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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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把湖南話學會;一進學堂,成績便好得很。

    要不是你的悟性大,怎能如此呢。

    我如今過得越久,便越覺得你好。

    我前兩天想,唉,要是我快點過了這幾年,到霓妹妹身邊,晚上捱着她睡下,沾她一點熱氣,低低說些情話,拿一隻臂膀圍起她那腰身,我就心滿意足了。

    别的我還想起一件事情,就是我近來看書,知道高跟鞋是有傷身體的,年紀輕時還不覺得,年紀一老,背骨便要酸痛的不得了。

    到那時候,你受苦,我想少年時我不曾勸你不穿,我心裡也要難受。

    要是怕人說你不穿高跟鞋不時髦,那拿自己身體去拼,也不犯着。

    外國人好處我們盡管采用,他們的毛病我們卻不必學。

    将來你作衣,我是十分贊成。

    不過穿高跟鞋,我卻一定不答應,因為是為了你自己老年時的好處。

    你信中學我寫“告愬”兩字,(我如今照舊寫“告訴”了。

    因為大家都這樣,也不犯着。

    )可見我的話你是很相信了。

    我如今勸你不穿高跟鞋,你也相信我罷。

    羅先生很久以前來信說到取戒指,說當票上寫作民國十五年,那明是十六年的事情,當鋪人作了鬼,隻好上兩塊錢當取回罷。

    如今想必你早已收到了。

    七妹的衣想必你也收到。

    羅先生窮得很,上次來信都向我借錢,我都答應了。

    不過我為要立刻寄錢給你,又改變了主意。

    我實在對他不起。

    他替我在清華還的錢我隻好每月在我自己用項内省兩塊錢,等年底還他。

    (于寄你的錢毫無妨礙,請你放心。

    )你想托他在北京買東西送萬府上令妹,我極贊成,不過錢你可以寄給他。

    你送了他魚肉,我聽到很高興;我們結了婚的人對于他們這些單身漢實在應當多憐惜些。

    将來他回國以後,他的婚事我們要竭力幫忙才對。

     沅四月廿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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