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哈佛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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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顧一下從一九一五到一九一八在哈佛這三年,似乎隻是繼續沉醉于研讀哲學,獲得學位。
這種平鋪直叙的生活有少數幾次因生病和到附近地區旅行而被打斷。
但翻閱那幾年的日記,我發現在我做學生的最後年代,還有許多事值得一提。
在哈佛的第一年,我一個人住在哈佛廣場教堂街與麻州道交叉點的“學院寄宿舍”。
一年後,在康奈爾和我住同房間的胡明複也來哈佛,于是我和他搬到牛津街波京斯館(PerkinsHall)七十七号房,後搬到八十五号房,以後又搬到波京斯館正對面的柯恩特館(ConantHall)。
明複返回中國後,我和他的遠房堂弟胡正修同住一室。
在牛津街,在我身後走的男孩子高叫:“嘿,那個家夥需要理發!”在街頭走路遇到熟人,我仍然不打招呼,因此早在康奈爾第二年,我便得了一個外号“教授”。
除了心不在焉之外,我還猶豫不決。
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我寫道:“今日餘已二十四歲,仍然猶豫不決。
”羅素、裴瑞(RalphBartonPerry)和羅伊斯(JosiahRoyce)的著作,我看了很多。
第二年中期,我才開始想到博士論文的題目,最後決定的題目是“連續:方法論之研究”(Continuity:aStudyinMethodology),在論文中我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何時算是程度上的區别,何時算是品類上的區别,品類上的區别能否減低成為程度上的區别等等。
這項撰寫論文的工作并未對我猶豫不決的習慣有任何助益。
我的畢業論文是在協佛教授指導之下寫成的,在我通過最後考試之後,主持考試的侯京(WilliamE.Hocking)教授問我撰寫論文是否影響我的個性,我回答說在那方面對我毫無幫助。
讓我回轉頭來談一談那三年我讀書的日常事務。
我選修各式各樣的課程,多數是讨論會(seminars),在讨論會上,在我最後決定我的論文題目之前,我宣讀各式各樣的文章,諸如《法律可改變嗎?》和一篇因果律的文章等等。
我在羅伊斯教授指導之下從事研究,他主持的形而上學研讨會極為動聽。
他介紹我閱讀皮爾斯(C.S.Peirce)的著作,其豐富而有餘韻的“邏輯”饒有趣味,但難于領會。
羅伊斯于一九一六年九月十四日壯年物故,無從遞補。
在他遺言贈送的書籍中,我獲得一部麥格斯威爾(ClarkMaxwell)所著上下兩冊《電氣與磁學》,由羅伊斯加以注解。
對日抗戰期間,我從南京流亡于一九三八年到雲南攜帶少數幾本書,這書是其中之一,現在仍擺在我的書架上。
裴瑞和侯爾特兩位教授幾乎轉變我成為實體論(realism)的信徒,雖然侯京教授是個唯心論者(idealist),在哲學方面以及私人方面,對我影響極大。
英籍教授侯恩雷見解不褊狹,讓我留下深刻印象。
我并未受教于伍德斯教授,惟我第二次到劍橋(一九二一&mdash一九二四)發起哈佛教學中文,他是最重要的推動人物。
我在上文提過,我的論文指導教授是協佛,他以發明斜線“/”而聞名,斜線的意思是“既不又不”,單從這項發明,整個形式邏輯學便可建立,還有整個數學,如懷特海(Whitehead)和羅素所做過的,他們的傑作當然是《數學原理》(PrincipiaMathematica)。
惟我以及多數學生覺得在數學和哲學内外,其先驅,羅素著的《數學原理》(PrinciplesofMathematics)遠較可讀。
我不能決定究竟選修心理學還是科學史作為我的副修課程,所以這兩種課程我都選修一些。
孟德伯(HugoMünsterberg)教授是一位有聲有色的生動講師,惟我覺得在藍格菲(H.S.Langfeld)教授教導下,我學得較多,藍太太也教我彈鋼琴。
韓德森(L.J.Henderson)教授和沙頓(GeorgeSarton)教我科學史,那時科學史還是一門新課程,沙頓教的兩門課,班上隻有我一個學生。
上課地點是魏德納圖書館(WidenerLibrary)内沙頓的小書房。
我決定不了我該不該點頭或說是,或像班上任何學生那樣,靜靜地坐着。
我并未選修亨廷頓教授的課,但征詢他對我的論文和課外活動的意見。
他鼓勵我在圖書館涉獵,被我找到芮格(Wm.F.Rigg)寫的一篇文章:《兩世紀前的中國星圖》(AChineseStarMapTwoCenturiesOld,刊在一九一六年一月的《大衆天文學》),以及史雷格(GustavSchlegel)一八七五年所著《中國天體學》一書中大批資料,我據以寫了一篇文章《中西星名圖稿》(Jong-ShiShingmingTwukao)在上海《科學》第三卷(一九一七年)發表,費了我兩個月一百三十小時才寫完。
