民出版社1976年出版)。

    但這僅是在中國局部地區出現的封建制因素,距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全國範圍内的最後确立還很遠。

     春秋戰國時期(前770年至前221年),在“禮崩樂壞”的形勢下,土地制度發生劇烈的變化,這種變化概括起來屬于兩種性質。

    一種是奴隸制土地國有,由低級向高級發展,并未改變奴隸社會土地所有制的根本性質;另一種是奴隸制土地國有向封建土地私有性質的變化,這在土地制度發展史上是一次質的飛躍。

    前一種變化,就是井田制破壞和爰田制的出現。

    這主要發生在地處關中的秦國。

    在拙著《秦史稿》中對這一變化已有詳細論述。

    [1]簡單地說:爰田是在井田制崩潰後發展起來的,是奴隸社會國有土地的高級階段,其發展程度更接近于封建土地私有。

    後一種變化,主要出現在關東的齊、魯、晉及長江流域的楚國,性質是由奴隸制土地國有向封建制土地私有的飛躍,其标志就是公元前594年魯國的“初稅畝”(《左傳》宣公十五年),但“初稅畝”僅僅反映了封建土地私有在魯國得到承認。

    魯國是先進地區,其他地區達到這種程度還在很久以後,如秦國的“初租禾”(《史記·六國年表》),其性質同“初稅畝”相似,但卻比“初稅畝”晚186年,在簡公七年(前408年)才在秦國出現。

    可見,春秋戰國時代封建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在各諸侯國先後不同。

    現有資料證明:直至戰國末期,一方面有“除井田,民得賣買”(《漢書·食貨志》)的封建土地私有的現象,也有如趙括那樣“日視便利田宅可買者買之”(《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的地主,也出現了“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商君書·徕民》)之類的土地私有觀念,甚至“中牟之人,棄其田耘、賣宅圃而從文學者”竟達“邑之半”(《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但另一方面,終戰國之世,國有土地仍然存在,從新出土的雲夢秦簡所提供的資料中,可以找到不少這方面的證據。

    [2]這說明從商鞅變法開始,直到秦王朝建立,封建土地所有制尚處于逐步建立和發展的過渡時期。

     秦漢時期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确立 封建土地所有制最終在全國确立,是在秦漢時期。

     經過一百多年的發展,到公元前221年,封建土地所有制才在全國範圍内得到确立。

    因為,隻有在秦王朝統一中國後,才有可能運用國家權力,使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全國推廣。

    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年),秦王朝政府“使黔首自實田”(《史記·秦始皇本紀》引《集解》徐廣曰),意味着國家承認土地私有權。

    從此後,以前殘存下來的井田、爰田痕迹被最後掃蕩幹淨。

    翌年,秦始皇在巡行至碣石的時候,曾在刻石上記下如下幾句前所未有的話:“男樂其疇,女修其業,事各有序。

    惠被諸産,久并來田,莫不安所。

    ”(《史記·秦始皇本紀》)這絕非一般頌辭,因為在此之前的琅邪、峄山刻石銘文中根本找不到類似詞句。

    上述刻辭中的“産”即土地,“來田”即“萊田”,指荒廢不耕之田。

    這種“萊田”是“三年一易田”(《漢書·地理志》引張晏說)的爰田制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3]這種“萊田”是商鞅變法後仍保留在土地私有制中的奴隸制殘餘。

    “使黔首自實田”以後,屬于國有性質的“萊田”,自然被并入私有土地中,并在法律上予以承認。

    所以,“久并來(萊)田”才被鄭重地镌刻在碣石的刻石上。

    從此,封建土地私有制真正在全國确立起來。

     秦漢時期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特點 自封建土地私有在全國确立以後,封建土地所有制在秦、西漢、東漢的四百餘年間得到充分發展。

    中國封建時代土地所有制的主要特點,也在秦漢時期充分表現出來。

    這些特點是: (1)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兩種形式&mdash&mdash國有和私有制并存。

    秦漢時代的土地所有制,除屬于地主、自耕農的私有制外,還保留着國有土地,如公田和屯田即屬于此性質。

    但此時的國有土地已經是封建國家所有,而不屬奴隸制的土地國有。

    從此以後,終秦漢之世,封建土地國有和私有一直并存。

    在秦漢之後的兩千年封建社會中,這兩種所有制形式始終存在,隻不過是形式和規模時有變化而已。

     (2)封建土地私有構成的三部分&mdash&mdash皇室土地、地主土地和自耕農土地。

    秦漢時代的私有土地,主要由三部分土地構成:(a)皇室土地。

    盡管皇帝是封建國家的代表,但在土地所有權方面,皇室和封建國家兩者是區别得很清楚的。

    秦漢時政府機構中清楚地劃分出“公”、“私”兩個稅收機構,由治粟内史、大農令、大司農所收的田稅(即地稅)歸政府,标志着這部分土地所有權屬國家;由少府所收的稅賦(包括人口稅和田賦)供皇帝本人及皇室生活開支,稱為“私奉養”。