我繼續對語言學發生興趣,選修了葛然簡(CharlesH.Grandgent)教授的“言語學入門”。
在哈佛的最後一年,我第一次會到以“基本英語”聞名的理查斯(IvorA.Richards),以後在清華大學,他成為我的同事
這種平鋪直叙的生活有少數幾次因生病和到附近地區旅行而被打斷。
但翻閱那幾年的日記,我發現在我做學生的最後年代,還有許多事值得一提。
在哈佛的第一年,我一個人住在哈佛廣場教堂街與麻州道交叉點的“學院寄宿舍”。
一年後,在康奈爾和我住同房間的胡明複也來哈佛,于是我和他搬到牛津街波京斯館(PerkinsHall)七十七号房,後搬到八十五号房,以後又搬到波京斯館正對面的柯恩特館(ConantHall)。
明複返回中國後,我和他的遠房堂弟胡正修同住一室。
在牛津街,在我身後走的男孩子高叫:“嘿,那個家夥需要理發!”在街頭走路遇到熟人,我仍然不打招呼,因此早在康奈爾第二年,我便得了一個外号“教授”。
除了心不在焉之外,我還猶豫不決。
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我寫道:“今日餘已二十四歲,仍然猶豫不決。
”羅素、裴瑞(RalphBartonPerry)和羅伊斯(JosiahRoyce)的著作,我看了很多。
第二年中期,我才開始想到博士論文的題目,最後決定的題目是“連續:方法論之研究”(Continuity:aStudyinMethodology),在論文中我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何時算是程度上的區别,何時算是品類上的區别,品類上的區别能否減低成為程度上的區别等等。
這項撰寫論文的工作并未對我猶豫不決的習慣有任何助益。
我的畢業論文是在協佛教授指導之下寫成的,在我通過最後考試之後,主持考試的侯京(WilliamE.Hocking)教授問我撰寫論文是否影響我的個性,我回答說在那方面對我毫無幫助。
讓我回轉頭來談一談那三年我讀書的日常事務。
我選修各式各樣的課程,多數是讨論會(seminars),在讨論會上,在我最後決定我的論文題目之前,我宣讀各式各樣的文章,諸如《法律可改變嗎?》和一篇因果律的文章等等。
我在羅伊斯教授指導之下從事研究,他主持的形而上學研讨會極為動聽。
他介紹我閱讀皮爾斯(C.S.Peirce)的著作,其豐富而有餘韻的“邏輯”饒有趣味,但難于領會。
羅伊斯于一九一六年九月十四日壯年物故,無從遞補。
在他遺言贈送的書籍中,我獲得一部麥格斯威爾(ClarkMaxwell)所著上下兩冊《電氣與磁學》,由羅伊斯加以注解。
對日抗戰期間,我從南京流亡于一九三八年到雲南攜帶少數幾本書,這書是其中之一,現在仍擺在我的書架上。
裴瑞和侯爾特兩位教授幾乎轉變我成為實體論(realism)的信徒,雖然侯京教授是個唯心論者(idealist),在哲學方面以及私人方面,對我影響極大。
英籍教授侯恩雷見解不褊狹,讓我留下深刻印象。
我并未受教于伍德斯教授,惟我第二次到劍橋(一九二一&mdash一九二四)發起哈佛教學中文,他是最重要的推動人物。
我在上文提過,我的論文指導教授是協佛,他以發明斜線“/”而聞名,斜線的意思是“既不又不”,單從這項發明,整個形式邏輯學便可建立,還有整個數學,如懷特海(Whitehead)和羅素所做過的,他們的傑作當然是《數學原理》(PrincipiaMathematica)。
惟我以及多數學生覺得在數學和哲學内外,其先驅,羅素著的《數學原理》(PrinciplesofMathematics)遠較可讀。
我不能決定究竟選修心理學還是科學史作為我的副修課程,所以這兩種課程我都選修一些。
孟德伯(HugoMünsterberg)教授是一位有聲有色的生動講師,惟我覺得在藍格菲(H.S.Langfeld)教授教導下,我學得較多,藍太太也教我彈鋼琴。
韓德森(L.J.Henderson)教授和沙頓(GeorgeSarton)教我科學史,那時科學史還是一門新課程,沙頓教的兩門課,班上隻有我一個學生。
上課地點是魏德納圖書館(WidenerLibrary)内沙頓的小書房。
我決定不了我該不該點頭或說是,或像班上任何學生那樣,靜靜地坐着。
我并未選修亨廷頓教授的課,但征詢他對我的論文和課外活動的意見。
他鼓勵我在圖書館涉獵,被我找到芮格(Wm.F.Rigg)寫的一篇文章:《兩世紀前的中國星圖》(AChineseStarMapTwoCenturiesOld,刊在一九一六年一月的《大衆天文學》),以及史雷格(GustavSchlegel)一八七五年所著《中國天體學》一書中大批資料,我據以寫了一篇文章《中西星名圖稿》(Jong-ShiShingmingTwukao)在上海《科學》第三卷(一九一七年)發表,費了我兩個月一百三十小時才寫完。
我繼續對語言學發生興趣,選修了葛然簡(CharlesH.Grandgent)教授的“言語學入門”。
在哈佛的最後一年,我第一次會到以“基本英語”聞名的理查斯(IvorA.Richards),以後在清華大學,他成為我的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