    所謂“大用由司農,小用由少府,故曰小藏”(《北堂書鈔》卷54引《漢官儀》)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除少府外,皇室有時還直接在民間購置土地,如西漢成帝“置私田于民間”(《漢書·成帝紀》)即屬這種性質。

    (b)私有土地的另一種是除皇室以外的地主土地所有制。

    這種土地所有制的形成有兩條途徑:一是由國家“授田”,将大量的土地“賜”給臣下,從而形成地主;二是由土地買賣、兼并,使“富者田連阡陌”(《漢書·食貨志》),成為地主。

    (c)自耕農的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土地私有的重要部分。

    由于土地買賣,自耕農不斷分化;但自耕農土地所有制仍始終是封建土地所有制中不能缺少的部分。

     (3)大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兼并,和自耕農土地的不斷分化、破産,成為封建土地私有制發展的必然規律。

    至西漢中期,自耕農破産和富人兼并就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董仲舒所說的“除井田,民得賣買,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漢書·食貨志》),正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必然現象。

     上述特點,已在秦漢時期充分表現出來,在以後的封建社會中又反複出現,成為中國封建土地所有制的重要特點。

     二 專制制度的形成和文化思想的統一 專制主義制度的形成 中國的專制主義制度雖在秦以前就已出現,但統一的、貫穿于封建社會兩千餘年之久的專制制度基本特點,則是在秦漢時期形成的。

     在秦統一中國前,齊、楚、燕和三晉(韓、趙、魏)雖已先後進入封建社會,但各國的封建制度卻存在着很大差異。

    秦統一後,在全國範圍内建立了統一的專制制度,權力的高度集中,成為秦王朝專制政權的基本特征。

     權力高度集中的标志,首先是皇權至上。

    如秦始皇時“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于上”(《史記·秦始皇本紀》),皇帝将國家一切權力&mdash&mdash司法、立法、行政各種大權,皆操在一人手中,成為獨裁君主。

    由于權力集中于皇帝,“家天下”的皇位繼承制就成為專制主義的另一個特點。

    秦始皇妄想世代為帝,“二世”、“三世”“至于萬世,傳之無窮”(《史記·秦始皇本紀》),正式将君位繼承作為制度規定下來,漢代又以宗法制鞏固了這種“家天下”的世襲制,從此成為中國君主專制制度的重要内容。

    與“家天下”統治相适應的一整套官僚機構,也是在秦漢時期建立和健全起來的。

    中央政府中皇帝以下的丞相、禦史、太尉以及諸卿、僚屬,地方上的郡縣制以及大小官吏,組成統一的、嚴密的封建官僚體系,從而保障了專制制度實施于全國。

     文化思想的統一 以漢族為主體的偉大的中華民族,其思想文化的真正統一,也始于秦漢時期。

     在秦漢以前,居住在長江和黃河流域的諸民族,在思想文化方面的差異是相當大的。

    從考古資料和文獻記載方面,都可以明顯地區分出以楚為代表的南方,以齊魯、三晉為代表的中原和以秦為代表的黃河上遊西部文化幾個體系,直到戰國末期還是如此。

    如在葬式方面,當時多數地區均實行俯身或仰身直肢葬,而秦國等西方民族則實行屈肢葬(韓偉《試論戰國秦的屈肢葬儀淵源及其意義》,載《中國考古學會第一次年會論文集》,文物出版社1979年出版)。

    在習俗方面,南方的“斷發文身”“披發左衽”,顯然與中原的“寬袍博帶”“束發冠巾”完全不同。

    秦國的藝術與東方各國也大不一樣:“擊甕叩缶,彈筝搏髀,而歌呼嗚嗚快耳目者”(《史記·李斯列傳》)之秦聲與“其細已甚”(《漢書·地理志》)的鄭、衛之聲顯然屬于兩種格調。

    秦統一以前,春秋戰國時代各國分别使用着不同的曆法&mdash&mdash夏曆、殷曆和周曆,而秦則使用颛顼曆。

    在宗教信仰方面差别也很大:殷人崇拜“帝”(等于祖先)的一元神宗教觀和周人關于“天”的觀念,在殷、周遺民中仍居統治地位,而秦國則信奉着原始的、多元的拜物教(參閱拙著《秦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4&mdash95頁)。

    而各國、各地的文字更是千變萬化,極不統一。

    這都反映了秦王朝建立前文化思想不統一的狀況。

     秦統一中國以後,随着封建經濟的發展,要求加強文化思想方面的統一。

    秦朝政府采取一系列有利于統一的措施,很快實現了“書同文,行同倫”(《禮記·中庸》)的理想。

    “書同文”标志着秦王朝統治區域内文字和文化的統一,“行同倫”反映了心理素質和思想道德的一緻。

    這種統一是曆史發展的必然趨勢,而秦始皇時代統治者采取的措施則推進了統一的步伐,到漢代以後“獨尊儒術”,儒家思想被用來作為統一思想、道德和文化的武器。

    從此,統一的文化思想、統一的道德倫理和統一的心理素質,即統一的價值體系,在中華民族形成了。

     三 文明的發展和階級鬥争的基本規律 秦漢時期對後世的巨大影響,還表現在文明的發展和階級鬥争基本規律方面。

    秦漢時期所表現出的重要特點和規律,在以後的曆史發展時期一再反複出現。

    換句話說:在秦漢以後的兩千年封建社會中,文明的發展和階級鬥争所表現出的主要特點和規律,在秦漢時期就已經出現了。

    所以,研究秦漢時期文明發展的特點和階級鬥争的規律,對理解和研究中國封建社會全部曆史都具有重要作用。

     秦漢時代文明發展的特點 人類曆史發展的最主要标志,就是文明發展的程度。

    [4]秦漢時代文明的發展,較戰國以前,具有如下特點: (1)呈現出多樣化統一的現象。

    如前所述,秦王朝建立後,促進了中華民族經濟、政治和文化思想的統一,不言而喻,秦漢時代的文明也達到前所未有的統一程度。

     但是,應當看到,秦漢時的文明,乃是在多樣化基礎上統一起來的,即在各地、各族各自獨特文明的基礎上不斷相互融合,彙成統一的整體;又在總的統一趨勢之下,保持着各地、各族獨特的文明。

    如在經濟方面,秦漢時期已完全确定了農業為基礎的國民經濟體系,“上農除末”(《史記·秦始皇本紀》)成為秦漢統治階級既定政策。

    但是,這并不排除在統一的經濟體系之下牧業、漁業的發展,以及秦漢王朝對各邊疆地區實施的靈活方針。

    在文化方面,雖達到“書同文,行同倫”的統一程度,但在秦漢時代,各地區、各民族仍保留着各自的風俗、禮儀和文化特點。

    如關中地區“好稼穑”,代(郡)石(邑)之地“好氣,任俠”,中山之地“丈夫相聚遊戲,悲歌慷慨”,“女子則鼓鳴瑟,跕屣,遊媚貴富,入後宮,遍諸侯”,西楚“其俗剽輕,易發怒”(《史記·貨殖列傳》),等等。

    說明在統一的前提下,各地仍保持着各不相同的風俗習慣和文化。

    總之,多樣化的統一是秦漢文明發展的一個特點。

    (2)大規模地吸收和遠距離地傳播。

    一般地說,任何一個國家的文明都是在不斷地吸收外來因素和向外傳播的過程中向前發展的,中國古代文明發展的總趨勢也是如此。

    不過,秦漢時期文明的吸收是大規模的,向外傳播則是遠距離的,從而構成秦漢時代文明發展的特色。

     秦漢以前,華夏族的文明雖也是在不斷吸收外來因素和向外傳播中發展的,但由于受疆域和割據形勢的限制,其範圍畢竟有限。

    秦漢時代統一的封建國家的建立,為大規模吸收外來文明創造了條件。

    如漢武帝時開辟了通向西方的“絲綢之路”,從而使西方的特産胡麻、石榴、大蒜等,以及音樂、舞蹈、雜技等藝術源源不斷地傳入中原。

    優良馬種也從這條路傳入,從而改善了中原馬種,對戰争和畜牧業都有深刻影響。

    (有關這方面的問題,将在本書有關章節中叙述。

    )秦漢時中原文明向周邊、向外國傳播也達到空前的程度。

    如秦代有方士徐巿等“入海求仙人”(《史記·秦始皇本紀》)到東海諸島,據說有的到了今天的日本。

    漢代,中國政府派出的使節曾到達安息(伊朗)、犁軒(古羅馬)、身毒(印度)、奄蔡(今裡海東北)、條支(今波斯灣西北),窮臨波斯灣。

    而中國高度發達的封建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就通過這些使者,還有比使者走得更遠的商人,遠遠地傳播出去。

    直至今日,世界上不少國家仍稱中國為“China”(即“秦”),以及把中國人稱為“漢人”,可見我國文明在秦漢時代對世界影響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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